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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的論文
隨著國企改革的縱深推進,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助力企業防范風險,如何發揮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作用現在看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從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涵義出發,闡述企業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必要性、程序和面臨的困難,最后提出對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內部審計;建議
隨著國企改革的縱深推進,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助力企業防范風險,發揮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作用具有重要意義。加快構建以風險評估為導向、以內部控制為主線的內部審計模式是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必然選擇。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涵義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一種以企業的風險評估為導向的審計方法。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全過程中自始至終都關注風險,根據風險度選擇項目,以降低風險為導向,實施審計程序,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為降低審計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風險管理的一種有效工具,是不同于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的一種新的審計模式。
二、企業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必要性
傳統審計模式采用賬項基礎與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主要目的在于差錯糾弊和檢查監督,這樣的內部審計模式審計效率較低、審計質量不高,不能滿足現代企業風險管理的要求。
而風險導向審計作為一種有別于傳統審計的審計模式,關注企業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在全面地評估風險后,提出應對的意見,能夠使內部審計部門審計在防范風險、提升管理水平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能夠為組織創造更多的價值。
三、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程序
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全過程中自始至終都要關注風險。首先要了解企業及其所處的環境并識別風險,制定審計計劃;以降低風險為導向實施具體審計項目:開展審前調查,進行控制測試,確定風險水平并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執行實質性程序、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風險分析、總結審計發現的問題并提出管理風險的建議;在以風險評估為基礎提出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審計建議后,出具審計報告并進行后續審計。
(一)制定審計計劃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制定審計計劃時要了解企業,關注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將企業風險與審計計劃相融合,使內部審計所選擇的對象更加針對企業高風險的領域。
審計人員需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識別可審計的對象、分析可審計對象可能存在的風險、對風險進行排序,確定審計先后次序。
(二)開展具體審計項目
1、審前準備階段
在正式實施審計項目以前,要開展審前調查并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前調查工作應側重對審計對象的風險評估,針對風險點進行控制測試,根據測試結果判斷重大錯報風險。根據審前調查的結果編制審計實施方案,針對風險較高的項目要重點審計,細化審計步驟,提高審計效率。
2、審計實施階段
實施階段主要是通過執行審計程序來完成審計計劃,獲取審計證據。審計程序包的主要內容有:執行實質性程序、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風險分析、總結審計發現的問題并提出管理風險的建議、完成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工作及與被審計單位討論審計結果。審計人員應嚴格按照審計方案確定的重點內容和方法開展實質性程序,圍繞審計目標廣泛收集審計證據;同時,要根據變化及時調整風險評估結果,必要時要追加審計程序,以修正審前調查中的錯誤估計和判斷,降低審計風險。
3、編制審計報告及后續審計
在審計過程終結的階段,審計人員以風險評估為基礎提出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審計建議,出具審計報告。
出具審計報告,并不意味著審計過程的終結,還要進行后續審計。后續審計的目的是確保審計整改建議得到落實,既定的風險及其他內控缺陷得以適當的處理。
四、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面臨的困難
(一)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缺乏相關制度支持
現階段,我國風險導向審計在國有企業應用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成熟的理論指導,國家尚未制定風險導向審計相關法律法規,且無相關規章制度指導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應用。因此,國有企業應用風險導向審計尚處于探索階段,缺乏具體準則和操作指南。
(二)企業風險管理體系不夠完善
由于歷史和體制的原因,我國企業的風險意識還不是很強,企業從管理層到各級員工,雖然已經建立了初步的風險意識,但基本停留在概念上,還沒有落實到工作中。企業風險意識的缺乏或表面化運行,導致企業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這使企業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缺乏必要的平臺。
(三)內審人員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戰略眼光,能夠將防范風險的理念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之中,并通過對風險控制機型有效性的評價、協同風險管理部門,實現對生產、技改、經營、銷售等所有經營環節的全過程監控。但當前內審人員知識結構以財務、審計專業為主,單一的專業知識結構難以全面理解及分析企業所面臨的風險,無法提出針對性強的管理建議,也無法對將要進行的控制過程做出全面的綜合評價。
五、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建議
只有內部審計實現了以風險為導向為新的審計模式,才能更好的發揮它的功能尤其是監督和服務功能,這樣也會適應企業發展及審計方式變革。針對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實施所面臨的困難,本文對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取得核心管理層支持,提高公司風險意識
內審部門要完成審計模式的主動調整,現代內部審計應不局限于監督財務與資產安全,更應對企業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執行效率進行監督;不局限于發現風險,而是要參與防范風險、分析風險、化解風險;不局限于提出問題,而是要將發現的問題歸納總結,提出有效的管理建議。
審計模式的調整要取得核心管理層的支持,由管理層推動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意識的提高,為內審部門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打下基礎。
(二)健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確保其有效執行
開展流程再造,建立規范的業務流程體系。風險管理部門可針對各個業務流程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指導建立風險相應措施,對重點風險進行監控。內部審計部門在執行審計工作時可有效利用風險部門的工作成果,并結合自身經驗和職業判斷,構建適合企業特點的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
(三)建設專業型內部審計團隊
為適應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的需求,需要建立一支專業的內部審計隊伍。一方面,可以開展業務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技能、行業相關知識的培訓學習。通過積極參與內部審計協會等單位組織的培訓、參加同行業人員交流,豐富和提高審計人員知識和技能。另一方面,可以對員工實施輪崗交流,使審計人員對企業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審計人員通過參與到企業的業務流程中,可以更快更有效的識別和評估業務流程中的風險點。
(四)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現有內部審計模式結合使用,逐步實現審計模式的轉變
部分企業在開展審計工作中一味追求創新,只采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完全摒棄了賬項基礎和制度基礎內部審計模式。這種做法割裂了不同審計模式之間的聯系,可能出現南轅北轍的效果。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中依然會用到賬項基礎審計中的查賬技巧,制度基礎審計中的諸多審計方法在風險導向審計中也仍然使用。此外,企業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尚處于摸索階段,不夠成熟,采用單一風險導向模式如果達不到預期審計效果將大大影響審計工作的作用。因此,現階段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制度導向內部審計結合使用,逐步實現審計模式的轉變,待條件成熟時實現審計模式的完全轉變,是一條切實可行的道路。
六、結語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要開拓思路,不能等條件都成熟了再開展工作。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是企業內部審計模式發展的必然趨勢。企業應積極研究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理論,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逐步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真正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和服務功能,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
參考文獻:
[1]張瑕. 基于注冊會計師視角的內部控制審計問題研究[D]. 安徽財經大學, 2014.
[2]戴嬌嬌.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研究[D]. 重慶工商大學,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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