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非居民企業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審批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一條所稱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是指經各機構、場所所在地稅務機關的共同上級稅務機關審核批準,下面是小編搜集的關于非居民企業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指南,供大家閱讀參考。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非居民企業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51條:“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所得,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三、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27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一條所稱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是指經各機構、場所所在地稅務機關的共同上級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非居民企業經批準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后,需要增設、合并、遷移、關閉機構、場所或者停止機構、場所業務的,應當事先由負責匯總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主要機構、場所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報告;需要變更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主要機構、場所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
四、受理機構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處。
五、決定機構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六、審批數量
無數量限制。
七、辦理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
經批準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后,需要增設、合并、遷移、關閉機構、場所或者停止機構、場所業務的非居民企業,需要變更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主要機構、場所的。
(二)具備或符合如下條件的,準予批準:
1.能對其他各機構、場所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2.設有完整的賬簿、憑證,能夠準確反映各機構、場所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虧情況。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1.不能對其他各機構、場所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有效地監督管理。
2.賬簿、憑證設置不完整,不能夠準確反映各機構、場所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虧情況。
八、申請材料
(一)申請材料清單
注:1.復印件應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內容一致”。
2.申請表下載地址:http://www.he-n-tax.gov.cn
www. he-n-tax.gov.cn/sjzgsww_new/
(二)申請材料提交
申請人可通過窗口報送方式提交申請材料。
九、申請接收
(一)接收方式
窗口接收:河北省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處;接收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平安南大街35號。
(二)辦公時間:窗口報送時間按具體辦公時間。
十、辦理基本流程
十一、辦理方式
(一)一般程序。
1.申請
申請人在網上或者現場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2.受理
受理部門接受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核對資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受理。
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更正。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制作《補正稅務行政許可材料告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應當制作《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3.審查與決定
決定部門應對受理部門移交的申請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對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的,決定部門應在辦理時限內完成審核,上報各機構、場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共同上級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制作《準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不符合的,制作《不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送達
對辦理限期前審批完成的許可事項,通知申請人提前領取。
申請人應憑《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領取《準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或《不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5.結果公開
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準予行政許可結果。
(二)特殊程序。符合國家規定和設立特殊程序(綠色通道)的優先、特殊事項,應按優先辦理、特事特辦、主動服務和專人負責的原則,做到快速流轉、限時催辦、疑難會商、壓縮時限等。
十二、審批時限
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20個工作日內無法作出決定的,經決定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制作《稅務行政許可延期決定告知書》送達申請人。
十三、審批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取任何費用。
十四、審批結果
(一)準予稅務行政許可
發放《準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
(二)不準予稅務行政許可
發放《不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
十五、結果送達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務對象。通過現場領取方式將結果送達。
十六、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
2.申請人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3.申請人發現違法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有權向行政機關舉報,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1.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行政許可證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行政許可的;
2.不得超越行政許可范圍進行活動的;
3.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十七、咨詢途徑
(一)窗口咨詢:橋西區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地址:橋西區槐安西路85號。
(二)電話咨詢: 0311-67965166;12366納稅服務熱線。
(三)網上咨詢: http://www.he-n-tax.gov.cn
(四)信函咨詢:
橋西區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通訊地址:橋西區槐安西路85號。
郵政編碼:050000;聯系電話:0311-67965166
十八、監督和投訴渠道
監督和投訴應由部門監督機構受理。
(一)窗口投訴:橋西區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科;地址:橋西區槐安西路85號。
(二)電話投訴:0311-67965135;12366納稅服務熱線。
(三)網上投訴:qxts@sohu.com
(四)信函投訴:
橋西區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科;通訊地址:橋西區槐安西路85號。
郵政編碼:050000;聯系電話:0311-67965135
十九、辦公地址和時間
(一)辦公地址
橋西區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通訊地址:橋西區槐安西路85號。
(二)聯系電話:0311-67965166
(三)辦公時間:
夏季(6-8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 他 月 份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十、公開查詢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可通過電話方式查詢審批狀態和結果。
【非居民企業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繳納企業所得稅審批】相關文章: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是否必須代扣代繳?03-05
我國企業所得稅55項優惠審批全部取消12-04
非營利科研機構所得稅優惠審批事項12-03
非房地產企業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03-06
中小企業選擇投融資機構的技巧03-29
企業所得稅減免03-02
企業所得稅法02-21
企業所得稅季報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