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電《決定》指出,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這是黨中央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作出的重大決策。
做好這項工作要注意以下環節:
第一,公開選聘、競爭擇優。
我國每年有數百萬高校畢業生,這為選擇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提供了保證。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熱情很高,他們愿意到農村去鍛煉去施展才華。比如,經中央批準,2008年中央有關部門開始實施的5年選聘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報名就非常踴躍,達到50多萬人,其中相當部分是重點高校的學生。
如何做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特別是把最優秀的高校畢業生選拔出來,從實踐看,要實行公開選聘、競爭擇優的辦法。要重點了解應聘大學生的政治表現、學習態度、組織能力、紀律觀念、身體狀況等。通過公開選聘,競爭擇優,真正把有志向、有熱情、有奉獻精神的大學生選拔出來。
第二,上崗培訓,打好基礎。
愿意到農村任職的應聘大學生多數是應屆畢業生,經歷單純,缺乏社會經驗,對農村情況了解不多,即使是在農村長大的孩子,很多也沒有參加過農村生產勞動。在這種情況下,黨組織要關心愛護他們,肯定他們的選擇,鼓勵他們到農村去,同時也要告訴他們作好吃苦的準備。
特別是要通過多種方式有針對性地對選聘大學生進行教育培訓。比如組織他們到先進村進行“駐村培訓”,講解“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介紹本地新農村建設情況和鄉風民俗,傳授開展農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幫助他們掌握與農民打交道、做群眾工作的本領。也可通過請大學生“村官”先進典型介紹體會、請鄉村干部傳授經驗和實地考察等方式,幫助他們增強到村任職工作的信心,更快地進入工作角色。
第三,提供舞臺,發揮作用。
大學生群體是社會中最具活力和創造力的群體之一,他們才華橫溢,朝氣蓬勃,具有很強的創新和創業精神。要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優勢特點,為他們安排能發揮作用的崗位,并給他們壓擔子、分任務,讓他們有事做,有用武之地。同時要根據大學生的專業特長,結合所在村實際,幫助他們選擇合適的生產項目,并在市場信息、政策咨詢、技術培訓等方面提供指導,使他們到村后能夠利用所學知識辦成幾件實事,堅定做好工作的信心,也為進一步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自己全面成長打好基礎。
第四,完善政策,激勵保障。
農村條件比較艱苦,引導大學生到村任職,既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要研究制定激勵保障政策。比如2008年為了順利實施5年選聘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中央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規定了8條政策待遇。其中明確,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補貼標準。中央財政按人均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并按東、中、西部不同地區人均每年分別給予5000元、1萬元、1.5萬元的補貼。
這些政策規定對于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起到了重要作用。高校畢業生在農村工作肯定會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應根據實際及時調整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為他們集中精力在農村干事創業創造條件。
第五,跟蹤培養,加強管理。
把高校畢業生選派到農村任職,只是完成了工作的第一步。大量細致的工作還在跟蹤培養、加強管理、提供服務上。加強管理,制度建設是關鍵。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行為準則,強化工作紀律,健全考核辦法,建立業績檔案,實行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他們正確對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到村工作表現突出、群眾公信力強的,要及時提拔使用。同時,到村任職大學生之間要建立交流機制,促進共同進步。到村任職大學生的母校,要關心本校學生在村工作情況。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自己的職責,做好相應工作,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