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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融資:十大票據“蓋章”相關問答
票據是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產物,現已成為資金融通和結算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票據“蓋章”十大相關問答大家了解?
1、哪些聯次需要蓋章?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但是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比較特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冊登記聯加蓋開票單位印章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8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的有關規定,在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應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注:本條是基于原發票管理辦法下對于加蓋印章的要求,新辦法下應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冊登記聯一律加蓋開票單位印章。
2、有不需要蓋章的發票嗎?
有部分發票是不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比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上海市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690號)第一條規定:"鑒于目前稅控收款機開具的卷式發票上已打印納稅人名稱(即收款單位名稱)、納稅識別號,同意你局在上海市范圍內試點,試行稅控收款機卷式發票開具時不加蓋發票專用章,以方便納稅人開具操作,其他發票開具仍需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
火車票、汽車票和公交車票作為一種特殊的票據,也不需要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山東省國家稅務局曾專門做過答復,汽車客票調整改革方案正在擬定之中,因此在汽車客票調整改革到位之前,暫不加蓋發票專用章。
3、財政票據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發票專用章是在稅務部門備案的,用以開具發票的專用印章,發票外的其他票據不能加蓋發票專用章,財政票據可以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章或收費專用章。
4、代開的發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的規定,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的規定,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收款方應在代開專用發票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注:本條是基于原發票管理辦法下對于加蓋印章的要求,新辦法下應是加蓋發票專用章〕。
5、所有發票上的印章都是統一規格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號)明確規定了發票專用章式的樣式和規格,一般發票上加蓋的發票章都必須是規定規格的。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比如我們常見的出租車專用發票等套印發票專用章的發票,由于發票規格小,不適合加蓋7號公告規定規格的發票專用章,可以套印樣式相同但是規格縮小的發票專用章,具體的規格可以參考各地的規定。
6、發票蓋章不清楚或蓋錯怎么辦?
在實務操作中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開票人在蓋章時沒有蓋清楚,然后在旁邊重新加蓋一次印章;甚至有的單位屬于一班人馬兩套牌子運營的,開票人直接蓋錯章,然后加蓋正確的印章。這兩種都是不可取的,如果出現發票蓋章不清楚或蓋錯的情形,建議當即作廢,并重新開具發票,加蓋清晰或者正確的印章。
7、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8、發票的記賬聯要不要蓋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發票的記賬聯無需蓋章。
9、蓋的發票專用章名稱和銷售方名稱不一致,該發票是否一定有問題?
如果是經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其為代征稅款的商戶代開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受托代征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此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實際銷售方(商戶)名稱不一致,是正常的。
10、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還有效嗎?
發票有效。
票據寶溫馨提示:以上是關于票據如何“蓋章”全部內容,各需求人群可以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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