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章程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章程的地方越來越多,章程是作用于組織內部的規范性文書。那么什么樣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公司章程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公司章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葉友、唐鴻共同出資設立四川廣安春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并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四川廣安春葉食品有限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廣安市廣安區前鋒工業集中區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醬類、豆瓣醬、紅油豆瓣、香辣醬、調味品、醬腌菜。
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伍佰萬元;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伍佰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第六條 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七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置備股東名冊。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第九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如今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條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三條 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四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股東會作出決定。
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第十五條 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六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法定代表人擔任,任期三年,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對前款所列事項執行董事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執行董事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九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股東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經理每屆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三)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壹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草案;
(六)依法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訴訟。
第二十二條 監事可以對執行董事決定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須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三條 公司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七章 股權轉讓
第二十五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就就共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行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 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的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要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一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一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合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出具書面報告。
第三十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會決定。
第三十二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永久,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三十五條 公司經營管理產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起十五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在報紙公告。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七條 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具體教研員成員由股東會決議產生。
第十章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三十九條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四十條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一條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 本章程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合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公司根據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作變更登記。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全體股東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一式肆份,公司留存一份,各股東各持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
年 月 日
【拓展閱讀】
食品公司人員管理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我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定下制度:
一、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人員務必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人員務必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有礙食品安全疾病人員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注意人清潔衛生做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務必穿戴統整潔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持續清潔工作崗位上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務必存放指定區域或更衣室內放置工作區內。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經營負全面職責;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職責;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持續日常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溫濕度規定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質量;發現能影響食品安全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采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食品;嚴禁從證照全企業采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單位《食品生產許證》、《食品流通許證》、《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等;確保所售出食品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售食品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直線距離25米上并設置密閉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合格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務必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容器并貼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盛放食品容器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做貨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務必由專人負責消費者帶給分揀和包裝服務帶給給消費者貼合衛生要求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納入項城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銷售應配備貨架、保溫柜、冷藏柜和冷凍柜等陳列設施配備貼合要求檢測設備。
6、熟食制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采用非手動式水龍頭配備有效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務必做專用得存放其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并詳細記錄入庫產品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狀況等并按入庫時間先分類存放感官檢查合格食品得入庫設有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持續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和冷凍庫(柜)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上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得使用鼠藥配備定數量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能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應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落實做每一天營業前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發現問題仍未改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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