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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被保險人違約行為
保險違約是指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義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保人、被保險人違約行為,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什么是保險違約:
保險違約是指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義務。違約原因一般有:故意違約、無意違約、保險從業人員為謀取私利而違約。針對目前中國保險業還不夠規范,保險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的現狀,為了防止保險違約和保險欺詐,提高保險當事人自主履約的自覺性,規范保險業市場,穩定社會經濟秩序。
投保人、被保險人違約行為:
1、不按約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
2、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隱瞞重要事實。
3、財產保險標的中的房屋、車輛發生所有權轉讓而不通知保險人。
4、不積極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定。
5、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被保險人未按合同規定及時通知保險人。
6、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未盡責盡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7、保險事故由第三者疏忽過失責任造成時,被保險人未妥善保護代位求償權,或私自放棄代位求償權,或不積極配合保險人代位求償,以致影響保險人代位求償權利的順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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