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檢驗的論文
導語:對于慢性腎衰患者血液透析并發心律失常的臨床治療,大家會有怎樣的分析?下面是醫學檢驗論文:慢性腎衰患者血液透析并發心律失常的臨床治療分析,供各位閱讀和借鑒。
論文題目
慢性腎衰患者血液透析并發心律失常的臨床治療分析
【摘要】
目的 分析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 CRF)患者血液透析并發心律失常的治療措施以及治療效果。方法 66例CRF患者作為研究對象, 對其臨床資料進行回顧性分析, 統計患者維持血液透析治療過程中心律失常發生率、類型以及患者當時的治療措施、后續治療效果。結果 本組66例患者共實施了720次血液透析治療, 患者透析過程中并發心律失常184次。依據心律失常的不同類型, 其中有室性早搏65次、發生率35.3%;房性早搏50次、發生率27.2%;室上性心動過速16次、發生率8.7%;竇性心律不齊14次, 發生率7.6%;陣發性心房顫動(房顫)21次, 發生率11.4%;房室傳導阻滯18次, 發生率9.8%。治療結果顯效42例、有效23例、無效1例, 治療總有效率98.5%。治療無效患者停止血液透析, 后續癥狀逐漸緩解, 未有死亡病例。結論 CRF患者血液透析并發心律失常時應該積極祛除誘因、對癥給予藥物治療, 必要時停止透析以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關鍵詞】
慢性腎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心律失常;臨床治療
CRF也被臨床稱為慢性腎功能不全, 患者由于各種原因造成自身腎實質出現慢性、進行性損害, 進而導致腎臟結構萎縮、基本功能損害, 患者臨床以各種代謝產物潴留、水電解質平衡失調、體內酸堿平衡失調、全身各個臟器系統受到影響為相關特征, 對患者生活質量以及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1]。本次研究將以CRF患者為對象, 分析CRF患者血液透析治療過程中并發心律失常的治療措施以及治療措施, 提高CRF患者透析治療效果, 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一般資料 選擇本院2012年1月~2013年1月收治的CRF患者66例作為研究對象, 其中男35例, 女31例, 年齡24~70歲, 平均年齡(57.7±11.2)歲, 患者原發性疾病為慢性腎小球腎炎12例、多囊腎10例、痛風性腎病8例、腎小動脈硬化15例、梗阻性腎病17例、其他類型4例;同時患者伴有高血壓心臟病25例、心力衰竭12例、缺血性心臟病15例、尿毒癥性心肌病18例。本組患者均符合以下入選標準[2]:
①患者均為維持性血液透析治療, 均符合血液透析治療標準, 同時透析維持時間1~12年、透析治療時間8~14 h/周;②患者均無過往抗心律失常藥物使用史;③患者心電圖檢查結果發現其心律失常病發時伴有不同程度的心肌ST-T缺血性改變。
1. 2 治療方法 患者均使用德國進口貝朗透析儀完成透析治療, 透析液為碳酸氫鹽溶液, 透析膜為中空纖維聚砜合成膜, 面積1.2~1.6 cm2, 水采用反滲透水。患者透析治療過程中透析治療時間3.5~4.0 h/次, 2~3次/周, 可以根據患者實際病情發展以及透析過程中尿量實際調整,醫藥衛生 24 h內尿量<800>15 h/周, 而24 h內尿量>800ml者透析時間應該>9 h/周。透析過程中設置指標為血流量190~260ml/min、透析液流速500 ml/min、透析溫度維持36.5~37.0℃。透析液設置為鈉離子濃度130~ 140 mmol/L、鈣離子濃度1.2~1.4 mmol/L、平均脫水量(2.3±0.6)kg/次。每次透析之前30 min護理人員應該給予患者心電監護儀監測, 透析結束后抽取患者靜脈血樣3~5 ml以對比患者治療前后血液中相關指標濃度差異。血液透析過程中護理人員應該密切觀察患者臨床癥狀, 結合心電監護觀察患者、血壓、心律指標變化。患者治療過程中若出現胸悶、惡心、嘔吐、大汗等臨床癥狀則立刻給予重視, 根據患者癥狀對癥治療, 結合心電監測結果判定是否為心律失常, 降低血液透析的'血流速度, 給予患者低流量吸氧、水電解質平衡等基本治療。若上述治療仍然無法患者心律失常癥狀, 則可給予患者胺碘酮15 mg+葡萄糖注射液500ml美羅靜脈滴注治療, 觀察患者后續臨床癥狀。
1. 3 療效評定標準[3] 心律失常治療標準:顯效:患者用藥15 min后相關臨床癥狀消失, 心室率下降并<100次/min;有效:患者用藥15~30 min后相關臨床癥狀逐漸消失, 心室率下降程度≥20%;無效:患者用藥30 min以后相關臨床癥狀仍然沒有好轉, 心室率下降程度<20%。總有效率=顯效率+有效率。
2 結果
2. 1 心律失常發生率 本組66例患者共實施了720次血液透析治療, 患者透析過程中并發心律失常184次。依據心律失常的不同類型, 其中有室性早搏65次, 發生率35.3%;房性早搏50次、發生率27.2%;室上性心動過速16次、發生率8.7%;竇性心律不齊14次, 發生率7.6%;陣發性房顫21次,發生率11.4%;房室傳導阻滯18次, 發生率9.8%。
2. 2 心律失常治療結果 患者心律失常癥狀多發生于透析進行3 h以后或者透析結束時, 患者臨床癥狀以胸悶、心悸、心慌、大汗、頭暈、惡心等為主。本組患者經過對癥性治療以后, 治療結果顯效42例、有效23例、無效1例, 治療總有效率98.5%。治療無效患者停止血液透析, 后續癥狀逐漸緩解, 未有死亡病例。
3 討論
心律失常患者由于心臟活動傳導障礙而導致自身心臟搏動頻率、節律異常, 嚴重者甚至會突然發作而導致猝死, 對患者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而在CRF患者的透析治療過程中, 患者由于自身左心室肥厚、心肌缺血等心肌病理性改變很容易導致自身鈉水潴留、心臟前負荷增加, 而同時透析過程中超濾量的增加會導致患者血容量出現相應波動, 自主神經功能開始紊亂, 上述現象都會加重患者心臟負荷, 導致患者心肌缺血、缺氧癥狀進一步加重, 從而誘發患者心律失常癥狀[4, 5]。
本次研究結果中, CRF患者心律失常類型以及室性早搏居于首位, 房性早搏以及室上性心動過速分居其下。針對心律失常患者的治療, 護理人員首先必須確定患者的疾病類型, 清除當前引發患者心律失常疾病的誘發因素, 糾正患者體內貧血、水電解質平衡紊亂狀態, 進而根據患者病情嚴重程度給予胺碘酮治療, 必要時應該立即停止血液透析, 確保患者生命安全。
綜上所述, CRF患者血液透析并發心律失常時應該積極祛除誘因、對癥給予藥物治療, 必要時停止透析以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參考文獻
[1] 沈雪美.慢性腎衰患者血液透析并發心律失常的臨床療效分析. 深圳中西醫結合雜志, 2014, 24(2):20-21.
[2] 程紅.慢性腎衰血液透析并心律失常20例患者的臨床治療分析. 大家健康(學術版), 20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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