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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縣放管服自查報告

        時間:2020-12-20 19:19:34 自查報告 我要投稿

        縣放管服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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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放管服自查報告

          縣放管服自查報告一

          市政府辦:

          根據你辦《關于對“放管服”改革工作進行督查的通知》(武政辦函〔2017〕25號)要求,我局對照督查內容對“放管服”改革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按時限要求進行了整改,現將 “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進展情況

          (一)高度重視、及時研究部署落實“放管服”工作。

          為認真貫徹落實《武威市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時召開局務會認真研究部署,將具體任務落實到相關科室,制定印發了武威市環境保護局《推進“放管服”工作實施方案》(武市環發〔2016〕271號)和《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武市環發〔2016〕285號),建立了“雙隨機”抽查制度,完善“一單兩庫一細則”,制定了實施方案。

          (二)全力整改省審計廳審計初步反饋的“放管服”改革問題。

          省審計廳審計后初步反饋我局“放管服”改革問題有3項,我局對反饋的問題進行核實后,向省審計廳做了情況說明。

          1.關于“未及時取消建設項目試生產行政審批事項”的問題。

          武威市環保局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甘肅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取消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甘環發〔2015〕245號),于2015年11月19日將省環保廳《通知》轉發各縣區環保局執行(《武威市環境保護局轉發<甘肅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取消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的通知》,武市環發〔2015〕303號),市、縣區環保部門按要求及時取消了建設項目試生產行政審批事項。

          2.關于“武威市環保局對危險廢物行政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關于“抽查武威市環保局9份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案卷,案卷中均無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問題。審計組在市環保局抽查了武威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天祝宏達經貿有限責任公司、涼州區好年華蓄電池廠、甘肅匯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肅龍騰管業有限公司、天祝縣興宇冶金爐料有限公司、天祝欣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聯鑫鐵合金有限責任公司、古浪鑫淼精細化工有限公司9家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檔案,其中,武威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和天祝宏達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屬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其他7家企業為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市環保局向審計組提供了武威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和天祝宏達經貿有限責任公司2家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根據國務院《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七條:國家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頒發;第七條第三款:利用列入國家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綜合性集中處置設施處置危險廢物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只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核發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對產生的危險廢物定期委托有經營許可證的處置單位處置,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不核發經營許可證。

          目前,武威市共有經營危險廢物的單位2家,分別為:天祝宏達經貿經限責任公司和涼州區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所下屬的武威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天祝宏達經貿經限責任公司已由省環保廳核發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涼州區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所下屬的武威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已由市環保局核發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其他7家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應建設危廢貯存庫,定期將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從事經營活動。環保部門負責監督其安全暫存危險廢物,督促其定期委托處置。目前,7家危險廢物產生企業均按要求規范暫存危險廢物,定期將危險廢物送有資質單位處置。按屬地管理原則,其日常監管由所在縣區環保部門負責。對上述7家危險廢物產生企業不核發經營許可證。

          二是關于“市環保局對當地納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企業的收集、貯存的經營活動既未辦理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也無監管記錄”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條: 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從事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向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經排查核實,我市無從事廢舊電池、廢舊化學品、廢舊機油和廢舊電子原件等收集、拆解的企事業單位。無核發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對象。我局對危險廢物經營、產生單位已建立了規范的管理臺賬。

          3.關于“武威市環保局‘十二五’規劃任務中2項內容未按期完成”的問題

          一是關于“截至2016年11月,武威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部分主要目標未能全部完成,主要為大靖污水處理廠未建成,已列入十三五規劃,土門、寬溝、紅砂崗三家污水處理廠正在試運行,尚未驗收”的問題。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甘肅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點建制鎮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處理廠,工業聚集區于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古浪縣大靖鎮屬重點建制鎮,應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處理廠。已納入“十三五”規劃和《武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要求2017年開工建設,2018年前建成投運。土門、寬溝、紅砂崗三家污水處理廠均為工業集聚區園污水處理設施,目前,三家污水處理廠正在試運行,根據《武威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二是關于“因人員編制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市環境監測站達標率無法保持在100%”的問題。武威市環境監測站成立于1980年,為正科級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隸屬于武威市環境保護局管理,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二級環境監測站,F有編制20名,在編人員20人(含未辦編制手續6人),聘用人員15人,監測用房800多平方米。目前實有人員共31人,經過甘肅省環保廳考核合格的實驗員持證人數20人。按照環保部《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環發〔2007〕56號)要求,武威市環境監測站按西部地區二級站標準建設,人員編制不少于70人。但《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由行業主管部門制定下發,編辦、人社部門無認可文件等依據,無法按此標準核定編制,調動人員,進行標準化建設。

          未及時取消建設項目試生產行政審批事項和對危險廢物行政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問題,經省審計廳核實,不存在所列問題,在省審計廳《審計武威市2016年四季度貫徹落實重大政策措施情況跟蹤審計的報告》(甘審函〔2017〕6號)中未反饋以上兩個問題。

          (三)嚴格落實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審批事項。

          1.對省環保廳下放的“拆除或者閑置污染防治設施”行政審批事項,建立了辦事指南及辦理程序,設立了審批流程圖,經審改辦審核通過后錄入行政權力網公開運行信息系統,進入政務大廳審批。

          2.按職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認真調研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對由市環保局審批建設項目環評目錄進行了調整,印發了《武威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武市環發〔2015〕228號),將農林牧漁、地質勘查、社會事業與服務業、城鎮基礎設施及房地產、城市交通設施等5大類項目不分投資主體與投資規模下放環評文件審批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權限,共下放17類140項行政許可權限,下放率達到了70%。依據《武威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部門2016年第二批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武政發〔2016〕184號)和《武威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威市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發〔2016〕185號)精神,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主持召開了行政審批項目及環境監管事項移交會,將涼州區范圍內中央、省、市屬單位排污許可、排污費征收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下放至涼州區環保局。

          3.對縣區環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進行了督查,對行政審批人員進行了培訓,對發現的問題,督促進行了整改,指導制定了各項制度,完善了各類資料,下發了《環評管理文件資料匯編》及學習光盤,確保了縣區環保部門“放管服”工作有序推進。

          4.依據《國務院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要求取消由市、縣級環境保護部門履行的“建設項目試生產審批”,《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要求取消由省環保廳履行的“污染場地環境恢復方案審批”、“對環境保護部負責的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登記審批”,我局制定了過渡期措施,加強事后現場檢查和監管,及時掌握取消審批事項具體落實情況,提出針對性要求和改進措施,實現了無縫對接,確保企業在建成投產時,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各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創新優化和規范行政審批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

          1.市環保局將分散在4個業務科室的5項行政許可和3項行政服務轉報事項職能集中到一個科室(行政審批科),行政審批科及其從事行政審批的人員集中到市政務服務中心環保窗口,選派首席代表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環保窗口工作,簽訂授權書,授予首席代表審核上報權、組織協調權和窗口管理權,向首席代表授權到位。做到 “應進必進、能進則進、進必授權”,全部納入到全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實行專網集中審批。

          2.行政審批事項的咨詢、申請、受理、審批、辦結(制證)、取件等環節(除現場勘察、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聽證外),在政務服務中心現場辦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審批科與本部門其他內設機構、窗口前、后臺的審批協調運行機制,對審批環節較多的事項原則上不要求申請人到后臺問詢,實行了“一個窗口對外”。

          3.將行政審批事項、審批部門、審批程序、審批標準時限和審批結果等內容在環保局網站和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及時如實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標準審批流程,逐環節、逐崗位明確辦理時限和責任人,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務事項、辦事流程和辦理時限,服務窗口上方設置了告示牌標明服務內容,各種宣傳資料齊備,工作人員按規程規范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了窗口工作人員辦理行政審批的自由裁量權。

          4.建立了部門和窗口、窗口內部行政審批的相互協調、相互監督機制,無擅自變更或增加審批條件、擅自增加申請人義務的現象。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審批做到及時受理按時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事項,向申請人說明原因,一次性全部告知,無違規受理審批的問題。

          5.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凡屬市環保局審批的項目,實行審批限時制,報告書由法定的60日縮短為15日,報告表由法定的'30日縮短為7日。特別是對于“3341”和“6873”項目工程,開辟綠色通道,急事急辦、隨到隨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確保了各類項目應批盡批。2016年以來,共審批項目25項,共驗收項目34項。

          (五)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情況,公共服務事項網上加載情況,以及行政許可網上辦理情況。

          1.建立了《武威市環境保護局權責清單》,由各業務科室針對行政職能對行政權責進行自查,分類、分項填報行政權責類事項清單表,并在政務服務中心網站進行了公布,嚴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擴大或放棄隱瞞所行使的行政權力,確保行政權力事項全面、真實、合法、有效。政務信息及時公開并更新 ,嚴格落實“雙公示”制度。

          2.對權責清單進行及時的更新和調整,并報市審改辦審核。積極與市審改辦聯系對接,對我局公共服務事項進行了網上加載。

          (六) 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落實監管責任、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制定了實施方案,2016年向天?h城集中供熱站、武威天潤白牦牛食品公司、天?h污水處理廠、古浪縣污水處理廠、甘肅龍騰管業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下達監察建議書,并將監察建議書內容在局網站予以公開。2017年,我局按照省省審計廳審計初步反饋問題,深入分析問題,查找原因,及時召開會議對全年“雙隨機”抽查工作進行了細致安排部署,要求環境監察支隊、輻射站等單位對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按照各自職責和監管職能,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環境監察“6+1”模式管理制度、環境保護聯合執法制度、環境執法閉環管理制度、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管理制度等8項制度,全面開展抽查工作,對發現的環境問題及時依法處理。1-2月,我局組織環境監察人員隨機抽查全市20家重點排污單位,重點檢查了企業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各縣區環保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2.加大了行政審批權限下放后的監管,把事前行政審批與事后嚴格監管有機統一起來。對下放后的審批事項,指導縣區制定了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明確審批責任,嚴禁拆解審批及降低環評等級審批建設項目,確?h區環保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接得住、連得上、管得好,規范運行,切實為基層、企業和群眾提供了透明、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對縣區環保局行政審批承接落實情況進行調研,指導縣區進一步完善了審批程序,提高了審批效率。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分級審批、分類管理規定和環評審批程序,對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選址、選線與規劃不符、布局不合理、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項目,以及超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區域項目,一律不批。加強環評審批及竣工驗收全過程監管,扭轉重審批輕管理、重事前評價輕事后監管的局面,從源頭防止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2016年1月至12月,嚴格、規范執法,依法從重從快查處61起環境違法案件。向榮華工貿有限公司、古浪鑫淼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天?h寬溝工業園區、民勤縣紅沙崗工業園區派駐環保督查專員,駐廠駐園區全天候檢查。

          3.建立了“誰批、誰管、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行使行政審批的環保部門對本部門做出的行政審批行為負責,縣區環保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對本轄區排污單位的日常環境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不依法審批、不依法作出行政命令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環境監管責任的,對有關責任人員將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行政審批檔案管理不規范,沒有做到一項一檔。

          二是受編制、人員的約束,行政審批權限下放后,縣區環保局工作任務量加重。同時,項目管理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對一些復雜項目在行政審批中有把關不嚴的問題。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將嚴格按照“精簡、規范、效能”的原則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路線圖和時間表,靠實工作責任,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開展,確保取得實效。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問題臺賬,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

          縣放管服自查報告二

          按照《石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迎接國務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專項督查有關工作的通知》(石政辦明電〔2017〕19號)要求,現將2013年以來縣政務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進展情況

          (一)加強縣中心建設

          一是完成中心搬遷。2015年12月底縣中心完成了搬遷,并于2016年元月1日正式運行,辦公面積由原來200平方米增加到700余平方米,窗口工作人員由13人增加至34人。2016年共受理各類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28000余件,咨詢件近6000件,是2015年的3倍。

          二是積極推行“放管服”。2014年政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承接市級下放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換證事項;2015年縣房產事務局入駐中心,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房地產按揭登記、房地產抵押登記、房屋產權查詢等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實現了“一站式受理、一站式辦結”;2016年4月1日起,縣地稅局在中心正式開辦各類稅(費)服務事項,實現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結”。6月1日起,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由不動產登記局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9月份市場監管局窗口實行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辦事提供材料減少8份,承諾辦理時限減少5個工作日,并將原屬仁里市管所的個體戶“兩證整合”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登記業務并入中心,辦事提供材料減少2份,承諾辦理時限減少8個工作日;今年2月份規范了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不動產登記收費,3月份國地稅辦證大廳業務進行了合并,4月份取消了房產事務局窗口房產交易費。

          三是加強進駐項目清理。要求各窗口對進駐中心的受理項目編制項目清單、服務規范和追溯流程,重新編印一次性告知單,公開服務項目,方便群眾辦事。中心大廳在顯著位置公布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并將各級有關“放管服”政策匯編成冊,放在大廳供群眾查閱。

          四是狠抓內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出臺了窗口單位領導坐班帶班制度。對照《石臺縣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員考核辦法》,中心每天安排值班人員到大廳檢查指導,了解窗口運行情況,將督查情況納入紅旗窗口及服務標兵的考核。堅持把“爭創紅旗窗口、爭當服務標兵”作為管理的主要抓手,推進“三亮、三比、三評”常態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服務水平。上墻公布了投訴電話,確保投訴電話及時有人接聽,做好投訴記錄和回訪工作,暢通了投訴渠道。

          (二)加強鄉村為民服務體系建設

          一是搭建服務平臺。2014年以來分三批啟動了鄉村為民服務體系柜臺式標準化建設工作。現全縣84個村(社區)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工作站有81個實現了柜臺式辦公,覆蓋率達96.4%。鄉鎮為民服務中心基本實現窗口集中和柜臺式辦公全覆蓋。

          二是明確代理項目。整合代理窗口和服務項目。鄉鎮設計生、林業、民政、社保、國土、規劃建設等服務項目6類24項。村工作站設計生、林業、民政、社保等代理項目4類22項。七都鎮高路亭村、丁香鎮庫山村工作站增設了郵政便民服務站業務,可代繳電費、電話費,代訂機票,代辦車險等業務。

          三是人員進駐到位。全縣8個鄉鎮為民服務中心均配備了中心主任,明確了分管領導。各鄉鎮為民服務中心均抽調了4-5名年輕干部到中心集中辦公。各村都明確了代理員,并建立“四員”干部輪流值班制,為群眾提供代辦服務,尤其是在為群眾全程代辦老年證、殘疾證、新農合等服務事項收到了較好的成效。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相關制度,在醒目位置放置一次性告知單,張貼了服務項目辦理流程圖。中心編制了500余份政策文件匯編,發放到各村四員干部,做到人手一冊,確保代理工作規范有序。建立代理項目月統計、季通報制度。

          二、存在主要問題

          (一)縣級“兩集中、兩到位”執行不到位?h直各部門未設立行政審批股室,或雖設立,但審批事項未真正集中到行政審批股室,不能按照“兩集中、兩到位”要求整建制進駐中心。目前全縣只有11個窗口單位34名工作人員進駐中心,受理各類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84項,且部分窗口雖進駐人員,但只能咨詢或受理業務,不能辦理業務。

          (二)縣中心辦公場地面積不足。中心辦公面積700余平方米,目前設置窗口位置42個。全縣縣級僅涉及行政審批項目單位就有26個,涉及行政審批事項118項。如將全縣行政審批事項均集中到中心辦理,勢必造成辦公場所緊缺。

          (三)村級工作站管理有待加強。各鄉鎮村級人員輪留值班和坐班制度執行的不夠規范,工作人員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強縣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繼續推進審批事項進中心。進一步與各部門對接,將面向群眾和企業業務量較大、業務關聯密切的行政審批項目優先進駐中心。同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在有關部門設立分中心,所在單位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項目全部進入分中心。

          (二)加強人員業務培訓。針對縣鄉村三級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業務薄弱環節,加強業務技能知識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同時,根據需要安排政務服務規范培訓,不斷增強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加強基層服務平臺業務指導。圍繞便民利民,加強鄉(鎮)、村(居)兩級為民服務平臺業務指導,繼續做好辦件月統計季通報工作,進一步完善監督考核機制,推進“一站式辦理”和全程代理代辦,著力提升兩級平臺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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