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出臺
為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導作用,調動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積極性,省財政廳會同省人社廳制定《財政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20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多措并舉,創新就業資金支持方式,支持返鄉創業平臺建設。
《措施》提到,資金補貼方面,對參加創業培訓的返鄉農民工給予200元-15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對符合相關要求的返鄉農民工初始創業者給予5000元的創業補貼,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萬元。為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帶動農民工返鄉創業,對認定為省級電子商務示范縣的,給予每縣1500萬元的補助。對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縣獎補200萬元。對省級創業培訓示范基地獎補300萬元。對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獎補50萬元。對返鄉農民工創業省級優秀示范項目獎補2萬-15萬元。對全省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獎補1萬元。
此外,《措施》還提到,要支持落實普惠金融政策,統籌整合就業補助等專項資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設立農民工返鄉創業投資基金,力爭2018年規模達到100億元。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利用專利權、林權等不動產抵押融資發生的貸款利息等相關費用,給予20%的補貼。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135號)精神,進一步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引導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會同省人社廳制定《財政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20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創新扶持政策,優化管理服務,切實加強保障。
一是創新就業資金支持方式。對參加創業培訓的返鄉農民工給予200-15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對為農民工提供電商及網絡培訓的創業服務機構給予1000-2000元的實訓補貼。對創業項目庫建設單位給予2000元的創業項目開發補貼。對符合相關要求的'返鄉農民工初始創業者給予5000元的創業補貼。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園區)2年內按照每戶不高于1萬元/年給予創業孵化補貼。
二是支持落實普惠金融政策。財政統籌整合就業補助等專項資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設立農民工返鄉創業投資基金,力爭2018年規模達到100億元。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給予最高不超過10-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新增農民工返鄉創辦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單戶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擔保機構凈資產的10%且不超過500萬元的小微企業擔保貸款業務發生風險后,由省小微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按照實際代償額的一定比例補償相關擔保機構。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利用專利權、林權等不動產抵押融資發生的貸款利息等相關費用,給予20%的補貼;對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實現融資的,按照實際發行金額給予20%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發行費補貼。對參加農業保險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有關政策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
三是支持返鄉創業平臺建設。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同等享受補貼政策。設立現代服務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對返鄉農民工創辦的物流、健康、鄉村旅游等服務業項目予以擇優支持。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帶動農民工返鄉創業,對認定為省級電子商務示范縣的,給予每縣1500萬元的補助。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項目享受與外地客商同等優惠政策,對引進資金和技術的,按當地招商引資相關政策給予獎勵。農民工返鄉創辦的小微企業,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減免相關稅費。
四是實施返鄉創業獎補政策。對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縣獎補200萬元。對省級創業培訓示范基地獎補300萬元。對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獎補50萬元。對返鄉農民工創業省級優秀示范項目獎補2-15萬元。對全省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獎補1萬元。
《措施》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財政支持力度,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導作用,有效調動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積極性,更好的營造了農民工返鄉創業、興業、樂業的良好環境。
【2017河南省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出臺】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