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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融合下的電信與廣電比較研究
隨著數字技術、光通信技術、軟件技術等的發展和統一的TGP/IP協議的廣泛應用.業界呈現出技術融合、市場融合、業務融合的大趨勢。各種原先專門為某一特定業務而設計建設的網絡之間的隔閡已經越來越不明顯,以業務來分割市場的技術基礎正在逐漸消失,網絡正朝著融合的方向發展。“三網融合”正是潮流所趨。但是,隨著技術的進步,形勢的發展,“三網融合”的目的不能簡單認為是電信網、計算機網和有線電視網三個網絡的融合,其最終目的是為了滿足不斷增長的各種業務需求,最有效地利用資源,提高我國信息產業的整體水平,為國民經濟信息化創造條件。電信產業價值鏈及其分析
所謂電信產業價值鏈,是以電信運營商為核心,由網絡設備供應商、網絡運營商、內容服務提供商、系統集成商、終端設備生產商、專業應用開發商、軟件開發商、最終用戶等上中下游多個部分共同組成的一根鏈條,這根鏈條上的每一個元素緊密聯系,互相作用,創造出比單一企業更大的協同效應。
下面按照由內到外的順序分層次分析電信產業價值鏈的構成特點:
一、用戶為中心,競爭為主的核心鏈
全業務經營、三網融合實現以后,能為用戶提供一攬子服務的有電信運營商、由有線電視網經營者轉變的內容提供商、由強大的應用開發商與局域網共同組成的新型運營商。后兩者經營更側重于體現其優勢的內容與應用,所以仍叫做內容提供商、應用開發商。電信運營商與這兩類“新型運營商”之間是“競爭為主”的關系。
二、以電信運營商為主導,開放合作的新業務鏈
首先,此層面產業鏈的規模將增大,內容提供商、應用開發商將如雨后春筍般地蓬勃發展。數量的增加必然帶來質量的參差不齊,這無疑增大了電信運營商控制產業鏈的難度。其次,電信企業實現全業務經營,追求的目標將是整體效益最大化,在思考新業務合作模式時,要考慮到新業務模式與原有業務模式的相關性。
三、以電信運營商為控制點,逐步走向競爭的語音業務鏈
語音業務鏈是電信產業最早的產業鏈,時間最長,發展最為緩慢,為電信運營商貢獻最大。語音業務的穩定發展是由語音業務的技術特點及其運營模式決定的。在電信技術進步、產業開放的大趨勢推動下,語音開放也是必然;以新的技術體制打破原有的以電路交換為主的技術體制已經取得了較大的進展。
綜上所述,電信產業的產業鏈是個復雜的系統,由各子產業鏈有機構成,各個子產業鏈有其發展的規律;子產業鏈良性發展的結果必然是擴大對整個電信產業鏈的影響,這符合在快速變革的環境下采取邊緣競爭的戰略。
廣電產業價值鏈及其分析
廣電產業鏈的主要環節包括最終用戶、廣電網絡提供商、內容服務提供商和內容提供商、應用軟件提供商、運營硬件提供商等。
與電信產業價值鏈相比較,廣電產業價值鏈有如下的特點:
一、產業鏈結構仍不夠清晰
由于廣電業務起步時間晚,還沒有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只是初步形成了一個雛形,具備了一些基本環節,直接導致了整個產業鏈的具體結構不夠清晰,各類企業機構在產業鏈中的位置也不夠明確。
二、還沒有找到令各方滿意的盈利模式
從整個廣電產業鏈來看,包含了內容提供商、內容服務提供商、網絡提供商和用戶四個主要環節。因此,只有讓前三個環節獲利,用戶受益,整個產業鏈才能發展起來。然而,現在的情況是,內容提供商害怕盜版泛濫影響收益,內容服務提供商害怕廣告收視率降低影響收入,網絡提供商認為自己是龍頭老大應該拿大頭,最終用戶也覺得收視費用偏高。用戶不接受這種服務,整個價值鏈的價值就無法實現。
三、主要環節力量仍然薄弱
在現有的廣電價值鏈環節中,主要環節還仍然表現出力不從心。
首先是內容提供商。
內容是廣電業務利潤的源泉,然而電影、電視、互聯網等內容的匱乏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如何為廣電產業鏈提供精彩的內容,吸引更多的用戶加入到廣電消費者的行列中來,是內容提供商所面臨的最大挑戰。
其次是內容服務提供商。
對于原有廣電內容服務提供商來講,不僅要求內容服務提供商具有較強的互聯網內容運營能力,還要求其具有較強的傳統電視內容運營能力。如何在相互競爭的情況下相互幫助,相互提高,為用戶提供安全、合法、差異化、個性化的內容,是其面臨的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再次是網絡提供商。
相對于電信網絡提供商來講,廣電網絡提供商面臨的問題更為嚴峻。一方面,目前的有線電視網絡還都是單向的HFC網絡,需要進行雙向改造,這需要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廣電網地方割據、互不連通的局面幾乎無法打破,根本無法形成全程全網。
四、已有環節間合作不暢
在廣電產業鏈中,內容服務提供商需要從整個產業鏈的源頭——內容提供商那里獲得內容才能通過網絡提供商的網絡為用戶提供服務。但是到目前為止,內容服務提供商與其上游環節——內容提供商之間的合作并不愉快。這是由于對于制片公司來講,DVD銷售和出租業務為制片公司帶來的收入遠遠高于票房收入,并且視頻點播業務可能會嚴重影響到DVD銷售和出租業務收入,因此大多數制片公司僅僅同意有限的視頻內容進入視頻點播渠道。這也是三十年前HBO公司就提出了視頻點播的概念,而直到現在它還不得不完全自己制作內容節目的原因。然而,對于內容服務提供商來講,也同樣擔心其自身的盈利問題,也就是他們的廣告收入。電信廣電產業價值鏈比較研究
信息產業視角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本條例所稱電信,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傳送、發射或者接收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動”。
根據這一規定,廣電網絡的所有傳輸形式都應當屬于電信業范疇。事實上,廣電和電信運營商所從事的業務活動,從技術角度看的確是相同或相近的,兩者是競爭對手。
比較廣電和電信部門的情況可以發現,隨著技術的進步,電信與廣電已相互滲透到不可明確分割的程度。除基礎業務由于政策的原因劃分比較明確外,增值業務已基本重疊,特別是互聯網業務和租線業務,只是技術方式可能不同,提供的服務是完全相同的。
網絡結構比較
國家、省級廣電干線網為光纜環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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