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中國文化不能產生邏輯策略分析
2007年筆者曾撰寫《駁中國古代無邏輯學論——與程中棠教授商榷》一文(載《河南大學學報》2007年第6期),近來筆者閱讀了程教授的《文化的終極關懷與邏輯學的命運——兼論中國文化不能產生邏輯學的根本原因》一文① (以下簡稱“程文”),認為有諸多不當之處。因此,特寫此文,再次與程教授商榷,并以此就正于我國學術界諸同仁。為了行文方便,本文不再列小標題,只是基本上按照“程文”的順序就有關問題逐次進行論述。
1.“程文”說:“邏輯學與邏輯思維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邏輯學指一門思維科學,邏輯思維指一種思維活動或思維方式……邏輯思維的形成到邏輯學的誕生,是從邏輯規律和邏輯推理被人們不自覺地運用,到它們的形式被人們自覺地研究并加以系統化的飛躍!雹 我們認為,“程文”這里所論邏輯思維與邏輯學的區分是正確的。邏輯思維也就是合邏輯的思維,是人們對思維形式及其規律的運用,邏輯學是人們對邏輯思維的研究,是人們對邏輯思維中所運用的思維形式(概念、命題、推理等)及其規律的邏輯總結。
但是,使筆者不解的是,“程文”所引《大學》中的一段話:“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雹 這段話顯然應屬于邏輯思維的范圍,竟被“程文”稱之為“邏輯關系研究”,并且是“對命題邏輯的基本關系即蘊涵與逆蘊涵也有準確的理解”④。(這樣它豈不是應屬于邏輯學范圍了?)而“程文”所引《墨經》對有關條件命題的必要條件、充分條件的理論概括:“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然!北緛韺儆谶壿媽W的范圍(它是墨經邏輯學的一部分),竟被“程文”歸屬于“命題邏輯的運用”⑤!
2.“程文”認為,文化有兩個基本的構成部分:價值體系和知識體系,價值體系包括道德觀念、政治思想和宗教信仰。眾所周知,道德觀念、政治思想和宗教信仰都屬于意識形態,都是有階級性的。知識體系中有的內容沒有階級性(如自然科學),有的也是有階級性的,如哲學(哲學也屬于意識形態)。這樣看來,在階級社會,文化的主要內容乃是屬于意識形態的,是有階級性的。馬克思說過:“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占統治地位的思想,不過是占統治地位的物質關系在觀念上的表現。”⑥ 因此可以說,在階級社會,每一時代的文化思想的主流都必然是統治階級思想的體現,它們的作用也首先在于維護統治階級的統治。但是,“程文”卻認為希臘文化并非如此!俺涛摹闭f,“希臘哲學的主要取向,就是認知主義”⑦,希臘哲人滿足于僅僅為了認知而生活。
難道事實真的是這樣的嗎?讓我們看看關于這一問題的權威著作是怎樣說的:古希臘的社會是奴隸制社會。古希臘的哲學家同時是奴隸主!肮畔ED哲學是奴隸主的世界觀,德謨克里特的原子論和柏拉圖的理念論,作為理論兩者是不同的,以至對立的。但德謨克里特和柏拉圖作為奴隸主的哲學家,他們的理論卻都是為奴隸制度的合理性作辯護,為鞏固奴隸制度服務的。他們都認為這種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制度,奴隸按著本性,天生就是安分守己,從事沉重的體力勞動;奴隸主則按照本性,天生就是發號施令,從事政治、文化、軍事活動。奴隸制是永遠不可改變的,改變了奴隸制就是違反了自然,悖逆了宇宙自然和人自身的本性!雹
3.“程文”所以要曲解古希臘哲學的根本性質,關鍵在于要論證希臘哲學的根本取向決定了希臘必然會產生邏輯學!俺涛摹闭f:“希臘哲學的認知取向,代表了希臘文化的主流,反映了希臘文化的終極關懷。”⑨ 而“希臘文化的終極關懷,對邏輯學的產生有決定性的影響。”⑩ 難道希臘邏輯學的產生真的是由于希臘哲學的所謂認知主義取向決定的嗎?不,如上所說,所謂希臘哲學的認知主義取向就是虛假的,而希臘邏輯學的產生是希臘哲學、文化的認知主義取向決定的說法,則更是荒謬的。試看馬玉珂主編《西方邏輯史》(高等學校哲學專業教材)對這一問題是如何論述的:由于經濟的發展,在一些城邦國家里出現了新興的工商業奴隸主,“這種新興的階級代表進步的力量,同地主貴族奴隸主階級進行各種政治斗爭。代表不同階層的利益的思想家、哲學家的不同觀點的爭論,就是這種政治斗爭的反映。在古希臘,社會意識形態領域中的斗爭涉及政治、倫理、法律、宗教、哲學等各個方面!偌覡庿Q’,論辯之風甚盛。爭鳴、論辯,不能停留在簡單的說明或陳述上,需要有說服力的推理和論證,需要增強理性思維能力。于是,作為說理論證的演說術、雄辯術便應運而生!(11) 在這些演說術和雄辯術的基礎上,邏輯學也就逐漸形成了。“由此可見,邏輯學的產生同論辯、證明直接有關!(12)
可見,希臘邏輯學的產生不僅不是由于希臘哲學的所謂認知主義取向決定的,而恰恰是希臘意識形態領域階級斗爭發展的表現——“百家爭鳴”的產物。
“程文”為“希臘文化的終極關懷,對邏輯學的產生有決定性的影響”這一觀點,提供了兩條論據。其實這兩條論據也同樣適用于我們的觀點!俺涛摹闭f:“首先,希臘文化的認知取向就使邏輯思維得到充分的發展。對希臘人而言,無論是認識外在的自然,還是認識自身,都是要運用推理、進行論證的!(13) 然而,進行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斗爭——“百家爭鳴”,不是更需要運用推理、進行論證嗎?“程文”說:“其次,科學總是因應社會的需要而產生的,希臘文化的終極關懷也呼喚邏輯學,因為人們的認知活動十分需要邏輯的規范,借以澄清謬誤和詭辯!(14) 然而,進行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斗爭——“百家爭鳴”,不也同樣需要邏輯的規范,借以澄清謬誤和詭辯嗎?
4.“程文”之所以要曲解希臘文化的特點并進而曲解希臘邏輯學產生的原因,關鍵是為了論證中國文化的特點與希臘文化根本不同,因而決定了中國不可能產生邏輯學。
“程文”說:“中國文化以道德與政治的兩位一體作為終極關懷!(15) 又說:“內圣外王之道,道盡了中國文化的終極關懷!(16)“在中國文化中,表面上至高無上的價值是道德,實際上至高無上的價值是政治。”(17) 筆者認為,且不說“程文”對中國文化特點的概括是否片面化、簡單化,我們只強調一點:正如上文所說,在階級社會,一個國家的文化特別顯示出道德和政治的重要地位,這不僅是正確的,而且是必然的。不僅中國如此,希臘也如此,只是“程文”未能正確認識希臘文化的特點而已。
“程文”為它的觀點“中國文化的特點決定了中國不能產生邏輯學”進行了一系列的論證,但這些論證都是不能成立的。現擇其要者反駁如下:
“程文”說,中國文化中由道德與政治結成的價值體系,與邏輯學的價值中立的本性是不相容的。它甚至引證牟宗三的話,說“是以知性中的成果,即邏輯、數學、科學,亦未出現。這一層領域完全成了一片荒涼地,意識所未層貫注到的地方!(18) 又說:“儒家不反智,只是把智當作道德與政治的御用工具……但是,由于道德與政治所結成的價值體系主宰一切,獨霸一切,價值中立的知識根本就沒有地位可言!(19) 筆者認為,把政治、道德放在第一位,決不意味著就不要發展非階級性的科學——邏輯、數學、科學。因為,任何有頭腦的統治者都會知道,發展邏輯、數學、科學,從而更好更快地提高整個國家的經濟文化水平,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質量,是維護國家政權的最根本、最好的方法;至于說中國文化價值觀決定了邏輯、科學、數學從未出現,這完全與事實相背。中國在近代以前,科技一直處于世界的先進行列,這已為中外眾多的科學家所肯定,豈是可以由“程文”一筆抹殺的。(20) 說把“智”(也就是指所謂價值中立的知識性科學:邏輯學、數學、科學等)當做政治的御用工具,這也就是它的地位,又說它根本沒有地位可言,這完全是自相矛盾;并且,既然是“工具”,當然就有必要強化這種工具。也就是說,即使在道德與政治的價值體系主宰一切的情況下,也必然會發展邏輯科學,又怎么會不可能產生出邏輯學呢?
“程文”說:“先秦諸子就有不同的政治要求或善惡觀念,例如,墨子主張‘兼愛’,楊朱主張‘為我’,已是互不相容,孟子更一概否定,斥之曰:‘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子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敲,邏輯應該與誰的政治要求一致,為誰的善惡觀念服務呢?難道不同的階級或派別有不同的邏輯?”(21) 筆者認為,說邏輯學要成為政治道德服務的工具,是說不管墨子、楊朱、孟子的政治道德觀念如何不同或對立,他們都需要同一的邏輯學工具,而決非是說必須創造出不同的階級或派別的不同的邏輯學。這正像不同的工匠制作不同的家具,所用的工具卻完全可以是相同的一樣。
“程文”說:“當《墨子·小取》提出‘辯’要為‘審治亂’‘處利害’服務之時,也就賦予‘辯’以意識形態的屬性。”(22) 筆者認為,第一,這種說法是片面性的,試看《小取》中關于“辯”的性質和作用的論述的原文:“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乃)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憋@然,《小取》并未把“辯”的作用歸結為“審治亂”和“處利害”,而是指出它具有明同異之處等等作為認識和論說等工具的作用,而作為認識和論說的工具,當然也可用于“審治亂”和“處利害”。因此,決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小取》的說法是把“辯”歸結為意識形態一類的。
第二,究竟“辯”是屬于意識形態科學,還是屬于工具性科學,決不能僅看《小取》有關“辯”的作用的幾句論述,而是要看《小取》的全部具體內容。限于篇幅,對于《小取》的具體內容這里無法展開解釋(關于《小取》的具體內容在許多中國邏輯史著作中都有詳述,讀者可參看),但總體上看,《小取》的內容無非如《小取》所說,是“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亦即是關于“名”(概念)“辭”(命題)“說”(推理)等思維形式的論述,也就是邏輯學的有關理論。
“程文”說:“當墨家將為‘兼愛’和‘殺盜’兩個互相沖突的政治主張進行辯護的意圖強加于推理之時,就陷入‘殺盜非殺人’的詭辯,導致一系列矛盾……斷送它的邏輯前途,因為一個包含矛盾的理論不可能成為邏輯學!(23) 筆者認為,第一,說墨家的“兼愛”和“殺盜”是兩個互相沖突的政治主張是不正確的!凹鎼邸笔且獙V大的人民群眾平等相愛,而“殺盜”則是要對破壞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的壞分子進行鎮壓。正像我們現在要建設和諧社會,必須對嚴重破壞社會主義事業的刑事犯罪分子進行鎮壓一樣,在當時要達到“兼愛”,也必須“殺盜”。因此,“兼愛”和“殺盜”在墨家的思想體系內是完全一致的。第二,“程文”把在一個形式化邏輯系統中包含有邏輯矛盾和一個非形式化系統中某一個局部(在一個舉例中)包含有邏輯矛盾混淆了。一個形式化邏輯系統中如果既推出了定理P,又推出了定理非P(┑ P),這就是出現了邏輯矛盾。而根據數理邏輯定理(P∧┑P)→B,即邏輯矛盾命題可以推出任意命題,這樣的邏輯系統自然是無科學價值的。但是,《小取》中的“殺盜非殺人”,只是作為“是而不然”(前提為肯定命題但卻推出否定結論)的推理形式(“盜,人也……殺盜非殺人也”)的舉例來講的,即使這個舉例是不當的,也不會導致《小取》所構建的邏輯系統的全部崩潰。第三,其實《小取》中對“殺盜非殺人”的論證,并非就是詭辯,相反,倒是一個精巧的論證。我們知道,“人”這個詞在不同的語境中可以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含義,廣義指包括一切壞人和一般人在內的“人”,狹義則僅指不包括壞人在內的一般人!氨I賊也是人”,其中的“人”乃是廣義的人!啊痢翂臉O了,簡直不是人”,其中的“人”乃是狹義的人。《小取》關于“殺盜非殺人”的論證正是在區分“人”的兩種不同含義的語境下進行的。試看《小取》的原文:“盜,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奚以明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世相與共是之。若若是,則雖盜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非殺人也。”(24) 很清楚,“盜,人也”中的人乃指廣義的人,而“多盜,非多人也”等等句中的“人”則是狹義的人,因此,說“殺盜,非殺人也”和“盜,人也”并非是邏輯矛盾。事實上,這樣的論證還是很有道理的。反之,在論證時如果分不清兩種“人”的含義,倒確實會造成思維混亂。如:“殺人者犯死罪,對殺人犯處死刑是殺人,因此,對殺人犯處死刑犯死罪!边@不恰恰是詭辯嗎?
5.“程文”批評撰寫中國邏輯思想史的學者混淆概念,用“中國邏輯思想史”冒充“中國邏輯史”。“程文”說:“邏輯思想就是邏輯思維運用于具體的思想或學術領域而產生的結果,所以,中國古代也就有‘邏輯思想史’可言。”(25) 筆者認為,這種說法才真正是概念的混亂。按這種說法,一切合邏輯的談話、文章、科學文化論著就都屬于邏輯思想,因為它們都是邏輯思維運用于具體的思想或學術領域而產生的結果。這樣,中國邏輯思想史就不是像“程文”所說的是中國思想史和中國文化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是要囊括中國思想史、文化史、科技史等的全部內容。這樣的邏輯思想史豈不成了《永樂大典》式的著作嗎?其實,“邏輯思想”也就是有關邏輯科學的思想,或者說是論述有關思維形式及其規律的思想。在古代,邏輯學未能形成完全獨立的學科,有關邏輯學的論述往往散見于哲學、語言學、論辯術等等的論著中,并且它們往往也只是有關某個(些)思維形式及其規律的某個方面的論述(并未構成一個完整的邏輯學系統),但只要是有關思維形式及其規律的論述,就都屬于邏輯思想的范疇。我國的邏輯史學者,把我國自古以來有關論著中所包含的邏輯思想,加以摘引、整理、評析,按照歷史的順序進行編排,也就成了“中國邏輯思想史”。這種工作可以使我們看到中國邏輯思想歷史發展的概要,對我國邏輯學的研究是很有意義的,豈可隨意用“冒充”言之!
6.“程文”為了論證中國古代文化不能產生邏輯學,最后甚至不惜對中國古代的邏輯思維和文化加以貶斥。如:“中國古代有邏輯思維,但無論在質或量方面都得不到充分的發展。”(26)“邏輯思維始終沒有成為人們的思維方式的主流!(27)“中國傳統文化就是一種結構失衡的文化,因為它只注重價值而忽視知識!(28)按照“程文”的說法,我國自古以來只是一個邏輯思維能力低下的國家,不僅世界邏輯學三大發源地的稱號不再存在,五千年燦爛文化的文明古國恐怕也成了問題。難道真的是這樣的嗎?我這里不再多說,請廣大讀者認真思考吧!
收稿日期:2008—07—30
注釋:
①②③④⑤⑦⑨⑩(13)(14)(15)(16)(17)(18)(19)(21)(22)(23)(25)(26)(27)(28) 程仲棠:《文化的終極關懷與邏輯學的命運——兼論中國文化不能產生邏輯學的根本原因》,《中國哲學史》2008年第1期。
⑥ 馬克思、恩格斯:《費爾巴哈》,《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
⑧ 苗力田主編《古希臘哲學》(高等學校文科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
(11)(12) 馬玉珂主編《西方邏輯史》(高等學校哲學專業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年。
(20) 關于中國古代的科技發展,請參見杜石然等編《中國科學技術史稿》,科學出版社,1982年;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中國科學出版社,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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