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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規范化經營與經營風險規避
[摘要] 旅行社經營管理中的不規范增大了旅行社經營風險,危及旅行社的生存和發展,影響到整個旅游業的健康發展。本文從旅行社經營風險的引發因素入手,詳細分析了旅行社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種種不規范行為,并提出了合理、有效的風險規避途徑! 關鍵詞]旅行社;經營風險;規范經營;風險規避一、旅行社經營風險及其引發因素
旅行社經營風險是指旅行社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各種經濟風險、責任風險、人員風險、外匯風險等的總和,導致其收益與風險不成正比,使旅行社不堪重負,危及旅行社的生存和發展。
旅行社經營風險是由旅游市場特殊的供求關系決定的。從供給看,旅行社本身只是中間商,提供給旅游者的是一種組合性產品,其供給能力受到其他供應商的制約,旅游產品的不可儲存性使供給水平在一定時期內呈剛性。從需求看,由于旅游業較強的季節性特征,以及旅游者需求的隨機變化,整個旅游市場的需求呈波動狀態。加之自然的因素、國際國內政治局勢的變化、經濟、外交形勢、匯率等外部因素的變化也對旅游需求產生突發性影響,使得旅行社總是處于旅游服務供求不平衡狀態,從而增加了旅行社的經營風險。
旅行社自身的各種內部因素,如決策與管理、人員操作、財務管理、接待服務等的變化,也會引發旅行社的經營風險。由于管理者對旅游業的發展規律、行業的特性等在認識水平上的局限,或者由于希望進行內部自主性改變,如希望獲得競爭優勢或希望改變企業文化等,而產生決策錯誤,帶來風險。管理的不當或者由于管理措施不健全、操作不規范等人為因素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也會引發風險。
誠然,引發旅行社經營風險的外部因素是不可控制的,但內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通過旅行社的規范化經營管理來控制和影響的。
二、旅行社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不規范行為分析
旅行社規范化經營管理,簡單地說,就是合乎規范,即旅行社的經營行為、管理方法或手段必須符合一定的規定和標準。它包括依法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業務操作模式、業務流程、接待服務等必須嚴格按技術標準要求,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地進行;經營行為、管理方法符合旅游市場需求,符合旅游行業特性和旅游業自身發展規律。
然而,目前旅行社經營管理中不規范的現象嚴重,增大了旅行社經營風險,危及旅行社的生存和發展,影響到整個旅游業的健康發展。
1.旅游市場的不規范
(1)市場秩序混亂
由于旅游行政管理執法不能落到實處,執法不嚴,使得旅游市場上“不是旅行社的旅行社”和“不像旅行社的旅行社”眾多,比如各種“協會”、“中心”、“辦事處”、“俱樂部”、“專線游”等,都在操作旅游業務,非法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普遍。據統計,僅在重慶地區各類“辦事處”就多達20余家(*數據來源:重慶市旅游同業公會),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2)市場產品單一,惡性價格競爭局面嚴重
由于旅行社主觀上缺乏產品和產品創新意識,客觀上旅游產品沒有專利保護,也不可能進行壟斷經營,旅行社在產品的組織、開發、創新上缺乏積極性。眾多旅行社之間分工不明晰,業務不明確,沒有經營商、代理商和零售商之分,幾乎全部都在做同樣的事情,賣同樣的產品,在同一個市場上拼殺,形成惡性價格競爭局面。
2.管理中的不規范
。1)行業行政管理中的不規范
國家對旅行社行業實行“雙注冊制”,即旅行社必須同時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方可進行旅游經營,這在其他行業是沒有的,對旅行社行業來說顯得不太公平。旅行社的審批是集中進行,而非經;彝该鞫纫膊桓,客觀上造成旅行社的申請設立較為困難,進而使得想進入旅行社行業的人不得不走部門承包、門市部掛靠的途徑。以現金方式統一繳納、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的質量保證金,“由于不能用于業務經營,只有當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終止時才能退回,盡管其金額分別只有10萬元、60萬元和160萬元,但對于旅行社來說,還是一種較重的負擔。這就迫使一些本來并不想冒風險的旅行社經營者采取部門承包、門市部掛靠的方式違規經營旅行社業務”。
。2)旅行社企業內部管理的不規范
旅行社行業非常普遍的部門承包、門市部掛靠現象,其實質是一種旅行社有償轉讓業務經營權的租賃行為。由于旅行社對個人承包的部門和掛靠的門市部沒有嚴格的法律約束關系,缺乏統一的監督和管理,這些承包的部門和掛靠的門市短期行為、違規經營現象普遍,往往通過拖欠團款、降低接待服務的標準和質量的方式,將責任轉嫁到旅行社頭上,從而給旅行社帶來極大的風險。
。3)導游人員任用和管理的不規范
由于惡性競爭,旅行社為了降低成本,不給導游提供基本工資和固定的薪酬。一般只給導游一天30~50元不等的補助或出團服務費,有的則干脆對導游實行“賣團”,或要求導游向旅行社繳納所謂“人頭費”。導游人員為了獲得自己的利益,必然會通過大量增加購物活動以獲取購物點返還的“回扣”或增加自費項目、克扣景點或縮短游覽時間等降低接待標準和服務質量的手段拼命地從游客身上“榨取”,進而對旅行社的聲譽和形象造成惡劣的影響。
3.經營與服務行為的不規范
目前旅行社經營范圍與市場拓展受到限制,旅游線路尤其是熱點線路機票壟斷,預定不暢,成為制約旅行社組團業務的瓶頸。加上一些旅行社的投機心理,企圖以低投入換取高收益而丟掉誠信基礎。外資旅行社的全面放開,小旅行社最后的瘋狂賭博等等因素,導致旅行社的經營與服務行為扭曲。主要體現在操作模式與業務流程中的不規范。一是在合作伙伴的選擇中,一些旅行社饑不擇食,只圖眼前利益和操作簡便,不認資質、信譽、實力和能力,這是最大的風險。二是組團模式的不規范,“拼團”現象突出,尤其易出問題。三是線路、目的地選擇與產品開發設計中的安全觀念缺乏,表現在旅游活動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備,一些旅行社與游客簽訂的合同中缺少游客自由活動時間與活動范圍的標明,導游服務中安全告知的缺失等為經營風險的引發埋下炸彈。
4.旅游合同的不規范
主要表現在合同版本不統一,多種合同版本出現在同一旅行社。合同中表述用語不規范、不統一,合同條文中的字詞含混不清、概念模糊,條款規定不明確。比如有的合同中注明“向客人贈送責任險”,混淆了責任險和意外險的關系。責任險的主體是旅行社,而不是游客,是不能向客人贈送的。對線路景點的表述,有的寫“九寨、黃龍五日游”,有的寫“九寨、黃龍、報恩寺五日游”;又比如延時約定,有5%的,有10%的,還有20%的;再比如費用約定中對保險費用的特別約定,有的用“已含”,有的用“已購”、“另含”等等,究竟是所有費用中包含了保險費,還是旅行社代客人購買,還是客人自己購買?極易造成歧義,引發訴訟風險。
總之,旅行社行業諸多不規范行為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價值觀念的多元化,以及對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追求。
三、旅行社經營風險的規避途徑
1.加強風險意識教育
旅行社業是高風險產業,也是一個依賴性很強的產業,其發展受到許多內、外因素的影響;旅行社業又是一個關聯性極強的產業,它需要多個相關部門的協調合作。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差錯,都可能給旅行社業帶來意想不到的損失。因而,旅行社業的從業人員必須具備風險意識,了解風險的存在,樹立危機觀念。
2.強化管理,規范經營
旅行社必須依法經營、守法經營,才能合理規避風險。首先是合作伙伴的選擇,必須選擇有合法資質、有實力、有足夠承受力、有處理能力的合作方。對業務網點的管理必須嚴格審查并進行授權范圍的約束,進行經;、制度化的監督檢查。其次,業務操作與接待服務必須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標準進行,所有的合同包括合同版本、合同條款、合同文字用語等必須規范統一。此外,線路與產品開發設計中應始終注重安全理念的貫穿。如此才能做到規范經營,有效規避風險。
3.以保險合理轉移風險
保險是合理轉移風險、規避風險的有效途徑。旅行社一是可與保險公司合作,共同開發設計新的多元化的旅行險種,供游客選擇,并為游客辦理旅游意外保險提供協助、代理等服務;二是旅行社直接在團費中包含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三是旅行社可以通過集體采購的方式,向保險公司投保旅行社責任險,達到降低成本、合理有效地轉移風險、規避風險的目的。
4.構建危機與風險應對管理機制和管理系統
重大的危機會徹底打亂旅游企業的正常經營,給旅行社帶來巨大損失。因而,旅行社必須注重進行風險管理,構建風險管理體系,明確管理的步驟,預見并處理可能導致游客傷亡、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各種突發事件或危險事件。旅行社要預先規劃、制訂一整套在緊急情況下遵循的標準程序或方案,印制成應急措施手冊,讓每一位員工明確自己在危機情況下的職責,以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將損失降至最小程度,并提高旅行社抵抗風險的能力。
5.其他途徑
危機尤其是重大危機的爆發,會導致旅游市場需求急劇下降,旅游者旅游消費緊縮,可能使旅行社流動資金出現困難,成本增加,進而陷入困境,遭受重創。因此,從長遠考慮,可以在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的統一管理和協調下,設立旅行社風險儲備基金,在危機爆發時向那些受到嚴重影響的旅行社提供資金援助,減輕經營壓力,確保旅行社能夠正常運轉。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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