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創業政策
優勢轉化——
營造鼓勵創業的“政策環境”
成都地區擁有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等52所普通高校、95所職業培訓院校,是我國中西部地區高等院校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如何激活大學生這支最年輕的人才隊伍,把人才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成都把激勵創新創業作為制度設計的牽引力,打造孕育創業種子的沃土。
該市先后出臺了《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創業就業的意見》等多個政策,提出包括房租免費、稅收獎勵、創業補貼、貸款貼息在內的一系列扶持措施。市委、市政府先后投入近5億元,用于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同時,“成都人才計劃”專設青年項目,為創新項目優勢明顯、創業發展成效顯著的大學生每人給予50萬元的資金扶持。為保證制度落到實處,成立了由9個成員單位組成的青年(大學生)創業園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部門資源、集成扶持政策、強化推進力量。
起跑助推——
提供創新創業的優質“土壤”
由大學生創業者王春波創辦的億盟恒信科技有限公司,年產值過1億元,但在創業之初,卻因注冊門檻、資金等問題險些夭折。在談到這段經歷時,王春波感慨頗深:“在我們最關鍵、最困難的時候,黨委、政府伸出了溫暖的手,幫助我們落實房租補貼,給予資金支持,沒有讓我們倒在起跑線上。”
為幫助大學生邁好創業第一步,成都著力構建以大學生創業園區為主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體系,為創業“種子”們提供優質“土壤”。
按照產業特色鮮明、配套功能完善的原則,以每個青年(大學生)創業園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標準,為創業大學生提供了至少1年以上的免租辦公用房,給予5-2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以及社保及崗位補貼等優惠政策,解決大學生的燃眉之急,降低其創業成本。截至目前,全市在15個區(市)縣建立了28個青年(大學生)創業園區,共有場地31.2萬平方米,現有在園項目1131個,累計入園項目2127個。
此外,成都市還在“政府主導建園”基礎上,及時引入市場機制,支持高校利用校園及周邊樓宇等資源,與地方共建創業苗圃、孵化器、中試基地等創新創業載體;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青年創業學院、大學生創業街等,開展信息咨詢、經驗交流、項目推介、供需對接、創業沙龍等活動,為在校學生提供創新創業平臺。
加速提升——
構建成功創業的五大服務平臺
在提供了積極的創業政策和完善的硬件服務后,如何幫助解決大學生創業參與度不高、項目缺乏、資金不足等問題?成都的做法是搭建金融服務、公共技術服務、創業導師、見習基地、中介服務的五大平臺。
金融服務平臺。創新打造的“8號平臺”,堅持每月8號舉辦資金項目對接活動,已幫助70多個大學生創業項目累計獲得了超過1億元融資。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推動在蓉高校院所資源向大學生開放共享,在電子信息、生物醫藥領域已形成配套較完善的公共技術平臺體系,已認定公共技術服務平臺42家,資產規模超過12億元。創業導師服務平臺。組建由優秀創業人才、風投專家等構成的400余人導師隊伍,“一對一”輔導支持大學生創業,彌補經驗不足的“短板”。中介服務平臺。為大學生創業團隊提供企業入駐、專利申請等各類中介服務,累計開展各類培訓500余次。見習基地平臺。依托“國家級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成都高新區、創業園手機游戲基地等,為大學生提供創業輔導和實訓服務,增強在校大學生創業就業能力,幫助他們贏在“起跑線”。
據成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才辦主任王乾介紹,“今年,成都市還啟動‘創業新星計劃’,設立3000萬元專項資金,每年遴選100名大學生創業典型,加強重點培養,助其成功發展。”
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扶持創業加大大學生創業支持
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成都自主創業、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持續經營3個月以上的,政府將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持續經營1年以上的,再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其所創辦的Cye企業錄用城鄉勞動者(含異地戶籍)、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實際錄用人數,按每人1000元給予獎勵,單戶企業獎勵總額不超過5萬元。并且這類創業企業在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成功后,由政府給予100%的貼息支持,但其總額不超過10 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
成都對大學生創業孵化園也有補貼政策。對認定為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學生創業專項資金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市級科技創業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創新創業載體建設科技專項資金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符合市小企業創業基地條件的,按照投資額一定比例,由市經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另外,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在蓉高校畢業學年組織有創業意愿的在校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實際培訓學生人數,按不超過當年畢業生總人數10%的規模享受創業培訓補貼。
培訓應屆生政府給予企業補貼
為了鼓勵更多的小微企業吸納就業,2014年年底前,成都小微型企業吸納2013年度或2014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政府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單位部分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標準,給予招用企業期限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此外,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在吸納人員6個月內,依托企業所屬培訓機構或委托人社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培訓,并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由政府按規定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基層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獲得政府給予的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同時,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期限由最長6個月延長到最長12個月,見習期基本生活補貼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補貼資金由政府和見習單位分擔,政府給予每人每月800元的補貼,差額部分由見習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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