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神學的外衣—經院的神學自然法
神學的外衣—經院的神學自然法
到了羅馬帝國后期,基督教傳入羅馬后,逐漸受到人們的追捧。于是奧古斯丁進一步發展了斯多葛派兩個世界的理論,將有形教會、無形教會、國家三者結
合在一起,并且由于奧古斯丁極力推崇信仰而貶低理性,自然主義的自然法學說最終走向了神學自然學說的道路。到了中世紀后,自然法經過阿奎那的發展,它已經與上帝的永恒法結合在一起,是表現上帝與人之間那一部分關系的永恒法,自然法已轉化為人定法通向永恒法的橋梁。斯多葛派所創立的體現自然理性的自然法理論,至此徹底走向了終結。
托馬斯•阿奎那將奧古斯丁的神學法律思想與亞里士多德的自然主義自然法思想相結合,形成了神學的經院主義自然法思想。阿奎那認為,自然法不等于自然規律,宇宙間的自然規律來自永恒法,反映永恒法,由于宇宙間的萬物沒有理性,只能遵循自然規律及永恒法。然而,人具有理性,能夠認識自然規律和永恒法,并能體現在自己的意識中,自然法“既存在于神圣的啟示中、也存在于人的理性和良心。”[1]阿奎那說:“這種理性動物之參與永恒法,就叫自然法。”[2]自然法由人的理性反省而得,是由永恒法派生出來的,是永恒法的一部分。在阿奎那看來,上帝創造人而規定人的本性時,就給人的意識留下了這分的永恒法,人在認識自己的本性時,也就認識了這部分永恒法。因此,自然法是神圣的、永恒的。
阿奎那還從自然法的箴規、自然法的普遍性方面,進一步論述了自然法的內涵和范圍。在自然法的箴規條目中,他認為,首先,自然法的箴規條理同自然傾向的條理相一致。也就是說,自然法包含一切有利于保全人類生命的東西和反對其毀滅的'東西。其次,根據人與其他動物共有的天性而產生一種某些特殊目的的傾向,由于這種傾向,人們獲得了一些動物的本能,如撫養后代等。在自然法的普遍性條目中,他特別強調人所天然愛好的一切行動都與自然法有關,在這些行動中,力求按理性辦事乃是人所特有的品格。因此,自然法的原理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
不可否認,阿奎那的自然法學說富于創造性,而且是自成體系的。主要體現在:一、自然已不是最高的法。阿奎那巧妙地將自然法與永恒法結合在一起,將自然法視為人定法通向永恒法的橋梁。他讓自然法服從永恒法,實際就是讓自然法替天主政治服務。二、從內容上肯定了人的獨立存在的地位,將人的本性作為自然法的基本規定。三、認為自然法具有一定程度的可變性。傳統的自然主義自然法均屬絕對自然法,認為自然法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是永恒不變的。但是,阿奎那則第一次宣布,隨著時間的推移,神法和人法都有可能甚至有必要對自然法進行補充。[1]總的來說,阿奎那的自然法理論是為腐朽的奴隸主階級和封建主階級服務,但畢竟引起了古典自然主義的萌芽,仍然具有進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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