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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循環經濟的電子廢物循環利用研究
[摘要]電子廢物的高增長性、高危害性、高價值性,決定了必須依據循環經濟的社會經濟發展模式,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廢物循環利用體系。本文研究了循環經濟的理念、原則及其對電子廢物循環利用的指導意義,得出了基于循環經濟的電子廢物循環利用的內涵和要求;以長三角地區為例,研究了我國電子廢物循環利用的現狀;最后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指出了電子廢物循環利用中亟待解決的問題。[關鍵詞]循環經濟;3R原則;電子廢物;循環利用;現狀問題
一、電子廢物的范疇、分類及特征
我國對電子廢物的定義,可參見2007年9月國家環?偩诸C布的《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該《辦法》對電子廢物做了專門的定義。電子廢物是指廢棄的電子電器產品、電子電氣設備(以下簡稱產品或設備)及其廢棄零部件、元器件,包括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報廢產品或設備、報廢的半成品和下腳料,產品或設備維修、翻新、再制造過程中產生的報廢品,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廢棄的產品或設備。
電子廢物的本質特征在于它的“廢棄性”,即被其所有者所廢棄或者拋棄。電子廢物就是被其所有者拋棄或者放棄的電子電氣設備、電子電器產品,無論該設備或產品是否具有使用價值或利用價值。本文將工業生產中產生的電子廢物稱之為“工業電子廢物”,將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廢棄的電子電器或設備定義為“生活電子廢物”。電子廢物來源于生產生活兩大領域,可回收物質包括電路板、金屬部件、塑料、玻璃等幾大類。具體有來源于家庭的各種廢舊家電,如電視、冰箱、空調、洗衣機、影音設備、電腦、電話、手機等;來源于辦公室的各種廢舊電子電器,如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腦、網絡設備、電話等。
在我國,電子廢物正以驚人的速度增長,目前已成為固體廢物的主要來源之一。據測算,我國電視機的社會保有量已達4.5億臺,電冰箱約1.9億臺,洗衣機約2.3億臺,空調約1.5億臺。僅以年報廢更新2%計算,每年淘汰的四大家用電器就達2500萬臺,加上電腦、手機等高科技電子產品和各種新型家電產品,我國家電的實際年更新報廢量高達3000萬臺以上。
電子廢物主要由金屬、陶瓷、玻璃、樹脂纖維、塑料、橡膠、復合材料、半導體等組成,含有大量的重金屬、多氯聯苯、鉛、汞等有害有毒成分。美國硅谷防止有害物質聯盟SVTC的調研指出,一臺個人電腦(PC)含有700多種化學原料,幾十種金屬和有機物:顯示器含有鉛、鎘、汞、六元鉻、聚氯乙烯塑料和溴化阻燃劑等有害物質;陰極射線管(CRT)含有27%左右的鉛;鐵機箱中含有鎘;開關及位置傳感器中含有汞;印刷電路板上含有鎘和溴化阻燃劑;電線和老式包裝均含有聚氯乙烯;芯片和磁盤驅動器含有汞和鉻。有毒有害物質的存在,使得電子廢物的處理處置不同于一般的固體廢物,它要求具備一定的環保技術工藝進行無害化處理。否則,釋放出的重金屬、持久毒性有機物會給生態環境造成復雜而長久的危害。
然而,含有各種化學成分的電子廢物又具有很高的再生利用價值。根據丹麥技術大學的研究結果顯示,1噸隨意收集的電子板卡中含有大約271.8千克塑料、129.6千克銅、0.5千克黃金、40.8千克鐵、29.4千克鉛、19.9千克錫、18.1千克鎳、10.0千克銻。日本橫濱金屬公司對報廢的手機進行分析發現,平均每100克報廢的手機機身中含有14克銅,0.19克銀,0.03克金和0.09克鈀。
電子廢物的高增長性、高危害性、高價值性,決定了必須依據循環經濟的理念和原則,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建立起電子廢物的循環利用體系,實現我國電子廢物的無害化、資源化處理。
二、循環經濟及其對電子廢物的指導意義
循環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將生態設計、清潔生產及資源綜合利用應用于物質產品的生產、消費及其廢棄過程中,把傳統的“資源——產品——廢物排放”的資源消耗型線性經濟模式,轉變為按生態循環重構的“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資源閉環流動的經濟系統。它要求所有的物質和能量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減少資源的消耗量,并把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點。
循環經濟要求以“減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資源化Recycle,3R”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原則!皽p量化Reduce”就是要減少進入社會循環系統的物質流量,屬于輸入端預防控制原則;“再使用Reuse”就是要求消費主體盡可能多次、多種形式地使用已經購買的產品,最終也是要達到廢棄物減量化的目標,屬過程性方法;“資源化Recycle”則是輸出端方法,通過把廢棄物轉變成再生資源,以減少最終處置量。
循環經濟對于電子廢物的指導意義,在于將循環經濟的理念原則貫穿于電子產品設計、制造、消費、回收、處理、處置的全過程,實現電子廢物的循環利用。這種基于循環經濟的電子廢物循環利用,就是按照3R原則設計建立電子廢物的收集、貯運、處理、處置的網絡體系,防止并減少上述過程中的潛在環境危害,提高電子廢物再生利用水平,盡可能降低最終廢物處置量,它包括電子廢物的回收、再使用、再生利用及熱回收四個方面;厥眨侵赶虻乩砦恢梅稚⒌膹U物排放者收集電子廢物,運輸匯集至指定集中地的過程;再使用,是指將電子廢物作為產品直接使用或者經修復、翻新、再制造后繼續作為產品使用,以及將其全部或者部分作為零部件或其他產品的一部分予以使用;再生利用,是指將電子廢物的全部或部分作為原料進行利用;熱回收,是指對全部或部分的電子廢物通過利用其可供燃燒或有可能燃燒的物質獲取能量。 三、電子廢物循環利用的現狀:以長三角地區為例
長三角地區是全國電子制造業高度發達、電子產品高度普及的地區之一。2006年上海電子產品制造業工業總產值在全國名列第三,僅次于廣東和江蘇;浙江臺州路橋區已成為全國重要的金屬資源再生產業基地,2006年實現行業銷售收入150多億元,人均GDP接近6000美元。2003年,國家發改委確定浙江省為國家廢舊家電回收處理試點省份。2005、2007年國家四部委確定浙江、上海為循環經濟試點地區,并確定了相關的產業園區、行業、企業為試點單位。長三角地區的電子廢物循環利用是全國的一個縮影。本文以長三角地區為例,研究了電子廢物循環利用的現狀。
1 上海市電子廢物回收渠道分析。通過對電子廢物的相關監管部門、流通市場、電子電器零售商等的實地調研,了解到個體回收戶走街串巷,上門收購,隨行就市。就地成交,是目前上海市現存的直接面向“廢物排放者”的主要回收渠道。
具體來說,上海市電子廢物回收渠道主要包括以下5種:
(1)個體回收戶上門收購。個體回收戶,有稱流動小販,有稱“街邊游擊隊”,是目前上海市的回收主力軍,個體回收戶走街串巷,上門收購,隨行就市,就地成交,是目前上海市直接面向“廢物排放者”的主要回收形式。
個體回收戶收購后,有直接再用價值的,直接轉售至舊貨市場(又稱二手市場、調劑市場)或城鄉結合部的各種“貿易市場、小商品市場”。比如:九亭鎮小商品市場、七寶鎮東方國貿城,雖名稱各異,實質都是廢舊電子電器集散地。
(2)舊貨經營業主坐地回收。舊貨經營業主幾乎不直接面向家庭收購,而是面向個體回收戶或下游舊貨經營業主收購。舊貨經營業主有上下游之分,下游舊貨經營業主多是些資金少、倉庫小、收購量小、收購價低、轉售價亦低的小業主。上游舊貨經營業主則多是些資金大、倉庫大、收購量大、收購價高、轉售價亦高的大業主。大業主不是面向個體回收戶而是下游小業主,一些大業主甚至與大型零售商合作直接參與“以舊換新”活動,有的還與企事業單位簽訂協議,定期回收其淘汰更新的廢舊電子電器。
舊貨經營業主收購后將有直接再用價值的整機和經過維修拼裝的整機直接出售。其余不具有上述兩項屬性的電子廢物,則經簡單拆解后將具有再生價值的部件經上游大業主或直接流向“地下拆解工廠”(即不具環保生產能力的非法違規資源再生企業)。實地調研中發現,電路板、壓縮機、電線、金屬部件多銷往廣東、浙江,而CRT玻殼多銷往西北,如新疆、青海等地。維修拼裝后的整機和能直接使用的整機多銷往上海周邊的欠發達地區,如安徽、江西、蘇北。流程如下圖。
(3)零售商“以舊換新”。經調研發現,“以舊換新”活動僅是商家的一種促銷手段,廠家并不參與回收處理過程!耙耘f換新”得來的廢舊電子電器,由與商家有協議的舊貨經營業主回收。甚至“以舊換新”活動本身就是廠家、商家、舊貨經營業主三方合作搞的促銷活動。廠家要推新產品,商家要增銷量,舊貨經營業主可大批量購進舊貨。
(4)通過社區廢品收購站回收。據調研發現,通過廢品收購站回收的電子廢物很少,主要原因是舊貨經營業主的出價比廢品收購站高,個體回收戶并不將電子廢物賣給廢品收購站。只有當舊貨經營業主不收時,才將電子廢物賣給廢品收購站。家庭出于價格、時間和運輸成本的考慮,也很少將電子廢物賣給廢品收購站。
(5)機關、事業單位統一交投。這是政府通過行政命令,強制將機關事業單位淘汰更新的廢舊電子電器統一交投給有資質的資源再生企業,集中處置。
2 上海市電子廢物回收模式分析。在目前上海市現存的5種電子廢物回收渠道中,存在下列兩種回收模式。
(1)“無償交投”模式。2007年5月上海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在機關事業單位實行廢棄電子產品集中交投回收處理的通知》,決定在全市各機關、事業單位推行電子廢棄物集中交投收集處理!锻ㄖ芬,本市各機關、事業單位廢棄的電子電器產品,應委托取得相關部門資格認定的企業收集并進行無害化處置。鼓勵本市其他單位和個人將廢棄電子產品無償交投給指定企業統一回收和處理。電子廢棄物的處理費用暫由“指定企業”自行承擔。實地調研發現,廢棄物處理者——“指定企業”,雖是無償交投,但電子廢棄物的運輸費用也全部由處理者承擔。
依據上述要求,就形成了一種廢物排放者無償交投,廢物處置者無償集中處理,政府對雙方均未實行征稅、補貼的電子廢物回收處理體系。本文稱之為“無償交投”模式。江蘇、浙江也出臺了類似的政策,如《江蘇省省級機關電子廢棄物處置管理辦法》、《浙江省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試點暫行辦法》。
(2)“有償回收”模式。由“廢物排放者”到“收集者”再到“處理者”,每一階段都是購銷關系。本文將這一模式稱為“有償回收”模式。該模式是上海市最主要的生活電子廢物回收形式,該模式的最大問題是,電子廢物處理者不是具有環保資質、無害化處理能力的正規資源再生企業,而是非法的“地下拆解工廠”或“家庭拆解小作坊”。
四、電子廢物循環利用亟待解決的問題
通過分析電子廢物循環利用系統,并結合我國現狀,我們認為我國電子廢物循環利用亟待解決的幾個問題如下:
1.回收網絡殘缺。工業電子廢物與來自機關事業單位的電子廢物其回收網絡健全,而生活電子廢物的回收網絡缺失,導致生活電子廢物流向非法的“地下拆解工廠”或“家庭拆解小作坊”。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有償回收”。在市場化運作條件下,正規資源再生企業為達到環保要求和無害化處理,其生產運營成本顯著高于“地下拆解工廠”或“家庭拆解小作坊”。因此,正規企業的回收價格就比上述二者的回收價格低,在利益驅動下電子廢物最終流向了“地下拆解工廠”和“家庭拆解小作坊”。而這二者的環保技術不達標,再生利用程度低,在現存“有償回報”模式下,這就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與環境負荷。
2.責任主體缺位,F存的電子廢物回收渠道,是源于利益驅動,由市場這個“看不見的手”自發形成的。而電子廢物的污染性使它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當由市場來對其進行資源配置時就會產生“市場失靈”——因沒有對電子廢物進行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導致環境污染、資源浪費。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對電子廢物負有回收利用處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的缺位。
3.二手市場監管無序。對二手電器交易沒有真正的監管和監管者。二手市場是電子廢物的中轉站,電子廢物正是通過二手市場流向了“地下拆解工廠”和“家庭拆解小作坊”。從事二手電器收購出售行業的“門檻”很低,只須由工商部門批準并沒有相應的環保技術資質認定。雖然商務部2006年通過了《舊貨品質鑒定通則》、《舊貨品質鑒定——舊家用電器》兩個行業標準,但行業標準并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且實施上主要通過中國舊貨協會來負責完成,在強制性方面存在很大問題,執行更是無從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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