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決定,從2008年開始,用5年時間選聘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今年各地選聘的大學生村官陸續地上任。這是解決農村人才軟肋的一項重要創舉,更是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培養造就經過基層實踐鍛煉、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黨政干部后備人才的一種好方法。
一位剛到貧困山區工作的大學生“村官”,第一次走訪農戶,老農用方言與“村官”交談,“村官”聽了半天也沒聽懂。后來,經當地村支書用半土的普通話,連帶手勢比劃著“翻譯”,大學生“村官”才似懂非懂。類似的尷尬,恐怕不少新到農村尤其是邊遠山村、少數民族村寨當“村官”的大學生都曾碰到過。語言交流的困難,使大學生“村官”難以融入當地人的文化生活,不但說不上話,而且辦不了事,還會留下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笑料。
其實,國家推廣普通話和方言的使用并不矛盾,這兩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太重的鄉土情結和世代沿襲的習俗,使農民鄉音難改,要忘也忘不了,這是沒有法子的事。因此,除國家法律規定的領域外,其他場合交流,使用什么樣的語言,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會講“雙重語言”的大學生“村官”,在農村比“單語人”更能接近農民,與群眾說上話,自然也便于組織動員農民群眾建設新農村。
如果大學生“村官”不會說方言,就很難在農村這個廣闊的天地大有作為,甚至恐怕還會寸步難行,更不能真正實現自身與社會同步發展。可以預料,十多萬大學生“村官”能講流利的當地話之時,就是他們取得話語權,真正能與農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