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審計假設理論概況

        時間:2024-08-25 00:23:49 審計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審計假設理論概況

          審計假設是審計理論研究中的重要課題,必須重視審計假設的研究,才能有助于使審計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具有成熟理論的學科。這是因為,任何一門學科理論的建立,都離不開合理的假設前提。所以,審計假設是審計賴以存在的前提,也是建立審計理論的基礎。

          目前,我國學術界對審計假設的研究,尚處于探索階段,本文擬對這一理論問題進行探討。

          一、研究審計假設的意義

          審計假設作為審計理論的構成要素之一,是支撐審計理論大廈的基礎,是整個審計理論研究的出發點。

          首先,審計假設是認識審計對象,形成審計理論的基礎,是對審計理論進行邏輯推理的起點。所以,審計假設對審計理論的發展是不可或缺的,經受得住考驗的審計假設能夠為構建堅實的審計理論提供堅固的基礎。

          其次,審計假設是不能直接檢驗的公理。它是作為審計理論的基礎而存在的,是由它來推導審計理論的。

          最后,審計假設面臨著知識更新的挑戰,應該不斷地得到充實和更新。今天還有效和有用的假設到了明天就可能被驗證是不適宜的,由其推出的理論可能會出現缺陷,因此要進行發展和完善。

          二、審計假設應具備的基本特征

          (一)審計假設是對審計實踐的高度抽象

          任何理論都離不開實踐,審計理論的本源是審計實踐。作為審計理論起點的審計假設是人們在長期實踐中抽象出來的,并不是簡單地對一系列審計經驗和事實進行一般地概括,而是將其上升為理論的基礎,進行高度提煉與歸納,是最高層次的抽象,因而是最簡單、最抽象、最原始的概念或公理。同時,其抽象程度越高,概念范圍越廣泛,普遍意義也就越大,適應性就越強。

          (二)審計假設是對審計理論基礎的精煉概括

          審計假設應當揭示審計產生并存在的原因、進行審計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等一系列最基本的方面。一旦離開這些基本的審計假設,不僅審計理論的建立失去了演繹的前提,而且審計活動本身也難以存在。

          對審計假設的選擇與表述應當體現精煉性。對所有審計假設,不分主次的研究與羅列是不必要的。假如一個審計假設對整個理論體系而言沒有任何有用之處,則應該舍棄它。因為它是多余的,會破壞整個體系的緊湊性。同時,由審計假設應當可以推導出審計理論體系中的所有命題。

          三、對審計假設內容的構想

          人們對審計假設的探索已將近四十年,在此期間國內外的審計理論工作者提出了許多觀點,繼莫茨和夏拉夫、湯姆·李、大衛·弗林特等人的開拓性研究之后,后人不斷地進行探索。但隨著審計實踐的不斷發展,對審計假設的內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下面,本文就在以往學者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審計實踐的新發展談談對審計假設內容的構想,審計假設體系應當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經濟責任關系假設、可驗證性假設、內控有效性假設、獨立性和勝任力假設。

          (一)經濟責任關系假設。經濟責任關系假設是審計產生和發展的基礎,是審計存在的前提。經濟責任關系是財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時,在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由于受托經營管理而形成的一種委托與受托的關系。委托人為了保證自己的財產和利益,就必然要對受托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而受托人則需要將自己的經濟行為及經營成果記錄下來,向委托人報告以解除經濟責任。由委托人來親自進行監督檢查是不現實的,委托人不一定有時間、有能力,而且對受托人來說也有失公平。而由獨立的第三者審計師來進行公正、客觀的評價則是最佳選擇。由此產生了審計。

          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豐富,經濟責任關系的內容也在不斷發展和多樣化。一方面,審計的內容從最初的財務審計發展到“三E(節約、效益、效果)”審計,進而人們又認識到“管理出效益”,至此,審計進入管理審計階段。在現代社會中,受托人不僅要對直接的委托人負責,而且還要對整個社會負責,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日益增多且越來越重,因此社會責任審計便應運而生。另一方面,企業發展至現在規模越來越大,各管理職能也隨之分解層層下放,從而產生了各管理層次之間的經濟責任關系,繼而產生了內部審計。盡管現代審計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但決定這些變化的內在因素仍然是經濟責任。經濟責任關系具有普遍性,一切審計活動都是以經濟責任關系為前提的,沒有經濟責任關系假設,審計活動就難以存在。

          (二)可驗證性假設?沈炞C性假設是指經濟責任可以驗證,可以通過收集審計證據來確定被審計事項與既定標準之間的一致性程度。否則,要實施審計是困難的或不可能的。這一假設是針對復雜經濟環境中許多事物是不可驗證的而提出的。凡無法確認和驗證的事物不應包括在審計之內。離開經濟責任的可驗證性這一假設,收集審計證據和制定審計評價依據的工作是毫無意義的。

          隨著審計實踐的發展,審計的范圍越來越廣泛,內容越來越復雜。以前莫茨和夏拉夫考慮的僅是財務審計,后來又產生了“三E”審計、管理審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等,這些審計的內容又各有其驗證方法,例如:公認會計原則,一系列經濟技術指標及優良管理的范例等。所以,無論何種經濟責任關系都具有可驗證性。

          (三)內控有效性假設。內控有效性假設是指健全有效的內控能消除發生錯弊行為的或然性。內控是受托人建立的保證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過程與既定目標相吻合的一種有效控制機制,有助于消除舞弊行為,但不能完全杜絕舞弊行為。內控有效性是審計的前提。這是因為假如舍棄這一假設,在內控無效的情況下,錯誤和舞弊行為的發生就難以避免,也就不可能合理地實施審計業務。因為此時要么放棄發現舞弊行為,要么實施極為細致的檢查。在后一種情況下審計成本太高,很不現實。

          (四)獨立性和勝任力假設。獨立性假設是指審計機構和人員能夠排除干擾、個人利害關系,不偏不倚地實施檢查并提出客觀、公正的審計報告,是審計的靈魂。若沒有這一假設,如果審計人員在思想和行動受到制約,其獨立性遭到破壞,那么他的審計意見也就失去了社會各方面的信任,隨之審計也會失去存在的社會基礎。在這里,獨立性包含兩方面的內容:(1)審計人員與受托人之間不存在必然的利害沖突;(2)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自始至終在精神上和行為上不受干擾。獨立性明確了審計存在和發展的社會基礎,是公認審計標準和審計職業道德中關于審計工作獨立性的基本依據。

          勝任力假設是指審計人員具備執業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和職業道德,從而能勝任審計工作并能對其工作的結果負擔責任。同樣,如果沒有這一假設,審計人員的勝任力受到質疑,那么他們的審計結果也將失去可信性和權威性,審計人員的責任也無從談起,審計的意義也將不復存在。

        【審計假設理論概況】相關文章:

        淺議審計假設10-18

        審計假設、審計準則與審計責任的界定07-14

        建立審計公設與審計假設體系的探討07-18

        審計理論:論審計失敗05-27

        審計理論框架新論07-23

        淺談人性假設理論在學校管理中的運用08-21

        內部審計評價的理論與技術09-07

        試論審計理論基礎09-18

        二語習得理論之可教性假設述評06-02

        職業教育基本理論假設定位研究09-25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