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制度匯編
一、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
1、實施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3、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具體負責實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應堅持每日督促了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寫《安全工作日志》。
4、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直接組織實施;學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實施,后勤處要主動配合;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門衛負責。
5、學校對各部門和年級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與各部門和年級負責人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并按責任書要求實施過程管理和年終考核。
6、堅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和新問題。充分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切實搞好本部門和年級的安全工作。
7、學校對安全工作實施專項獎勵,對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年級負責人將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評估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8、校對執行安全工作制度較差的部門和年級責任人要采取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責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對發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門和年級,在年終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對部門和年級及其負責人的一切獎勵。對發生輕微安全事故的將作酌情扣分或降檔處理。
10、學校要加大對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強安全設備設施建設,增強防止事故發生的綜合實力。
二、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通報小結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2、要將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納入校長辦公會、行政會和教職工會議、學生大會的經常性內容,通過會議,讓全體師生員工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明確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覺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3、門衛室、教務處等職能部門,要將安全工作納入工作例會內容,并由各處室主任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安排。
4、每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總結會,總結全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門、年級和個人,安排下年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學校安全檢查工作管理水平。
2、堅持每學期5節安全教育課,嚴禁任何部門、年級和個人擠占安全教育課時間。
3、將安全檢查教育納入晨會、班會、國旗下講話的主要教育內容;在體育、心理健康等學科教學中廣泛滲透安全教育內容。
4、學校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印發一封《公開信》,提出保障學生安全的`有關規則和要求,取得家長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配合和支持。
5、學校將安全常識與學生安全保護作為學生家長學校教學內容,提高學生家長對子女安全教育的能力。
6、堅持與武警消防支隊、軍分區等部門開展共建活動,傳授學生安全知識。
7、結合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開展“安全教育周”活動。集中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8、每年舉行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推動安全知識的普及。
四、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1、進一步深化對“隱患重于明火,防患勝于救災”重要性的認識,堅持標本兼治,切實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隱患排查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組織,每月不少于1次(要有記載)。
3、隱患排查要既要堅持“拉網式”檢查的原則,又要突出重點,用電線路、消防通道、設備、防盜設施、體育活動設施等隱患發生的環節和部位的檢查。加強節假日安全工作,做好節前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假日值班等項目工作。
4、學校保衛科要嚴格實施《門崗管理制度》,做好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在上課期間,不準學生私自進出校門。
5、作好校門外近范圍安全監管工作,配合相關單位開展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確保校外環境安全。
6、對查出的隱患須及時提出整改計劃和方案,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7、隱患整治完工后,要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回復,由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復查,復查后要明確結論,并作好有復查人簽名的記錄。
五、安全工作告誡制度
1、學校要根據安全工作情況,對事故多發部門和年級進行安全工作告誡。
2、凡發生社會影響較大的師生安全事故,必須對部門或年級進行書面告誡。
3、凡被告誡的部門或年級,要由相關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主持召開安全工作會,研究、總結事故發生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辦法和防范措施,切實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4、被告誡的部門或年級要在收到告誡通知后的10天內,書面向安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六、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和年級要及時了解情況并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報告。學校根據具體情況按規定時限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2、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事故報告的時限:一般事故12小時內,重大事故6小時內,特大及以上事故立即報告。
3、事故發生部門或年級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事故報告的時限:一般事故2小時以內,重特大事故立即報告。
4、事故報告的基本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情況、簡要經過,應急措施,初步原因分析,事故報告部門或年級及聯系人、聯系電話。
5、事故處理結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作結案報告。結案報告的時限:3日以內或按上級要求。
6、處理事故的部門或年級應在當日內將結案情況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7、結案報告的基本內容:事故發生經過、原因、經濟損失或影響,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事故教訓總結。
8、對隱瞞安全事故,不按規定報告者,將按責任追究規定嚴肅處理。
七、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學校建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和年級要將《學校事故應急預案》張貼上墻,嚴格執行。
2、事故發生后,各部門和年級要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理,防止盲目實施而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擴大。
3、安全工作領導相關領導或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八、 學校研究安全會議制度
1.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防范于未然,學校工作要求做到全會講安全,事事想安全,并形成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2 安全工作會議定期召開,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布置于安全有關的近期活動。
3 安全工作會議上,匯報安全工作采取的方法措施,取得的經驗和不足之處,安排近期安全工作。
4 安全工作,做到分工到人,責任到人,建立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在會議上通過,并記錄在案。
5 與安全有關的一切重大活動都由安全工作會議研究決定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示。
6.在安全工作會議中,不能解決的安全問題要記錄在案,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
7.遇到有關重大安全事故,臨時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并采取應急措施,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不得集體瞞報。少報事故后果。
九、節假日值班制度
1、節假日值班行政、教師應有高度責任感,準時上班,自覺地巡查護校,處理值班時發生的大小事務,并將情況記錄在冊,認真辦好交接手續。
2、值班期間要作好來客登記,報刊雜志收發,謝絕外來人員進校閑蕩、晨練、照相、借打電話,借用校園場地和財產。
3、上級的重要通知、文件,值班人員要及時通知到有關人員。
5、值班人員須在傳達室上崗,管好門衛,保衛學校。非經學校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能擅自調動。
十、交通安全制度
1、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公路時,須走人行橫。
3、不穿越、倚坐公路上的護欄。
5、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搭乘或拋物擊車。
6、乘車時:在機動車行駛中,不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跳車。
十一、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之中,特制定如下的消防安全制度:
一. 加強師生的安全防火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二.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注:學生不能隨便搞消防設施。校內問題及時向老師報告,校外遇到重大問題打119電話。
十二、用電安全制度
1.開、關電源只有老師能夠,學生一律不準。
2.用電設備爛一律向安全人員報告。
十三、游泳安全制度
1.學生不準假日單獨去河、涌和魚塘游泳。
2.去游泳一定有家長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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