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道德的關系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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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的關系論文 篇1
摘要:
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問題,在古今中外的社會、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熱門話題。有的人認為法律即道德,違反道德的法律是“惡法”,不具備法的屬性;有的人認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兩者有嚴格的界限;另外的一些人則認為法律與道德有聯系,但沒有必然的聯系。事實上,法律與道德有著密切的必然聯系,兩者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它們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相互滲透。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在新時期出現新的內容,兩者的融合更加緊密,研究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對于現階段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德治與法治的統一,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
法律;道德;統一;法治
一、法律與道德的辯證統一關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類社會特定經濟關系的產物,法律屬于社會制度范疇;道德屬于意識形態范疇。兩者都是調控社會關系和人們行為的重要機制。法律是由國家制定并強制實施的行為規范,道德是依靠人們的內心信念、傳統習慣和思想教育調整行為的規范。兩者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只有兩者并立互補,協調發展,才能使社會、國家得以有效的維系和保障。
。ㄒ唬┓膳c道德的內涵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一般來說,法律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廣義的法律則是指一切有權制定規范性法律文件的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這里說的一切國家機關包括了各自、自治區、直轄市的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法律有四個特征。
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嚴謹的社會規范。
二是法律必須國家制定和認為的。
三是法律規定的權利與義務是國家認可和保障的。
四是法律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實施的。
道德是人和人關系中表現出來的一種行為規范。道德一般有四個特性。第一是規范性。它是一種行為規范,是人們行為的一種標準。第二是滲透性。道德規范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第三是穩定性。道德規范的穩定性比法律還要強。一種道德觀念形成的道德規范上百年、上千年不會變的。最后它與法律的最大區別主要是自律叫自律性。道德按它調節的社會關系領域來分類,一般可分為三類: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婚姻與家庭道德。道德的本質是社會成員之間、人與人之間關系最深刻的反映。它是人類文明的一種現象,最能反映人的本質的就是人和人的關系,是人類誕生、進化和成長過程中完善自己的一種尺度或一個標志。
。ǘ┓膳c道德的區別
道德與法律兩者相輔相成,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撐,道德需要法律的輔佐,但是兩者也有區別:
一是兩者調整的對象不同。道德和法律在調整對象方面的區別主要體現為:道德主要是通過對人們內心的信念和思想動機的調整來影響人們的外部行為;法律主要指向人們的外部行為,要求人們外部行為的合法性。具體來講,道德命令是內在的、自覺的,法律史外在的、強制的。道德包含動機方面的考慮,要求人們根據倫理責任的意識行動,法律則不考慮潛在的動機,主要以行為的外在方面作為依據。
二是調整的手段不同。道德調整主要建立在社會主體的倫理認同和道德評價基礎上,它通過社會輿論的批評與譴責及主體的自我反省促成主體遵守道德。法律調整主要通過有組織的國家強制力保證法律得到實施。法律對違法行為規定了強制制裁措施,在主體違法時國家機關就應當對違法者實施制裁?梢,道德的主要調整手段是社會輿論的壓力,法律調整的主要手段是國家強制力。前者比較分散,后者則是有組織的。
三是調整的范圍不同。道德調整的范圍大于法律。許多行為受到道德的調整,但沒有被納入法律的調整范圍,不為法律禁止也不為法律所保護。相反,違法行為基本上都是道德所譴責的行為。
四是兩者的表現形式不同。首先,法律主要是以憲法、法律等確定性和規范性的形式表現出來的,道德則主要存在于人們的信念和社會輿論當中。
其次,法律規范則是條文化的、比較具體,明確具體地規定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因此能夠為主體提供明確性的指引。道德一般比較抽象、原則,沒有具體規定行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因此,法律體系的存在與范圍可以通過權威性法律資料加以確定,可以為法律的實施提供明確而確定的依據,這是道德所不具備的品質。
。ㄈ┓膳c道德的`聯系
法律與道德具有緊密的聯系,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兩者有共同的起源。無論是倫理學界還是法律史學界最終都找到了一個共同根源──禁忌。倫理學界根據人種志學的研究認為,道德形成的標志最初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關于禁止通婚的規則。在原始人那里,道德最初就是以各種生產的禁忌和性交禁忌的形式出現的。同樣是原始社會的禁忌,作為禁止性規范(勿為性規范),在法學家那里則被認為是“法律的源頭”。如食物禁忌被看作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禁止性規范。
第二,兩者的目的相通。法律與道德都包含維護社會秩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目的。義務的道德是對人類社會生存的基本條件的規定,愿望的道德表達了人類的道德理想,如善良、公正、誠實等。在法律發展史上,在法理學發展的各個時期,法律思想家們都強調良法與惡法之分,每個人都追求和向往良法治理環境下的國家,離開了道德,關于良法的理論思考與立法實踐就失去了依據。
第三,兩者的內容有重合之處。道德一直是法律的重要來源,法律吸收了道德準則的內容,將許多道德規范轉化為法律規范。這就克服了道德規范的不確定性和道德制裁的相對無效性,使道德規范能夠獲得社會有組織的強制力的保障。將道德轉化為法律的,即“道德的法律化”現象存在于任何國家的立法之中,這就使兩者在許多行為要求上展現出一致性。
第四,兩者在功能上互為補充。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撐,道德需要法律的輔佐。由于法律的他律性和道德的自律性特點,法律所不能及的地方通常由道德進行調整,兩者在功能上有不同的作用空間,因此兩者相互補充,共同維護著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二、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在新時期的特點
法律與道德關系在不同時期顯示不同的特點,在新的時期,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出現了新的特點。
(一)法律與道德是變化著的、發展著的
法律與道德隨著政治、經濟的不斷變化以及社會的巨大變遷而不斷變化和發展,這既是事物發展的規律,同時也要求我們對于法律與道德的關系要正確理解和適用。因為在一段時期內,也許某一行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到另一段時期后就變成了不道德的了;同理,曾經合乎法律的行為換到了另一個時間空間也許就是不合乎法律的;甚至有的行為曾經不合乎法律,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成合乎法律的,如婦女的墮胎行為。
。ǘ┓膳c道德互相滲透,逐漸融合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人們的思想素質也隨之提高,道德與法律的互相滲透和融合,即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的趨勢愈發明顯,法律與道德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轉化,基本道德原則可轉化為法律,長期存在的法律也可能成為社會道德的一部分。法律與道德的互相滲透,逐漸融合,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也符合法律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規律。
(三)法律中越來越具備道德基礎與人性內容
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使得兩者之間的配合更加緊密,加上人權觀念已深入人心,使得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廣泛的道德基礎,法律為了為了更好滴保護人權,在內容上也更加注重人性化的規定,以體現對人權、正義、效益與秩序等的追求,這是法制不斷進步和完善的表現,同時也對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啟示
。ㄒ唬┓膳c道德建設應同時進行
由于法律與道德之間的滲透與融合已經越來越明顯,必然要求法制建設和道德建設兩者要同步進行,才能使得法律與道德之間不脫節。在法制的建設中要注重發掘法律中內含的道德情感因素以及情感成分,發揮法律的教育功能以實現綜合治理;同時在道德的建設中要注重結合法律的教育功能,使得人們在內心更加富有理性,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從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有利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ǘ┝⒎ɑ顒右芋w現法治與德治的融合
法律是治理國家的有效工具,而立法活動則是打造這一工具的重要前提。在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的今天,法律的制定更應該體現與道德的融合。一是立法活動要將一般道德規范轉化為法律原則,使道德規范具有法律屬性和法律效力。二是立法活動要將某種道德規范直接上升為法律規范,即通過義務性規范直接反映特定的道德規范,如《婚姻法》中關于子女贍養父母、父母撫養子女并不得遺棄的義務性規定就是如此。三是立法規定準用性道德規范,使其成為國家立法的有效補充。例如,我國民事司法實踐中不乏依習慣或道德規范認定特定行為合法與否的做法。
(三)進一步提高司法人員思想道德素質
“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人員是實施法律的主體之一,其思想道德素質深刻影響到法律實施所取得的效果,因此,提高司法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對于法律的道德化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強調的“司法人性化”是人文關懷的集中體現,同時也是法律與道德逐步融合的結果。法律的實施要想取得預期的效果,必須擁有一批高素質的司法隊伍踐行法律的精神,即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真正地理解法律,崇尚法律,尊敬法律。“道德平庸的審判人員是對一國法律的嘲笑,而道德敗壞的審判人員就是對國家法治的公開的踐踏,因為每一個不公正的判決就是對人們法律熱情與信仰的最為深刻的傷害!庇纱丝梢,司法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對于實現法律的公平和正義息息相關,同時也對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實現法治與德治的結合具有重要意義。
結語
法律與道德兩者之間既有聯系也有區別,在當今的社會,法律與道德逐漸出現融合的趨勢,法律道德化與道德法律化正是這種融合趨勢最為明顯的特征。研究法律與道德之間的關系,使兩者之間相輔相成,在各自的領域發揮應有的作用,共同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服務。同時,我國要注重法治與德治的緊密結合,在立法、司法等方面要充分結合法律與道德之間的關系,在這些環節中注入更加人性化的內容,以更好地體現人文關懷,這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應有之義。
法律與道德的關系論文 篇2
摘要:法官作為一種職業,是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因法官與司法公正、社會公平緊緊相連的特殊性,對其職業道德的要求相比其他職業更為嚴格。法官職業道德具有鮮明的政治性、更大的強制性、獨特的示范性的特點,并確立了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等基本準則。最后,基于哲學視角的價值概念,依次分析了法官職業道德對法官個體、法官群體和整個社會的價值。
關鍵詞:法官;職業道德;價值
一、法官職業道德概述
法官有“法律帝國的王侯”、“法律的保管者”之稱。主要是正確地適用法律,公正地解決紛爭,實現社會正義,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大局。法官作為社會的一員,又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群體,所以,法官道德涵蓋了法官作為人的個體道德和法官作為特殊社會群體被要求應具備的道德(即職業道德),是一種帶有職業屬性的特殊個體道德。本文所探討的法官道德、法官職業道德特指后者,即法官作為特殊社會群體被要求的高于社會對一般社會個體的特殊道德要求,與其他職業人員的道德相區別的部分。所以,“法官職業道德是調節職業集團內部法官之間關系以及法官與社會各方面關系的行為準則,是評價法官職業行為的善惡、榮辱的標準,對法官有特殊的約束力!
二、法官職業道德的特點和基本準則
。ㄒ唬┓ü俾殬I道德的特點
1.鮮明的政治性。法律作為是社會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著國家統治階級意志,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是國家統治階級利益的體現者,代表著法律的公正和權威。法官職業道德行為規范應忠于法律,忠于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2.更大的強制性。這主要表現在法官職業道德有一部分與國家權力機關相聯系,將法官職業道德規范納入到法律條文中,以法的形式規定下來,上升至法律、政策、規章、制度層面。法官一旦違反了職業道德,可能不僅要受到道德譴責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獨特的示范性。法官是司法裁判的主導者,是公平和正義的化身,評定著是非曲直、善惡美丑,法官特殊的身份使法官職業道德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風氣、道德楷模的形象,對公民的道德、行為發揮著示范和引導的作用。
。ǘ┓ü俾殬I道德的基本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將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障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最高價值和最高境界,是實現法治的保證,更能彰顯社會的公平正義。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用水流和水源的比喻將一次不公平的審判的危害和十次犯罪的危害作比較,說明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法官在工作中應堅持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忠于憲法和法律,維護司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人情的人情關系的影響,并要堅持公開審判。
2.提高司法效率“公平與效率是審判工作的主題,如果司法效率得不到保障,公平也不可能實現,公平是目的,效率是手段!蔽鞣接芯涓裱裕骸斑t到的正義乃是非正義”。法官要具備強烈的責任感,勤勉敬業,精益求精,應注重效率,有效控制各項訴訟活動時間,減少拖沓,并及時掌握案件進度,減少成本,確保審判效率。
3.保持清正廉潔清正廉潔法官首要遵循的職業道德!肮,廉生威”,法官可以說是人民心中的正義之神,代表著法律的權威、法院的形象,職責的行使直接關系到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法官應做到清正廉潔、秉公執法、剛正不阿。
4.遵守司法禮儀“司法禮儀是司法主體在司法活動中長期形成并得到共同認可的有關儀表、儀態、儀容、言談舉止等方面約定俗成的規范或程序!彼痉ǘY儀事關法律的權威、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和法官職業形象。法官良好的儀表和文明的舉止,有利于樹立和維護法官群體的良好形象和人民法院的尊嚴。
5.加強自身修養隨著我國建設法治中國進程持續不斷的推進,迫切需要法官做到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品德高尚。法官必須立足當下,與時俱進,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擔負起依法治國的重任。一方面要不斷積累經驗,提升自己的業務素質;另一方面要堅定信念,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
6.約束業外活動法官的業外活動是指法官的司法職責范圍以外的一切社會活動的總稱。法官的業外活動或多或少地影響著法官職責的履行,健康有益的業外活動有助于提升法官的責任感,恪盡職守,不當的業外活動則會丑化法官形象,減損法律權威,影響公平與效率的實現。
三、基于哲學視角的法官職業道德的價值探析
。ㄒ唬┱軐W上的“價值”
哲學上的“價值”是一對關系范疇,“就是指客體的存在、屬性及其變化同主體的尺度是否相一致或相接近。”主體和客體是人類對象性活動中兩個既對立又聯系的實體性要素,表述的是兩者在實踐活動中的不同地位。主體是指實踐者、認識者或任何對象性活動的行為者本身,即對象性行為中作為行為者的`人;客體則是指實踐和認識的對象。
。ǘ┱軐W視角下法官良好職業道德的價值探析
從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去看價值的本質和價值的存在,任何價值的存在都要以主體對這種與自身尺度“相一致”關系的評價為邏輯前提,價值判斷就必須依據主體對客體是否與自身尺度相一致作出判斷。所以,在用哲學上的“價值”概念分析法官職業道德有何價值時,將法官職業道德看作價值關系的客體,因為價值有鮮明的主體性,因此針對不同的主體,有不同的價值表現。
1.當法官個人作為主體時,作為客體的良好職業道德對于法官的價值體現為法官人生價值的實現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法官作為社會主體的價值客體的人的社會價值,即法官對他人和社會的價值。法官忠于職守,懲治險惡,為民眾主持公道,為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力量也就體現了他的社會價值。一方面是法官把自己的行為作為自己的對象即客體,自身的行為對自身需要的滿足,也即人的自我價值。表現為法官從職業得到的物質生活的滿足和精神世界的滿足,以及贏得的他人、社會對自己的認可等。擁有良好職業道德的法官會始終存有對法律、對職業的敬畏之心,并會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求自己慎獨自律,忠于職守。在工作中,就越做到在復雜的社會現實中分清是非曲直,在權貴勢力相脅迫下面不改色,在金錢美**惑中毫不動搖,始終如一地恪盡職守、主持公道、伸張正義、懲惡揚善,真正做到了人民的公仆,在法官這一職業上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同時,職業又能帶給日常生活更多的保障,極大地滿足他物質精神文化的需要,使法官收獲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良好的職業道德保障法官忠于職守,實現人生價值,同時也會不斷督促自身不斷加強道德修養,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達到更高層次的道德水平,成為法官隊伍中的高潔之士。做到始終有正義感,始終忠于國家的法律,不在司法審判活動忠于事實、公平正義,不摻入私心,不計較個人利益的得失,不就范于黑惡勢力、權貴勢力、險惡勢力。
2.當法官職業群體作為主體時,作為客體的法官良好職業道德的價值體現為法官良好群體形象的樹立道德還具有形成特定群體和社會成員的群體精神的價值。法官的職業道德作為客體不僅對法官個人關系重大,也關系法官這一群體的形象。法官不是作為單個人獨立存在于這個世界上,個體與法官群體互不分離,有言道,“觀一葉而知天下秋,窺一斑而見全豹”,在某種層面上,個體往往代表著整體,法官個體的形象、言行舉止也常被無形放大為整個法官隊伍的群體形象。而且法官這一職業作為抽象的概念,民眾在日常生活是通過接觸一個個具體的法官來認識整個法官群體的,對某個法官個人的道德評價也影響著社會對法官群體的道德評價,以及對法官這一職業的認同和尊重?梢哉f每一位法官都表現著法官群體的整體形象,對法官群體的整體形象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道德敗壞的法官個體會玷污整個法官群體,而道德高尚的法官則會為整個法官群體的形象加分。職業道德良好的法官在工作中肯定會受到民眾的尊敬和愛戴,也會受到同行更多的敬佩,在擁有強大的人格魅力的基礎上,肯定會對其他法官起到榜樣示范作用,將他高尚的道德輻射到更廣范圍,提升整個群體隊伍的道德品質,在人們心中樹立起法官這一職業和這一社會群體的良好形象。
3.當整個社會作為主體時,作為客體的法官良好職業道德的價值體現為對整個社會的發展需求的滿足主要體現在對社會發展精神方面和法治建設方面的滿足!吧嫌泻谜撸卤赜猩跽咭。君子之德,風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風,必偃!狈ü僮鳛閲夜毴藛T,他們的道德情況也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道德風尚!巴ㄟ^法官個體的身體力行來帶動法官整體的法官職業道德,繼而以法官整體的優秀職業道德行為帶動各行各業職業道德水準的提升和全社會道德水平的提高,這是法官職業道德積極示范和引導作用的體現!睋碛辛己寐殬I道德的法官才又可以稱為是公平正義的化身,他們的每一次秉公執法、伸張公平正義都向社會傳遞著正能量。司法權作為公權力,它的行使情況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道德風尚建設情況。全面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之一,它的目的在于早日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而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戰略目標。法治國家必然要求良好的司法保障作為法律條件,而良好的司法保障必然要求法官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法官若能忠于職守、符合良知、公平審慎地處理每一件案件,那么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權威必定很好的樹立,將有利于法治國家的建設。
四、結語
社會對法官職業道德有著特殊的要求,在哲學視角下思考法官良好職業道德的價值,會發現它表現為不同的價值,對于個體來說,有助于實現人生價值、提升道德修養;對于群體來說,有助于在社會中樹立良好的群體形象;對于整個社會來說,有利于早日建成小康社會。由此來看,更應該加強法官職業道德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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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的關系論文 篇3
摘要:法律道德的核心在于社會正義,法律道德建設的實效在于社會正義的實現程度。社會正義的虛位會引發法律道德的荒蕪,只有構建理性的分配制度和司法制度才能真正奠定社會正義的兩大基礎——分配正義和司法正義。通過制度建設將法律道德的要求落到實處,然后再逐漸演化為內在的自我約束。
關鍵詞:法律論文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經濟邁向了新臺階,我國在重視經濟發展的同時,越來越重視精神文明建設。人們的道德、素質對國家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而道德和法律,這兩者之間又存在這一定的關系。所謂的法律和道德關系指的是進行法律規范化、道德規范化,這兩者規劃化之間存在的關系,其實就是法律和道德相互制約、相互影響。
一、了解法律和道德之間關系的意義
目前,人們對法律和道德之間的關系還存在疑問,摸不清這兩者的區別和聯系。一直以來,人們都是以道德與不道德來評價一個人的行為,根據人們的行為來判斷是否應該得到認可,或是受到應有的懲罰。但是,很多行為雖然不道德,但是未觸犯到法律,因此,就會出現法律受到道德的批判,而法律卻不會對道德進行批判的現象。人們對道德的概念模糊不清,很多時候是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識,去判斷哪些行為屬于不道德行為,哪些行為應該受到刑法處罰,人們的主觀意識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改變,由此看來,人們不可將道德納入到法律當中,更不可使用法律武器來懲罰那些自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法律和道德在社會中都具有其不同的作用,不僅如此,這兩者在道德不道德,合法不合法上,都存在一定的矛盾,不可否認的是,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相比較,前者更為嚴重,這就是法律和道德之間相互產生矛盾、分歧的主要原因。與此同時,也詮釋了法律與道德之間所存在的關于“救助義務”之間的矛盾,人們有權利不向需要幫助的人們提供救助,可以對此行為進行批判、譴責,但是不可采用法律對其進行懲罰,或是出臺救助義務。因為,道德家能夠提出嚴格的相關標準,比法學家所提出的標準更加嚴格,另外,對違反道義的人進行判決處理,根本不具有實質性的懲罰意義,所以,根本不用顧及到程序上,所以,法律和道德之間并不是不一致,而是存在一定的差異。
二、法律和道德之間存在的差異
人們從字面意義理解,就可知法律具有權威性,而道德卻不具有這一性質,除此之外,法律和道德還在五個方面表現出不同,即結構不同、形式不同、產生的基礎不同、制裁的方式不同以及作用不同,這五個方面的不同,將法律和道德清楚的區分開來。
(一)結構、表現形式存在的差異
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經濟的進步,對法律進行進一步的規范,而法律的規劃是建立在多個法律部門之上,通過各個法律部門,根據法律先關的信息進行法律規范工作,擁有各種各樣的法律地位、部門,而且還有一個嚴格、完成的體系組織。而道德規劃卻不具備這些,一般情況下,道德規范是在不同的民族、階級中所產生,隨著時代的演變,而形成體系,該體系并不像法律規范那樣具有嚴密性,而且道德規范的體系不具有部門的劃分,更不具有效力的劃分。在表現形式上所存在的差異主要表現在,道德意義比較含糊,不經過國家以及相關部門進行指定,更不會像法律一樣,運用文字進行記載,道德內容多是在人們的觀念中所產生,隨著時代的變化而發生改變。法律則大不相同,法律需要經過公家機關來制定,并采用文字做記載,必須明確其表現形式,法律的每一項規定、法規都會一一記載,突出制度化。
。ǘ┊a生基礎方面、作用范圍存在的差異
道德法規是社會在發展進程中,所產生的一種現象,在社會的不斷進展中,出現了私有制等,隨著這些的出現,道德規范便由此形成,人們通過善惡來判斷一個人的行為,并以此為標準,來維持社會發展,進行自我約束。而法律主要是代表著國家的意志、階級的意志,其內容是根據現實生活所制定,顯而易見,法律產生的時間,明顯比道德所產生的時間要晚。另外,法律和道德在作用范圍方面也存在不同之處,法律和道德兩者之間作用存在差異,最突出的表現就是行為約束的方式不同,法律所約束的方式是從外部對人們的行為進行束縛,而道德卻是人們對自己進行自我約束,在社會交往當中,人們會受道德調整的作用,改進社會關系的大小區域,法律遠遠不及道德。
。ㄈ┲撇梅矫娲嬖诘牟町
在制裁方面存在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兩者的制裁方式上,道德制裁必然不會有法律制裁那么嚴重,道德制裁主要是出現一些不道德的行為時,受到人們的批判,而法律制裁則具有強制性,而且受到制度的約束,按照制度進行制裁。現如今,并沒有開設道德法庭,道德規范不具有權利,對于違反道德行為的人們,并沒有道德警察對該行為進行遏止,對于這些違反道德的人,人們只可采用譴責、輿論等方式對其進行懲罰,另外,對于一些嚴重違反的道德的行為,但是未觸犯到法律,法律依然不給于法律制裁,完全不參與到評判當中。這樣就導致了因為違反道德行為,而產生的爭議、沖突事件不斷發生,這些事情,一旦使用法律手段來處理,便可得到良好的解決。
三、法律和道德之間相同之處
盡管人們對法律和道德這兩者之間進行區分,找出法律和道德之間所存在的差異,雖然不同之處很多,但是兩者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必然會存在一定的.相同之處。
。ㄒ唬┓山⒃诘赖禄A之上
對于法律和道德,一直都存在一種說法,就是法律是建立在道德之上,出現道德之后,才隨著民德的演變,進化形成法律,而人們的道德標準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改變,立法則是和民德緊密聯系,兩者相互統一。法律建立在道德之上,人們沒有道德意識,根本不會出現相關的法律條文,對法律所制定的相關條例,常常采用道德進行判斷,判斷其是否科學、合情合理,當出現不合乎情理的條例時,對其進行修改,修改也是根據道德進行,因為,道德在其中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若是法律不合乎情理,在法律上就無法獲得人們的支持,人們更不會遵守其所制定出來的相關法律法規。此外,若是整個社會人們的思想道德出現了問題,法律則不可順利開展各項工作,法律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建立在道德之上,道德對人們具有激勵和評判的作用,使人們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從而樹立正確的思想道德觀,提高自我修養。人們的思想道德觀念得到改善,就會提高法律水平,從而順利開展法律工作,使社會上一些不良之風得到有效的制止,若是整個社會的道德出現問題,法律則不會被人們所重視,其作用也無法發揮。 法律是建立在道德之上,提高人們的思想道德觀念,法律工作才可順利進行,法律和民德相互一致,因此,做好人們的思想道德工作是關鍵,只有樹立良好的道德觀念,法律才可有效執行,社會才會進步。
。ǘ┓、道德局限性分析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道德存在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是道德和法律相比,道德所具有的約束力沒有法律的強,當發現一些違反道德準則行為時,多是從糾正、勸導等方面糾正人們的錯誤思想,去對人們的行為做調整,只有接受這樣的勸導之后,調整作用猜得到發揮,不像法律一樣具有強制性。第二,在每一個時期和階段,人們的觀念都在發生變化,導致道德呈現出多元化的現象,所以,根本無法用一個固定的標尺去衡量人們的行為是否違反道德準則。而法律方面存在的局限性主要三個方面,第一,在實際生活中,法律即使做不到完全的公平,但是法律卻是社會進步的表現,更是人們思想進步的體現。第二,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復雜,法律不可能完完全全解決社會上所存在的一些事情,最突出的就是流產事件,法律針對這一行為不做任何的工作。第三,法律和社會存在一定的矛盾,因為法律具有固定性,雖然對其進行不斷的更改,補充,但是依然具有顯著的穩定性,社會在不斷的發展變化中,難免會和穩定性強的法律產生矛盾。不僅如此,法律強制性較強,需要在監督的環境下才可順利進行,若是法律得不到良好的使用,那么極易出現一些違法亂紀、敗壞社會風氣的行為。
由此看來,法律和道德之間,需要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通過道德的力量,將法律工作落實到位,使法律和道德這兩者同時發展,為我國精神文明建設打下基礎。
(三)道德和法律兩者相互滲透
即使道德和法律之間都存在不同的局限性,但是兩者相互影響,相輔相成,相互作用。社會發展,需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使法律更合乎情理,實現法律道德化,同樣,也需要將道德進行法律化,所謂的法律道德化,顧名思義就是將法律進行規范,將其和道德準則相一致,不出現矛盾,這是一個對法律完全信仰的過程,將法律內化成為道德義務,將道德指導的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的過程。法律道德化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只有將法律道德化,人們才會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而所謂的道德法律法,則是指通過立法,將道德準則法律化,用國家的名義來使道德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情況下,道德便從社會意識轉變成為制度,對人們具有強制性,這就充分說明,道德是建立在法理的基礎之上,沒有法律的支持,一些道德思想就會慢慢背人們所遺忘。
社會的發展,需要將法律道德化,同時,也需要將道德法律化,兩者相互滲透,對社會的健康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可使人們在生活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并提高自我素質。
四、結語
法律和道德之間的關系較為復雜,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兩者相輔相成,相互滲透,法律與道德是對社會關系進行調整的主要方式,在精神文明建設中,這兩者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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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的關系論文 篇4
摘要:雖然對法律與道德這一命題理論學界多年來爭論不休,但無論從歷史發展、學派觀點還是司法實踐等方面都顯示出其陷入了一個循環往復分分合合的困境,同時由于以往的理論研究模式過于抽象,使得這一問題表現出更加紛繁復雜的局面。筆者認為可以試圖尋找一種外在的視角,跳出矛盾體的本身,更多法律論文范文盡在top期刊論文網。
關鍵詞:法律論文
法與道德屬于上層建筑的不同范疇。法律屬于制度的范疇;而道德則屬于社會意識形態的范疇。法律規范的內容主要是權利與義務,強調兩者的衡態;道德強調對他人、對社會集體履行義務,承擔責任。法律規范的結構是假定、處理和制裁或者說是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規范并沒有具體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實施;而道德主要憑借社會輿論、人們的內心觀念、宣傳教育以及公共譴責等諸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現為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各種規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潛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經歷一個從產生到消亡的過程,它最終將被道德所取代,人們將憑借自我道德觀念來實施自我行為。
一、道德與法律的學理含義
。ㄒ唬┑赖碌暮x
從唯物史觀的角度來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恩格斯講:“一切以往的道德論歸根到底都是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的產物。而社會直到現在還是在階級對立中運動的,所以道德始終是階級的道德!边@表明道德的內容最終由經濟條件決定,并伴隨經濟的發展而有相應的變化;基于不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不同社會集團,有著不同的道德觀,在階級社會中的道德具有階級性。因此,我們可以把道德簡單的概括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質生活條件下的自然人關于善與惡、光榮與恥辱、正義與非正義、公正與偏見、野蠻與謙遜等觀念、原則以及規范的總合,或者說是一個綜合的矛盾統一體系。
。ǘ┡c道德密切相關的法律的含義
沒有亙古不變的永恒道德,也沒有亙古不變的永恒法律。所以我們可以將法律定義為:在主觀方面,法是國家意志和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在客觀方面,法的內容由一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前者體現了法的國家意志性和統治階級意志,后者體現了法的物質制約性。法就是這兩個方面的矛盾統一體。
二、道德與法律的辯證關系
道德與法律是社會規范最主要的兩種存在形式,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兩個范疇。
。ㄒ唬┒叩膮^別
1、產生的條件不同。原始社會沒有現代意義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規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說氏族習慣。而道德的產生則與人類社會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維系一個社會的最基本的規范體系,沒有道德規范,整個社會就會分崩離析。
2、表現形式不同。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一種行為規范,它具有明確的內容,通常要以各種法律淵源的形式表現出來,而道德規范的內容存在于人們的意識之中,并通過人們的言行表現出來。
3、作用機制不同。法律是靠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會輿論和傳統的力量以及人們的自律來維持。
。ǘ┑赖屡c法律的聯系
其關系具體表現在:道德是法律的評價標準和推動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補充。第一,法律應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沒有道德基礎的法律,是一種“惡法”,是無法獲得人們的尊重和自覺遵守的。第二,道德對法的實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執法者的職業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識、道德觀念的加強,都對法的實施起著積極的.作用。第三,道德對法有補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調整的,或本應由法律調整但因立法的滯后而尚“無法可依”的,道德調整就起了補充作用。
三、以七宗罪為視角看法律與道德
影片中發生的沖突就在于,兇手John Doe根據基督的教義有一個關于人生的標準,并以之去評判社會和他人――他認為社會墮落了,有些人罪該處死。而反過來,社會則認為他殺了人,他是罪犯?梢韵胂螅P于人的終極性問題,不同的人是有不同的看法的,相互間差異可能很大?膳轮幵谟冢械娜艘宰约旱乃胱鳛榻^對坐標,去采取行動。尤其在這個人類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自我毀滅能力的時代,其后果很可能是離人類覆滅不遠。希特勒、911的制造者以及影片中的John Doe是這類人的典型,如果他們掌握了可以毀滅地球的武器,后果會是什么?所以今天的我們尤其要提倡寬容和寬恕。
法律的變遷告訴我們,法律并沒有確定的標準,一切都在變化。在我對德里達的閱讀中,我也發現他對問題進行判斷時,他的標準就是沒有(確定的)標準。在很多閱讀和思考中我也能發現這種理路。再如前面一位嘉賓點評人所講的,犯罪行為的發生往往是一系列客觀因素(包括生理特征、生長環境等等)的結果,即如此社會為什么還要懲罰他們,甚至要剝奪他們的生命呢?其實,法律就是為了解決一些社會問題而生的,是無可奈何的選擇,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對和錯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對的。法律世俗的,基本忽略終極目標或標準的問題,所以法律人也基本沒有必要去考慮人或人類或者宇宙之目的等問題。
貪食、懶惰、淫欲等都是人之常情,為什么在教義里把它們說成是罪。我的理解是,在早期社會,由于生產力極其落后,人類可以支配的資源(可直接用來滿足生活以及繁衍后代需要的資源)稀缺程度很高,這些禁欲性的教義可以減輕人類為爭奪資源發生的爭斗,從而可以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生產創造中去(這樣的族群才更有可能在長期的自然選擇中延續下來)。而在現代社會,用于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資源其稀缺性問題基本不存在了(越窮的國家和地區就越接近前述的早期社會,其禁欲教義必越發達),所以在現代社會這些教義的影響力隨之下降也是必然的――進入了教義中所謂的墮落時代(市場經濟是張揚個人欲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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