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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28 10:15:43 制度 我要投稿

        (熱)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

          隨著學校規模的擴大,學校用電范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水電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未經水電管理中心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水電管理部門直接組織施工,任何單位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處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2kw以上的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自動空氣開關,并且保護定值合理、可靠,移動的電氣設備電源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固定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辦公樓、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樓宇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教學、科研必須使用電爐時,須經學校安全委員會批準,并發給許可證,由專人負責管理。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娛樂場所、辦公室、宿舍等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后勤處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單位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客房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賓館屬公共場所,嚴禁吸煙。

          十、合理開關照明燈具。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范用水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水、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后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后,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后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后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里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布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范布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溫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衛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并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1.每天上班前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2.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電視機、飲水機、照明燈等關閉,杜絕長明燈。

          3.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4.加強教師、幼兒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

          5.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6.對全體教師、幼兒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7.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幼兒園正常用電、用水。

          8.廚房工作人員上班前檢查水、電、氣,下班后切斷水、電、煤氣開關并做好記錄;天然氣管道廚房有關設備設施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油煙定期清洗并做好記錄,嚴防事故發生。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6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氣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氣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避免給集體、國家經濟造成損失,給個人生命帶來危險。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純凈水裝置應定期清洗,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為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有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學校用電安全工作,經常對學校電路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全體師生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讓學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8

          一、農村安全用電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縣供電企業農村安全用電管理部門要認真抓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用電分析會,根據季節用電特點,組織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和安全用電檢查。

          二、各級農村安全用電管理部門要加強安全用電目標管理,確保不發生重特大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縣供電企業應與村組、用電戶簽訂安全用電協議,明確各方安全責任,做到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三、加強農村安全用電宣傳,利用廣播、標語等形式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增強群眾安全用電意識。要特別加強對中小學生、新通電用戶的安全用電知識宣傳。

          四、加強農村電網運行管理,開展周期性線路設備的安全巡視,并根據氣候及季節特點開展好特殊巡視,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減少農村電力設施被盜事件的發生。

          六、加強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設施安裝應符合有關規定及要求,驗收合格方可供電,不準私拉亂接用電設備,臨時用電結束后要及時拆除。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

          第二條:為了保證電氣系統的安全運行,減少或避免各類電氣事故發生,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統一由工務單位監督管理。機修等單位負責各自在負責范圍內的安全用電管理。安全主任監督。

          第二章:電氣作業人員的從業條件第四條: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無妨礙電氣作業的病癥和生理缺陷,并經指定醫院鑒定。

         。2)熱愛本職工作,作風嚴謹,工作不敷衍塞責,不草率從事,對不安全因素時刻堅持警惕。

         。3)取得__安全管理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按規定定期復審。

          (4)熟悉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掌握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知識。

         。5)熟悉本公司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方式,掌握電氣維修方法和日常檢查要點。

          第三章:電氣作業人員的職責

          第五條:認真作好本崗位的工作,對所管轄區域內電氣設備、線路、電器件的安全運行負責。

          第六條:嚴格遵守安全法規、條例及制度,不得違章操作。第七條: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行為。第八條:認真作好管轄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并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第九條:一旦發生觸電或電氣火災事故,必須快速、正確地實施救護或滅火,并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十條:發現非電氣作業人員維修電氣設備或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應及時制止,有權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條: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景,提出危及安全的隱患及整改技術措施,同時將現場安全情景向上級匯報。

          第十二條:對假冒偽劣或經檢測不符國家、行業標準的電器產品,有權拒絕安裝,對已安裝的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所持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規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辦公室統一到發證機構進行復審,未經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應自動下崗。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十四條:必須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第十五條:在教育培訓中,應強調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使新員工充分認識安全用電的重要性,熟悉有關電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條:經過教育培訓,對使用用電設備的一般人員,還應懂得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對__工作的電氣作業人員,還應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修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電器設備的滅火方法,掌握觸電急救的技能。第五章: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在電氣設備及線路的安裝、運行、維修和保護裝置的配備等各個環節,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范和工藝要求。第十八條:對高壓設備及線路的檢修和改造,必須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未經許可,不得進行作業。

          第十九條:電氣設備不得帶故障運行!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得盲目觸及。對掛有“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止步、高壓危險”等標示牌,非有關人員不得移動。

          第二十條:在架空線路下及周圍作業時,必須作好防護措施,嚴禁在架空線路附近豎立高金屬桿及其他設施。

          第二十一條:加強電纜線路的巡視檢查,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檢測,禁止在電纜溝附近挖土、打樁。

          第二十二條:非電氣作業人員不得隨意亂動和修理電氣設備及線路。

          第二十三條:配電和用電設備必須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經常對其進行檢查,保證連接牢固可靠。同一變壓器的電路內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條: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加裝漏電保護,保證一機一閘一漏電,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做外觀檢查和絕緣測試。

          第二十五條:在潮濕、水中、強腐蝕性等環境惡劣的'用電設備,其控制線路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二十六條:對觸電危險的場所或容易產生誤確定、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安全標示。安全標示應堅固耐用,并安裝在光線充分且明顯之處。

          第二十七條: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用電設備(如:電焊機、砂輪切割機、空壓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移動中要防止導線被拉斷、拉脫。

          第二十八條:工人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限位開關插座、插頭以及導線等,必須堅持完好,不得有破損。配電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條:工作臺上、機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第三十條:在安裝電器時,應對元器件進行檢查和檢測,凡是不貼合國家標準的或假冒偽劣產品,一律拒絕安裝。第三十一條:維修設備時,必須首先通知操作人員,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電源箱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志牌,在設備上掛“設備維修,禁止使用”標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進行維修工作。維修完畢應及時通知操作人員。

          第三十二條: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安全工具應定期效驗。

          第三十三條:在雷雨季節前,做好防雷設施的檢修、測試工作,確保設備的絕緣和接地裝置良好。

          第三十四條: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桿、鐵塔、避雷針,遠離至少20M以外。當遇到高壓線斷落時,周圍20M禁止人員入內。

          第三十五條:在搬運、安裝、運行、維修中,避免電氣設備的絕緣結構受機械損傷,避免受油污侵蝕。

          第三十六條:臨時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其線路的總配電箱除了設總隔離開關外,還應裝設具有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的漏電保護開關。

          第三十七條:搞好環境衛生,經常地清掃電氣設備,防止臟污或灰塵的堆積。

          第六章:電氣火災的預防

          第三十八條:應合理裝設斷路器、熔斷器、熱繼電器等,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加強對電流及溫升的監視,堅持電壓、電流和溫升不超過允許值。

          第三十九條:加強對電器元件及線路絕緣的測試,及時更換陳舊及絕緣老化的電器元件和導線。

          第四十條:及時調整線路負荷,堅持三相負荷平衡,防止過負荷運行,對連續使用時間過長的設備或線路加強監視。第四十一條:防止導線受到機械損傷,其易受重壓或碰撞的部位,必須加套金屬保護管。

          第四十二條:白熾燈、碘鎢燈、高壓汞燈等發熱燈具使用時,應遠離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第四十三條:配電箱(盤)和臨時線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條:變配電室應設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并定期檢測、更換。室內外堅持清潔,無雜物、無積塵,不準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條:導線壓接處,必須堅持足夠的接觸面,壓接牢固,并經常檢查。

          第四十六條:插座的額定電流、電壓應與實際電路相貼合,不得盲目增加負荷,插座應安裝在清潔、干燥無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第四十七條: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具,必須有單獨的電源開關,不得使用電氣插座;器具周圍必須有隔熱裝置;不得裝置在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場所,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四十八條:電氣設備及線路在設計、安裝過程中必須合理選型,其安裝位置必須堅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堅持良好的通風。第四十九條:當發生電氣火災時,應按照公司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滅火。

          第七章:特殊環境的安全用電

          第五十條:對油漆庫(房)、噴漆車間(房)、液化氣瓶組站、多粉塵車間等易燃、易爆環境,所有的電氣設施均采用防爆型,且電氣線路必須穿管密封敷設。

          第五十一條:對易產生靜電的環境,必須采用適宜的消除靜電的方法,如接地、增濕、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條:對熱處理及有酸、堿、鹽、腐蝕性氣體的環境,必須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電氣設備及元件,電氣管路必須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條:對濕度較大或用水及汽較多的車間(場所),必須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電氣設施。

          第五十四條:高溫環境,必須采用隔熱、防濺等措施。

          第五十五條:高頻電磁設備必須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第八章:電氣安全檢查

          第五十六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電氣安全專項檢查。

          第五十七條:檢查各崗位的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發現的不安全行為及時糾正。第五十八條:對預防觸電事故的各項措施,檢查落實情景,對落實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門及個人提出批評,問題嚴重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追究職責。

          第五十九條:對新建或技術改善項目中的電氣工程進行監督檢查,異常是電氣設備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條:對發現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時報安委會,安委會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制度進行修訂或補充。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9

          根據省、市用電用水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本園區具體情況,對供電供水規定如下:

          1、凡經本管理處接管或未辦移交手續而暫交本管理處管理的供水供電系統一律由本管理處管理,其它單位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如私自進行接駁管線,按偷電、偷水論處。如系統未完工程,施工單位需要進入,亦須管理處同意方得進入工作。

          2、園區內共用設施、設備的公用水、電費用由園區內所有業主(住戶)根據實際情況和政府有關規定分攤。

          3、高層住宅的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電費,按廣州市政府有關規定,設獨立計量表,由所有使用該電梯和設備的業主(住戶)合理分攤。

          4、除突然事故外,管理處在停水、停電前24小時向業主(住戶)下發書面通知,以便業主(住戶)提前做好準備。

          5、本管理處自身將會嚴格執行用電用水的有關規定,造成后果將按規定處理。任何單位或個人,需接用水、電,必須向本管理處申請,經檢查不影響居民用水、用電情況,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電。

          6、如業主(住戶)認為原來電表容量不夠,需要增容的,可向供電局提出申請,并在我處備案。

          7、凡未經批準接駁用電、用水視為偷電、偷水,應按如下規定處理:

         。1)業主(住戶)未經批準,私自增加電器設備容量,接駁水管的.,除暫停供電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千伏安)賠償600元,每用水10噸賠償人民幣600元,并要重新申請增容、接管,經批準按增容管理規定辦理。

         。2)私自裝表接電接水,除按30度/天,30立方米/天追計補電費、水費外,并處以200元至1000元的額外賠償。

         。3)私自啟動和改變電力計量器、水表的封印或運行量程,影響準確的計量的,每次賠償本處300至500元。私自停用計量器的,不管其停用的時間長短,最少按6個月追補電費、水費。

         。4)業主(住戶)違反安全用電、用水規定或拒絕我處進行水電檢查和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水,供電或對別的用戶造成損失的,要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由此產生的安全事故由業主(住戶)自己負責。

          (5)在園區供電線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線接管用電、用水和繞過電度表、水表用電、用水,除當場停止供電、供水外,應按私接容量6個月以上時間追補電費、水費,并按其應補水、電費的1至10倍,額外計賠。

          8、業主(住戶)需要換水電表必須由管理處工程技術人員監理施工。

          9、業主在入住時應詳細檢查水電表,對水、電表的損壞和計量錯誤及時報管理處維修,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由業主(住戶)承擔。

          10、業主(住戶)家中無人時,出門前請關閉水、電總掣,否則,由于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該業主(住戶)承擔。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保證安全,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對學校辦公用水用電作如下規定:

          一、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樹立安全、節約用水用電意識,愛護水電設施和設備,做到人離斷開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防止浪費和杜絕安全隱患。

          二、用電線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發現線路老化要及時更換,破舊開關及時更新,防止漏電、觸電。冬季各辦公室應關好門窗。

          三、各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烤爐、電飯煲、微波爐、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設備,所有用電設施必須貼有總務處簽發的許可證,禁止私拉亂接。

          四、禁止私人電動單車在校內使用公用電源充電。

          五、各教室放學后要及時切斷電源,光線很好的`晴天不允許開燈。用電操作要嚴格、規范。各班電燈、電風扇等要及時開關,并注意安全。

          六、特殊情況須使用空調和其它電器的須經校長、總務處同意。學校的公共飲水設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患措施:定期檢測水質、定期消毒。

          七、各辦公室下班前做到關門窗、關電源、關飲水機。每天帶班領導和執勤教師、后勤人員要檢查辦公室的“三關”情況,發現違犯規定者作好記錄由學校處理,八、學校食堂管理員每日要對食堂用氣用水用電設施巡查兩次,并及時維護。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學校每季度請縣衛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2

          根據省、市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的具體情況,針對小區供電、供水、供氣管理特制定公約如下:

          一、凡屬小區范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向本小區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部分)一律由物業服務中心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管理;管理燃氣系統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他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介入。

          二、住戶出門前應當將電器、燃氣和水閥開關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三、小區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住戶不可隨意更改。如需要改動應報請物業服務中心備案,造成損失由住戶承擔。

          四、室內總電器功率不要超過規定的.最大千瓦數,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五、如有偷電、偷水、偷氣行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法規處罰。

          六、住戶違反安全用電、水、氣規定,拒絕物業服務中心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電、水、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電、供水、供氣系統或對其他業主(住戶)造成損失的,除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學校用電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約用電,人人有責。

          二、無論電燈、錄音機或電視機都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錄音機或關掉電視機。

          三、教師辦公室或廚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電器。四、不能隨意使用電飯鍋、電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

          五、時刻注意電路設施的安全,嚴防漏電、接地,發生觸電事故或火災。

          六、不能隨意亂拉電線,接過多的插座。

          七、電路元件要合格。

          八、學生教室及實驗室用電要合理,嚴防學生觸電,用電要合乎操作規程。

          學校用電注意事項:

         、賹W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不能接近、觸摸電源和電器。 ②不要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外殼,更不能在電線上晾衣服或懸掛物體,或將電線直接掛在鐵釘上。

          ③發現絕層損壞的電線、燈頭、開頭、插座要及時報告,請電工檢修,切勿亂動。電工對消除以上安全隱患要及時不得推脫。 ④學生不得在配電房、變壓器周圍逗留,更不能攀爬變壓器,不得把其他物體拋向變壓器及配電房內,不得亂動電氣設備。 ⑤萬一遇有電氣設施引起的火災,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

          ⑥發現有人觸電時,要先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再采取其它搶救措施。

         、邔W校每學期要對所有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修。學校用水制度:

          1、以節約為原則,不得任意浪費。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學生一般不允許自行使用學校用水。

          3、在學校用水要定時使用,平時不得隨意使用。 4、教室除掃地外,學生不準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護好用水設施,本著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婆潆娤涞臍んw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⑶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日彰鳌㈦姛崞鞯仍O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⑸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生產、儲存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⑵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監火人員,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莿踊鸾Y束,監火人員應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動火負責人應對動火現場全面檢查,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⑷監火人在動火期間自始自終不得離開監火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崗位時,動火負責人必須指定代理人。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表、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叁拾元;對發現電器設備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表、電表,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并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并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設備,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4

          1、凡屬管理處管轄范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向本小區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一律由管理處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由供電、供水部門管理;管道燃氣系統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他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介入。

          2、業主(住戶)出門前應將電器、燃氣和水擎閥門(開關)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3、小區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業主(住戶)不可隨意更改。如確需改動,請報告管理處并雇請專業人員完成;如需改動燃氣管道,請向燃氣公司申請。

          4、業主(住戶)如需要增加用電容量,必須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由管理處或有關部門審查確認符合增容要求的,經批準后方可增容,但必須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倜吭鋈1kw(或1kva、5a),收增容費600元,凡不足1kw(或1kva、5a)的,均按1kw(或1kva、5a)計算,以此類推。

          ②電度表每增容一級的,且電度表計算基數按20度/月或20度/月的倍數遞增計收電費,凡不足20度/月的.按20度/月計收,以此類推。

         、蹣I主(客戶)如需另拉電纜、電線或更換電表的,該工程費(包括材料費)均由業主(住戶)負責。

          5、已獲批準增容的業主(住戶)連續3個月達不到增容要求的用電負荷,將取消其增容資格,其繳納的費用不退回。

          6、每單元設計最大功率為4kw,請業主(住戶)累計電器功率,勿超過最大限量,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7、有以下現象的均屬偷電、偷水、偷氣行為,管理處將按下列規定處理:

          ①私自增加電氣設備容量,且造成新浩城花園電氣線路故障的,除每增容1kw(或1kva)罰款300元~800元外,必須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要重新辦理申請增容手續。

          ②私自裝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或繞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者,除當場停用,按電器容量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并處以1000~20xx元罰款。

         、鬯阶詥与姳、水表、燃氣表的封印或改動電力運行回路,影響準確計量的除按用量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費、燃氣外,每次還將罰款1000~20xx元。

         、芩阶詥⒂秒姳、水表、燃氣表的,不管停用時間長短,除按用電容量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還將處以其10倍罰款。

         、萆米愿膭由、下水、燃氣管道,電氣線路(包括通訊、有線電視系統)者,除應按實際情況糾正外,每項罰款500元~1000元。

          8、業主(住戶)違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規定,拒絕管理處機電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電、供水、供氣系統或對其他業主(住戶)造成損失的,除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凈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凈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凈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純凈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準,采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準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余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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