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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9 18:46:05 制度 我要投稿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生產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

          第三條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xx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區(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單位發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2

          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車間酒精的安全管理。

          責任人:

          車間安全負責人、車間安全員、車間庫房管理員。

          內容:

          1、車間酒精管理人員必須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培訓,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者方可從事酒精管理工作。

          2、酒精保管員應認真執行車間酒精安全管理制度。

          3、進入廠區的職工和外來人員禁止在廠院內吸煙。

          4、管理人員要熟知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性質,加強預防事故發生和補救措施的學習,防止火災和爆炸隱患的發生。

          5、嚴禁在車間內吸煙,嚴禁火種進入車間在車間內動用明火,車間保管員及送取貨物人員禁止使用手機,禁止使用一切引起燃燒和爆炸的工具器物,做到安全操作萬無一失。

          6、加強對酒精危險品的管理,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杜絕消防事故隱患,發現新問題及時向車間領導匯報,做到專人負責限期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消防設施及器材、通風裝置做到安全有效,車間消防通道隨時暢通。

          8、車間安全員定期做好儲液罐的安全呼吸器的檢查及更換工作。

          9、定期做好避雷針系統的對地電阻檢測工作。

          10、加強對車間的安全防范工作,嚴禁違章操作,進貨時必須要兩人操作,做好車輛防靜電的接地安全工作及安全警示牌的擺放要到位,進完酒精要鎖好進酒精窗口、門及做好檢查記錄工作。

          11、把存壓酒精轉放在供應商處,隨用提前聯系,做到車間不存酒精,并禁止夜間進酒精,以確保車間安全。

          12、工作后切斷照明電源,鎖好大門,鑰匙由專人妥善保管,并做好進出車間的登記工作。

          13、生產動力、車間安全負責人及各班安全員、各自做好日安全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并做好安全巡視記錄,以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3

          一、20xx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

          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危險作業管理和職業衛生制度;

          5、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等。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機構職責

          第一條

          設安全環保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經理進行監管,安全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工作。

          第二條

          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安全管理的多方面影響

          施工安全與企業信譽的關系。信譽是一種隱形效益,是企業多年經營后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施工安全是企業信譽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標志。

          一個高信譽的`企業必定是個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業。因為信譽高是企業綜合素質的反映,當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表現。建筑企業欲在當今市場中求發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極其重要的一環。創造信譽得靠人為,企業要獲得信譽,先要保證開創信譽人的安全。

          施工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施工企業存在的目的是要創效益,么有效益的企業必然會被淘汰。然而效益是人創造的,不維護好人的安全無法維護效益,人不安全又由誰去創效益?人是社會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維護人的正當、正常、正確的生產勞動形態,進而創造良好的效益。施工現場發生事故有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往往是看得見的,而間接損失是一種潛在的,常常是情緒化了的,不僅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效益,還會由此引發其他問題,給企業造成很多不良后果。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4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事故安全,確保生產安全。

          具體內容: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廠主管安全職責

          1、對工廠的安全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管理工廠的安全專職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章制度;

          3、在計劃、部署、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4、組織審定工廠制定的各項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

          5、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制定改進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6、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學習安全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業務知識。

          安全管理制度二、質檢部安全職責

          1、參與有關勞動保護措施項目的審查,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2、編制或修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時,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勞動保護條件要求;

          3、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制、新工藝、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須考慮勞動保護方面的要求,應盡量采用無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機電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工廠機械、電器、儀表、設備、工藝管道、通風排風裝置的管理,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2、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維修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確保其實施

          3、監督車間機械動力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其正常運轉,防止發生事故;

          4、編制廠內通用設備的維修規程和有關操作制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廠內的設備及安全裝置的管理、檢查或定期檢查;

          6、組織實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和制定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

          7、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8、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物資和防護器材的采購、供應,并確保采購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負責對采購、保管人員經常性安全教育,切實搞好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落實。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在工廠主管領導下,負責全廠的保衛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規章制度;

          3、負責廠內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傷、觸電等的急救措施,及時準確的進行搶救、報警;

          4、負責廠內宿舍、飯堂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廠區的`防盜工作,確保24小時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產部門安全職責

          1、在編制生產計劃要同時編制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2、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3、在生產中發現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做出詳細記錄報告分送廠安全部門;

          4、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裝置的能力,防止設備裝置帶負荷運行;

          5、在安排生產的產量和品種時,負責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車間主管安全職責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在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對新員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對車間進行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4、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及防護器材的管理,并監督員工正確使用,教育員工妥善保管;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保護現場,查明原因,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的意見,報工廠安全部門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工廠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清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5、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并保證培訓合格方上崗作業;

          6、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制止勸阻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要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果斷正確處理事故,并及時性如實匯報,保護好現場;

          4、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確保生產安全;

          5、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報告;

          6、按規定著裝上崗作業,妥善保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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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安全生產積分管理規定

          1目的

          1.1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主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細化落實全員安全責任,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有效的.預防安全事故,更有效保障公司各階段安全目標達成,促進公司安全、穩定發展。公司安委會結合公司各部目前實際情況,特制定《員工安全生產積分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2.2公司安委會建立全員安全積分卡,對公司員工的基本情況進行備案,建立個人安全積分檔案,積分情況將與員工月度工資、年度安全獎考核掛鉤,并作為人事任免、業績考評、評先評優的依據。

          3職責權限

          3.1 安環組負責統籌監督公司“積分制”考核工作,并負責對考核爭議項目的最終裁決;

          3.2 管理部負責“積分制”涉及部門與個人規定獎懲內容的具體執行;

          3.3 安環組負責實施安全“積分制”考核,并協助和監督相關部門落實獎懲;

          3.4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監管機構對本辦法的執行。

          4具體工作內容

          4.1安全積分制考核由安委員統籌,并由安環組每月統計與匯總后提交管理部進行審議,確認無誤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通報全司。

          4.2設立安全紅線預警,主動控制安全管理預防,凡積分低于-1分的員工將組織培訓并作為重點監測對象。

          4.3安全積分考核周期以年為單位進行,并實行月積分,年度總評的方式進行考核,年度積分考核結束后,所得分值將歸零后重新積分,每個獨立積分考核周期結束后由公司安環組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積分內容和標準。

          5積分標準

          5.1.見附件表格《安全積分及獎懲記錄對照表》;

          5.2以下八類潛在“不安全行為”(簡稱“八不準”)公司將重點對其進行整治,違反人員除了按公司獎懲制度處罰外,另將額外扣除該員工個人積分,每項5分;

          5.2.1 廠區內非吸煙區吸煙;

          5.2.2非特殊工種或特種作業人員擅自操作特種設備或作業;

          5.2.3違規存放、使用危險化學品;

          5.2.4擅自拆除、封堵、停用安全裝置或冒險操作故障設備設施;

          5.2.5未經培訓合格或授權,擅自操作非本崗位設備設施及進入危險區域;

          5.2.6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動火、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

          5.2.7違規丟棄或傾倒廢棄化學溶劑及物品;

          5.2.8擅自挪動、使用及故意破壞公司消防器材設施。

          6獎懲措施

          6.1員工安全建議所得積分立即計入員工安全檔案,獎金于次月工資中發放。

          6.2員工個人安全積分將一并納入年終績效評定,年度考核評優評先時將計入加分項。

          6.3年度考核周期結束后,對于積分排名第一的員工頒發“安全生產衛士”證書,并給予現金獎勵。

          6.4 凡員工違反安全巡查項目,扣除當月績效20元/條;其直接部門主管負管理責任,扣除當月績效20元/條。

          6.5 凡員工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工傷,其直接部門主管負管理責任,并受工傷人數扣除當月績效200元/人。

          7相關事項補充說明

          7.1積分項目涉及員工個人隱私或保密內容時,經安環組領導審批,可不予公布具體加分內容或人員姓名,直接標注加分分值即可;

          7.2由于預期取得政府社保部門傷殘鑒定結論時間較長,故事故發生后將由安環組依據國家《工傷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標準》進行評估判定;

          7.3考核周期內,積分人員因人事及歸屬發生變動,個人積分不變。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6

          1、由安全科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管理制度,經安全生產副廠長審核,討論通過后交廠長審批,通過后簽署下發。

          2、本廠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將本廠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分發到有關部門和員工,根據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及時修訂或廢除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評審要有員工代表參加,并每年評審一次,對不符合部分進行修訂、廢除。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7

          為全面辨識生產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并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

          1、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2、發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3、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二、風險預警、控制

          1、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2、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與執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

          三、風險保障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

          2、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

          四、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制訂員崗位規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準入、培訓、監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五、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

          建立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程序,對生產全過程安全要素進行有效管理。

          六、檢查

          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進行檢查,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9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決議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目標,審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安全檢查、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情況,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1.4、定期組織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計劃。

          1.5、對安全生產管理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難點問題、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隱患進行研究并作出決議。

          1.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開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對演練后的.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

          1.7、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安全檢查和各項專項安全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1.8、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參加基層安全生產活動。

          1.9、負責對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10、定期對公司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并對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0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3)組織對新從業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常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學問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準時解決從業人員提出的正確看法。

          (4)組織部門或車間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危急源辨識、風險評價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5)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偨Y溝通安全生產閱歷,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涼爽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從業人員妥當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準時報告和處理,留意愛護現場,查清緣由,實行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看法,報主管部門和廠長批準后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各后勤實體和在校內從事后勤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單位負責、行業管理、政府監察、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管理投入,發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并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各單位應當推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第五條保衛處、后勤處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后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資產經營總公司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后勤實體和校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單位應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分別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書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期內有效;責任人變更時,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九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單位將安全生產工作及其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計劃。

          第十一條各單位必須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減少職業危害,消除事故隱患,并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當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任職。

          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和醫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職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職工按照規定使用。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規定應當提供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并定期保養、維修、檢驗。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活動中,租賃和承包雙方應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和改造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認證。

          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依法經有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后方可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驗。從業人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并按規定定期審驗。

          第十七條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依法取得批準或者許可。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時,應當進行安全性評估,并按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和銷售應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健康證,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衛生醫療應嚴格操作規程,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搶救措施。

          第二十條商店、賓館、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技術設施,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第二十一條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性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的出口、通道,并保持暢通;

          (二)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限定的人數;

          (三)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應當對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的設施、設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職工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勞動紀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購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驗明有無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嚴禁購買和使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的工作場所、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處于安全良好狀態。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職工傷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積極搶救、治療,防止事故危害擴大,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并同時報告學校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和拖延不報。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自救、互救、社會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對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十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應當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統一部署,督促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整改監控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履行下列監督職權:

          (一)對各單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處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在緊急情況下,對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可以采取包括責令停止作業、暫時停產、停業的措施;

          (三)參與后勤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組織或者參加后勤職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及時受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并依法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向事故隱患單位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

          事故隱患單位接到整改通知書后,應當組建事故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加強現場監測,制定應急計劃,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又確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停業或者關閉。

          第三十二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督促其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責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單位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執行國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及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任職或者上崗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安排上崗的;

          (五)使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六)發生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者瞞報、謊報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擅自改變和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未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

          (四)未按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

          (五)擅自將生產場地、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保衛處、后勤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公司總裁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副總裁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生產副總裁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

          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特別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

          四、催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五、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六、組織定期或者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者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預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二、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即將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三、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四、應當時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五、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六、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

          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參預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議;勞動保護用品的`審議。

          八、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部門、車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的制度。

          四、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五、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者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即將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七、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暫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八、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者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者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者處分意見。

          第九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催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四、對本班組人員進行時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五、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七、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三、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四、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五、時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六、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八、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住手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二、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

          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三、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五、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住手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一、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

          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四、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裁、生產副總裁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者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設置生產技術部總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

          第十五條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先后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 、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己藘热荩翰轭I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先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鍋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者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時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安全技術考核:

          一、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和北京市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二、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一、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即將糾正。

          二、由于設備設施、路線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即將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即將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三、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即將向有關領導匯報。

          四、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三、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四、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普通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北京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嚴格執行暫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暫時用電路線。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章建造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與職業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第四十九條在各類項目施工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確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有效;

          二、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明確責任;

          三、施工人員憑身份證辦理公司暫時出入證;

          四、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記錄。過程中的違章行為。施工現場必須有一位專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監督。

          第五十一條施工現場不得冒險作業。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溝、口、孔、洞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現場周圍實用電設施的,應采取斷電或者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條高空作業必須有切實可靠的防護措施;作業者必須有身體健康,有高空作業常識的人擔任。作業者不得飲酒;嚴禁拋擲工具、材料;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

          第五十三章有下列情況,禁止高空作業:

        一、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二、登高梯子間距大于40cm或者捆綁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無人監護的;三、作業面下方工作人員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離普通電線一米以外;普通高壓電線2。5米以外,無安全措施的;

          五、天氣惡劣(如風6級以上、雨雪天氣等)影響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業器具不全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

          第五十四條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五十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的管道、電桿、機電設備、生產性建造物做吊裝錨點;利用廠房預埋吊鉤進行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施工現場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

          第五十七條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必須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經有關部門復查同意后,方可復工。

          第十一章危險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條危險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等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壞。因此,對危險物品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危險物品必須按其性質分別儲存;必須有明顯標識。庫存量不得超過有關安全標準;庫房實行雙人、雙鎖、兩本賬管理。

          第六十條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領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須有主管部門兩人簽字,方可發放;使用后的廢液必須嚴格保管,定點回收處理。

          第十二章勞動保護與職業衛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條依照《憲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應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第六十二條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時,必須同時設計、審查、嚴守安全衛生設施。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應參加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凡不符合勞動保護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第六十三條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必須有相應的勞動保護設施,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切實加強辦公安全規范化管理,為單位提供一個安全、潔凈、舒適的工作環境,經研究決定,單位所有干部職工和進入本單位內的個人均應嚴格遵守該制度,具體辦法如下:

          一、文明辦公

          1、進入單位辦公人員應保持儀表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等上班。

          2、保持辦公區域安靜,不得在樓道內斗毆、喧嘩、嬉鬧、酗酒或從事其他違禁活動。

          二、衛生管理

          1、自覺維護辦公環境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煙頭、口香糖、紙屑、果皮等雜物。

          2、樓道內不準亂搭亂建、亂堆亂放。

          3、辦公、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由各衛生負責人清理,不準把茶葉、剩菜、剩飯等垃圾投入便池、洗手盆或拖布池。衛生間垃圾每天要清理。

          4、不準私自在公共場所墻面上隨意釘、鉆、刻、割、畫、貼等,保持墻面清潔。

          5、各辦公室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辦公室內外墻壁無蜘蛛網,辦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垃圾要做到袋裝化,定點堆放,及時清理;禁止向窗外拋扔雜物。

          6、不準在樓道、會議室、及標明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

          7、保持衛生間的清潔。不準在衛生間內亂扔亂倒雜物,衛生間使用后應及時沖洗。

          三、防火及防盜安全管理

          1、任何個人嚴禁在辦公區域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焚燒物品;嚴禁將未熄滅的煙頭扔進垃圾桶或可能引起火災的角落。

          2、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不準在室內焚燒紙張、物品。

          3、財務組、各設備機房內嚴禁吸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單位庫房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應與其他物品分開,并標注標簽,安排專人管理。

          5、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應隨手鎖門,下班前各辦公室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辦公室門鎖應處在保險位置。確保財物安全。

          四、水電安全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用電意識,不得隨意使用超負荷功率的用電器,若未經同意擅自安裝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安裝者個人全權負責。

          2、嚴禁私自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室內電路、插座不得隨意改動。

          3、全體工作人員要堅持節約用電、用水的原則,外出時要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閉電腦、空調等一切用電(水)設備的良好習慣,嚴禁出現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五、車輛安全管理

          1、除專職駕駛員和特殊情況下主要領導安排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駕駛公務用車,駕駛員不得私自動用車輛和將車輛轉借他人駕駛。

          2、駕駛員要自覺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經常做好車輛保養檢修工作,保持車輛內外清潔,保證行車安全。除出差和修理車輛時間外,駕駛員應按時到辦公室上班,統一參加單位考勤。

          3、車輛駕駛員應當加強車輛日常維護,一旦車輛發生故障或即將發生故障形成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有關負責領導,并及時進行修理,避免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每次用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關閉好,確保無誤后方可離開,避免車輛被盜事件的發生。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管家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經理職責

          1、對部門各崗位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實行監督檢查;對設施設備的操作與運行進行監督。

          2、督促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確保客人、員工及管轄范圍的安全。

          3、制定部門防止傷亡和火災事故,職業危害措施及危險工作、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則,并負責督促實施。

          4、對員工進行安全工作的培訓與教育。

          5、經常進行安全工作的檢查,及時發現并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發生,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假如發生事故,要及時組織拯救,同時參與對事故的處理、調查和統計及善后工作。

          領班、主管職責

          1、執行貫徹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對所管轄的范圍進行安全檢查,保持工作區域的衛生整潔。

          3、對員工進行安全工作培訓,如正確使用清潔機器、工具、清潔劑、個人防護等,培訓時須填寫培訓出席報表。

          4、對員工進行日常安全工作的檢查,并根據員工在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的現象要及時糾正,必要時要安排進行再培訓。

          5.如發生意外事件要立即報告,同時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并提出改善的建議及處理意見。

          6、對樓層發生的異常情況進行匯總,并及時交由大堂副理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員工職責

          1、嚴格執行酒店與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認真學習安全工作知識,并積極參加各種安全工作知識培訓,掌握各類工具、器械的使用方法,并能進行熟練的操作。

          3、確保工作區域的設施設備和工作器械完好無損,如有破損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修。

          4、一旦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上司匯報。

          5、要有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對于違反安全操作的工作有權拒絕。

          6、在工作中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的向上司匯報。

          二、管家部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1、服務員根據工作日報表顯示的房態進行清潔,并將房間的實際狀態填寫在工作日報表上,如果日報表顯示的房態與房間的實際狀態不符,要立即通知服務中心

          2、早班與中班服務員于每天13:30和22點再次檢查房間的狀況,并填寫房態表,如有異常情況,由服務中心匯總后交由大堂副理處理。

          3、當班主管在下班前須將當天的房態有異常的房間匯報給大堂副理。

          4、對于在當天14點還不能進入檢查或清潔的房間須報給當值主管,由其檢查房態。對于客人拒絕進入的房間須匯報給大堂副理。

          5、隨時注意所在工作區域的安全狀況,凡有下列情形均屬異常情況,須立即通知大堂副理。

          房間有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

          在房內進行賭博、吸毒。

          客人攜帶槍火藥或兇器。

          房間沒有行李或只有少量行李,外宿或突然增加大量行李。

          房內出現異常響動。

          實際的住客與報表登記不符。

          房間有危險化學用品或易燃易爆物品。

          整天亮請勿打擾,并拒絕服務員進入。

          在房內進行烹飪或使用功率較大的電器。

          發現重病患者、可疑病例、自殺傾向或神志不清的客人。

          在樓道東張西望,神情可疑的客人。

          房間有大量人員出入。

          房內出現異常血跡。

          有傷害他人動機或行為。

          聞到異常味道或發現煙霧、火苗等。

          其他異;蚩梢傻那闆r。

          三、管家部防風、防汛的應急措施

          1、日常工作中注意檢查好各個區域的玻璃窗的玻璃是否完好無缺、是否能鎖上。

          2、布草房須準備好報損的布草(毛巾、床單等),以備不時之需。

          3、各工作區域須備好手電筒、應急燈、風箱膠布。

          4、隨時掌握最新的天氣預報,以便客人查詢。

          5、臺風、暴雨發生時,要多加巡查,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如窗戶松動或玻璃破裂,需馬上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加固;如窗臺漏水,要用報廢毛巾鋪墊,同時要經常更換濕透的毛巾。

          6、提醒客人關好窗戶,盡量留在室內。

          7、在公共區域的各個出入口松動擺防防滑告示牌,提醒往來人員注意安全,小心地滑。

          8、加強對公共區域各個出入口的地面清潔,防止發生滑到事件。

          9、臺風、暴雨結束后,回收所有的物品,并按規定放回存放地點。

          10、將臺風、暴雨結束后所造成的問題匯總交給總經理。需要維修的項目須通知工程部盡快修復。

          11、事后總結經驗,完善不足之處。

          四、管家部勞動安全操作細則

          1、無論在任何地方工作,應穿著已提供的適當衣物,如膠底鞋,矮跟鞋。

          2、長形飾物,松垮及不合適宜的裝飾不宜配帶,因為它極其防礙你的工作。

          3、每當使用危險性工具時,應先參閱說明。

          4、推動車子時,兩手緊握扶手,不應放在車子的兩邊;要站在車的后方,不能橫向拉車,同時要留意前后的地方是否有人或障礙物,以免發生碰撞。

          5、當要往高處工作時,應使用梯子,不可使用椅子或盒子代替,同 時要確保梯子完全打開而且擺放平穩,以免發生意外。

          6、棄置垃圾時,切勿用手取出,應直接倒出來,因為垃圾中可能有尖利的物品易發生危險。另外,對于玻璃碎片或尖利的物品應分開包裝,并在外包裝寫上小心尖利物品,防止其他人被廢棄物品滑傷。

          7、清潔地面時,要擺放防滑告示牌,提醒往來人員注意安全,小心地滑。在清潔的過程中要小心行走,要及時將地面上的清潔劑沖洗干凈,之后用抹布檫干。

          8、對于灑在走廊上或地上的飲品或油跡應馬上擦掉,避免滑倒。

          9、凡是需要使用清潔化學用品時,必須戴手套,防止皮膚受到損害。如果清潔劑不慎濺到皮膚或眼睛,應立即用清水沖洗,必要時馬上到醫院救治。

          10、清潔玻璃器皿時,要使用專用的清潔工具及戴上手套,防止滑傷事故發生。同時要檢查是否有破損或裂痕,如有,應單獨包好并寫上小心尖利物品,之后方可做丟棄處理。

          11、上下樓梯時應小心,并使用兩邊扶手,不應奔跑過急,不能跨步越級。

          12、應經常保持走廊及通道干凈,清潔,及時移走垃圾,工具和碎片,避免拌倒。13、搬運貨物時,應保持背部挺直,膝部微彎,注意保持身體重心的平衡,把物品抓穩;重物應與同事一起搬運,同時要注意配合協調,齊上齊下。

          14、任何時候,絕不可在手濕的情況下觸碰開關、插座或電器,以免發生漏電觸電的事故。

          15、只能在指定地方內吸煙,絕不可在公共區域吸煙,隨時留意可能招致火警的地方,并及時向上司匯報。

          16、遇到危險事情時,應馬上報告,切勿輕視。

          17、應嚴格遵守守則及警告告示。

          五、管家部滅火自救應急方案

          1、熟悉掌握樓層消防系統的使用方法,各類滅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和使用性能及操作方法。

          2、清楚了解樓層的安全疏散路線,確保所有消防通道都暢通無阻,配合做好有關消防應急的工作。

          3、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誰主管,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4、一切行動都必須聽指揮,確保酒店及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5、當發生火警時,根據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A、報警

          發現有燃燒或燒糊的異味時,應立即報告消防中心、服務中心及大堂副理。

          發現火警時,應立即報告消防中心、服務中心及大堂副理。

          報警時應講清報告人的姓名、火警地點、燃燒物質及燃燒的程度。

          B、確認火情

          如查實火警屬于誤報時,應馬上將情況向當值主管和經理反映。

          如查實火警已發生火苗,現場的服務員和消防員應迅速使用最近的滅火器材將火苗撲滅。

          向消防中心和管家部匯報情況,由消防中心和大堂副理進行調查處理。

          C、發生火災時

          服務員應盡快將火場情況報告給消防中心和服務中心;由服務中心通知當值的經理盡快趕往火災現場指揮工作。

          由當值經理在現場發出調集人力的命令,接到命令的員工必須要盡快趕往現場。

          負責該工作區域的當值主管必須第一時間趕往現場,組織指揮服務員協助消防中心員工撲救火災,配合做好有管撲救工作。

          火警樓層當值領班和服務員要準確的掌握樓層的客情房態并告之主管。同時要將應急燈、手電筒、粉筆等準備好,以便隨時使用。另外要將工作車和吸塵器推進工作間或不防礙通道的地方,確保樓道和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非火警樓層由各樓層當值領班和服務員負責控制和管理,做好一切的準備,原地待命。同時根據指示設法穩住客人,以防發生混亂局面。

          著火樓層的上下一層員工要配合消防中心做好控制火勢蔓延的.工作,準備好各類所需物品。

          D、接到疏散命令時

          當接到總指揮下達的指令時,消防中心值班人員立即啟動應急廣播,發出疏散信號,用多種語言反復廣播。

          管家部負責組織疏散小組,立即各就各位,對所有房間進行檢查,帶領客人從最近的消防通道撤離到大廈正門口,同時提醒客人使用房間的放毒面具,以提高安全系數。

          疏散的程序首先是著火樓層,然后是緊鄰著火樓層的上下樓層,接著是著火樓層以上的樓層,最后是著火樓層以下的樓層。

          如果房內有行動不便,需要幫助的客人,要立即向消防中心求助。

          凡是檢查過的房間在離開是一定要將房門鎖上,同時要用粉筆在房門上劃上一個符號“X”,以便確認該房間已經過徹底檢查“

          樓層領班要對所管轄的已撤離的樓層進行最后的樓層,如發現房門沒有劃上符號“X”,要立即進去檢查,以免有客人還“有疏散。

          當所有所管轄的樓層都樓層檢查完畢后,立即向消防中心總指揮匯報并從馬上撤離現場。

          各樓層領班到集合地點清點所管轄樓層的服務員,并將清點結果匯報給當值主管。當值主管根據當天簽到上班記錄的人員名單再次核對無誤后,要立即向總指揮匯報安全疏散結果。

          六、管家部使用勞動工具操作守則

          電動工具的使用規定

          1、應使用絕緣的電動工具,否則使用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

          2、使用前必須檢查下列事項:

          外殼、手柄是否有裂縫或破損。

          開關是否正常,有無破裂。

          電源線、插頭是否完好無損。

          機器的保護裝置是否完好無損。

          機器轉動是否正常,有無雜音。

          各種配件是否可以安裝卡緊。

          3、使用電動工具時應注意安全,與他人保持一定的距離。同時應將電源線掛好,避免丟在地面及注意防水。

          4、用完后要按要求清理干凈,放回指定的存放地點。

          使用梯子工作的規定

          1、使用梯子前,要檢查梯子是否完好牢靠。

          2、梯子須完全打開放穩,不能墊高使用,不能靠在玻璃、不牢靠及不平整的地方。

          3、在地面光滑的地方使用時,必須要墊毛巾在地面上作防滑,同時要有人扶梯,否則不能使用。

          4、使用梯子時要穿平底膠底鞋,不能佩帶任何的首飾。

          5、梯子如果不得不架在門口使用時,要將門大開,并擺放好告示牌,以防有人進出,發生意外事故。

          6、在公共區域使用梯子要在四周放置告示牌。

          7、梯子不得超負荷使用,不能兩人同時使用一架梯子,以免梯子承受力不夠,中心不穩,導致發生意外。

          8、梯子用完后,要及時回收,放回指定地點。

          使用手推車的規定

          拿刀面,以防刀具滑落。

          5、嚴禁持刀與他人開玩笑。

          七、管家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遵照酒店的規定,在確保工作安全的前提下,結合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各崗位的健康、安全工作指南和規定。

          2、定期對員工進行健康、安全工作的培訓,提高員工的健康安全意識,增加自我保護能力。

          3、在日常工作中,經常巡視檢查員工是否按照健康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對不按規定執行的員工要立即與于糾正,并加強對其監督管理。

          4、定期與員工進行溝通,了解他們對于健康安全工作的意見及建議,進一步完善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

          5、及時了解行業發展情況,不斷的改進設備工具及修改操作流程,降低工作危險,使之更符合健康安全要求。

          6、對于外包的園藝,不能在酒店內對植物進行農藥噴灑,必須在其花場完成,才可擺放在酒店內。

          7、對于外包的消殺工作,必須使用低毒高效,對人體無害且無明顯異味的消殺藥水。

          8、對于有腐蝕性的化學清潔用品,只能用在指定的范圍,而且要由專人保管。

          9、在電器機械工作的操作方面,要定期檢查其狀況,如有異常,不得使用,必須送工程部維修。

          10、雨天或有清洗地面工作時,要放置防滑告示牌,同時要及時將地面檫干,確保安全。

          11、在工作中如不慎發生工傷事件,須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報告當值經理和人力資源部。

          B、送指定的醫院治療。

          C、按酒店規定填寫工傷報表上交人力資源部

          D、治療結束后,將病歷和收費單統一上交人力資源部。

          12、對于工傷事件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同時對所有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八、管家部安全檢查制度

          1、嚴禁在工作區域存放易燃易爆及在禁煙區內吸煙

          2、嚴禁在酒店內生火或在客房烹飪。

          3、在清理房間或公共區域時,要及時熄滅未滅的煙頭。

          4、在清潔房間時,如發現有易燃易爆或可疑的物品要及時上報。

          5、對電動的器械工具,要經常檢修保養,以確保其使用性能,并做好記錄。

          6、要注意用電安全,手濕的時候不能接觸或從事與電有關的工作。

          7、經常巡視有垃圾桶或有煙灰缸的地方,發現有燒焦味或有煙霧,要立即撲滅,以防發生火災。

          8、發現一切異常情況,要立即向上級匯報。

          九、化學物品管理制度

          1、每周按需求領取所需的化學清潔用品。

          2、每次使用后應將瓶口擰緊,防止揮發或倒瀉。

          3、對大瓶或工作需要分裝化學清潔用品,應將分裝容器清洗干凈,并在容器外面貼上該化學品的名稱。

          4、對于小瓶化學清潔用品的領取,用空瓶以一換一的方式進行。

          5、使用化學清潔用品后,要及時將這些用品放回指定的存放地點,以免存在安全風險。

          6、任何的化學清潔用品都不能混合使用,以免發生意外。

          7、當化學清潔用品在使用完之后,所有的容器不能作其他用途,應全部交給垃圾承包商統一處理。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5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項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2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

          1.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1.4建筑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

          1.5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6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1.7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1.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制度。

          2、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在本級機關建立以下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2.1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發類型、原因和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措施,并發布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

          2.2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在本行政區域內各市、縣及有關企業中設置安全生產聯絡員,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工作信息動態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對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

          2.3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預警提示制度。在重大節日、重要會議、特殊季節、惡劣天氣到來和施工高峰期之前,認真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區域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以往年度同時期曾發生事故的教訓,有針對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

          2.4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開展本行政區域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工作,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經常性的向社會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

          2.5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層級監督與重點地區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制定各項監管措施情況;根據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結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及在專項整治、監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重點監督檢查地區。

          2.6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要與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約見談話,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工作措施。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要與發生事故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有關責任主體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并將約談告誡記錄向社會公示。

          2.7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2.8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制度。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處理等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材料等立卷歸檔。

          2.9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將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各方責任主體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利用網絡、媒體等向全社會公示,加大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力度。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工作實際,不斷創新安全監管機制,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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