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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春秋戰國時期儒、墨、道三家的音樂思想
摘要:春秋戰國時期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思想大解放的時期,形成了一個學術思想極其活躍的諸子百家爭鳴的局面!皹贰弊鳛楫敃r諸子百家學術爭鳴的一部分內容,在理論上亦得到進一步闡述。其中儒家、墨家和道家三個流派在音樂的社會作用、審美觀點、音樂與政治、倫理道德的關系等方面進行了論述,形成了各自的音樂思想,對中國傳統音樂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本文對儒、墨、道三家音樂思想進行分析和思考,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國優秀傳統音樂文化。關鍵詞:春秋戰國時期 儒家 墨家 道家 音樂思想
春秋戰國時期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思想大解放的時期。隨著西周的解體、奴隸制的瓦解,各個階級的代言人,各個流派的思想家,紛紛提出了各自的政治思想和學術觀點,互相爭論,互相影響,形成了一個學術思想極其活躍的諸子百家爭鳴的局面!皹贰弊鳛楫敃r諸子百家學術爭鳴的一部分內容,在理論上亦得到進一步闡述。就其學術思想類型來說,大多數屬于音樂社會學和音樂美學范疇。其中儒家、墨家和道家三個流派在音樂的社會作用、審美觀點、音樂與政治、倫理道德的關系等方面進行了論述,形成了各自的音樂思想,對中國傳統音樂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在中國音樂思想史中具有代表性。對儒、墨、道三家音樂思想的研究和思考,對于深入了解中國優秀傳統音樂文化仍有其現實意義。
儒家音樂觀的創始人和奠基人是春秋時期重要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孔子,其有關“樂”的思想和言論,主要散見在《論語》《禮記》和其他一些先秦文獻中。他的音樂思想為后世儒家音樂思想的建立奠定了基礎,但是卻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戰國后期思想家荀況所著《荀子·樂論》是我國古代第一篇系統、完整的音樂美學論著,其不僅繼承了孔子強調樂在政治、道德和社會風氣方面所具有的教化作用,從仁愛出發采取“中和”態度去制樂、賞樂的禮樂觀,而且還對樂不是人的一種可有可無的行為,而是人思想感情的表現,這種表現需用禮來加以節制的思想作了進一步發揮。這部著作對后世代表著一種普遍的藝術和諧觀、明確標舉“中和之紀”的《樂記》等音樂論著的問世,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是儒家音樂思想的重要文獻。集儒家音樂思想之大成的著作是《樂記》(關于《樂記》的作者,學術界尚無定論:一種說法認為《樂記》是戰國中期的公孫尼子所作;另一種說法認為《樂記》是漢武帝時代的“河間獻王”劉德和他手下的一幫儒生采取先秦諸子有關音樂的言論編纂而成的)!稑酚洝诽岢隽艘魳匪囆g相關的許多問題。如:音樂的成因和特征、音樂與國家政治的關系、音樂與現實生活的關系、音樂的審美作用、音樂的教育作用、音樂的社會功能等,是中國古代音樂思想的重要典籍。
首先儒家充分肯定音樂的政治作用?鬃邮欠浅V匾曇魳返模溆嘘P于“樂”的論述,承繼了西周以來樂舞與政治、宗教、習俗關系密切的傳統,充分注意“樂”的政教功能,要求恢復自東周以來已經崩析瓦解的“禮樂”制度,將“樂”和“禮”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指出“樂”依“禮”而成,施“樂”的過程就是施“禮”的過程,“樂”的等級體現著“禮”的等級。從史料中可以看出孔子在實施禮樂的過程中,要求嚴格地遵循西周的禮樂等級規范!疤熳佑冒,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左傳·隱公五年》),是孔子實施禮樂的等級標準,并在極力地維護這一標準。孔子謂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論語·八佾》),反映出了孔子施“樂”的等級觀念。荀子認為音樂是一種“出所以征誅,入所以揖讓”(《荀子·樂論》)的統治手段,即音樂可以鼓舞前方將士勇敢征戰,而在和平環境中又能讓人們溫良禮讓。其在“樂”的政治作用方面的觀點與孔子一脈相承。從以上古文獻的分析可以看出,儒家學派充分肯定也十分重視“樂”的政治作用,視音樂為國家安定,政權穩固的重要手段之一,從而樹立起了“樂”直接為國家政治服務的禮樂觀。
在強調“樂”的政治作用的同時,儒家學派也十分重視“樂”在倫理道德和社會風尚方面的教化作用?鬃硬粌H是政治家、思想家,還是位教育家,對音樂教育十分重視,認為音樂能從道德上感化人,可以達到修身養心、陶冶性情、培養品格的效果,所以具有教育的作用,說:“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安上治民莫關于禮”(《孝經·廣要道》)。并把音樂作為培養人才的“六藝”之一加以傳授。他認為,人之學,應“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論語·泰伯》),以音樂為學習的最終完結,視音樂為人格修養的最高境界。荀子在哲學上主張“性惡論”,認為人生性的惡習必須通過教育才能變善,因而更加強調禮樂教育的重要性。荀子認為音樂能提高人們的道德修養,不同的音樂給人以不同的影響,“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荀子·樂論》),因此能起到“移風易俗”的作用。以上文獻說明,先秦儒家重視“樂”的教化作用,把“樂”和教育密切聯系起來,服從于明確的功利目的,為政治服務。
音樂美學方面,孔子以“美善合一”的主張奠定了儒家的音樂美學思想,“美善合一、以善為主的觀點,幾乎成為先秦儒家的不易之論”①。他認為音樂的思想性和藝術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謂“仁德”者為善,表現平和中庸者為美。而善的觀念是真正美的先決條件,離開善,徒有美的形式而無美的內容,那就不是真正的美。所以十分重視“樂”的藝術形式和思想內容的平衡,強調二者要高度和諧統一,認為最好的“樂”,在藝術形式上應當是“盡美”的,在思想內容上應當是“盡善”的,這就是他關于“樂”的“盡善盡美”論!墩撜Z·八佾》中記載:“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這一不完全相同的評價,就具體地表現出了他的這種美、善觀念。在這里,孔子認為,《大武》的內容表現和謳歌了武王伐紂的武力征殺行為,未能足夠表現出應有的仁愛精神,所以它是一部雖然“盡美”但卻“未盡善”的樂舞作品?鬃訌娬{形式與內容要統一,還表現在推崇“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的雅樂,不喜熱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間俗樂“鄭衛之聲”,“惡鄭聲之亂雅也”(《論語·陽貨》),認為音樂表現人們的痛苦和歡樂情感要有節制,不應該超越中庸之道的倫理準則。其后,荀子繼承并發展了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音樂美學思想,“在歷史上第一次明確地將‘中和’作為一個范疇提了出來”②, 視“中和”為雅正之樂的根本特性,說:“《禮》之敬文也,《樂》之中和也”(《荀子·勸學》)。同時認為雅正之樂的社會功用也在“中和”,說:“故樂者,天下之大齊也,中和之紀也” (《荀子·樂論》)。在對于以“鄭衛之音”為代表的俗樂的問題上,提出:“修憲命,審詩商,禁淫聲,以時順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荀子·樂論》),“聲,則凡非雅聲者舉廢” (《荀子·王制》),這些觀點與孔子“惡鄭聲之亂雅樂”“放鄭聲”的思想是一致的。西周至春秋戰國時期最具代表性的音樂藝術形式——“鐘鼓之樂”就是儒家禮樂思想的具體表現,其充分表現了此時期音樂審美的主要特征,即:以鐘鼓樂舞為特色,追求以“中和”為審美準則的莊嚴、肅穆、雍容、徐緩的金石音樂之美。
先秦儒家的美學思想對我國傳統音樂的發展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從音樂史發展的角度看,我國傳統音樂在多聲合音的編樂器之后走上了單音音樂為主、注重旋律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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