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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努力打造創業之都
山東青島近日下發了《關于實施大眾創業工程打造創業之都的若干意見》,全面增強服務創新模式,努力打造創業之都。
規劃創業“四百”目標。《意見》要求,到2017年,全市創業實體大幅增加,創業活力顯著增強,創業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充分釋放,城市創業品質明顯提升。努力實現“四個一百”目標,即新增創業實體100萬戶,創業帶動就業100萬人,新增創業孵化載體100萬平方米,各類創業投融資規模超過100億元。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創業,培育更多市場主體,通過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促使更多勞動者實現就業,從而拓寬就業渠道,提高居民收入,保障改善民生。
減稅降費力度加大。通過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既有利于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也有利于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兑庖姟窂娜齻方面提出要求,推動簡政放權進程:打破制度藩籬,全面放開市場準入。凡是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依法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建立小微企業目錄和各行業產業發展信息發布制度,引導創業活動向“藍、高、新”產業集中。釋放市場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全面實施“先照后證”、創業實體住所申報制,允許創業實體住所與生產經營場所分離,實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一照一碼”和集群注冊。打破中介機構行業壟斷,清理和廢除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定。加快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著力降低門檻,全面落實減稅降費。對各類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等符合條件的,吸納就業稅收優惠人員范圍由登記失業1年以上調整為登記失業半年以上,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每人每年5200元定額減免相關稅費;對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本市戶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人每年9600元限額減免相關稅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制度,全面清理不合理的涉企收費。
創業扶持政策加碼。創辦小微企業可享最高3萬元創業補貼。鼓勵扶持創辦各類市場,將現行創業補貼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了調整:一是將一次性創業補貼的范圍,由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駐青高校畢業年度畢業生和本市戶籍城鄉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擴大到休學創業大學生和本市戶籍畢業年度大學生。二是將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由5000元提高到1萬元。三是將小微企業創業補貼標準,由1萬元提高到1.2萬元,其中吸納就業1人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2萬元。標準提高后,對于創辦小微企業的創業者,符合條件最高可申領3萬元創業補貼?蒲腥藛T離崗創業可與在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有關政策。對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出臺新政。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的戶籍、學歷等限制,為新科技、新業態、新模式成長留出空間。實施“青島市留學回國人員來青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對來青創業留學回國人員,市財政給予資金扶持;對參加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創新大賽獲獎并落地的項目,市財政給予獎補。創建農民創業園推動農村創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
推廣海爾“人人創客”模式。青島海爾以創造用戶價值為目標,將員工轉化為創客,從命令執行者轉變為創業者,為內部員工和外部創業者提供“供應鏈+創投+市場”資源支持。青島開通企業新型創業平臺“服務直通車”,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業補貼、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信貸融資等政策服務。青島高校強化創客教育,建立創業網絡大學、創業學院和技術轉移研究院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平臺,實現“一校所一基地一基金”。鼓勵高校院所、企業開放實驗室資源,其中利用財政資金購置的儀器設備要向社會開放,為創客提供開源軟硬件、檢驗檢測、試驗加工等無償服務。培植創客精神,舉辦創客產品大集、創客活動周、創客大賽等各類活動,在全社會營造支持創客、鼓勵創造的濃厚氛圍。
健全小額、便捷、靈活、多元的投融資機制。青島建立健全藍海股權交易市場交易機制,全面增強服務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企業的能力。設立大眾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方面,采取“政府引導、企業注資、社會參與”的原則,市政府與社會民間資本共同創建青島市大眾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市財政引導基金實行承諾制,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創業投入,面向初創期、種子期企業及創業者提供風險投資、天使投資、貸款擔保等融資服務,企業創客享有投資基金、創業政策等扶持。
努力打造眾創空間。青島積極推進“創業中國”青島示范工程,編制眾創空間發展規劃,支持高校院所、企業等各類優秀人才到孵化器創辦企業,推進孵化器轉型升級,出臺孵化器創新發展若干政策,加快推進千萬平米孵化器建設,在舊城、舊村、舊廠房改造中,優先保障孵化載體建設用房、用地需求,用于改(擴)建孵化器和新型創業公寓。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創業大賽、沙龍、路演和訓練營等各類創業活動。加快千萬平米人才公寓建設,各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要在創新創業人才相對集中區域,統一配建周轉公寓或購買存量房出租給創新創業人才居住,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大企業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型人才周轉公寓,或利用自有資金購買、租用商品房出租給創新創業人才居住。開展全城創客行動,重點推動以大學生、海外留學人員、科技人員以及技能人才為骨干力量的創客實踐活動,各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應按“一區一街一基金”要求,利用現有設施,大力推進創業街區建設,強化金融支撐,加快打造各具特色的創客空間。鼓勵企業成為新型創業平臺,鼓勵各區(市)、高校院所、企業、街道(鎮)、社區等,推廣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經驗,建設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綜合服務平臺和發展空間。構建創業總部方面,以市創業就業實訓基地為載體,構建青島創業總部。壯大創業基地方面,鼓勵各區市、功能區、高等院校、企業、社會組織盤活閑置廠房、物流設施等,新建或改建一批創業孵化基地。鼓勵孵化器設立創客專區支持多元化主體打造“零收費”創客空間,提供平臺、食宿等服務,市、區兩級給予補助。對認定為市級、區(市)級示范基地、創業園區的,由市、區市給予獎補。對認定為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的,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獎補,其中直接購買或租賃樓盤的,獎補標準提高到1000萬元。
積極鼓勵創新。堅持唯創新者進、唯創新者強、唯創新者勝,進一步解放思想,以創新的城市觀念引領創新行動,增強創新驅動發展源動力,創城市觀念之新。著力破除科研人員、企業家、創客、創業者創新創業的障礙,打通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通道,全速發動創新驅動引擎,充分激發全社會創新能量,創體制機制之新。創新產業發展模式,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組織、商業模式創新,大力發展“互聯網+”“海洋+”,把創新成果變成實實在在的產業活動,讓創新真正落實到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上,促進經濟轉型發展,創產業模式之新。發揮青島本土優勢,全力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努力把青島打造成同類城市中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營商環境最優的城市,著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創發展氛圍之新。
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青島制定《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推進版權免費登記,實行計算機軟件版權登記補貼制度。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完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制度,探索建立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管理體制。賦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高校院所應設立技術轉移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強化知識產權申請、運營權責。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賦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鼓勵科技成果在技術交易市場公開掛牌交易。鼓勵高校院所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在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之間合理分配,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部分不低于收益額的80%,國有企事業單位對職務發明完成人、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獎勵,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作為工資總額基數。加大科技人員股權激勵力度,出臺創新人才股權激勵辦法,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調動積極性。高校院所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企業的,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股權比例不低于50%。落實科技人員取得股權獎勵收入優惠政策,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將專利創造、標準制定及成果轉化作為職稱評審和崗位考核的重要依據。改革市科技獎勵制度,突出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以及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在科技進步獎中增加對人才團隊、科技創業者以及海洋領域創新的獎勵,增設專利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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