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人事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3 13:20:18 制度 我要投稿

        (薦)人事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薦)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1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提升效率:明確的工作職責和流程能減少溝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維護公平:規章制度確保所有員工在同等條件下競爭,消除潛在的`偏見和不公平。

          3.降低風險:嚴格的勞動合同和紀律處分能避免法律糾紛,保護企業利益。

          4.人才培養:通過培訓和發展機制,企業可以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

          5.促進和諧:良好的企業文化能增強員工歸屬感,提高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人事管理制度2

          1. 提升教學質量:良好的人事管理制度能確保教師隊伍的`專業素質,從而提高教學質量和幼兒的滿意度。

          2. 促進員工成長:通過持續的培訓和發展機會,幫助員工實現職業發展,增強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3. 穩定團隊:明確的職責劃分和公正的考核,減少內部沖突,保持團隊穩定性。

          4. 規范管理:制度化管理有助于規避法律風險,保護幼兒園和員工雙方的權益。

        人事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范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保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 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3.4 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簽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 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復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并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并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并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后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并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4.2 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并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后,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后;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后,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后,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后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 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并在檔案帳冊上注銷該員工的人事檔案并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并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 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鑒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 人事檔案統計信息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審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六、相關支持文件及記錄

          員工應聘申請表

          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

          員工離職通知單

          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公司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后,日后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后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并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泄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偨浝碛袡嗖殚喨我粏T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劃、污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一年。

        人事管理制度4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范本旨在為企業的招聘流程提供明確的指導和規范,確保招到合適的'員工,同時維護公平、公正和透明的招聘環境。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招聘策略與規劃

          2. 崗位描述與任職資格

          3. 招聘渠道與方法

          4. 簡歷篩選與面試流程

          5. 薪酬與福利標準

          6. 錄用決策與背景調查

          7. 新員工入職與培訓

          8. 招聘效果評估與改進

          內容概述:

          1. 招聘策略與規劃:確定招聘目標、時間表、預算,以及對所需技能和經驗的預期。

          2. 崗位描述與任職資格:詳細列出職位職責、所需技能、教育背景和工作經驗等要求。

          3. 招聘渠道與方法:選擇合適的招聘網站、社交媒體、招聘會、內部推薦等途徑。

          4. 簡歷篩選與面試流程:設定篩選標準,安排初面、復面,可能包括電話面試、在線測試等環節。

          5. 薪酬與福利標準:設定薪資范圍,考慮行業標準、公司政策和候選人能力。

          6. 錄用決策與背景調查:依據面試結果和參考背景調查,做出錄用決定。

          7. 新員工入職與培訓:準備入職手續,制定新員工培訓計劃。

          8. 招聘效果評估與改進:定期回顧招聘流程,分析效果,提出改進建議。

        人事管理制度5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大制度且小細節的地方,人事部的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強人事管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等是怎樣的呢?以下是詳細的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后,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系情況表》,然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復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復試合格后,通知應聘人員一周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后,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并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并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服務自愿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并經人力資源審核后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戶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責任: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后方能解除擔保責任;

          六、擔保人應于員工離職半年后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責任,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后,暫緩辦理,并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并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后,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后一周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并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準。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可以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準后,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擇區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于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后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并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內容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并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后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后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接受培訓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后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X。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復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復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復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八、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閑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閑書、玩游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五個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時(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一定為xxx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責任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后,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xxx元/月、午餐補助xxx元/月、住房補助xxx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系;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T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后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直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后備干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考慮后備干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情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鑒定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內容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準,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系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于上述手續辦妥后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系調入公司的職員,應于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系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系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系,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后,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人事管理制度6

          人事部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范人力資源管理流程,確保企業運營的高效與公正。它通過設定明確的`規則和程序,為員工的招聘、培訓、考核、晉升、福利等關鍵環節提供指導,從而提升員工滿意度,激發團隊潛力,促進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內容概述:

          人事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招聘管理:規定招聘流程、崗位職責描述、面試標準及錄用決策機制。

          2. 培訓與發展:設計員工入職培訓、技能提升課程,以及職業發展規劃路徑。

          3. 考核評估:制定績效考核指標,設定周期性的評估程序,以公正、公平地衡量員工工作表現。

          4. 薪酬福利:確定薪資結構、獎金制度,以及福利政策,確保薪酬體系的競爭力和激勵性。

          5. 勞動關系:處理員工合同、勞動爭議,維護和諧的勞資關系。

          6. 人事政策:制定請假、休假、加班、離職等日常人事政策,確保合規操作。

          7. 員工關系:推動企業文化建設,促進內部溝通,增強員工歸屬感。

        人事管理制度7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招聘過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它涵蓋了從職位分析、招聘渠道選擇、簡歷篩選、面試流程、錄用決策到新員工入職等一系列環節。

          內容概述:

          1. 職位描述與需求分析:明確每個職位的職責、技能要求和任職資格,為招聘提供明確依據。

          2. 招聘渠道管理:選擇和管理有效的'招聘平臺,如在線招聘網站、社交媒體、招聘會等。

          3. 簡歷篩選標準:設定統一的篩選準則,確保所有應聘者的簡歷都能得到公平評估。

          4. 面試流程設計:規范面試環節,包括初面、復面、技能測試等,保證面試的系統性和專業性。

          5. 評估與決策:建立評估標準,確保錄用決策基于客觀的評價結果。

          6. 新員工入職與培訓:規劃新員工的入職流程,包括培訓、指導和試用期評估。

        人事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全體員工的職業道德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公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公司有權視實際情況,將其內容修訂和補充,經修訂及補充之條款,將以通知形式傳達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和錄用

          1.原則:根據本公司特點,本著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注重各類資格證書積累,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錄用;

          2.條件:

         。1)具有專業學歷本科以上人員或高中級專業職稱人員;

         。2)試用期間能獨立完成本職工作,經考核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3)公司需引進的其它專業人員。

          第五條員工推薦

          1.員工信息通過現場招聘、網上招聘、內部推薦及待崗人員等方式建立,辦公室確定并負責審查;

          2.各部門所需員工確定后,辦公室匯總,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公司人員由辦公室填寫《公司員工調配介紹信》并備案。

          第六條公司機關人員招聘

          1.部門經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選的,人選由辦公室進行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2.辦公室通過院;蚱渌捞峁┬畔⒌娜诉x,由部門經理進行初步確定后,會同辦公室共同進行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公司工程項目人員招聘

          1.項目部根據公司項目施工具體情況,結合公司現有的人力資源狀況,可以自行挑選,也可以從社會臨時選聘;

          2.項目部對臨時選聘人員進行工作評價和全面考核,把擬錄用的優秀人員報公司辦公室考察、面試、匯總后上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八條試用

          1.新進人員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公司與新進人員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或辭職,而不負擔任何補償;

          2.試用期滿前,由部門出具意見,報辦公室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勞動合同簽訂

          1.公司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勞動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則;

          2.公司與所錄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須全面告知被錄用人員公司的管理制度、勞動規章、崗位職責等;

          3.受聘人員應書面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勞動義務或特殊崗位在勞動合同中可增加約定之后,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勞動合同解除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并依法辦理相關解除手續;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經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適應者;

          2.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2.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因調整生產任務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者。

          第十一條辭職

          試用期滿并已轉正的員工,辭職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條自動離職

          凡無故擅自曠工一天以上者,均視為自動離職。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2.計薪到終止日止。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合同當事人一方確有變換工種、職務、工作期限等正當理由,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員工因終止、解除、辭職等原因離開本公司,須與公司結清相關手續,并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六條人員管理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

          2.公司機關人員管理:崗位設定經部門經理提議,報辦公室考察、匯總后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審批后,人力資源部備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實施。

          3.工程項目人員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按公司有關規定由項目部自行組建。人員名單報由公司辦公室備案。

          3.2工程項目人員工作期間的崗位安排、工資待遇、工作考核、勞動紀律由項目部負責管理。

          3.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的人員項目部有權解聘,并上報公司辦公室核定后對所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3.3.1員工不服從分配的;

          3.3.2內部流動不去報到的;

          3.3.3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二次的;

          3.3.4連續或累計曠工達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崗人員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仍無崗位的;3.3.6事假月累計超過十天以上的;

          工程項目結束后,項目人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項目分公司進行調配并報人力資源部辦理調配備案手續。

          第十七條培訓

          1.入職、易崗培訓:凡新進或崗位調整員工,必須接受以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規章制度學習、以安全生產為主要內容的三級教育;以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培訓;

          2.執業資格培訓:對執業資格、定期復審、崗位技能、特種作業等執業資格能力的`考試考核;

          3.項目開發培訓:致力于企業發展、理念提升、管理進步的拓展性培訓;

          4.培訓協議:員工參加投資較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

          5.培訓檔案:公司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受培訓的成績及檔案由辦公室存檔。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條考勤內容包括按時到崗、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等。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實際崗位實行相應的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作息時間按公司規定。

          第二十條全體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按曠工一天論處,早退與遲到處罰相同。

          第二十一條曠工一天扣當月工資的10%,曠工一天以上者,從第二天起,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第二十二條全月按規定之工作日上班,無遲到、早退、曠工視為全勤。

          第二十三條請假

          1.員工請假須由本人填寫假條,按規定程序審批,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無特殊原因不可口頭請假,如電話、捎話請假等;

          2.員工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含市級)醫院出具的休息證明,并經主管領導簽字,沒有證明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3.實行員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則上每年最多休假一個月計算,月累計不超過十天,超過規定限制仍要求請假的,公司有權以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4.員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病假十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十日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二日由總經理審批;

          5.假期終止時,應向批準人銷假,以便及時安排工作。若要續請,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以一次為限;

          6.逾期未到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對發生曠工行為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部門設考勤員一名,負責部門的考勤記錄,考勤表應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名。

          1.每月1-5日,各部門將上月考勤送交辦公室,逾期不報影響工資核算發放的,由部門負責人負責;遇節假日,可延期報送,以辦公室的通知時間為準;

          2.考勤員應及時填寫當日出勤情況,公司辦公室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考勤記錄,人力資源部根據考勤記錄核發工資。

          第五章薪資及福利

          第二十五條工資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工資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條保險金制度按照國家法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行為規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條員工須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1.員工必須認可、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維護公司的權益;

          2.員工應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完成安排的工作,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3.員工對本工作區域內的節能環保安全文明負責;4.員工在對外業務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饋贈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營私舞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盜竊公司財物;

          5.員工上班時不遲到,不串崗,不怠工,不務私。下班時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間在外另謀他職。

          6.嚴禁在工作環境中尋釁鬧事,嚴禁上班時飲酒、嚴禁酒后進入工作現場,不得在工作區域無理取鬧、謾罵、打架,故意妨礙他人工作、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從事或者與他人合伙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相關的經營活動。不得占有屬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資源活動。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商務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8.不得虛報冒領、擬造證明(謊報病假單、發票及虛報加班等)、隱瞞事故實情,謊報情報,誣陷他人;

          9.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給公司經營和聲譽造成損失者;

          10.不得瀆職,嚴重損害公司聲譽。在單位或以單位名義參加會務活動時,應體現企業形象,維護社會公德,保持文明風度,遵守會場規定;

          11.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在新聞發布會等公共場合發布言論、散布信息;

          員工違反以上規定情形之一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的,經公司調查核實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公司每年對員工的德、勤、績、能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辦公室存檔,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9

          一、人事檔案是全面、準確地反映人力資源狀況的歷史記錄,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全公司人事檔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檔案實行以人立物業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檔案制度

          一、人事檔案是全面、準確地反映人力資源狀況的歷史記錄,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全公司人事檔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檔案實行以人立卷,所有員工從進入本公司之日起,即為其建立員工檔案。

          三、員工檔案一般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員工進入本公司前已經形成的檔案材料,二是員工在進入本公司后逐漸形成的檔案材料。后者為管理的重點。

          四、員工進入本公司后逐漸形成的檔案材料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登記表、體檢表、身份證、學歷證明、特種作業操作證等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勞動合同,續約合同,錄用、轉正、晉級、任免職務的`命令或通知,工傷和大病鑒定及處理手續,年度考核材料,獎勵、處分審批表,入黨入團志愿書及材料等。

          五、應當歸入員工檔案的材料,在其形成一個月內要進入本人的檔案案卷。

          六、員工檔案的案卷要裝訂成冊,案卷封面后首頁為卷內目錄,卷內目錄記載、介紹卷內檔案材料的主要內容、形成時間、排列順序等。

          七、員工檔案的存放地點和存放器具應當滿足防潮、防霉、防蛀、防失密等檔案安全要求。

          八、除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外,借閱員工檔案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九、檔案關系在本公司集體戶頭的員工離開本公司,員工本人必須將檔案關系轉出方可辦理離職結算。

          十、失去保存價值的員工檔案,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予以銷毀,銷毀時做好記錄。

        人事管理制度10

          一、員工錄用:

          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會,采取推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用。

          (一)個人資料

          1、入職公司時,員工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上崗證、指定醫院的體檢報告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張,并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2、當員工的以下個人信息發生變更或補充時,應及時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報表》,遞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證員工的相關權益不受影響:規章制度不能與公司的規章制度相抵觸,否則視為無效。

          (11)業務合作位內的特殊(親屬)關系;

          (12)其他員工認為有必要知會公司的個人信息

          3、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二)入職報到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體負責辦理報到手的職能部門,員工報到時,請按以下程序進行:

          1、辦理報到登記手,填寫《員工履歷表》,領取《員工手冊》、考勤卡等;

          2、進行職前培訓;

          3、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介紹部門職能、人員情況、工作職責、工作要求、部門相關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場所、領取辦公用品等。

          (三)試用與轉正

          通常情況下,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確因情況特殊也可可能延長至六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當然,如果員工表現突出,經考核后,可縮短試用期。這段時間是員工與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適應的時期。此期間,如果員工感到公司的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同樣,如果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會解除與員工的試用關系,而不作任何補償。

          試用期滿前15天,員工須填寫《試用期員工自鑒報告》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由員工所在部門分別對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相關事項提出意見,并填寫《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評核表》,報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員工發放《轉正通知》,并辦理相關手。至此,員工就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了。

          但是,同時應注意,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事假超過5天(含五天),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事假超過15天,原則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招聘臨時勞務工,簽訂《勞務協議》或《借用協議》,臨時勞務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參照有關政策法規,由雙方協議商定。

          《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在自愿基礎上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員工簽約時,必須仔細閱讀其內容。

          二、體格檢查

          員工必須經醫院檢查身體合格后,方能被錄用,體檢費由本人承擔。此外,公司將根據工作崗位,指定醫院要求復檢,若發現員工患有傳染性疾病或不適宜原工作的疾病時,公司將調換其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關系。

          三、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的工時制度按國家《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及經營狀況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規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體安排上班和休息時間,員工應從工作需要,按部門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四、薪金福利

          (一)薪酬

          公司實行保密的崗位工資制:

          1、員工薪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和福利津貼和加班工資組成,并按實際崗位級差確定。

          2、員工的薪計發以考勤卡及《考勤匯總表》為依據。薪按月計發,每月發放一次,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的計算根據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計發。

          4、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實行薪保密制度,對于薪情況外泄的或相互打聽薪酬而造成負面影響的,一經核實,公司將對當事人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5、每月薪發放時:公司將在每月付薪日時將工資轉入以員工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內,員工可以憑存折到銀行領。换蛴晒緦T工工資條密封后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交員工本人。

          6、薪資調整

          有以下任一情況,員工的薪資會作相應的調整:

          (1)、公司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社會綜合物價指數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動;

          (2)、經過考核,員工的'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績效超出或未達到公司的要求;

          (3)、員工職務發生變動;

          (4)、公司負責人直接決定。

          7、薪資結算

          (1)、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離職,工資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如果在非試用期期間離職的,按轉正后薪資標準結算;

          (2)、試用期內員工享受試用期工資及試用期福利待遇。如試用期滿且工作表現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員工試用期轉正審批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后,薪資按轉正后標準計發,但試用期間月發工資與轉正后月發工資之間的差額不予補發。

          (二)福利

          所有在職員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帶薪假期: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五、員工關系

          一、調配與勞動關系

          (一)調職、提升:

          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和員工的品行、能力、工作業績及潛質等綜合表現和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員工可被調動或提升至其他崗位。晉升的員工在接受新職位后的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并合格稱職者才被正式委任,并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

          員工晉升、降職、調動時薪的確定:經公司考核后,晉升和降職人員的薪酬,以公司所發的“職位調派”為依據。原則上職務晉升人員,任命后三個月內為任職試用期,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行。三個月后經考評合格委任,即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臨時代崗的人員,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行。降職人員,自降職通知下發后,其薪的發放標準即按降職崗位的薪標準計發。對于正常調動的人員,其薪標準的確定將遵循調入部門的薪標準原則和以崗定薪的原則。

          員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門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調職的申請。

          (二)處分事宜

          在工作期間員工如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員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等,勞動合同/聘用關系自行解除。

          (三)離職

          1、試用期內離職>

          在試用期內,員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試用勞動關系。離職時,員工必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并經相關領導的審批,交接好本職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應的離職手。

          2、合同期內離職:

          (1)辭職

          如果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交接好本職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

          (2)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

          員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

         、賴乐剡`反勞動紀律、公司規章制度或不從工作調動者;

         、趪乐厥、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象、聲譽造成損失或影響;

         、塾衅垓_公司行為的;

         、茈[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萦形拘袨榛騾⒓訃医沟男敖探M織的;

         、薇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幕蛘哌`法犯罪的

          ⑦違反公司《獎懲制度》規定的其他情。

          員工亦須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3)合同終止:

          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期滿后,如果員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與員工簽合同,均應提前進行告知。員工必須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4、離職手:

          員工辭職或被公司解雇,必須辦理離職手并填寫《員工離職手清》交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公司地產常務副總經理室批準,然后結算離職工資。

          離職工資的結算原則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發薪日,《員工離職手清》及相關資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離職手包括:

          (1)交接完畢所有的工作;

          (2)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員工手冊及其他公物;

          (3)退還辦公用品、宿舍等;

          (4)結清與公司的帳目,還公司款額;

          (5)如與公司有其他協議的,還應履行協議中所約定的事項。

          以上交接事項,均須經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

          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同時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

          二、內部溝通

          (一)員工溝通

          1、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簡的人際關系;同時提倡個人與公司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溝通。

          2、公司注重與員工的關系及相互之間的溝通,并把溝通作為對全體員工尤其是各級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員工關系管理的主要機構,將為員工在工作滿意度提升、勞動保障、申訴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同時,各級管理人員同樣負有與員工溝通的責任。

          (二)員工申訴

          當員工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當員工對處分或處罰結果不或認為受到不公正待遇時,可以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

          申訴程序:公司鼓勵按照如下程序逐級反映情況,如果員工堅持認為必要,可以越級申訴,但地產常務副總經理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三)特殊關系回避準則

          1、公司堅持舉賢避親的人事原則。員工不得錄用或調動親屬到自己所管轄范圍內工作。向公司內任何部門推薦自己親屬或好友的,應向行政人事部門提前申明。

          2、已經存在親屬關系的員工,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并應回避有業務關聯的崗位。新的親屬關系產生一個月內,須向行政人事部門書面聲明。

          3、公司不提倡員工與自己的親屬、好友所在位建立業務合作關系。有正當理由建立業務關系的,要主動向上司書面申報自己的親友關系,并應在相關的業務活動中回避。

          4、員工應避免工作之外與業務關聯位的經營往來,不得利用職務影響力在業務關聯位安排親屬、接受勞務、技術服務或獲取其他利益。如確實無法避免,應事先向公司申報。

        人事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事務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獲取事務所可持續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規定。

          事務所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1)、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事務所經營班子對未來一年的業務發展預測,統籌規劃各部門本年度人員編制。

          (2)、各部門在事務所崗位編制的整體規劃下,根據本部門人員現狀況,由部門負責人在業務忙季到來之前一個月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招聘。

         。3)、在業務淡季事務所嚴格控制新增人員,特殊部門需求的特殊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增加。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需求,制定詳細的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應主要包括人員需求、信息發布時間和渠道、選拔方案及時間安排、招聘費用預算、招聘工作時間表等內容,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批準。

          招聘廣告應具有如下內容: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報名需附帶的證件、材料、聯系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面試為主,有特殊專業要求(如應聘國際業務部門等對外語能力要求較高的部門時),除了采取筆試外,還得加試口試,題目由用人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擬定。

          初試一般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主持,向參加初試的應聘人員介紹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員工待遇;并了解應聘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歷、執業經驗、專業技能等,對初試合格的人員情況予以記錄。

          復試由主管副總主持,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的引導工作。

          事務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網上招聘、員工推薦、刊登報紙廣告等。

          2、原則上初試和復試工作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完成。確因面試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門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間隔天數,但最長不超過兩周。

          3、人力資源部必須在復試后三個工作日通知已被錄用的應聘人員,并確定報到日期。

          1、所有應聘人員均應身體健康,復試合格后須先由綜合業務部組織進行體檢,至少包含以下內容(肝功化驗結果,心、肺功能等),身體健康者方可錄用。

          2、事務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至少是本科以上學歷,會計、審計、金融、財務管理等相關經濟類專業(其他專業確實優秀的,應事先報經主任會計師同意)。

          3、非應屆畢業生應聘普通員工級別的,應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執業資格的優先。

          4、應聘項目經理以上級別的,應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執業資格的優先。

          5、工作經驗豐富,在行業內卓有成績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6、應聘國際業務部等對外語要求較高的人員,英語程度至少在國家6級以上且聽說讀寫流利。

          7、事務所員工推薦的應聘人員不得到推薦人所在的部門工作。

          2、在試用期內表現優秀的,經其所在部門負責人提請,并經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可予以提前轉正。

          4、特別優秀人員經主任造價師批準可不經過試用期。

          1、試用期滿后,由員工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經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轉正意見,人力資源部寫出書面鑒定后,報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予以轉為事務所正式員工。

          2、有執業資格的員工,應在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執業關系轉入事務所,由事務所統一管理。

          第九條、本條例經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后執行,以后修改亦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正式員工、臨時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調入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期滿轉為正式員工后應依據本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1.公司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最低年限一般為一年,合同期滿仍繼續留用工作的,應簽訂勞動合同;

          2.公司臨時員工勞動合同年限由公司視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本制度生效后,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需要重新統一簽訂勞動合同,時間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原勞動合同廢止;新員工于試用期滿轉正后即與公司簽訂。

          第五條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1.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合同對方當事人。

          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按下列時間提前向公司總經理遞交書面辭職申請:

          業務助理級及一般行政員工,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

          項目經理級員工及行政經理,提前二個月遞交辭職申請。

          1.公司正式員工,從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養老、醫療和失業社會統籌及提取住房公積金待遇。

          2.臨時員工和實習員工可于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情況特批。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員工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九條員工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第十條新員工到公司上班前,應在行政管理人員的陪同下,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由公司劃定,費用由公司承擔。體檢結果出來后,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員應在上面簽字,當確定各項體檢結果符合公司要求后,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進入試用期。

          第十一條公司與員工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前,員工必須嚴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續,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須經所在部門、財務部、質量監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其完成或者正在進行中的工作的資料檔案及待辦事項已經移交完畢,方可正式辦理調轉事宜。

          為規范事務所人事管理,使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為事務所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加強員工隊伍的建設,建立“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建立一支“能吃苦、會戰斗”的高素質員工隊伍,是事務所健康、穩定、快速發展的基礎。

          第二條、加強員工隊伍建設,應本著公正、公平、公開和對員工負責的基本原則,使每位員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優勝劣汰”競爭機制,包括對由于各種原因已經不適合在事務所繼續工作的員工的辭退、開除等。

          第四條、辭退、開除員工,事務所應采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獲取可靠的證據基礎上,按照事務所規定的程序嚴格執行。

          1、員工在試用期內,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建議,人力資源部考察,確實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可在試用期內隨時予以辭退處理;

          2、事務所正式員工,不能勝任所在崗位的工作責任,經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考察核實,并聽取本人意見后,上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批準予以辭退處理;

          3、長期休假已作為待崗處理的員工,如待崗時間達到三個月以上,仍然沒有部門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辭職,將按照辭退處理;

          4、勞動合同期滿,事務所不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本人不愿意提出辭職時,可按照辭退處理;

          1、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或因觸犯法律被提起公訴的員工,事務所根據行政機關的通知將予以開除處理;

          2、無故曠工累計超過3天的,事務所將予以開除處理;

          3、因個人失職,給事務所造成名譽上或經濟上重大損失的員工,除按規定賠償事務所相應損失外,事務所將予以開除處理;

          4、故意向外界泄露事務所或客戶商業秘密的員工,事務所一經查實,將予以開除處理;

          5、嚴重或屢次違反事務所各項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的,事務所可根據有關規定作出予以開除的處理。

         。1)、事務所辭退試用期內員工,除支付員工工作天數的工資外,將不給于其他經濟補償;

         。2)、事務所辭退合同期未滿的正式員工,將按勞動合同中的相應規定予以經濟補償;

         。3)、事務所辭退合同期滿的正式員工,將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4)、凡是被事務所開除的員工,事務所將不給于任何經濟補償。

          1、事務所在辭退或開除員工前,由擬被辭退或開除員工所在的部門負責人與其談話,聽取員工個人意見,并將談話結果告知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將擬辭退或開除員工的情況,及時向事務所領導進行報告,并根據事務所領導的要求和有關的規定,進行必要的調查和了解。

          3、人力資源部將調查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向事務所領導進行匯報,并履行辭退、開除員工的必要手續。

          4、辭退或開除員工的決定經事務所領導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應至少提前一周向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發出“辭退(開除)通知單”(通知單樣式附后),正式通知擬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

          5、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有權向人力資源部或主任會計師申訴,人力資源部應認真聽取申訴員工的意見并進行書面紀錄,且在3日內給以申訴人答復。

          第九條、凡被事務所開除的員工,事務所在3年內不再錄用。

          1、員工應于辭職前一個月向其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請求;

          2、主管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應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應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4、辭職員工寫出書面辭職申請同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申請表》,經相關各部

          5、事務所可通過人力資源部出具辭職人員在事務所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員工辭職時,其部門負責人要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人力資源部協助,并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3、事務所價值在3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包括事務所為個人配置的手機、筆記本電腦等;

          第十四條、員工個人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社會保險關系等應從員工離開事務所之日起3個月內調離事務所。

          第十五條、離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條、被事務所辭退、開除處理的員工,也必須辦理離職手續。

          離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或以部門負責人

          簽認定的停薪日期為準。以各種理由請假一段時間后提出辭職,認定停薪日期為請假開始日期。

          3、事務所對在合同期內被辭退的員工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予以補償;

         。3)、勞動合同期未滿而提出辭職的員工,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對事務所

          (4)、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第十九條、事務所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為加強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按照《勞動法》和參照利安達總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勤工作由綜合業務部承擔,對總經理負責。

          第二條凡因私請假,應事先向有關領導請示,得到批準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離開公司工作崗位,否則以缺勤計算。

          第三條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外,公司工作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時30分至下午4點30分,夏季:早8時至下午5點。(午休時間一個半小時除外)。冬季時間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條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間上班下班。凡上班時間未準時到達崗位的,按遲到計;凡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崗位的,按早退計。

          3.凡超出各種假期規定期限仍需繼續休假者,應提前向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不提前請示批準者逾期休假時間按曠工論;

          4.上班時間擅自離開辦公室達一小時以上者,缺勤時間按曠工論。

          第六條病假。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憑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申請病假。工作時間到醫院就診,憑掛號單視就診時間長短計病假。

          第七條事假。凡因私事必須本人辦理的,可申請事假。

          第八條工傷假。員工因公負傷,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給予工傷假,直至痊愈。

          第九條探親假。凡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以下探親假:

          1.員工探望配偶(夫妻兩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團聚的),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時間)。

          2.未婚員工與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團聚的,每年可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20天;兩年探親一次者,假期為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員工,從報到之日起滿一年后開始享受探親假(不包括路途時間)。

          3.員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親假的,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按休假天數每天補助20元。

          公司正式員工辦理本人結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獎勵假7天。對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結婚者,公司可酌情給予路程假。

          1.女員工生育后可享受產假90天。男員工配偶生育,可申請休假15天護理配偶,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領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員工憑該證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增休產假3個月。晚育女員工增加獎勵假30天。

          2.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可根據醫生意見享受產假15至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42天。

          3.產假期滿仍需繼續休養者,可憑醫院證明申請病假。

          4.員工施行絕育手術或女員工作人工流產手術,可憑醫院證明休病假。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不超過一小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員工需離職處理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喪事時,可請喪假3天。

          員工到外地結婚、奔喪、探親,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計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滿一年的在崗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后所齡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數不包括政府法定節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計使用,原則上也不能分開使用。

          3.員工如申請年休假,應至少提前兩周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員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數每天補助20元。

          (1)員工在本年度內,累計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計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員工參加公認職稱考試,一次考試可申請考試假3天。

          員工參加對公司發展有重大積極影響的考試,其休假時間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條因公出差者,出差時間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補助按2倍計發。

          第十八條請假者應至少提前1天向有關領導請示,請假者應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委托(或由主管領導指定)他人代理工作,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以后,方可離職。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請假或事后辦理補假手續。

          第十九條凡請病假、工傷假者,均須憑區級以上就診醫院醫師診斷書,并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病假、工傷假需延長休養期,產假期滿需繼續休養的,均須憑就診醫院證明申請續假。

          第二十條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當事人在外地需續假時,可采用電話方式聯絡,于返回后立即補辦續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員工請假半天不用填請假單,但必須與主管副總打招呼,請假半天以上者必須填寫請假單應由本部門主管副總、綜合部、總經理審批;

          部門經理以上職務者請假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審批并通知綜合管理部。

          任何人無權超越本規定的職權范圍批準員工以各種名義的請假,否則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請假理由不真實,故意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即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節日加班(元旦、春節、五一節、國慶節)按勞動法規定計算工資。

          第二十五條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全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的員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資總額全額照發;超過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資的90%。

          第二十六條符合規定時間內的工傷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奔喪假者,原則上扣發綜合獎金,其它工資照常發放。

          第二十七條每月病假超過5天者,扣發其請假超過天數應發基本工資的30%;(例如:月工資1000元,請假10天,計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請病假超過1個月,按基本工資70%計發工資;超過2個月,按基本工資6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3個月,按基本工資5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4個月,按基本工資4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5個月,按基本工資3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長期病假者作為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以上病假1-5個月的均扣發綜合獎金)

          第二十八條每月事假超過1天,扣發其請假超過天數應發工資的80%;(例如:月工資1000元/22天=45.45元,請假2天超過1天,計算方法扣發:45.45元*1天*80%=36.36元,應發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過7天,扣發應發工資的100%和當月獎金。

          第二十九條休正常產假,除綜合獎金、基本工資正常發放。超過應休產假視具體情況,按曠工、病假、事假處理。

          第三十條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次者,視同事假超過1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7次者,視同事假超過2天處理。

          第三十一條曠工半日以上者,扣發全月應發工資的20%,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綜合獎金,累計曠工達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條被公安局拘留者,視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發放生活費。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適用于本所正式員工和聘用的長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并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人員。

          1、根據公司管理需要,員工自進入公司試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綜合管理部建立基礎信息檔案,應及時提供真實的個人基礎信息資料,包括個人履歷、聯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執業資格證復印件、職稱證復印件等資料。

          2、員工基礎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進行信息更新,并提供新的資料。

          3、每六個月綜合管理部將對基礎信息檔案進行重新確認。

          1、正式員工轉正后可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由公司將人事檔案存檔于省人才中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存檔費用由公司負擔;

          2、員工離所后,應及時將人事檔案調出,未能及時調出產生的存檔費用由本人負擔;

          3、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認真做好人事檔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將人事檔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12

          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公司宗旨的精神為維持公司的秩序,并促進業務運營的圓滑起見,凡有關從業人員規定及待遇基準以及其他必要事項暨管理,悉依本規則訂定。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的從業人員,系指依照第六條訂定的手續錄用而從事公司業務的人員而言。

          第三條從業員應遵守本規則及附帶各種規定,服從主管人員的指示,維持職場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協助誠實執行職務。

          第四條本規則如有與法令抵觸事項及本規則未定事項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五條本規則所稱的職位,職種其定義如下:

          (一)職位:分派與一個從業員之工作。

          (二)職種:工作種類相同或類似職務的集合,其區別如下:

          (1)事務職

          (2)營業職

          (3)生產職

          人事

          第六條公司就希望就職人員中經考試或甄選合格并經辦妥規定手續者錄用為從業員。

          第七條(一)新進從業員應訂立試用契約為試用從業員。

          (二)試用期間訂為40天,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以正式從業員登記錄用。

          (三)試用期間如認為不適合時,得予解除試用。

          第八條新進臨時從業員應訂立臨時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間訂為三個月以內。

          第九條(一)希望于公司就職者須繳交下列書表:

          (1)親筆履歷表。

          (2)從業員調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薦介紹者,即其書狀。

          (5)必要時考試或甄選及格證書、服務證明書、學業成績證明書、畢業證明書。

          (二)決定錄用者須繳交下列書表:

          (1)保證書。

          (2)志愿書。

          (3)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4)健康診斷書。

          (5)其他本公司認為必要的書表。

          (三)前項各款規定繳交的書表,如其記載事項有變動時,應隨時報備。

          第十條公司為業務上必要時,得命派外出,長期出差暨職務或職場的變更。

          第十一條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者得予停職:

          (一)因非業務上的傷病繼續請假達一年者。

          (二)因事繼續請假達30天者。

          (三)由公司調派從事于他公司的業務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認為應予停職比較妥當者。

          第十二條前條規定的停職期間訂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職期間得酌予延長。

          (一)合乎前條第一項者,繼續工作未滿三年者六個月,滿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結核病患不拘年數,停職期間為二年)

          (二)合乎前條第二項者三個月。

          (三)合乎前條第三項第四項者,視必要期間。

          第十三條停職期間內,停職原因消滅時,應予復職。

          停職期間屆滿而停職原因尚未消滅時,依照下列辦理:

          (一)合乎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者免職。

          (二)合乎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者,再命必要期間的停職。

          第十四條停職期間的薪津均不給付,但依第十一條第三項的原因而停職者,如其服務機構所給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時,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給付。停職期間的年資不予計算,但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的停職人員,公司認為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條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業務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時。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勝任業務者。

          (三)工作成績或效率顯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項有不得已的原因時。

          第十六條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準予退職:

          (一)死亡者。

          (二)屆退休年齡者。

          (三)經申請辭職獲準者。

          (四)超過停職期間而未能復職者。

          (五)雇用期間有定期,其期間屆滿者。

          第十七條從業員希望辭職者,應于辭職前30日提出申請,但公司認為有其不得已的特別事情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退休年齡訂定為男性滿60歲,女性滿50歲,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下列條件繼續雇用:

          (一)職員得訂定為期一年的雇用契約。

          (二)得變動職種或調動職務。

          (三)降低待遇或依照臨時從業員辦理。

          第十九條從業員被解雇或辭職時,須辦理移交,將公司發給的身份證明書貼章繳還,并將經辦事項,保管的文件、金錢、財務,移交清楚。

          第二十條從業員被解雇或辭職時,凡公司權益所屬的金錢財務,除有爭執者外,須即時繳還,權利者有所請求時,須自請求日起七日內繳還。

          第二十一條從業員被解雇或辭職者,如請發服務證明書時,應即時發給。

          第二十二條未滿18歲或女性從業員于自解雇日起,七日內返鄉者,應給付其必要的車資。

          但其責任在于本人的原因而經主管機關核準而解雇者,不在此限。

          服務規則

          第二十三條從業員須遵守下列事項:

          (一)遵守服務體制,服從上司的指示。

          (二)保持品格,崇尚誠意,重視名譽,溫和誠懇待人。

          (三)工作須誠實、認真、迅速且努力不懈。

          (四)增廣知識,鉆研技能為他人之楷模。

          (五)嚴守業務秘密,不得外泄。

          (六)各種設備、器具、借用物品,須加保護愛惜,原料、物料、消耗物品須力求節約。

          (七)工作時間中,不得有與業務無關的行為。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參加團體活動者,應獲得公司的同意而為之。

          (八)不得非法結黨,互相反目或無理要挾煽動罷工風潮擾亂秩序。

          (九)從業員間有意見不合情事者,須立即報請主管裁斷調解。不得互相毆斗、胡鬧,更不得懷恨,在外尋仇報復。

          第二十四條從業員如欲兼辦其他職務或從事商業者,須事先向公司報備,但公司認為業務上有妨礙者,得不予允許。

          第二十五條從業員在公司外時,應佩帶規定的職員幟章,在公司內時佩帶名牌,或攜帶另行規定的身份證明書。

          第二十六條從業員因故意或過失而使公司遭受損害者,須負賠償責任,但如系過失者,得酌請予減免。

          第二十七條從業員雖在工作時間內,為行使公民權利或執行公眾職務時,得請求必需的時間,但于不妨礙行使權利或執行公眾職務時的情形下,得變更時間。

          第二十八條從業員為業務上需要時,得予變更職種,或協助其他業務。

          第二十九條(一)從業員上下班時須由規定的`門戶進出,并親自打卡,或于簽到簿上簽到。

          (二)從業員于發出開始工作的信號時,須立即進場準備隨時工作,與結束工作的信號而后結束工作,整理整頓以免妨礙次日的工作,之后迅速出場。

          (三)結束工作信號已響而當日預定的工作尚未完成者,服從上司的指示。

          第三十條從業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進場,或命其退場:

          (一)帶有酒味者。

          (二)攜帶非工作上必要的火燭、兇器或認為危險性器物者。

          (三)衛生上認為有害者。

          (四)停職期間中者。

          (五)業務上已無必要,而仍在公司內拘留不去者。

          第三十一條因私事外出者,須事先受所屬主管的許可,而在休息時間內辦理。但有特別事由者,在工作時間內,亦可準許外出。

          第三十二條從業員因私事會客須在休息時間內,并指定地點會晤,但情形特殊而受所屬主管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三條從業員因業務上的需要,得要求居住于一定地區或宿舍,但須經主管核準為限。

          第三十四條從業員因傷病或其他事由而欲請假或遲到、早退者,應事先向所屬主管報告,并經核準,但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迅速報備。

          第三十五條從業員因病需請假一星期以上者,須提出記載休養必要期的醫師診斷書。

          第三十六條從業員欲為私事而旅行者,應事先將其旅行地點、聯絡地點、所需日數明確告知。

          作息時間

          第三十七條從業員的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分為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三十八條(一)從業員得自由利用休息時間,但需離開事業場外者,應辦妥規定的手續。

          (二)休息時間原則上一次休息,但視業務需要得予變更。

          第三十九條要哺育出生后未滿一年之嬰兒者,應事先報備,除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得給予一日兩次,一次30分鐘的哺育嬰兒的時間。

          第四十條從業員因業務上需要時,得命其工作時間外或休假日加班。

          第四十一條從業員因業務上需要時,得命其出差:

          (一)從業員出差為整理資料在其他事業場外將全部工作時間或一部分工作時間從事于工作,而無法算定工作時間時,除公事先指示一定時間外,視作依據八小時制的規定工作時間工作。

          (二)出差結束時,須依據出差規定提出出差報告書。

          (三)出差旅費依照出差規則支給。

          第四十二條(一)從業員休假日如下:

          (1)法定休假日(星期日)

          (2)國定紀念日

          (3)新年視實際需要適當調整休假日期

          (4)其他由政府公布臨時休假日

          (5)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臨時休假日。

          (二)前項(1)(2)(3)(4)款所定休假日,薪津照給,但臨時從業員除外。

          第四十三條(一)從業員因業務上必要時,得命全部或一部分照常工作變更其休假。

          (二)依照前項變更休假日時,原則上應在前七日訂定調換休假日期。

          (三)休假日以休假為原則,如因業務上需要奉命于休假日工作或延長工作時間者支給加班費。

          第四十四條業務上的必要時得派從業員值日、值夜、值勤津貼依照薪給規定給付。

          第四十五條公司以自當月1日至當月30日到職者以當月1日為到職計算基準日,在公司繼續工作一年以上而前一年工作日數達全工作日之九成半以上者,給予特別休假日如下:

          (一)在公司繼續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在公司繼續工作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十日。

          (三)在公司繼續工作五年以上者,每年十四日。

          (四)在公司繼續工作十年以上者,其特別休假日,每年加給一日,其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五)特別休假期間的薪津照給。

          (六)從業員申請特別休假日時期,如有妨礙正常業務運營時,得予分開或另定時期,不休假限于展期至翌年有效,有展期日數時,其取得順序,應自展期部分開始。

          (七)特別休假人員,應事先向所屬主管申請,但為業務上需要時,得予變更休假時期。

          (八)特別休假日,不得抵充已報備的事假,病假及其他休假日調換。

          第四十六條(一)預定在六星期內生育之女性有所請求時,應給生育假。

          (二)生育假八星期,但三個月以上小產者四星期。

          (三)生育期間的薪津照給,但生育假到職不足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第四十七條從業員有所申請時,得給予下列假期,但有重復情形者,從最多日數的一方,如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包含在內時,均不予延長休假或另給休假日。

          (一)本人婚假8日

          (二)子女婚假2日

          (三)配偶生產假2日

          (四)父母、配偶、子女喪假8日

          (五)祖父母、配偶之父母6日、親兄弟、姊妹喪假3日

          (六)配偶之兄弟、姊妹及同居親族喪假1日

          (七)不可抗力的天災、地震等災變時,必需日數

          (八)傳染病或其他事故,交通斷絕時,必需日數

          (九)因預防傳染病而預防接種其反應劇烈被醫師禁止工作者,必需日數

          (十)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或社會團體通知作證人,鑒定人,參考人等身份出席者,必需時間或日數

          (十一)行使選舉權及其他公民權或經公司核準擔任公職人員為執行公務者,必需時間或日數

          (十二)因業務上負傷或患病者,醫師證明期間

          (十三)因職務調動單身前往他縣市赴任者3日

          (十四)因職務調動帶眷前往他縣市赴任者5日

          (十五)因職務調動赴任后,前往攜帶居住他縣市眷屬者4日

          (十六)接受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或征訓者,照征召日數及往返必需時間或日數

          (十七)(1)其他認為必要時,必需日數

          (2)上項各假應事先向所屬主管人員申請,如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補辦手續。

          (3)公司認為必要時,得命其提出證明書。

          (4)上項各假均以公假論。

          (5)上列第(十)(十一)兩項不給薪津,第(十二)項依法補償,其他各項薪津照給。

          第四十八條從事業務的業務員,得予另定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及休假日。

        人事管理制度13

          人事部管理制度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進行規范和指導的重要文件,旨在確保企業的人力資源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其主要內容包括招聘與選拔、員工培訓與發展、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管理、員工行為規范及離職管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安排、錄用決策等,確保公平公正。

          2. 員工培訓與發展:設定定期培訓計劃,關注員工職業發展路徑,提升員工技能和素質。

          3. 績效管理: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定期評估員工工作表現,為晉升、調薪等決策提供依據。

          4. 薪酬福利:制定合理的`薪酬結構和福利政策,激勵員工積極性,保持競爭力。

          5. 勞動關系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務,保障員工權益,維護和諧勞動關系。

          6. 員工行為規范:設立行為準則,明確職業道德和紀律要求,營造積極的企業文化。

          7. 離職管理:規定離職程序,處理好員工離職后的交接、清算等問題,確保平穩過渡。

        人事管理制度14

          ——聘用規定

          一、員工類別:

          1、實習生:旅游學校學生或者同類學生被酒店接受為實習生。實習期一般為6-10個月。酒店不與實習生簽訂勞動合同,只簽訂實習協議。實習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實習生在正式錄用時可免實習期。

          2、臨時工:酒店可以根據需要聘用臨時工。臨時工的聘用期將按照酒店需要而定或與該工作同期結束。

          3,、試用期員工:酒店按照試用期條件錄用的新員工。在試用期結束時需要經過考核,使用不合格者將不予錄用。部門經理可根據員工的工作情況和業務技能,提出延長或者縮短使用期(延長最長為3個月),若員工再達不到工作要求,工作將被終止。

          4、正式員工:經過試用合格的將轉為正式員工。,享有正式員工的待遇。

          5、特聘人員:酒店根據工作和發展需要,聘請經驗豐富的酒店高級管理人員和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員。特聘人員的面試和待遇由總經理批準及簽訂特聘協議。

          二.合同期限/續簽合同

          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試用期滿一般為2個月,合格后,試用期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2、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前,根據員工具體表現,經部門經理審批報總辦核準。

          三:員工招聘:

          酒店所有員工招聘、解聘工作都由總辦負責(總經理辦公室簡稱總辦),并報總經理審批,其他部門及人員都無權辦理。

          部門需增補人員,在部門編制內的報總辦,由總辦負責招聘。部門經理可參加面試,超出編制的應報總經理審批,批準后交總辦負責。

          酒店員工招聘采用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方法。凡具有相關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或工作技能,身體健康的人員,均可向酒店咨詢和申請相關職位。

          求職者到酒店求職,需提供有關證件,如:身份證,學歷證,技術等級證,健康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非市區人口)等。如實填寫《職位申請表》所列各欄目,并愿意承擔《職位申請表》所列之責任。員工身份、地址、電話、婚姻關系等個人資料如有變動,應立即通知總辦,若因提供資料正確或者不詳造成個人損失,一概由其本人負責。

          酒店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業務考核,資歷審查及體格檢查。身體健康條件合格的,經總辦和用人部門面試后,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合格后方可錄用。

          員工聘用后需定期檢查身體,如發現患有不適宜服務工作的疾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痊愈的,經出示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有效證明后方可申請復職。不能痊愈的可終止聘用。

          酒店所有人員一律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按工種不同)。期滿合格后,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或者延長試用期,用人部門或總辦有權根據員工的具體表現和業務能力情況延長或者縮短試用期,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但如實習期滿或者原從事酒店行業,富有工作經驗的,可免試用期。

          四、新員工入店手續:

          1、酒店錄用的員工,由總辦負責填寫《人事變動通知單》通知用人部門。

          2、員工被酒店錄用后,需繳納崗前培訓費50和崗位培訓費300元。崗前培訓費概不退還。崗前培訓費,員工在酒店服務期滿一年(含試用期)以上辭職的,在辦妥手續后,可退還其繳納的全部崗位培訓費;服務期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在辦妥手續后,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50%;服務期滿三個月未滿半年的,在辦妥手續后,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得30%;服務氣未滿三個月或者未辦妥辭職手續的,崗位培訓費不予退還。

          3、新員工如因經濟困難,未能一次性繳清崗位培訓費的,須向總辦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辦批準后從工資中扣除。但崗前培訓費必須入職前一次性繳清。所有費用均由財務部收取或扣發。

          4、新員工入職前必須接受身體檢查,同時按照酒店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所有費用由個人支付。

          5、新員工入職時,免費領取員工工號牌,更衣柜鑰匙,《員工手冊》。如遺失損壞需繳納每項10元后方可補辦。工號牌如屬自然損壞,可以根據舊的更換新的工號牌。

          6、新員工入職時,免費領取員工制服2套,制服一律不得穿戴出酒店。離職時應將干凈的制服退還酒店,如有認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7、試用期員工不享受獎金待遇和任何假期。

          五、員工辭職:

          1、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有權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一周向酒店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離店手續。

          2、酒店員工在合同期內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酒店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所在部門經理和總辦批準后方可生效。主管或主管以上人員,須由總經理批準。

          3、員工辭職申請經批準后,應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1)向所在部門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交清與工作有關的一切資料,錢財,帳目。事宜等;(2)到財務部結清所有財務帳務;(3)到保安部辦理手續;(4)到總辦辦理《員工手冊》,員工宿舍,工號牌,制服等的退還手續。

          4、員工辭職未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的,可以提前辦理離職手續,但要以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如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酒店有權要求其返回工作崗位,并責令其補償所造成的損失。

          5、如屬在職培訓或外派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須參照培訓協議書賠償酒店所造成的損失。

          6、一般員工辭職的由總辦批準,部門以上的管理人員,部門文員,技術工種,外聘人員辭職的.由總經理批準。

          7、按規定可退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的審批權限和辭職審批權限相一致。

          六、解聘、辭退:

          1、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酒店崗位要求時,酒店有權給予辭退和不發放任何補償金。

          2、員工在職期間如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及酒店其他規章制度的,按規定隨時無償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被勸退,開除者將不予任何補償金,如嚴重損壞酒店利益的,酒店將保留法律上追回損失的權利。

          3、凡因觸犯國家法律被拘留或者判刑的員工一律開除。

          4、非因公受傷或患病的員工,在酒店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依然無法工作的,酒店將根據員工在酒店的工作年限,酌情發放補償金。

          5、酒店因經營情況需要裁員時,總辦將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或增發30天的工資作為補償。

          6、各部門給予員工辭退或者開除處分的,因填寫《處罰通知單》,并經被解聘辭退人員的確認簽字,說明理由報總辦,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由于酒店經營情況而需要裁員時被解聘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全部退還;由于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或者酒店其他規章制度而被解聘或者開除的員工,崗位培訓費一律不予退還;崗位員工在試用期內由于不符合崗位要求被辭退的,酒店將根據員工的具體表現,酌情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崗位培訓費。

          8、按規定可退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的審批權限和解聘,辭退審批權限相一致。

          七、人事變動程序:

          1、新員工試用期滿定級,降級,升級,調動工資的崗位級別都將隨人事而變動。

          2、任何形式的變動,都要填寫《人事變動通知書》和《考情表》,經相關人員批準后,交總辦備案。

          3、人事變動審批權限:員工定級初級以下,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審批;員工定級初以上,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總經理審批;越級定級、特殊工種定級,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總經理審批。

          人事管理制度

          ——考勤規定

          工作時間:

          酒店每年365天營業,每天24小時營業。

          員工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不包括用餐時間),每月享有休息日兩天,實行輪休制度。

          酒店因營業需要設多種工作班次,不向某一員工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員工按照部門制定的工作排班表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班,否則按曠工處理。

          加班、加點和積休、調休

          加班是指員工在規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來上班的時間。加點是指因工作量太多不能按時完成的而超過的工作時間。

          工作任務因在工作時間內完成,但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在工作時間結束后繼續完成的,不可視為加班。

          加班、加點都應事先經部門經理批準,否則不予計算,各部門應盡力做好勞動力的合理安排,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加班、加點原則上按照等量時間安排補休,且應在此30天內補休完成。但因無法安排補休,員工加班一天,員工按日工資100%比例支付;國家法定日加班,按日工資200%支付;加點按月累計計算,當月累計不到4小時不予計算;當月累計4小時按日工資半天計算,以此類推。

          各部門考勤人員應及時填寫加班、加點統計表,寫明時間、姓名、天數、點數、原因,于每月底造表由部門經理簽字交由總辦審批。

          員工的確有原因需要積休、調休的,各部門經理可根據工作情況安排,決定是否同意其積休或者調休。積休、調休原則上不可以超月份進行。

          考勤制度:

          除另行規定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進行打卡制度,記錄卡片即為員工的個人考勤記錄,是薪酬計算的正確依據。

          考勤結算日為:每月1日到當月最后一日。

        人事管理制度15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錄用工作規范化、程序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一、員工錄用

          1.員工錄用必須貫徹提高公司員工整體素質,充實基礎,堅持回避制度。

          2.調入(應聘)我公司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好、作風正派,愿為公司發展貢獻力量;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須具有近期市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方可錄用;

         。3)聘用深戶和非深戶員工,都需有深戶人員擔保方可錄用。原則上擔保書要求擔保人親自到公司填寫,其條件是深圳市居民,滿25歲以上有穩定工作及收入,并預留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一式兩份,公司、擔保人各一份。

          二、應屆畢業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應屆畢業生的入戶手續由公司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原則上由畢業生預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費用予以報銷。

          三、深圳市外員工的調入

          1.深圳市外員工調入需符合人事局規定的調入條件。

          2.調入發生的費用由員工自理。

          四、勞動合同的簽訂

          1.公司招入的應屆畢業生,經考核合格者,原則上簽訂一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可簽定試用合同),經試用期合格者視情況簽訂一年或兩年勞動合同,或簽訂公司與員工協商同意的勞動期限的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并于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經公司領導審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續簽。

          五、辦理暫住證的有關規定

          1.經公司試用合格的員工給予辦理暫住證。

          2.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滿離職、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因辦理暫住證所需全部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員的離職、辭退、開除:

          1.離職

          員工主動要求離職或不再續簽合同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在辦妥物資、財務、證件、工作移交等有關手續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開除處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項,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關事宜給公司造成各種損失的權利。

          2.辭退

          根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公司有權辭退違法違章的員工并解除勞動合同。

          3.開除

          凡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有關規定或其行為為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者,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公司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由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七、保險

          為保障公司員工的利益,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以下規定:

          1.凡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均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直接發給員工個人。

          2.員工保險費按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為繳費工資投保,該基數由公司財務行政部統一設定,員工須服從無異議。該基數應不低于深圳市關于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關于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上限。公司財務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會保險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調整幅度的基礎上對公司員工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進行調整,員工亦須服從無異議。

          3.員工個人繳交養老保險金比例按《深圳市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

          4.職工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在職工當月薪水體現,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的計算標準。

          5.對已離職、辭退、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的人員不再繳交各類保險。

          6.因工作關系,凡調入公司的員工,養老保險金繳交時間從該員工轉正起開始繳交,如需補交入公司前或試用期(非正式錄用)的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繳交。

        【人事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人事的管理制度08-11

        人事考勤的管理制度02-01

        人事管理制度【精選】12-05

        人事管理制度06-21

        人事培訓管理制度01-18

        人事勞資管理制度04-24

        人事薪酬的管理制度02-01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08-18

        人事部管理制度01-14

        學校人事考勤管理制度01-31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