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如何加強中醫標準病名
中醫學是“以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經驗為主體,研究人類生命活動中醫學中健康與疾病轉化規律及其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保健的綜合性科學”。下面我們就一起看看如何加強中醫標準病名吧!
論文摘要:針對中醫病名的現狀,從歷史和臨床實踐的角度論證了病證結合是中醫診斷學的精髓,從認識論和方法學上比較了中西醫病名的異同,闡述必須堅持中醫病名,繼承和發展中醫理論,規范中醫病名學術體系,推動中醫走向世界。
論文關鍵詞:中醫病名;診斷;標準;病證結合
病名是中醫在長期臨床實踐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重要概念,是中醫學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辨病是中醫臨床不可缺少的內容[1]。任何疾病都有原因可查、病機可究、規律可循、證候可辨、治法可用、預后可測,臨床治療的目標主要也是針對病。但目前中醫病名幾乎處于被取消的狀態,臨床診斷、論文著作、科研課題等,大部分都使用西醫病名,中醫病名被棄而不用,或僅稱屬中醫“××范疇”。因此,必須制定中醫標準病名,作為國家標準加以頒布實施,以保護中醫藥知識產權,維持中醫知識體系的完整性。
1 病證結合是中醫診斷學的精髓
中醫對疾病本質的認識最早即是確定病種,并賦予病名!饵S帝內經》所記述的病名逾200種,張仲景著《傷寒雜病論》,無論是《傷寒論》論外感病,還是《金匱要略》論內傷雜病,都是以病為綱,病脈證治并重。此后歷代醫著如《諸病源候論》、《景岳全書》、《醫宗金鑒》、《證治準繩》等,以及近代臨床各科的中醫教材,基本上都是以病(癥)為綱,進行辨證論治。因此,繼承中醫學的病名及診斷十分必要。
病證結合是中醫認識疾病本質的基本方法,診斷疾病可以有效地把握疾病全過程的根本矛盾,而辨析證候又能準確地把握疾病某一階段的病位與病性等主要矛盾。對病和證的分層認識,具有較強的互補性,二者的關系猶如經緯縱橫交錯,使中醫對疾病本質的認識在病位的表里上下與臟腑經絡,病性的陰陽寒熱虛實,以及病勢的進退深淺3方面達到3維統一。中醫病名融于中醫理論體系,能正確引導臨床辨證與施治。與證名診斷一樣,病名診斷是中醫臨床診療不可或缺的內容,取消中醫病名不僅僅是病名被取消了,中醫認識疾病本質的病證結合診斷特色也沒有了,更談不上中醫的優勢、生命力和發展。
2 中醫臨床必須使用中醫病名
就臨床診療的目標來說,中醫與西醫所針對的都是疾病,在這一點上中醫病名與西醫病名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但由于認識論和方法學的不同,所導出的病名體系必然不同。中、西醫的病名,一般都是由病因、病性(病理)、病位和病狀相互組合而構成。在病因病性方面,中、西醫的概念基本不同,中醫的風寒濕熱、痰飲瘀血、陰陽虛實、勞癉痹厥、脹脫痿痛、癌瘤瘕、癰疽翳障等,西醫稱之為細菌、炎癥、變態反應、免疫紊亂、功能亢進、減退、衰竭等等,而氣、血、水、膿、毒、火(炎)等概念,中、西醫則都將其視作基本的病理改變。在病位方面,雖然中、西醫的解剖名稱基本相同,但中醫學的認識相對籠統而西醫學的概念以精細為特征,由于中、西醫對各組織器官的生理、病理及相互關系的認識上有所不同,因而對疾病的命名診斷,西醫有病因診斷、病理解剖診斷、病理生理診斷、功能診斷、臨床綜合征診斷等不同形式,并注意幾個方面的結合而作出完整診斷,因而其病名限定清楚,但較冗長而復雜。與之不同,中醫學病名極為精當簡煉,每個病名實際用詞一般只有2~4個字,不一定將每個病的病因、病性、病位等本質屬性概括無遺,而可通過辨證診斷使之得到補充。正是由于病名診斷與辨證診斷之間的這種互補性,使中醫學的病證診斷完整地融入中醫學理論體系并具有中醫之特色?梢娭嗅t病名與西醫病名既有關聯而又不等同,中、西醫病名的對應關系是模糊的,即“是也不是,不是也是”。
中醫臨床必須以中醫理論為指導,使用準確而規范的中醫病名。中、西醫病名只能并存和相互對照,而不能并用,更不能以西醫病名取代中醫病名。某些中醫病名目前尚不為廣大群眾所熟悉,主要是由于受西醫病名的沖擊,加之近代中醫一味地強調辨證而不重視病名診斷所致,而不是中醫病名脫離了實際,導致廣大群眾不能接受。只有規范中醫病名,堅持并強化中醫病名診斷,方可使中醫病名逐漸為人們所熟悉和接受,才有益于中醫學的發展,也有利于發揮中醫學的優勢。
3 中醫病名診斷的必要性
中醫的許多病名,如破傷風、托盤疔、胬肉攀睛、鵝口瘡、舌菌、痄腮、陰吹等,精煉簡捷,見名知義,易于掌握。中醫有不少好的病名,如歷節風、破傷風、感冒、紅絲疔、纏腰火丹、蛇頭疔、乳巖、天行赤眼、蟹睛、骨槽風、鼻淵等,其命名科學確切,名實相符,正如宋·張杲《醫說·疾癥》所謂“古之論疾,多取象比類,使人易曉”。因此,這些中醫病名一直沿用至今,為人共曉,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有些病名如痢疾、霍亂、傷寒、破傷風、風濕熱、感冒、麻疹、癲癇、子癇、白喉、痔、癰、痛風、風疹、云翳、腳氣病、牛皮癬、梅毒等,在西醫傳入中國時,便為西醫所引用。
中醫強調辨證,并多以癥為病。但辨證畢竟只是反映疾病某一階段的情況,癥則只是疾病本質的外在表現,而通過診斷所確定的病名,代表著對疾病最本質的認識。病名診斷在中醫醫療實踐中具有極重要的意義,它有利于把握疾病的全局和全過程的一般規律,有利于臨床施治,這是中醫學術發展的一個重要內容。徐靈胎《醫學源流論》指出:“欲治病者,必先識病之名……一病必有主方,一病必有主藥!闭f明不同疾病可以有自己的專方、專藥、專法治療,如肺癆若不治癆殺蟲,則辨證治療效果欠佳。雖然異病同證時應當同治,但治療也應根據病而有所區別,如胃瘍、久泄均可見脾虛證候,在補脾益氣同時,胃瘍者常結合理氣止痛,久泄者則常兼利濕止瀉。同時病名診斷亦可指導辨證,因為每個病演變過程的一般規律往往可體現為不同的“證”,各證出現的頻度也不一致,如風眩最常見的證型為肝陽上亢,而陰陽兩虛則較少見,有時病人可能僅有血壓增高,而其他癥狀不明顯,以致無癥而出現無證可辨,此時則可根據風眩而首先考慮為肝陽上亢,采用平肝潛陽的治法。
4 取消中醫病名必將導致中醫學的滅亡
有學者提出,中醫病名改革應大部分采用西醫病名,或中、西醫病名并用,這樣方有利于中醫現代化,并能成為中醫走向世界的橋梁[2]。也有人認為“取消中醫病名中醫滅亡不了”。這些觀點顯然都是不對的。中醫臨床是在中醫學理論指導下的實踐活動,中醫學需要與國際接軌,但絕不能用西醫病名取代中醫病名。因為中、西醫學是不同的理論體系,中醫的陰陽五行、臟腑經絡、氣血津液、病因病機等基本概念不同于西醫學的解剖、生理、病理等理論,把西醫的病名搬過來,套在中醫學的頭上,則名實不相符,無異于穿西裝戴瓜皮禮帽,這無疑會給中醫的診斷和治療帶來思維方面的負面效應。
中、西醫這兩種不同的醫學理論體系,認識疾病的角度不同,那種“西病中證”式的診斷無異于“人頭馬、美人魚”之類,似是優勢互補、強強相合,但實際上只會使中醫學走向滅亡。因為用西醫學理論來衡量中醫學,不僅只是病名不科學,中醫學的陰陽五行、風、寒、暑、濕、燥、火、喜、怒、憂、思之類病因,肝之開竅于目,脾主運化與統血,經絡的解剖結構,以及四氣五味、升降浮沉等中藥理論等等,統統都無科學可言,都應在廢棄之列。堅持中醫病名是保持和發揚中醫學體系的要害所在,是中醫學生死攸關的大事。設若中醫學取消了病名,則說明中醫學對“病”沒有認識,中醫只知辨證施治,不會診病治病,那么中醫學還有何“術”可言呢?取消病名,就會使中醫學術一潰百潰,一發不可收拾。
中醫是中華傳統文化最優秀的部分,由于西學東漸,中國人已逐漸遠離自己的民族文化主體,出現了文化自卑,不少人對中醫的知識財富不相信,甚至抵觸,這并不足為奇。癀瘕、卑傈、旭痹、癉等字都不認識,這是由于近現代文化舉措對中醫學帶來的負面影響。落葉知秋,病名的取消就是中醫學術消亡的前兆,面對日漸遠離傳統文化的中醫,如何恢復昔日中醫與傳統文化二者之間的密切關系,如何使中醫能夠按照其自身發展規律良性發展,這或許是今天有志于振興中醫藥事業的人們所應當迫切思考和解決的問題”[3,4]。
歷史事實告訴我們,否認中醫理論體系,妄以西醫病名取代中醫病名必然失敗。1933年下發的《中央國醫館學術整理委員會統一病名建議書》、《中央國醫館審定病名凡例》及《中央國醫館審定病名錄》,之所以遭到反對而沒有實施,其主要原因就是武斷的認為中醫病名不科學,要統一則必以西醫病名為標準,這是其夭折的致命之處,F在雖然時過境遷,中醫界的認識有了很大的變化,但可以斷言,取消中醫病名只會是重蹈復輒的命運。惲鐵憔在《論醫集·對于統一病名建議之商榷》說:“今若以西名為主名,不廢中醫學說,則名實不相符。若廢中醫學說,則中醫即破產,不為此,則為彼,更無回旋余地。例如《傷寒》一書,包括支氣管炎、肋膜炎、胸水乃至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日射病、虎列拉等等,假如使用此諸名色,初步,《傷寒論》本文,將漸次無人研讀;進一步,必《傷寒》方無人能用;及后一步,必講究注射滅菌。如此,則中醫消滅、中藥消滅。是故用中醫病名為統一病名,在此必爭,是非得已,不止名從主人而已。”先賢之見在當代中醫界已被印證,這不正是廢棄中醫病名之惡果嗎?
我們應從病證結合的角度,站在發展中醫理論與保持中醫特色的高度,堅持中醫病名診斷,并糾正,正本清源,摒棄“重證輕病”、“西病中證”等錯誤觀點,在中醫學理論指導下,深入開展對“病”的研究,以提高臨床診療水平。
5 規范中醫病名體系
任何學科都是在繼承前人學術思想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中醫病名學術也不例外。中醫病名規范化的研究,首要而根本的原則,必然也只能是繼承性原則,要從蘊藏前人豐富經驗和理論的歷代醫籍中整理、挖掘中醫病名,切合臨床實際者用之,不符合臨床實際者改造之。在此基礎上本著特色性、實用性、創新性、準確性等原則,全面系統地開展病名體系研究,形成完整而規范的中醫病名學術體系。近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醫臨床診療術語》[5]疾病部分即是本著繼承和發展中醫學理論的宗旨,采用繼承、挖掘、引申、創新、引進等方法對病名進行分化定義,從而使中醫病名學術在相對完整的意義上形成體系。
現代醫學制定有國際疾病分類(1CD)等國際標準和國內的《疾病分類與代碼》。但中醫學是具有獨特理論和豐富經驗的傳統醫學,中醫學是我國的寶貴文化遺產,它與西醫學有很大的不同,因而不可能用ICD等外來名詞規范中醫疾病名稱。現在臨床上中醫的病名被棄用,沒有中醫的病名體系,這將使中醫學術處于滅亡的境地,因而必須加緊中醫病名的標準化、規范化研究,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應組織中醫學者開展中醫標準病名的研究,建立中醫標準病名體系,一方面充分吸取、反映以往研究的合理內容,另一方面彌補前段標準化研究的不足。中醫標準病名研究應按照中醫理論體系,嚴格區分病、證、癥概念,在繼承原有病名的基礎上,參考西醫病名,按中醫學的理論創新、分化、擴展中醫的病名。該研究可為中醫學術提供全面標準的“原件”,不斷完善中醫疾病體系,并能對臨床診斷及鑒別診斷起到指導作用,也有利于保護中醫學的知識產權。
參考文獻
[1] 朱文鋒,賀澤龍.論堅持中醫病名診斷的必要性[J].遼寧中醫雜志,2000,27(2):50-52.
[2] 蘇玉侖.中醫病名應改革[J].中國中醫藥報,2000,5:31.
[3] 劉理想,張其成.近現代文化舉措對中醫的影響[J].中國中醫藥報,2006,10(13):8.
[4] 曹東義.對中醫的錯誤認識源于文化自卑[J].中國中醫藥報,2006,10(25):3.
[5] 朱文鋒,王永炎,王 沛,等.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疾病部分[S].北京:國家標準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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