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大學生村官在全國范圍內逐漸展開。制定大學生村官政策的初衷是為了充實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更好地建設新農村。但“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讓村官們長期呆在村里,這是不現實的。何況還有很多村官是外地生源,這些“外鄉人”更為關心的是怎樣更好更快的穩定下來、發展起來。迷惘、不甘心和對美好生活的期望大多伴隨著年輕的村官們。他們的出路在哪里?他們和社會都感到困惑。大學生村官“流得動”的出口問題,帶有一定普遍性。
現實是不少大學生村官存在明顯等、靠、要的思想,“做一年和尚撞一年鐘”,心浮氣躁,不去思量怎樣更好地做好工作,認為政策引導他們來農村,就應該解決他們發展的問題。期盼政策能把他們直接轉成公務員或行政事業編制,或組織專門面對大學生村官的公務員考試,解決其未來出路。還有一些大學生村官文字能力強,能熟練操作現代化辦公設備,經常整日被“借調”在鎮辦公室里做著打字員、記錄員,甚至是書記、村長的“秘書”等,對農村發展的實際效果并不像預期那樣大,這樣的大學生村官并不在少數。而另一些大學生村官到了農村,成天忙著考公務員,找進城 “出路”,對農民不聞不問、不做實事,浮在上面,晃悠一年半載“抬屁股走人”。
現今許多地方的政策規定,村官必須在村里服務滿三年。三年中怎樣讓他們有事可做,有條件去做事,怎樣更好地發揮大學生村官的作用,而且要做到“各得其所,各安其位。”需要一系列好的制度和政策來保障,而且還要能落實的好。而對于三年后超服務期的大學生村官的待遇問題,相關政策有的規定考公務員、考研可以加分,有的規定可以自動轉為某個城市戶口,等等,在達到吸引更多的大學生到村任職目的的同時,也在客觀上起到了鼓勵大學生村官們“跳槽”的副作用。
我們期望大學生村官既能“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又能“流得動”,這看似是矛盾事物的兩個不可調和的方面,但其實它們還可以相互促進。但有前者才有后者。
“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的情況下,通過科學的考評機制來做出評價,對優秀的村官完全可以大膽提拔,重點培養,委以重用,達到“流得動”的效果。反之,“流得動”了,才能讓眾多的大學生村官們“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換言之,兩者一定程度上互為因果,甚至明確一點“干得好”才能“流得動”。要實現這種良性的互動,關鍵是需要搭建“干得好”的平臺,并有必要為大學生村官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機制,考核內容除日常工作、考勤外,必須大幅提高 “三農”發展實績、實效的比重。同時,需要制定科學的大學生“村官”退出機制,讓不適合在農村工作的大學生“村官”及早、合理退出,既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又可有效緩解“流得動”出口的堵塞。是不是“千里良駒”大家工作上比比看的同時,組織人事部門要有伯樂的眼光和態度,能為隱藏在馬廄中的“千里良駒”提供展示“腳力”的平臺和渠道。
如何讓條件遠遠落后于城市的農村留住人才,長遠來看,還需“政策”加“制度”的手段,吸引人才到農村。通過政策對“三農”的大力支持,讓農村發展速度明顯快于城市,在農村創業的空間明顯大于城市,同時建立一整套“大學生村官”政策的科學評價和保障制度,從而吸引有志的創業人才,尤其大學生主動流向農村,讓農村由人才“洼地”變為人才“平地”,甚或“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