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制度的構建
摘要: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量日益增多。立足檢察職能,結合本地實際,在立法和司法層面展開了對未成年刑事方面的理論探索和思考,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制度,對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發勢頭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未成年人 刑事 檢察
一、建立未成年刑事檢察制度的必要性
(一)未成年犯罪形勢嚴峻的要求
隨著我國現代經濟的發展和信息教育的提前,社會形勢變得越為錯綜復雜,在刑事犯罪方面,也呈現新的趨勢,即未成年犯罪在整個刑事犯罪的`結構中逐年增大,應引起社會的重視,尤其是立法和司法方面的重視。以蒼南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案件為例,2002年12月26日至2009年6月25日為止,共受理公安機關5608件,其中未成年犯罪案件共534案件,占整個犯罪量的9.52%。2003年度共受理公安機關784件,其中未成年案件有50件,占6.37%.,2004年度共受理公安機關784件,其中未成年案件有59件,占7.14%;2005度共受理公安機關812件,其中未成年案件有64件,占7.88%;2006度共受理公安機關853件,其中未成年案件有76件,占8.90%;2007度共受理公安機關934件,未成年案件有78件,占8.35%;2008度共受理公安機關959件,其中未成年案件有145件,占15.1%;2009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機關482件,其中未成年案件有62件,占12.86%。由上觀之,在每年刑事案件逐增的基礎上,未成年案件的比重也在逐年上升,并且其發展趨勢比非未成年人案件的增長速度還要快。這五年的實踐經驗來看,一個專門針對未成年刑事犯罪的檢察制度有必要在蒼南縣人民檢察院設立。
(二)政策導向及司法解釋的要求
近年來,隨著我國加入相關保護人身權利的國際條約及國內立法方面的變化,在人權保障和刑事犯罪人身上傾向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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