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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為切實加強學生安全教育,保障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積極預防在校學生傷害事故,有針對性地加強我院學生信息工作和宿舍安全管理,及早化解矛盾、解決突出問題,使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的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信息渠道,有效監控危機源,維護廣大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生的心理健康工作與安全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構建平安和諧校園,根據學校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組成
1、選拔方式:每個學生寢室必須有一名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由寢室長擔任。
2、任職要求:
(1)與同學關系融洽,善與人溝通,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能協調處理同學間的矛盾。
(2)為人樂觀、開朗,身心狀況良好。
(3)對心理學感興趣,熱心心理健康工作,有服務意識。
(4)有責任感,對待工作認真負責。
二、工作內容
1、配合班級心理委員做好班級同學之間的溝通工作,了解其日常學習生活情況及心理狀況,收集本寢室的日常信息,定期向班級心理委員、班主任、年級輔導員、心理輔導員老師匯報情況。
2、在寢室同學出現矛盾時,協同班級心理委員開展調解工作。
3、及時反映同學在寢室內違章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飯鍋等大功率非安全器具的情況。
4、及時反映同學在寢室內或寢室間私拉亂接電線、網線的情況。
5、在寢室進行防范教育,即防火、防盜、防電、防詐騙、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打架斗毆、防交通事故、防意外傷害等教育。
6、監督并督促寢室同學自覺遵守《學生手冊》和學校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對于拒不遵守學校宿舍規定、不聽從勸阻的同學,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年級輔導員反映。
7、宣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如《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
8、在寢室進行紀律教育,即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和學校規章制度教育,如《長沙理工大學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辦法》、《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等。
9、做好寢室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和掌握同學中出現的問題,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傾向性的敏感信息,發現和掌握可能影響校園平安和諧的不穩定因素。
10、及時反映同學當中其他不穩定、不安全的情況。
三、工作制度
1、反饋信息的形式可以多樣化,例如電話、書面、網絡等。
2、要切實起到預防監督作用,反饋信息要及時,如遇到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將信息報班主任、年級輔導員老師。
四、工作要求
1、準確性:要求反饋的是寢室同學們真實的信息,不準虛構、編造、無中生有。
2、及時性:如果有突發情況,第一時間向年級輔導員反映,平時積極配合好班級心理委員的工作。
3、保密性:各班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收集到的信息,直接報給本班的心理委員再由心理委員以郵件形式上報學院學工辦。
4、責任性: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每位信息員能認真負責的進行宿舍情況的調查和信息的反饋。
5、詳細性:要把有以上突發情況同學的班級、姓名、聯系方式、所在寢室,以及異常表現詳細上報。
五、獎懲制度
1、獎勵:
(1)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按學生干部德育加分細則加分。
(2)每學年我們將根據反饋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以及認真程度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優秀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
2、處罰:如果有以下行為的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將給予處罰。
(1)虛構、編造反饋信息者。
(2)班級出現突發情況未及時上報,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任者。
(3)向無關人員泄露反饋信息者。
(4)由于其他工作失誤或懈怠而造成了損失和責任首先追究相應寢室安全穩定信息員的責任。
六、本制度由經濟與管理學院學工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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