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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實施方案》全文
《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實施方案》已經頒布了,主要是什么內容呢?
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實施方案
根據黔府辦函〔2016〕168號、安市扶微字〔2017〕1號、安市扶微辦通字〔2017〕4號和2017年2月21日全市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暨2016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工作的會議精神,為確保我區2017年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有序推進,及時全面完成2017年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任務,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緊扣全省實施大扶貧和大數據兩大戰略行動,以創業帶動就業促進產業發展為根本,重點聚焦原材料精深加工“四個一體化”、特色輕工業“五張名片”、五大新興產業等優勢行業領域,充分發揮微型企業在科技創新,活躍市場、涵養稅源、吸納就業、調整結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快構建和完善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于創業新機制,著力推進微型企業提升發展,創新發展和集約發展,為全區守底線、走新路、奔小康奠定堅實基礎。
二、發展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和定向扶持相結合,健全完善機制、創新扶持方式、精準落實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和乘數效應,加快構建覆蓋微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扶持體系。按照《關于印發2017年安順市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指導性計劃的通知》(安市扶微字〔2017〕1號)、《關于推進落實安順市2017年度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進度計劃及分解的通知》(安市扶微辦通〔2017〕4號)要求,我區今年需扶持發展微型企業146戶,帶動就業580余人以上。今年一季度完成計劃數的10%、二季度完成計劃數的30%、三季度完成計劃數的65%,四季度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各鎮(辦)、新型社區年度指導計劃:幺鋪鎮26戶,宋旗鎮30戶,西航辦事處43戶,星光社區35戶,春雷社區12戶。
三、組織機構
根據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對我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調整后名單如下:
組 長:吳 波 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常務副組長: 張應忠 管委會主任助理
副 組 長:茍一欽 工管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劉 青 市場監管局局長
齊慶艷 工貿局局長
成 員: 吳能正 督查督辦局局長
吳家鳳 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何 莉 工貿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主任
吳麗婷 財政局副局長
曾衛國 金融辦主任
鞠曉玲 群團工作部團委副書記
劉 琦 投促局副局長
張厚紅 教育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主任
余學平 民政局副局長
高 飛 勞保局副局長
周 瑋 文旅局副局長
安 軍 農林牧水局副局長
劉 洋 統計辦副主任
吳 艷 審計局固投中心主任
吳 克 地稅局副局長
朱 江 國稅局副局長
譚 軍 幺鋪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吳 強 宋旗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吳 浩 西航辦事處副主任
張國強 星光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
陸 艷 春雷社區服務中心綜合工作部部長
李 挺 農商銀行開發區支行副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場監管局,劉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吳家鳳、吳麗婷、何莉、曾衛國擔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單位負責人作為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絡員。
各鎮(辦)、各新型社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組織機構和工作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轄區落實“3個15萬”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相關工作。
四、職責分解
(一)領導小組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研究制定我省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政策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全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并提出建議;制定全年工作計劃并對鄉鎮、辦事外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機構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承擔領導小組會議會務和成員單位日常聯絡工作;起草會議紀要和重要文件,編發有關工作信息和簡報;協調督查有關單位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基本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全省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各項方針政策及領導小組有關決定。
(2)參與制定和實施全省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規劃、相關政策、年度計劃。
(3)結合部門職能出臺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具體實施意見和措施,指導本系統開展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宣傳、后續幫扶和監督檢查。
(4)在安排涉企項目和專項資金時,對微型企業要適度傾斜。
(5)加強調查研究,向省政府及領導小組提出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工作意見和建議。
(6)參與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7)承辦省政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具體工作職責
(1)各鎮(辦)、新型社區:履行基層政府主導責任,建立完善相應組織機構、工作機構,組織完成全年工作任務。
(2)市場監管局:牽頭組織實施全省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統籌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的協調、指導和檢查;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建立微型企業扶持資金監管制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3)工貿局:研究制定培育壯大微型企業的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協助建設微型企業服務平臺;推動微型企業轉型升級,支持和引導微型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完善企業標準、優化研發平臺、培育壯大品牌;支持微型企業入駐產業園,引導園區內微型企業產業配套、集群發展。
(4)發改局(金融辦):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完善微型企業貸款支持政策并做好宣傳;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牽頭研究解決微型企業貸款支持政策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5)財政局:負責省、市、區三級微型企業補助資金的預算、預撥和結算,對全區微型企業補助資金的預算、預撥、結算和撥付進行指導和監督;對經審核確定后的稅收貢獻激勵資金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結算和撥付;給予微型企業在政府采購上的同等待遇,并按規定進行扶持。
(6)文旅局:開展文化、旅游類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
(7)教育局:開展大中專畢業生創辦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結合部門實際制定鼓勵大中專畢業生申辦微型企業的相關優惠措施。
(8)民政局:開展復員退伍軍人、殘疾人創辦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將殘疾人創辦微型企業納入“殘疾人百點千戶萬人創業就業工程”。
(9)勞保局:開展失業人員創辦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大力支持微型企業開展創業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負責微型企業勞務用工情況的監督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核和擔保服務;統籌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結合實際,鼓勵和支持微型企業入駐創業孵化園、農民工創業園(點),并提供相關創業服務和創業扶持。
(10)投促局:開展商貿流通業和電子商務類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
(11)農林牧水局:開展農、林、牧、漁業類微型企業、返鄉農民工創辦微型企業及入駐農業高效示范園的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重點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創辦加工制造、民族手工藝、特色食品、創意設計等微型企業;開展相關微型企業技術培訓。開展貧困地區貧困戶創辦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協助人社部門做好微型企業創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和貧困戶就業服務。
(12)國稅局:指導開展微型企業稅收貢獻激勵的`審核工作;落實好微型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微型企業的稅收征管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13)地稅局:指導開展微型企業稅收貢獻激勵的審核工作;落實微型企業享受的國家和我省對小型微利企業及特定行業、區域、環節的稅收優惠政策;負責對有利于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征收方式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14)群團工作部:開展青年創辦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負責將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納入“千店萬人”創業圓夢計劃;統籌建設青年創業就業服務體系。開展婦女創辦微型企業的后續幫扶;將婦女特色手工產業與微型企業扶持政策有機結合;做好婦女創辦微型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服務。
(15)督察督辦局:按照方案進度,對各部門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通報。
(16)統計局:按照國家統計局相關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區微型企業調查,及時反映微型企業經營發展狀況,提供微型企業相關調查數據和監測分析。
(17)審計局:按照全省審計制度相關工作要求,對微型企業申請使用財政補助資金情況進行后續監管。配合財政、市場監管局對微型企業申請使用財政補助資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工作。
(18)農商銀行開發區支行:協助相關部門制定銀行金融機構發放微型企業貸款的相關鼓勵措施;做好微型企業人民幣結算帳戶開立的行政許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扶持微型企業發展要樹立三個正確認識。正確認識落實“3個15萬”扶持措施是地方經濟發展的加速器、扶貧攻堅助推器和惠及民生的顯示器。各鎮辦、新型社區要高度重視,一把手親自抓,完成此項工作任務。
(二)正確科學履職
工作中要克服三個不能思想意識。一是不能怕任務重;不能怕擔責;三是不能以實際為借口不完成任務。各鎮辦、新型社區要履行好主導責任,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能,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加強溝通,確保任務完成。
(三)做到數質并抓
工作中要落實三個必須。一是必須落實扶持發展政策;二是必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必須如期完成工作任務。2017年12月20日前必須完成全年工作任務,同時做到數量和質量并重,確保微型企業培育的成功率和成長線。
(四)加強督查考核
區微區辦、督查督辦局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對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按進度進行考核通報,完成情況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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