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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未就業配偶怎么辦理就醫確認手續
參保人未就業配偶生育的,應當事先在東莞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定產前檢查的醫療機構,并按照規定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就醫確認手續。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東莞未就業配偶怎么辦理就醫確認手續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辦理條件:
1、計劃內生育;
2、申請時職工生育保險在正常參保狀態;
3、在未就業配偶生育或終止妊娠前申請;
4、未就業配偶已辦理失業登記或由勞動就業管理部門出具未就業證明。
二、辦理資料:
1、《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2、疾病診斷證明復印件;
3、《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4、病歷資料復印件或《東莞市母子保健手冊》印件;
5、社?;
6、身份證;
7、配偶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
8、未就業證明復印件;
9、代辦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他人代辦);
10、其它所需資料。
三、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請。參保人通過現場方式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第二步:受理。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時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經審查,參保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參保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標準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原因;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參保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填寫《生育保險參保人未就業配偶就醫確認申請補齊材料通知書》交參保人簽字確認后交一聯參保人按要求補充材料。
第三步: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批復。
第四步:決定。參保人符合法定資格、標準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準予通過,結束系統流程,出具《生育保險參保人未就業配偶就醫確認申請受理回執》交參保人;參保人不符合法定資格、標準的,不予通過,告知申請人不予批復原因;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生育保險參保人未就業配偶就醫確認申請補齊材料通知書》交參保人補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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