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辦理委托銀行劃繳社保費手續
繳費人在社保家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費登記、核定手續后,應在繳費當月2-10日與所屬區地稅局簽訂委托銀行劃繳社保費手續。在在工、農、中、建、廣州市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用聯社、廣發行(以下簡稱七大金融機構)開設繳費賬戶的繳費人,簽訂《委托銀行自動轉賬付款繳納社會保險費授權書》。授權書一式三聯,第一聯交所屬區地稅局存;第二聯交開戶銀行存;第三聯繳費人自存。授權書可在區地稅局或社保部門領取。
在其他銀行開設繳費賬戶的單位(人),與開戶銀行簽訂人民銀行信息系統定期借記業務《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上收款單位填寫“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開戶銀行填寫“工行北京路支行”!妒跈辔袝返钠渲幸环荼仨毥坏剿鶎賲^地方稅務局,作為委托銀行劃繳社保費依據。
《委托銀行自動轉賬付款繳納社會保險費授權書》或《授權委托書》必須按規范格式填寫社保編碼、銀行賬號和行號(格式為:XXXX-XXX-X)等資料。授權書和授權委托書須在繳費當月10日前簽訂,以確保繳費人能當月扣費成功,凡逾期未簽訂授權書,導致征收機關不能及時劃繳社保費的,由此而影響繳費人享受待遇和逾期繳費被加收滯納金等,由繳費人自負損失后果。
【辦理委托銀行劃繳社保費手續】相關文章:
錯繳、重繳社保費的退款手續02-26
辦理公司變更手續所需資料03-27
如何辦理停、復業稅務登記手續?03-27
創業指南:開小餐館需要辦理哪些手續03-01
納稅人辦理分期繳稅需要哪些手續?02-26
如何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變更手續?02-27
社保費處罰規定02-26
社保費繳費方式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