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融資模式
現在眾籌是日漸興起的新興融資方式,那么大家了解哪些了呢?
一、眾籌模式的起源、發展
眾籌的雛形最早可追溯至18世紀,當時很多文藝作品都是依靠一種叫做“訂購(subscription)”的方法完成的。例如,莫扎特、貝多芬采取這種方式來籌集資金,他們去找訂購者,這些訂購者給他們提供資金。當作品完成時,訂購者會獲得一本寫有他們名字的書,或是協奏曲的樂譜副本,或者可以成為音樂會的首批聽眾。類似的情況還有教會捐贈、競選募資等,但上述眾籌現象既無完整的體系,也無對投資人的回報,不符合商業模式特征。
眾籌作為一種商業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國,距今已有10余年歷史。近幾年,該模式在歐美國家迎來了黃金上升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在歐美以外的國家和地區也迅速傳播開來。
2012年,美國研究機構Massolution在全球范圍內對眾籌領域展開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該年度全球眾籌平臺籌資金額高達28億美元,而在2011年只有14.7億美元。2007年,全球眾籌平臺的數量不足100個,截至2012年底已超過700個。
2012年12月27日,美國福布斯網站發布一項報告,該報告預測:2013年,全球眾籌平臺的籌資總額將會達到60億美元;到2013年第二季度,全球眾籌平臺將增至1500家。未來,眾籌模式將會成為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
在歐美國家的諸多眾籌平臺當中,成立于2009年4 月的Kickstarter最具代表性。截至2012年,該平臺共發布項目數27,086個,其中,成功項目為11,836個,項目共融資 99,344,382美元,參與投資支持項目的人數已經超過300萬,2012年全年營業收入超過500萬美元。對于一個處于創業初期的企業來講,上述數據證明了眾籌是一個值得肯定和推廣的商業模式。
目前,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文化創意產業融資都是眾籌商業平臺起步的主要內容。作為美國眾籌平臺的第一巨頭Kickstarter,目前仍是以音樂、電影、漫畫等與文藝相關的項目為主。據統計,2012年,Kickstarter近30%籌資成功的項目都屬于音樂類。國內情況也是如此。
二、眾籌商業模式的構建
眾籌從某種意義而言,是一種Web3.0,它使社交網絡與“多數人資助少數人”的募資方式交叉相遇,通過P2P或P2B平臺的協議機制來使不同個體之間融資籌款成為可能。構建眾籌商業模式要有項目發起人(籌資人)、公眾(出資人)和中介機構(眾籌平臺)這三個有機組成部分。
(一)項目發起人(籌資人)
項目是具有明確目標的、可以完成的且具有具體完成時間的非公益活動,如制作專輯、出版圖書或生產某種電子產品。項目不以股權、債券、分紅、利息等資金形式作為回報。項目發起人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如國籍、年齡、銀行賬戶、資質和學歷等),擁有對項目100%的自主權,不受控制,完全自主。項目發起人要與中介機構(眾籌平臺)簽訂合約,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項目發起人通常是需要解決資金問題的創意者或小微企業的創業者,但也有個別企業為了加強用戶的交流和體驗,在實現籌資目標的同時,強化眾籌模式的市場調研、產品預售和宣傳推廣等延伸功能,以項目發起人的身份號召公眾(潛在用戶)介入產品的研發、試制和推廣,以期獲得更好的市場響應。
(二)公眾(出資人)
公眾(出資人)往往是數量龐大的互聯網用戶,他們利用在線支付方式對自己感興趣的創意項目進行小額投資,每個出資人都成為了“天使投資人”。公眾所投資的項目成功實現后,對于出資人的回報不是資金回報,而可能是一個產品樣品,例如一塊Pebble手表,也可能是一場演唱會的門票或是一張唱片。
出資人資助創意者的過程就是其消費資金前移的過程,這既提高了生產和銷售等環節的效率,生產出原本依靠傳統投融資模式而無法推出的新產品,也滿足了出資人作為用戶的小眾化、細致化和個性化消費需求。
(三)中介機構(眾籌平臺)
中介機構是眾籌平臺的搭建者,又是項目發起人的監督者和輔導者,還是出資人的利益維護者。上述多重身份的特征決定了中介機構(眾籌平臺)的功能復雜、責任重大。
首先,眾籌平臺要擁有網絡技術支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采用虛擬運作的方式,將項目發起人的創意和融資需求信息發布在虛擬空間里,實施這一步驟的前提是在項目上線之前進行細致的實名審核,并且確保項目內容完整、可執行和有價值,確定沒有違反項目準則和要求。
其次,在項目籌資成功后要監督、輔導和把控項目的順利展開。最后,當項目無法執行時,眾籌平臺有責任和義務督促項目發起人退款給出資人。
同其他商業模式一樣,眾籌商業模式的核心邏輯是創造價值。該邏輯性主要表現在層層遞進的三個層面:即價值發現、價值匹配和價值獲取。
(一)價值發現
明確價值創造的來源,這是對機會識別的延伸。通過可行性分析,企業所認定的創新產品、技術或服務只是創業的手段,是否最終盈利取決于是否擁有顧客。在對創業機會、創新產品和技術識別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顧客的價值存在,確定價值主題,這是眾籌商業模式成功的關鍵環節。若繞開價值發現的思維過程,就會陷入“供給決定需求”片面思維和錯誤邏輯。
當前,大眾力量推動商業已成為了一種趨勢,商業民主化的后果是“草根”公眾投資人將更多地介入個人或企業的創業過程,他們渴望成為該過程的參與者甚至主導者,而不再只是旁觀者。而富有創造力的創業者們的'融資需求迫切,想繞開中間商的盤剝并更多地與大眾接觸,但又缺乏推廣渠道。
即,公眾投資者存在投資需求,而創業者存在融資需求和尋找價值觀的認同,發現并能滿足雙方需求的正是像Kickstarter這樣運用各種互聯網工具(宣傳視頻的拍攝、微博以及與其他社交網站的對接)在創業者和大眾之間搭建橋梁的眾籌平臺。
(二)價值匹配
明確合作伙伴,實現價值創造。眾籌平臺不可能擁有滿足顧客需求的所有資源和能力,即使親自打造和構建所需要的所有資源和能力,也常常面臨很高的成本和風險。因此,為了在機會窗口內取得先發優勢,并最大限度控制風險和成本,眾籌平臺往往要和其他企業形成合作關系,以使其商業模式有效運作。
眾籌平臺的主要功能包括項目審核、平臺搭建、營銷推廣、產品包裝和銷售渠道等。眾籌平臺應圍繞其所掌握的核心能力和關鍵資源開展業務才能節約成本、提高效率和改善市場進入速度,并最終建立自己的競爭優勢。
如,眾籌平臺可以將核實發起人身份、調查完成項目能力、制作推廣計劃、網站設計和維護等專業性和獨特性較高的環節作為自己的核心業務開展,并提供差異化服務,把對構建競爭優勢不太重要的其他業務外包給合作伙伴,與合作伙伴實現資源、要素和競爭力的優勢互補,從而降低總成本、增加超額利潤并提高企業的敏捷性和柔韌性,最終建立以眾籌平臺為中心的價值網絡。
(三)價值獲取
制定競爭策略,占有創新價值。這是價值創造的目標,是眾籌商業模式的核心邏輯之一,也是眾籌平臺能夠生存并獲取競爭優勢的關鍵。一些眾籌平臺是眾籌商業模式的開拓者,但并不是創新利益的占有者,根本原因在于他們忽視了對創新價值的獲取。
價值獲取的途徑主要有兩方面:其一是眾籌平臺要擔當價值鏈中的核心角色。價值鏈中的每項價值活動的增值空間都是不同的,眾籌平臺若能通過利用自己的核心資源,占有增值空間較大的價值活動(具有核心競爭力且難以被模仿和復制的價值活動),也就占有了整個價值鏈價值創造的較大比例,這直接影響到創新價值的獲取。
其二是眾籌平臺要設計難以復制的商業模式并對商業模式的細節采取最大程度的保密。這要求眾籌平臺盡可能構建獨特的企業文化,設計具有高度適應能力的組織結構,組織高效標準化的團隊,實現優秀的成本控制。
三、眾籌商業模式的優勢
(一)可以降低融資門檻,有效促進微創業
微創業,是指使用微小的成本,以微平臺或網絡平臺為重要載體,在細微的領域進行創意開發的創業活動。其主要特點是可批量復制、投資微小、產生效益快。微創業是緩解當前我國大學生就業壓力的有效途徑之一。
但是,在目前金融管制的大背景下,民間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成本較高等問題阻礙了微創業的發展,而眾籌是一種更大眾化的融資方式,它為微創業者提供了獲得成本更低的、更快捷的資金的可能,可以很好地解決“融資難”問題。項目發起人通過眾籌平臺把大眾的微小資金匯集,以獲得從事某項創業活動的資金,突破了傳統融資模式的束縛,每個投資人也可以參與項目的策劃、咨詢、管理與運營。
由于互聯網的開放性特征,投資人不受地區、職業和年齡等限制,只要具有一定的資金能力、管理經驗和專業技能即可。這種依托眾籌平臺的微創業活動在實現了“眾人集資、集思廣益、風險共擔”的眾籌理念的同時,也積累了經驗和人脈。
(二)可以激發“草根”創新,拉近生產者與消費者的距離
眾籌模式不僅是一種投融資活動,還作為一種創新模式,激發“草根”創新;ヂ摼W的技術特征和商業民主化進程決定了“草根”創新時代的到來,每個人(文藝、科技人才等)都可以發揮自身的創新與研發能力,并借助社會資源把自己的創意變為現實的產品。
眾籌模式為每個“草根”創新者(即項目發起人)提供了獲取資金、市場和人脈等重要資源的平臺,而不同的投資人因為有著不同的專業背景以及不同的價值觀,他們可以直接對項目提出自己的觀點和意見,項目發起人會對此認真評估并進一步完善方案。雙方的互動拉近了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這種注重用戶交流和體驗的行為類似于“大規模定制”行為,極大地降低了產品的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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