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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對會計準則制定的態度及對策探討
[摘要]本文首先指出“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幾乎不參與我國準則的制定”的反,F象,然后立足于公司治理生態危機,從管理當局報酬現狀及與業績的非相關性、管理當局對會計信息質量的責任畸形等方面嘗試對該現象進行解釋。本文認為對該的將直接關系到我國會計標準制定程序的公允性,最后針對我國會計準則制定中的非理性現象提出建議,并進行反思。 一、比較及深度的憂慮 會計準則具有一定的后果,這已經為資本市場的歷程所證實,也是得到會計界廣泛認可的一個論點(Zeff,1978;WattsandZimmerman,1978、1979)。所謂“經濟后果”,歸納起來主要具有如下的內涵:(1)會計準則是一份公共契約,旨在敦促通過一套通用的財務會計報告向投資者提供決策相關的會計信息(謝德仁,2001);(2)會計準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會計信息的透明度,限制了企業管理當局對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3)遵循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會計信息會各個相關利益集團的決策行為和既得利益(Zeff,1978)。會計準則具有經濟后果的特征,往往導致不同的利益集團出于各自的利益考慮,而對正在制定中的會計準則保持密切的關注,甚至參與到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去,提出支持與否的意見。由于我國已經頒布的會計準則主要是在上市公司中執行,所以本文主要關注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對我國會計準則(包括已制定的和正在征求意見的)的態度問題和利益趨向、其原因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對會計準則制定普遍保持有一份“理智的冷漠”的態度②,幾乎不參與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葛家澍、劉峰(2003)曾指出,在查閱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所保存的第一、二批具體會計準則的征求意見稿時,發現主要的反饋意見大致來自二個來源:(1)高等院校和部委;(2)各地財政局所組織的座談會記錄。令人驚訝的是,竟然未見到來自于上市公司(包括國有企業改制上市的上市公司)的反饋意見!時隔六多年,這種狀況依然沒有多大改變,為此,有關領導呼吁我國會計界和企業界對會計準則制定的廣泛參與意識! 按照WattsandZimmerman(1978、1979)的觀點,對會計準則制定提供反饋意見要么出于性考慮,要么出于利益考慮;會計準則除了技術性之外,還具有一定的經濟后果性,且后者比前者對完善會計準則的制定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引自葛家澍、劉峰,2003),也直接關系到已制定的會計準則能否在企業實務中得以順利實施。不管這個結論是否完全適合于我國會計準則的具體情況,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學術界大多是利益中立的,而且學術界缺乏利益驅動的特征決定了其對會計準則反饋的意見多偏重于定義、邏輯的嚴謹性和會計準則制定中如何借鑒國外相關準則的研究成果角度,無法體現鮮明的經濟動機,因此很難替代企業界、尤其是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對會計準則的意見! ∶绹鞘澜缟现贫〞嫓蕜t的最長的國家,其第一份公認會計原則(GAAP)頒布于1937年。在65年左右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共頒布了51份會計研究公告(ARBs)、31份會計原則委員會意見書(APBOs)和145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告(SFAS),幾乎每一份會計準則都要舉行聽政會,邀請會計界、工商界的人士進行質詢或爭論,因此也就衍生了會計信息利益相關集團對規范會計信息的會計準則的游說活動。其中比較典型的游說案例包括1962年關于“投資貸項”(In vestmentCredit)會計處理的遞延法(Deferredmethod)和流盡法(Flow-throughmethod)的爭論與游說活動;1979年美國公司針對SFAS33“財務報告與物價變動”增加了高昂的簿記成本(Book-keepingcost)而進行的游說活動(葛家澍,2001)。美國公司頻繁的游說活動使其國內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經受了各方面的巨大壓力,導致了從1938年至今,美國的準則制定機構完成了了從會計程序委員會(CAP)到會計原則委員會(APB)、再到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的更替。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近年來也面臨著來自不同國家、地區和跨國公司的諸多游說活動,尤其當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1995年7月獲得了證券委員會國際化組織(ISOCO)的支持后,其頒布的核心準則(Corestandards)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nterna tional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s,IFRS)就成為企業跨國上市融資時需要提供財務報表的編報基礎,因此就引發了前所未有的游說活動(葛家澍,2001)。 鮮明的對比迫使我們思考如下的問題:盡管我國的會計準則制定的歷史較短,至今只頒布實施了17項會計準則(含1項基本會計準則和16項具體會計準則),盡管和美國的會計環境不同,但有一點毋庸置疑,那就是:會計準則具有技術性,這決定了無論哪個國家或地區,會計準則都是作為“限制管理當局會計政策選擇自由度的一種約束機制”而存在的。既然如此,在我國理應也存在著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參與會計準則制定的行為,然而為什么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對正在制定的會計準則幾乎保持一種“理智的冷漠”態度。 二、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對會計準則態度的成因剖析 根據邏輯,若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幾乎不對會計準則進行游說,那么就合乎理性地可以推定存在著如下情況:會計準則對管理當局的報酬不存在“敏感性”的影響。進一步,我們可符合邏輯地推演出如下幾種可能的情況:(1)管理當局的報酬與其經營業績的好壞無關,或雖然管理當局的報酬與其經營業績相關,但會計準則對管理當局報酬絕對額和相對比例的影響幅度,不足以對管理當局形成應有的激勵作用,促使他們去參與正在制定中的會計準則;(2)管理當局的報酬與其經營業績好壞相關,但是管理當局可以借助于“內部人控制”,通過操縱作為衡量其經營業績替代變量的會計信息的生成,來粉飾企業業績、攫取報酬,而且資本市場和注冊會計師等公司治理生態的各個環節未能很好地起到監督的責任。這需要結合目前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生態(EcologyofCorporateGovernance),從邏輯上層層遞進地進行論證! ∈紫,我國上市公司、尤其是國有企業改制上市的公司,其管理當局往往并不是從人力資本市場或經理市場中通過選擇企業家的機制所嚴格遴選的,而往往是依靠母公司指派或行政任命的形式來完成的。那么,管理當局的報酬很可能事先已經確定(如既定的行政工資級別),可能與企業的經營業績并無直接的聯系。魏剛(2000)的實證研究結果證明了這一點———我國以國有企業改制為主的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和管理當局的報酬不存在明顯的正相關關系。 其次,即使上市公司的業績、乃至管理當局的報酬可能因新制定的會計準則而受到影響,但是由于管理當局作為理性的經濟人,其決策往往取決于其報酬“邊際變動”的敏感性。根據世界上最大的收入咨詢公司WastonWyatt公布的數據,我國企業管理當局的工資水平從絕對額上與發達國家相距甚遠(只相當于美國的5.68%),從相對額上與一般員工的收入也未拉開大的差距,這很可能導致管理當局理性地預期到,制定中的會計準則對其報酬的邊際影響并不足以為其提供參與會計準則,改善個人效用的激勵! 〉谌,即使會計準則的制定和頒布實施可以影響企業的業績,但是由于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報酬體系的非市場化———體現為非貨幣性報酬與貨幣性報酬比例的失衡,這導致管理當局往往并不愿意通過直接參與到會計準則的制定中來改變會計準則對其貨幣收入帶來的不利影響,而是選擇從非貨幣性報酬方面得到“補償”。實際上,由于貨幣性報酬的偏低,往往與管理當局的勞動付出之間存在著嚴重的比例失調,所以相當一批國有企業的管理當局轉而尋求非貨幣性收益,包括地下收入、灰色收入和過度的在職消費。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對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滿意狀況進行調查的結果顯示,32 .7%的人對收入(貨幣收入)多寡無所謂,這些不正常的情況的主要解釋可能是企業管理當局已經從非貨幣收益中得到了足夠的補償! 〉谒,會計準則的制定和頒布可以影響企業的業績、從而影響了管理當局的報酬、且管理當局對報酬的影響也具有敏感性,但管理當局在失衡的公司治理生態(EcologyCrisisofCorporateGovernance)下、在不確當的會計信息披露責任下往往選擇與注冊會計師等進行合謀,而非直接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譬如,管理當局預測到如下的狀態時,就會“義無返顧”地選擇合謀: ,其中 代表管理當局選擇披露真實、公允會計信息時長期利益的貼現,W代表合謀獲得的短期利益,S代表被資本市場識破所帶來的潛在損失,P代表合謀被發現的概率。 我們認為,我國目前的公司治理生態很可能促使“合謀”現象的出現,原因在于: 首先,當存在活躍的企業家人力資本市場時,企業家的人力資本價值和聲譽可能因一次的造假而毀于一旦,造假成本和收益的嚴重不對稱性,迫使管理當局通過“合法”、“合規”的途徑,如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來試圖改變對其報酬帶來不利影響的會計準則中的具體規定。而在一個缺乏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力資本市場的情況下,在管理當局靠行政任命的局面下,事后懲罰機制的淡漠(如易地作官等)使得管理當局可能有恃無恐! ∑浯,注冊會計師面對市場細分、利潤攤薄、競爭加劇的局面,往往選擇了鋌而走險的策略,同時為被審計客戶提供審計服務和非審計服務(如管理咨詢、內部控制審計等),不自覺地喪失了獨立性,從而滑向了與管理當局進行“合謀”。但是我們看到近年來,雖然我國的銀廣夏、瓊民源等一系列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都曾涉嫌操縱企業的利潤和財務欺詐,但這些公司及其負責其審計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卻如履薄冰地延續下來(或者進行了改頭換面),然后再有下一次……也許我們必須期待我國也能夠頒布象美國總統最新簽署的《2002上市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一樣的,以“亂世用重典”的氣魄來威懾財務欺詐。也許還要再加一句:執法必嚴! 總之,當管理當局的報酬結構單一、總體貨幣收入狀況較低、管理當局往往轉而尋求從非貨幣收益中得到補償時,當管理當局的收入并不是根據企業的經營業績而定、而是過多地依賴于行政規定時,經營業績的好壞將無法影響管理當局的效用,那么管理當局就不關心反映其經營業績的會計信息,對約束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會計準則的制定“漠不關心”就不足為奇了。 再者,在失衡的公司治理生態和的信息披露責任體制下,一些管理當局往往不是通過努力地進行經營管理來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而是對企業的會計工作“指手畫腳”,無視會計準則的基本規范,授意、指使或強令會計人員去“妙筆生花”,虛造利潤、粉飾經營業績。某些情況下再加上注冊會計師和財務師的推波助瀾,企業仍就以一種平穩或高速增長的假象呈現在投資者的面前時,這樣的結果是毀滅性的!因為受到損失的主要是中小投資者———中小投資者畢生的積蓄可能因此而被管理當局不正當地攫取,從而使財富不恰當地發生了轉移,最終資本市場和一國的健康發展。在這樣的會計信息披露體制下,管理當局不需關注會計準則的具體規定。 三、克服我國會計準則制定中上市公司管理當局非理性行為的初步建議 根據如上的分析,針對管理當局面對我國會計準則制定的非理性現象,我們提出如下廣泛吸納企業和會計實務界人士的積極參與的建議: 1.會計準則制定方面 。1)準則制定可廣泛吸納一定比例的、具有代表性的企業界人士(大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的參與。這等于向企業實務界傳遞了一種信號,一種希望企業實務界參與、且其意見對我國準則制定非常有用的信號。這樣,學術界可以就會計準則的邏輯性和技術性反饋意見,而實務界可以就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性及在會計實務中的執行和實施發表意見,這樣將有助于提高我國的會計準則制定的高質量和透明度! 。2)擴大征求意見稿的征詢范圍,改變以往我國的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的方式。如直接、及時地在財政部的網站上及時地公布征求意見稿,使企業和會計實務界能夠及時了解到相關情況! 。3)縮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的流轉程序及增加征求意見稿的周期。以往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形式是公文傳遞式的,如“財政部→省級財政部門→市財政部門→……”。這種信息傳遞模式其實人為增加了代理環節,帶來了三個方面的不利影響:第一,自上而下的順向傳遞時,容易產生效率的;第二,由下而上逆向傳遞反饋信息時,容易產生“信息過濾”的結果;第三,我國會計準則的征求意見時間往往1個月左右,而要實現上述的“自上而下”的傳遞到“自下而上”的送呈,這意味著并未留下充分的時間給參與者仔細研讀征求意見稿、了解其經濟后果,進而決定和形成自己對征求意見稿的獨立意見。為此,應該讓征求意見稿在第一時間幾乎同時到達那些關心我國會計準則制定、而且有動機表達意見的人手中! 。4)增加企業管理當局的財會知識。制定中的會計準則最有可能影響的就是企業管理當局的利益(貨幣收益或效用),但是目前普遍存在著企業管理當局幾乎不懂財務、也不重視財務的現象。在我國企業中,管理層缺乏會計知識的現象并不鮮見,他們長期以來更多的是通過對會計人員的工作指手畫腳來體現其權威的———以前出現的所謂“廠長利潤”、“書記成本”就是這種不正,F象的一個縮影,這也反襯出企業管理當局在缺乏會計知識的情況下無法“讀懂”一項正在制定的會計準則對其經濟利益的可能影響。為此,必須強化對企業管理當局會計、財務知識的普及與提高,為此他們才有可能“感受”到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從而積極通過對征求意見稿表述自己獨立的意見而參與到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中,而不是通過“盈余管理”、帳務操縱甚至“合謀”來遮掩、粉飾財務業績! 。5)相應的,我國的會計準則制定也應該增加透明度,定期向學術界、企業界公布對征求意見稿的反饋意見,包括采納意見的原因、以及拒絕采納意見的深層考慮。這樣才可能形成一種有效的交流平臺,充分調動學術界和企業界參與會計準則制定的積極性,使得我國制定的會計準則從邏輯嚴謹角度和符合國情方面都有所改進,更加符合我國加入WTO后資本市場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承諾! 2.公司治理方面的反思 (1)建立管理當局的遴選機制,按照市場選擇、而不是行政任命的方式遴選企業的管理當局,這樣企業家人力資本的增值或貶損依靠于其經營業績的好壞。當會計準則的變化可能影響企業的業績時,管理當局往往會作出相應的反應,從而積極參與到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中! 。2)改革管理當局的報酬體系,增加管理當局貨幣性報酬對企業業績的敏感性;同時使貨幣化成為管理當局報酬的主要來源,對在職消費進行控制。 。3)提高公司治理生態各個關鍵環節的健康性,如強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健全財務分析人員的責任制度、建立透明和公允的輿論監督體制等! 。4)健全事后懲罰機制,使上市公司造假成本和造假收益不對稱,遏止財務造假對企業財務業績帶來的扭曲性,使會計準則的執行良性化。 主要 馮淑萍。2002.關于會計國際協調問題的思考。會計,11 葛家澍。2001.西方會計。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 葛家澍、劉峰。2003.會計理論:關于財務會計概念結構的研究。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劉峰。2000.會計準則變遷。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劉峰。1999.WhyManagementofSOEsinChinanotInvolvinginAccountingStandards-Setting,WorkingPaper. 魏剛。2000.高級管理層激勵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經濟研究,3 謝德仁。2001.企業剩余索取權:分享安排和剩余計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張維迎。1995.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張維迎。1999.企業理論與中國企業改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對會計準則制定的態度及對策探討】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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