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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高校心理咨詢中雙重關系的探討
[摘 要]高校心理咨詢中越來越多地出現了雙重關系。雙重關系給高校心理咨詢帶來了消極的影響,究其原因在于高校專職心理咨詢師較少、咨詢師倫理規范遵守不嚴格、中國注重人際關系的社會氛圍等。要想解決這種雙重關系所帶來的不良影響,高校心理咨詢師應嚴格遵守心理咨詢職業規范、定期尋求督導的幫助、并學會利用雙重關系的積極方面。此外,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機構要增強獨立性,同時促進高校心理咨詢資源的共享。
[關鍵詞]雙重關系;高校心理咨詢師;心理咨詢
雙重關系(dual relationships)是指心理咨詢與治療師與來訪者之間除治療關系之外,還存在或發展出其他具有利益和親密情感等特點的人際關系狀況[1]。它可分為與性有關的雙重關系和非性雙重關系兩種。本文所探討的雙重關系是指非性雙重關系。
隨著大學生越來越重視自己的心理健康狀況,前往心理咨詢室尋求心理咨詢的大學生越來越多,而雙重關系問題也日益增多。咨詢中的雙重關系,在某種程度上,對心理咨詢起到一定的影響。
一、雙重關系對高校心理咨詢的影響
在心理咨詢中,如果咨詢師和來訪者的關系比較單純,則容易建立起安全、友好的咨訪關系。在這種關系中,來訪者愿意在咨詢師面前深入挖掘自己,剖析自己,咨詢容易取得較大進展。而咨詢中的雙重關系會影響和改變咨詢關系的本質,使咨詢師和來訪者不能保持職業界限和距離[3],來訪者會受各種因素干擾而影響咨詢效果及進程。在高校,心理咨詢師既是教師、輔導員,又是心理咨詢師。當學生面對教師時,更多的感覺是尊重,帶著這種尊重的態度來尋求心理幫助,很難真正與咨詢師建立起親近、平等、深入的咨訪關系。
另外,在心理咨詢的過程中,咨詢師是采用價值中立原則,如果雙方一旦還有其他關系,則咨詢師的價值中立很難做到,這會影響到咨詢師的職業判斷,進而影響咨詢效果。此外,雙重的關系就會帶來雙重的利益,在雙重關系中,咨詢師容易重視另外一個利益而忽視咨訪關系中來訪者的利益,影響咨詢師的客觀性。高校教師在面對自己的學生前來做心理咨詢時,也會不自覺地受到教師身份的影響而做出不夠客觀的判斷,影響咨詢效果。
二、高校心理咨詢出現雙重關系的原因
2.1 專職心理咨詢師較少
在高校,專職的心理咨詢師相對較少,大部分是由輔導員、思政課教師和心理學專業教師共同組成的兼職心理咨詢隊伍,為大學生提供心理咨詢服務。這些教師平時也會給學生上課或者與學生接觸,很可能出現自己的學生前來尋求心理咨詢的情況,出現咨詢中的雙重關系。此外,部分學生是因為上了某位教師的課或是本身就是某輔導員班級的學生,對教師或輔導員非常信任,因此特別希望這位教師或輔導員給自己做心理咨詢,出現雙重關系。
2.2 咨詢師倫理規范遵守不嚴格
在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第一版)中[2],規定要避免與尋求專業服務者發生雙重關系。這一倫理規范既是對咨詢關系的限制,同時也是對咨訪雙方的保護。然而現實情況卻是,在高校心理咨詢與治療中,仍有部分心理咨詢師無法嚴格遵守這一職業倫理規范。倫理規范執行不嚴格,咨詢關系界限不清,必然會出現咨詢中的雙重關系現象。
2.3 中國注重人際關系的社會氛圍
中國人的人際交往中非常注重人際關系的和諧以及相應的人情法則。很多人在尋求心理幫助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找個熟人或者是找熟人推薦的心理咨詢師。高校中很多學生尋找心理咨詢愿意找自己認識的咨詢師或者是聽好友介紹才前來找某位心理咨詢師咨詢的。另外,從咨詢師的角度來說,人情情結也使咨詢師不太好拒絕雙重關系的來訪者。很多咨詢師會顧及到對方的面子或者心理狀態,而猶豫不決,最后仍然在雙重關系下給對方咨詢。此外,很多來訪者在咨詢結束之后,希望可以和咨詢師建立起咨訪關系之外的第二重關系,這也是產生雙重關系的原因之一。
三、高校心理咨詢中雙重關系的處理
3.1 咨詢師嚴格遵守高校心理咨詢職業規范
高校心理咨詢師應嚴格遵守心理咨詢的職業倫理規范,劃定好咨詢師與來訪者的職業界限,雙方在限定的界限范圍內進行心理咨詢,才會建立起安全的咨訪關系,也才能使來訪者深入自我內部進行挖掘,進而取得不斷地成長和進步。因而,職業規范不僅僅是為了對高校心理咨詢從業人員的限制,更多的是使高校心理咨詢師在這種規范之內獲得最大的自由,避免雙重關系所帶來的咨詢困境,做好咨詢師該做的本分,真正為來訪者提供幫助。
3.2 對高校心理咨詢師進行定期督導
目前的高校心理咨詢師大多是兼職教師,他們除了咨詢工作之外,還有繁重的行政或教學任務,這就使得很多咨詢師沒有更多的時間外出學習心理咨詢的技能,也沒有自己的心理咨詢督導。心理咨詢督導師是心理咨詢師的“咨詢師”,他可以幫助咨詢師提高分析和解決個案的能力,也可以幫助咨詢師提高對自我的覺察,并檢查個人在咨詢中表現出的優缺點。更為重要的是,督導師可以幫助咨詢師認清自己的角色,設定清晰的職業行為邊界,遵守職業操守,提高服務質量。如果高校心理咨詢師能夠定期進行專業督導,則會大大減少心理咨詢中雙重關系發生的可能性,使咨詢取得更好的效果。
3.2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機構增強獨立性
大部分高校的心理咨詢中心都是從屬于某一部門,并不是一個獨立的機構,這就使得很多教師或機關行政人員同時兼任心理咨詢師,不可避免的帶來了咨詢中的雙重關系問題。要想解決雙重關系的沖突,就需要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機構成為獨立的部門,同時,從事心理咨詢工作的咨詢師也應以專職為主,減少兼職教師、輔導員、機關干部從事心理咨詢工作的數量。此外,所有心理咨詢來訪者的測量結果、咨詢記錄等相關檔案要由專人歸檔并嚴格保密,防止咨詢內容被他人了解而對來訪者造成影響。當然,在高校心理咨詢機構的顯著位置,可將咨詢師的職業倫理原則,特別是避免雙重關系的原則呈現出來,使前來預約的來訪者了解到雙重關系的弊端,盡量尋找其他咨詢師咨詢。
3.4 促進高校心理咨詢資源的共享
當來訪者和校內所有心理咨詢教師都具有雙重關系,或者除了具有雙重關系的咨詢師之外來訪者不希望讓校內其他咨詢師給予心理咨詢時,則可以建立高校心理咨詢資源共享平臺,將市內、省內或國內的心理咨詢師的資料在平臺上共享,來訪者可對咨詢師進行選擇。如果咨詢師距離較近,則可以前去進行面談咨詢,如果咨詢師距離較遠,則可以預約時間進行網絡心理咨詢。這種方法也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高校心理咨詢中雙重關系的出現。
3.5 利用雙重關系的積極方面
雙重關系是否會影響咨詢效果,通常是和來訪者本人的狀態、問題、咨詢目標、咨詢師的邊界感、容忍度以及采用的咨詢技術有關[5]。如果在咨詢中,咨詢師將雙重關系的弊端告之來訪者,而來訪者堅持要他非常信任的教師為其做心理咨詢,且認為不會影響咨詢的效果。此時,咨詢師也可以利用雙重關系的積極方面為其咨詢。比如,咨詢師可利用來訪者對自己的信任建立良好的咨訪關系,也可通過自己在雙重關系中對來訪者個性及其家庭的了解而快速了解其問題。此外,咨詢師還應采取專業上的預防措施,比如簽署正式的知情同意書、尋求專業督導、做好相關文件記錄等。一定要注意的是,在進入雙重關系時,咨詢師應非常審慎,需按照一定規范以確保來訪者免受傷害以及獲得最大獲益[5]。
參考文獻:
[1]湯芳,趙靜波.心理咨詢與治療中雙重關系的實然現狀與應然追求[J].中國心理衛生雜志,2013,27(7):523-528.
[2]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機構與專業人員倫理守則制定工作組.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第一版)[J].心理學報,2007,39(5):947-950.
[3]鄭靜,邵榮.論學校心理咨詢中的雙重關系[J].思想理論教育,2009(5):78-81.
[4]嚴文華.咨詢中的雙重關系:大學中的心理咨詢[J].大眾心理學,2014(4):4-6.
[5]Barnett JE,Lazarus AA.Boundary issues and multiple relationships: Fantasy and reality[J].Prof psych ol Res Pract,2007,38(4):4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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