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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機關工作紀律的制度規定
針對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查找出的“機關工作作風有待改進”的問題,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干部職工的中心意識、全局意識、服務意識和奉獻意識,樹立“勤政、務實、高效、廉潔”的良好形象,結合我局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紀律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辦公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2、上班時間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包括打游戲、看視頻、聽歌、上購物網站等。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崗、串崗。
3、嚴禁在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需短時間外出者,應嚴格執行請假報告制度,并在外出告知牌寫明去向,保持通訊暢通,以便聯系。
4、凡參加自學、函授等各種形式學習請假的,應有學校出具的學習通知單。
5、全局(中心)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半天以上報科室負責人知曉,并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請假,并將請假條報辦公室存檔備查;科長因事請假或出差,半天以上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交辦公室存檔備查;副jú長請假或出差,向jú長報告批準;假期滿后,必須按時上班,并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病假須以縣級以上(包含縣級)醫院證明為依據,否則視為事假。
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以國家規定為準,書面請假并經分管領導和局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報辦公室存檔備查。
6、窗口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承諾踐諾工作制度。對于前來窗口辦事的群眾,在充分了解其真實訴求的基礎上,對辦理事項作出辦結時限的承諾。視具體事務,承諾在規定工作日之內辦結回復,并將承諾書現場交由辦事群眾本人手中。
二、工作紀律督查要求
1、辦公室負責督查全局機關干部職工的工作紀律和制度執行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明查與暗訪等形式,對各科室、“中心”干部職工工作紀律、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和履行崗位職責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出的問題,以<督查通報>的形式在全體干部職工大會上通報。一般情況下,每月督查二次。
2、各分管領導為分管科室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的主要責任人,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的首要責任人,在檢查督查中如發現工作作風和工作紀律方面的問題,要向分管領導和科室主要負責人問責。
3、窗口工作人員承諾事項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對具體辦事人員開展幫助教育談話。
4、每次紀律督查結果以<督查通報>形式印發,作為考核評比依據之一,并與年終績效考核、個人評優等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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