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 目的
為加強成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2.1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范圍內所有部門(含各部門、各子/分公司、項目部等)和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獎懲。
2.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承包商與供應商從事與集團公司相關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獎懲。
3 職責
3.1 集團公司安全監督部負責集團安全生產獎懲信息收集、評比、審核等工作。
3.2 集團公司財務部根據安全監督部提供的獎懲考核結果執行經濟獎懲。
3.3 集團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據安全監督部提供的獎懲考核結果執行行政獎懲。
4 管理程序
4.1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原則與要求:“以功論獎、以責論處、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要求。
4.1.1 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給予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雖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應給予批評和處罰。
4.1.2 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應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或因其造成事故的,應給予重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4.1.3 實行獎懲制度,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可以并處。
4.1.4 本制度涉及的事故等級按集團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執行。
4.2 安全生產獎懲形式及要求:
4.2.1 通報表揚:集團公司范圍內及外部(文件、信息平臺、刊物等)。
4.2.2 通報批評:
1 部門內部;
2 集團內部;
3 口頭批評或書面檢討。
4.2.3 經濟、實物獎勵:
1 現金獎勵或工資合加計發;
2 實物品獎勵;
3 總結、表彰會議及其他;
4 證書、獎狀(杯)等。
4.2.4 經濟處罰:不超責任人過當月工資30%,不超過責任部門當月產值的10%。
1 部門現金處罰;
2 部門、個人工資扣除;
3 項目款項扣除(如:承包商、供應商)。
4.2.5 行政處罰:
1 種類與要求:
⑴ 警告:處分期限3個月;期間不得進行任何職務晉升,不影響工資檔次級別晉升和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個人獎勵。
、 記過:處分期限6個月;期間不得進行任何職務、工資檔次級別晉升,不影響其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個人獎勵。
、 記大過:處分期限12個月;期間不得進行任何職務、工資檔次級別晉升,不影響其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個人獎勵。
、 降職:可降1-2級,最低為普通職員。
、 撤職:撤銷原有所有崗位職務,退回集團人力資源部門待崗。
、 開除:按控股集團《獎懲制度》懲罰條款執行。
⑺ 承包商、供應商及個人退場處罰、列入黑名單。
2 其他:
、 亦參照控股集團《獎懲制度》懲罰條款執行。
、 期間有重大安全事跡、貢獻或安全生產管理較積極,超過執行行政處分期限過半的,經本人向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后簡稱“安委會”)書面申請,安委會受理、提議、討論,超參會半數人員同意(安委會實際出席率不低于60%),并報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可減少或撤銷其處分期限。具體功過相抵原則與要求亦可按控股集團《獎懲制度》功過相抵條款執行。
4.2.6 凡受經濟、行政處罰部門、個人,集團相關部門應給與重點關注和幫扶。
4.3 安全生產獎懲對象分為:
4.3.1 單位(部門);
4.3.2 個人;
4.3.3 對承包商、供應商只對其單位(部門)進行經濟獎懲,對人員進行批評、培訓教育或要求退場。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4.4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涉及的`資金來源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專項基金。
4.5 獎勵
4.5.1 凡年度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管理部門,集團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并通報表揚,獎勵團隊20xx-5000元及其他實物獎勵。對其中成績突個人,獎勵500-20xx元及其他實物獎勵。
1 認真貫徹“安全 充棟盈車
2 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受到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批評。
3 具有安全生產的先進思想和工作方法,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
4 被市級以上政府評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稱號工地等與安全相關的集體重要表彰、獎勵。
4.5.2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設立安全生產特殊貢獻獎,并通報表揚。
1 對避免一觸即發的極可能導致眾傷眾亡惡性事故者、致死亡惡性事故者、惡性誤操作事故者獎勵20xx-10000元。
2 對在事故現場及時搶救事故受害者,避免極可能發生的死亡事故者,獎勵20xx-5000元。
3 在現場安全措施方面,研究出新工器具、新辦法、新工藝,填補了現場安全措施的空白,或解決了安全生產上的難題,安全生產環境的改善較明顯或成績突出者,獎勵20xx-5000元。集團公司有另行制度進行獎勵的,按就高原則進行獎勵,不再重復獎勵。
4對消防工作有高度責任心,熱愛本職工作,切實發揮防火
處罰如下。
、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
、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
、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⑷ 對責任部門給予5000-10000元罰款。
⑸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2 凡發生責任較大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處罰如下。
、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降級、撤職處分。
、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⑶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 對責任部門給予3000-8000元罰款。
、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3 凡發生責任一般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處罰如下。
⑴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
⑵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⑷ 對責任部門給予20xx-7000元罰款。
⑸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4 凡發生公司級重大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責任人處罰如下。
⑴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
⑶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⑷ 對責任部門給予1000-3000元罰款。
、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5 凡發生公司級一般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責任人處罰如下。
、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
⑵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
、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 對責任部門給予500-1000元罰款。
、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6 凡發生公司級輕微傷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決定該起事故的處理權,如違章或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由責任單位自行調查處理,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 事故涉及承包商或供應商的,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承包商或供應商處罰如下。
、 集團公司級重大事故,給予500-20000元罰款。降低安全信譽等級處罰,直接責任人退場處罰。
⑵ 凡發生責任一般及以上事故,給予項目合同金額1-15%罰款,降低安全信譽等級、取消今后合作資格或立即終止合同處罰,直接責任人退場處罰。
8事故管理不符合以下情況的,將給予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給予事故級別的上限或上升事故等級處罰要求加重處罰。
、 未嚴格按照集團相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管理制度”進行事故救援、報告和調查(遲報、漏報、謊報等)。
、 存在事故隱瞞不報,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
、 事故調查不及時或不積極配合,現場證據損毀、做假供偽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打擊報復。
⑷ 未按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或報告內容不真實,未做到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6.3 現場作業管理處罰:
1 凡現場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給予直接處罰。
、 進入場人員在施工現場違反《建筑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xx使用要求的給予500元/人·次罰款(包括安全帶、安全帽、防護眼鏡、面罩、絕緣手套、絕緣鞋等)。
⑵酒后作業者,高空拋物者,帶寵物、惡犬進入施工現場者,帶未成年人進入施工現場者,給予責任人500元/人·次罰款。
、 在施工現場嬉戲、打架、斗毆、聚眾賭博,盜竊、破壞集團或他人財物,聚眾鬧事、故意損壞集團形象,擾亂集團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者;給予500-5000元/人·次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⑷ 違反施工現場“三違”者,給予責任人500元罰款/人·次罰款。
、 雇用未成年人進行作業;給予責任部門500-1000元罰款,并要求其立即退場。
⑹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發現作業人員違章行為不制止,給予其與違章人員行為同等處罰。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勸阻不聽或態度惡劣的,另行對班組雙倍違章處罰,并可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退場處分。
、似渌赡軐ψ陨怼⑺、設備設施、環境等造成傷害、損壞的不安全行為,給予責任人500-1000元罰款。
、踢`反集團公司《危險性作業管理制度》其他相關規定的,給予直接責任人500-1000元/次罰款。
4.6.4 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及基礎資料管理處罰:
1 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分部分項工程以及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未按規定編制、審批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方案(措施)或方案、措施存在不符合國家、行業及其他法律法規、標準要求以及未按照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等,給予責任部門20xx-10000元罰款。
2 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急預案、操作規程不齊全,操作性差,情節嚴重或未及時建立完善的,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
3 部門相關安全記錄檔案資料不全、遺失、損毀、零亂、存在代簽、漏簽字、填寫不規范、作假等;情節嚴重或未及時整改完善的,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4 架子工、機操工、焊工、電工等特種作業無相關特種作業證件、未年審、過期等,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人次罰款。
5 勞務分包單位未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給予分包單位400元/人·次罰款。
6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相關制度、規程、辦法、通知、影像等資料以及涉及影響集團公司形象、利益的安全管理信息,未經批準私自對外以實物文檔、網絡電子平臺(QQ、郵件等)形式、進行復印、借閱、贈予、傳播的,給予責任人500-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對集團公司財產和聲譽造成嚴重損失和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 安全施工方案與現場嚴重不符、故意制作虛假安全資料的,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
8 塔式起重機安拆、腳手架、施工用電、基坑施工、模板工程等施工時不按其規程、方案及技術交底施工或違反國家、行業法律法規、標準,防護設施不到位等,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200-500元罰款。
4.6.5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處罰:
1 凡未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xx選列條款要求的,情節嚴重或整改完善不及時的(人的不安全行為應直接處罰),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
4.6.6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處罰:
1 凡違反集團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VI》標準等條款要求的,給予責任部門500-5000元罰款。
4.6.7 現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處罰:
1 凡違反集團設備設施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其他要求條款內容,給予責任部門500-5000元罰款。
4.6.8 培訓教育處罰:
1 未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內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等;給予責任部門400元/人·次罰款。
2 進入施工作業前未進行進場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給予責任部門400元/人·次罰款。
3 項目部未按規定組織開展安全培訓教育活動,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4 班組未按規定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給予責任班組500-20xx元罰款。
5 未按規定參與、組織開展事故演練、培訓,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6 未按規定組織、參加其他安全培訓教育活動及違反集團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相關規定的,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4.6.9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處罰: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實行強制處罰要求,在計劃、購買、儲存、發放、管理等過程中違反國家及行業要求的,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
4.6.10 重大危險源管理
1 凡違反集團公司《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規定及其他要求條款內容,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
4.6.11 凡未經請假批準,無故缺席安全會議、活動、培訓教育、事故演練等,給予責任人200-500元罰款,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4.6.12 公司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任部門未按期進行關閉、回復,給予責任部門200元/項罰款。拒簽收隱患整改通知書,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拒簽收責任人500元罰款。
4.6.13 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管理不良,被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等下發停工整改的,或在停工通知(含集團下發)期間擅自施工的,給予責任部門20xx-10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1000-20xx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
4.6.14凡被媒體(報紙、報刊、網絡)曝光、縣級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協會)通報批評的,給予責任部門5000-20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1000-20xx元罰款,并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對公司下達的緊急工作任務不按工作要求執行的,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罰款。
4.6.15 除4.6.1-4.6.14條款外,另違反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辦法、規定、通知或執行落實不力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部門1000-5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2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
5 其它
本制度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凡與該制度相抵觸的其他制度內容,以本制度為準,原《安全生產管理獎懲管理辦法》廢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配備2至4名計算機安全員(由技術負責人和技術操作人員組成),履行下列職責:嚴格審核系統所發布消息: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必須監視本系統的信息,對本系統的信息實行24小時審核巡查,防止有人通過本系統發布有害信息。如發現傳輸有害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報告;同時應配合公安機關追查有害信息的來源,協助做好取證工作。其中,網站發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內容: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進行其他惡意攻擊的;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2、對電腦文件、數據進行加密處理。
3、定期對網站上的信息進行備份,對數據庫進行定期的備份和保存。實行每天進行增量備份,每周實行一次全備份。并且每月把備份的`內容刻錄成光盤進行存儲
3、經申報批準,才能查詢、打印有關資料。
4、對發布的信息,我們會對信息日志的記錄至少保存3個月的記錄,并建立有害信息過濾等管理制度。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關鍵字過濾,對敏感的字和詞組進行過濾
5、對相關管理人員設定網站管理權限,不得越權管理網站信息,對保密信息嚴加看管,不得遺失、私自傳播。
6、采用多種硬件、軟件技術對網站信息數據進行加密。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使用網絡服務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擾或混亂網絡服務。
(4)遵守所有使用網絡服務的網絡協議、規定、程序和慣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規范員工行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確認內容
。ㄒ唬⿲臉I人員的安全確認
1.確認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思想狀態以及精神狀態因素是否有能力從事所要進行的作業操作。
2.確認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是否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書。
。ǘ⿲C電設備的安全確認
機電設備崗位分為固定崗位和流動崗位安全確認。固定崗位安全確認可分為固定設備和臨時固定設備兩種。
固定設備是指長期固定地點,一般不會搬遷的機電設備,如主提升絞車、主要抽風機、空氣壓縮機、鍋爐、主排水泵、變電所等。
臨時固定設備是指暫時固定在一個地點運轉的機電設備,如小絞車;采煤工作面下順槽的刮板輸送機;皮帶機及電氣控制開關等。
流動設備是指需要經常移動的機電設備,如電機車;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采煤機;掘進機;煤巖鉆孔設備;廠內機動車輛等(其中包括依靠軌道運行的`礦車)
。ㄈ⿲ιa所需原材料的安全確認
與生產現場安全質量有關的原材料規格、材質;生產作業中與安全質量有關的工具、儀器儀表、個體防護用具、設施(如工作平臺等)的規格、材質等。
。ㄋ模⿲ιa工藝方法的安全確認
1.針對本項作業任務技術要求,確定采用的生產工藝是否科學。
2.根據要完成的生產工藝,確定采用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
3.根據要實施的工作程序,確定采用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確。
。ㄎ澹⿲ψ鳂I空間自然安全環境的確認
生產作業空間的構建、設施、設備安裝位置、安全通道以及空氣質量等方面。
第二條 安全確認依據是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安全技術規范、安全質量標準及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第三條 安全確認職責范圍
。ㄒ唬┌踩a管理制度:由各礦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集中調查、研究、商議并予以確認。
。ǘ┕ぷ鳜F場生產使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或總工程師指派的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本單位的相關管理部門和相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集體調查、研究,并對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安全技術規范、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現場將要使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的生產工藝、作業工序、操作方法等進行安全技術上的確認。
。ㄈ┳鳂I場所:由班組長以上現場最高級別領導負責依據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帶領崗位操作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四)機電運輸設備:一般由當班班組長帶領崗位員工進行共同確認。
1.主要機電峒室由正副崗人員負責共同確認,正崗人員為現場第一責任人,如有機電維修人員在場安全確認則以機電維修人員為主(機電維修人員不負責開工后的安全確認)。
2.機車運輸在每次運行前必須由機車司機與連接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3.主斜坡運輸在每次運行前必須由信號工和連接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4.采煤工作面順槽、掘進工作面后路運輸第一次安全確認必須由班組長與崗位操作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隨后運行安全確認,由小絞車司機和連接人員負責。
(五)生產原材料:由經營調度主任會同使用各單位行政正職負責原材料入庫、出庫和原材料使用進行安全確認,F場施工負責人及施工人員對原材料的規格、材質進行確認,不符合規程措施要求的嚴禁使用。
。┍亟浡肪:瓦斯員、測風員、電修工等其他單獨作業人員,原則上由本人進行安全確認。如有2人或2人以上同行,則共同確認。
第四條 安全確認程序
進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即將進入生產現場的從業人員進行確認;進入生產現場的作業人員,對現場環境進行確認;每位操作人員正式工作前,對崗位進行確認;具體操作人員操作設備前,對機電設備進行確認;具體施工人員正式作業前,對即將使用工具、原材料進行確認。循環作業崗位,在開工前和開工后的每一道工序、每一個循環前,都要進行確認, 確保安全確認貫穿于整個生產全過程。
第五條 安全確認堅持崗位確認和過程確認,并在作業現場醒目位置明確體現。
。ㄒ唬┚、下集體作業場所要在懸掛“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或“開工許可證”地點,同時懸掛“安全確認牌板”,現場安全確認人在填寫確認卡時,確認負責人負責填寫確認牌板并簽名。
(二)井上、下固定的單獨崗位要在懸掛責任制牌板地點,同時懸掛“安全確認牌板”,現場安全確認人在填寫確認卡時,同時填寫確認牌板并簽名。
(三)井上、下流動的單獨作業崗位,上崗人要攜帶安全確認卡,在工作前進行現場確認并填卡。
第六條 安全確認制牌板規格:長600mm×寬450mm;安全確認卡規格:32k紙張大小。
第七條 安全確認日常管理
(一)各級行政正職是安全確認的第一責任者,分管副職負責分管專業安全確認的落實與考核。
。ǘ└鲉挝桓鶕睹旱V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等,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確認管理辦法,確保安全確認制度落實到位。
。ㄈ└鲉挝还芾砣藛T巡查到現場時,要對安全確認情況進行復核,并在“安全確認牌板”或安全確認卡本上簽名。
。ㄋ模┈F場安全確認人在確認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先整改后作業。
。ㄎ澹┈F場安全確認人在確認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不能現場采取措施消除時,必須立即向單位值班匯報。值班人員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人報告的隱患問題,給予明確的操作指令,并做好原始報告記錄。
。┌踩珯z查人員每到一個作業場所或崗位,要把安全確認做為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ㄆ撸└鲉挝灰寻踩_認制落實情況作為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安全確認制執行不好的單位,按照礦業公司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一、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必須是具有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不允許租賃承包方進行轉包和轉租。
二、市場應與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各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三、設施、場地的使用用途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若要更改使用用途時,必須征求市場同意,否則一切后果由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負責。
四、市場負責對租賃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
五、租賃承包方進入我市場時,需要接受我市場的監督管理,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六、租賃承包方應該根據國家和企業的法令、規定和制度要求,對其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班組安全檢查制度
1.班組安全檢查由班組長組織有關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目的在于發現和處理各種隱患違章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2.班組安全檢查必須規定出每班、每周、每季、每年的檢查時間,要特別注意節假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3.班組安全檢查必須查找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關上的漏洞。
4.班組安全檢查的形式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可按人員分為自檢、互檢、專人檢查,也可按時間分為班前、班中、班后檢查或季節性檢查、節日檢查等。
5.班組檢查必須對照相關檢查標準要求嚴格進行。
6.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制定出相應的處理辦法及時整改,班組不能整改的,必須按規定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7.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給與相應處罰。
8.要建立檢查臺帳,全面掌握情況,及時總結分析,臺帳要有相互制約的簽字手續。
9.月末時班長負責組織召開班組月度安全生產形式分析會,對班組安全生產形式進行分析、研究和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服務管理工作規范
1、具有與維修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廣房設備、設施、技術人員及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
2、廠區應設有用于客戶接待、休息的場所,并應有客戶休息的設施。
3、公示合法經營的有關證照、服務程序、主要的維修項目及其工時收費標準、服務承諾、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4、公示投訴電話,要建立客戶投訴的暢通渠道,對客戶的意見、投訴要有答復。
5、公示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員、接車員的姓名、崗位及照片。
6、接車、生產、交車、投訴、索賠、跟蹤服務要做到有章可循、規范化、制度化。
7、實行定人定崗定責,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和崗位責任追究制度。
8、企業應編制維修工時定額表、工時費用明細表。
9、維修收費應合法、合理,符合維修行業的整體水平。
10、保證兌現對客戶的承諾,為客戶排憂解難。
(二)接車管理工作規范
1、業務接待室整潔、舒適,業務接待設施齊全。
2、接待員應身穿企業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語文明、迎送有禮。
3、接車員應具備中專以上學歷、有汽車(摩托車)維修兩年以上的從業經驗,能熟練使用檢測設備分析診斷故障,具備維修業務的`綜合處理能力和自覺服務意識。
4、實事求是確定維修項目,耐心與客戶溝通,尊重客戶的意愿和知情權。
5、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接待員應主動為客戶解難釋疑,指引客戶辦理業務手續。
6、接車員要向客戶了解車輛故障情況和以往的維修情況,要與客戶一起在現場核實行駛證、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要對車輛進行技術狀況檢查和故障診斷,并做好記錄。不承修報廢、拼裝及來歷不明的車輛。
7、確定維修項目時,要以檢測診斷結果為依據。對維修車輛檢測診斷后發現的可能引起行車安全的隱患或其它故障,應書面告知客戶存在的問題,如客戶不愿對告知的項目委托維修企業維修,應做好書面記錄并讓客戶簽字確認。
8、需會診才能確認故障時,應事先告知客戶企業有關會診的規定,征得客戶同意后,再組織會診。會診后,必須出具故障診斷報告。如出具診斷報告后,客戶不委托修車時,可向客戶收取診斷費用,并將診斷報告交客戶。
9、接車員應向客戶詳細說明車輛技術狀況、故障診斷意見、建議維修項目、作業內容、配件價格、維修時間和維修費用,并做好接車記錄。
10、客戶同意委托維修時,雙方必須簽訂維修合同或托修單。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維修項目、維修方式、修理周期、預計維修費用、質量保證期、違約責任以及新增項目的確定方式。
11、必須填寫交接車清單,記錄車輛裝備情況,對車輛狀態(包括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予以確認。交接車時,客戶在交接車清單上簽名認可。
12、如客戶自帶配件,要做好登記,雙方對自帶配件的質量責任做出書面約定。
13、要將接車記錄、維修合同或托修單、交接車清單、故障診斷報告等資料歸檔保存。
14、若延期交車時,應提前通知客戶并做好解釋。
(三)質量管理工作規范
1、不超越核準的經營范圍維修。
2、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準和規范進行維修。尚無標準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3、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做好進出臺帳記錄,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進貨票據要妥善保存。
4、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并在使用時告知用戶。
5、對維修配件、材料的質量負責,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材料。
6、維修過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檢驗,做好過程檢驗記錄。
7、所有維修工序結束后,必須進行維修質量竣工檢驗,檢驗員檢驗合格、簽名后方可通知客戶接車。
8、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9、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10、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為二年。
11、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12、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14、對發生的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重糾紛。
15、對維修質量糾紛的車輛,維修經營者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
(四)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
1、廠區環境保持清潔,符合安全、防火和環境保護要求,廠房明亮、通風,各區域、崗位有標識。應設有總成修理工位、工具庫房、配件庫房和廢舊件存放庫房等。廠房各工位明顯處張貼該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在重要區域(如發電房、油料房等)和特殊設備要于醒目處張貼禁止事項。
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和日常監督活動確保安全生產。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設備、工具配備合理、齊全,性能良好,實行定置管理。
5、各類物資定置存放,堆放整齊,廢舊物資及時清理。
6、維修人員著裝企業統一、保持整潔,持證上崗。
7、修理過程中實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廢料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
8、如追加維修項目或更換配件,須由技術負責人確認,并征得客戶同意后,方能實施,同時要追加工作單或在原工作單上補項。
9、嚴格領料制度,換下的舊件、領用待裝的配件及維修過程中拆下待裝的配件要妥善保管。維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車輛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10、需要用比較法判斷配件性能時,應使用合格的標準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車輛的配件用作試驗,用于比較試驗的標準配件要集中保管。
11、非車間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現場,須經企業同意、有關人員陪同。
(五)竣工交車管理工作規范
1、維修竣工后,應對汽車內外進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車位置。
2、維修竣工及結算出維修費用后,及時通知客戶,商定交車時間。
3、接待員陪同客戶驗車時,應對汽車的維修質量、技術狀況、外觀、內飾、附件、裝備以及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予以確認?蛻粽J可后,應在交接車清單上簽收。
4、應對客戶提出的異議做出解釋,協商解決,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反映。協商不成時,可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5、竣工車輛離廠時,應提供維修項目表、工時費用清單、配件材料費用明細表、維修發票給客戶。
6、維修費用結算后,將工時、材料明細單交客戶,維修收費要使用合法收費憑證。
7、對于換下的配件、總成,托修方有權查驗或帶走,承修方應無條件滿足托修方的查驗或帶走的要求。
8、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托修方使用。
9、建立竣工出廠車輛的維修資料檔案和結算檔案,保存期為兩年。
10、制定跟蹤服務制度,建立跟蹤服務檔案,認真聽取客戶意見,做好處理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施工生產一線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是項目管理的主體,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在項目施工全過程中,務必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項目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在“舟山鼠浪湖項目”中施工的各個單位(包括地基處理、吹填、圍堤、預制以及測量等施工單位),相關單位與有關部門可結合實際狀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章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一般要求
第四條項目部應針對項目施工特點,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建立安全生產分級職責制,對人不安全行為、物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有效的安全控制。
第五條項目安全生產控制應由總承包全面負責,分包向總包負責,總包與分包之間應按有關規定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職責。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項目部和分包在施工中應負有環境保護的義務和職責。
第七條對從事危險性較大的作業人員應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九條發生工傷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和處理。
第三章項目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與實施
第十條項目部應在項目開工前,結合項目特點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并經上級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審批簽認。
第十一條項目部務必建立安全生產分級職責制,主要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由上級制定,其他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并簽發執行,切實把安全生產職責分解到崗,落實到人。
第十二條項目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應包括:項目概況、控制目標、組織結構、職責權限、規章制度、資源配置、安全措施、檢查考核、獎懲制度等。
第十三條對結構復雜技術難度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水上水下、安全用電以及爆破等高危施工作業,應鑒定過程潛力,并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資格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核,合格人員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應對重點部位重點防范,包括防汛、防洪、防火、防爆、防塵、防觸電、防雷擊、防塌方、防有害氣體窒息、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高處墜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等。
第十五條項目部主要領導務必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考核,嚴肅獎懲。
第十六條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審核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對結構復雜的分項工程應組織典型施工并有針對性地進行全面、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資料和工藝要求,確保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第十七條項目部應結合本地實際,采取確實措施改善周邊環境并及時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八條項目部應堅持開展“安全生產月”“反三違月”活動,對圍繞安全生產所進行的各種會議、檢查、隱患整改、教育、技術交底、事故處理等均做好記錄。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
第十九條項目部依照經審批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定期對執行狀況進行檢查考評,檢驗措施計劃的實施效果,透過檢查了解安全生產狀態,及時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和事故隱患,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第二十條安全檢查應依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檢查標準以及本企業的規章制度進行檢查,資料應包括:分級職責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記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安全操作、持證上崗、違章違規處理等。
第二十一條安全生產檢查應由專人負責,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參加,明確檢查資料及要求,應檢查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作業指揮和作業行為,檢查安全施工的應知應會,總結講評,提高安全生產素質。
第二十二條檢查人員實事求是地記錄安全生產檢查結果,如實反映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原因,及時制定整改措施方案,限期限時組織整改。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三條施工現場展布務必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展布,所用材料應貼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二十四條施工場地道路、排水應持續暢通,施工材料、構件、各類工具堆放應標識清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保管儲存應貼合有關安全規范、規定要求。
第二十五條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設置有效的滅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動用明火應按規定辦理手續,氧氣瓶、乙炔瓶等設備擺放應貼合有關安全規定,重要部位動用明火應設專人監控。
第二十六條職工生活區應與施工作業區明確分隔,并建立照明用電、防寒取暖、防暑降溫、放火防盜、環境衛生等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定期檢查落實。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及重點部位應設置明顯的安全生產警示標牌,并按《安全色》和《安全標志》所規定的國家標準實施。
第二十八條施工現場內敷設的新舊地下水下管道、電纜等各種構筑物等,務必向有關機械及施工作業人員明確交底,施以保護,嚴防損壞。
第二十九條施工現場安全網、護欄、洞口蓋板及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裝置務必齊全有效,不準隨意拆除或移動,如因施工或維修移動時,務必經施工主管人員同意,并在完工后立即恢復。
第三十條施工用電的敷設、接地接零保護、配電箱及開關箱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漏電保護裝置參數的匹配等,應貼合電氣安裝安全規定要求。
第三十一條水上水下施工作業應按照海事部門的要求,辦理許可證并發布航行通告。
第三十二條爆破施工現場按要求設立危險警戒區,每次爆破作業前務必提前向項目部遞交爆破施工計劃、發布爆破通告,起爆前前十分鐘發出爆破警報,爆破及危險后接觸后通知項目部解除警報,期間與爆破施工無關的所有施工人員嚴禁進入警戒區進行其他作業。
第三十三條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務必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務必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乘坐交通船人員務必穿好救生衣。
第六章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資料
第三十四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完整齊全。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運行記錄詳實,安全生產技術保證措施計劃及安全生產技術保證措施交底書完整齊全。
第三十六條現場安全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完整齊全。
第三十七條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及工種調換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書面資料完整齊全。
第三十八條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事故調查分析及處理的相關資料完整齊全。
第三十九條危險作業面、作業點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預控措施有記錄。
第四十條自行指定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安裝與使用的操作規程及設計圖紙、計算書等資料完整齊全。
第四十一條防臺、防汛、防季風襲擊預報以及防凍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資料完整齊全。
第四十二條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資料完整齊全。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如有與國家頒發的安全生產有關規定不相一致的,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事故統計報告
(一) 發生重傷事故后,受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或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當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
(二) 發生一般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職工1-2人的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鎮安監站和區安監局、公安、監察、工會等部門。
。ㄈ 發生傷亡事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報、虛報、瞞報或故意拖延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阻礙和干預企業執行報告。
。ㄋ模 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應積極搶救傷員和財產,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因搶救受傷人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一定物件時,必須無條件提供。同時對事故現場必須做好標識、記錄、拍照或攝像。死亡事故的現場需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后方可進行清理。
二、 事故調查:
。ㄒ唬1至2人的重傷事故,由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鎮綜治辦、安監站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二)一般死亡事故,由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鎮綜治辦、鎮安監站會同區安監局、公安、監察、工會組織調查,企業的主管部門牽頭負責。
。ㄈ┦鹿收{查組在調查過程中,必要時,也可以邀請其他部門的人員和有關專家參加,事故調查組成員與發生事故有直接利害關系者,應予以回避。
。ㄋ模┦鹿收{查組應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建議。
。ㄎ澹┌l生傷亡事故的企業主管部門應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并分送到發生事故的企業和調查組成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事故發生的經過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2、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事故的性質及認定依據;
3、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及處理意見;
4、 事故的教訓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5、 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
6、 事故調查工作應當于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內完成,遇有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60天。
7、 發生傷亡事故的企業,應給事故調查組提供工作上的方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或干預事故調查工作。
三、 事故處理:
(一)、企業發生死亡事故,企業分管領導、企業主管部門、安監站、企業負責人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企業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指導和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ǘ、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ㄈ⑵髽I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處理作業、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或事故發生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破壞事故現場及擅離職守逃匿的,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ㄋ模、企業發生特重大傷亡事故,按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 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礎管理
4 .1.1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 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 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 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 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 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F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 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 責任事故分類
4.3.1 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 事故的調查
4.4.1 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 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 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6 責任追究
4.6.1 屬責任事故且有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賠償最高金額為5000元,另外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責任大小分別作出其它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經濟處罰之和最高不超過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6.2 機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1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b)大事故:取消z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2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c)重大事故:取消3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4.6.3事故處理結束后,設備部負責填寫《事故調查及處理記錄》。
2.3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3.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安全生產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3.3、公司各部門、員工都有保護安全生產檔案的義務。
2.3.4、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統一領導,綜合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監督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2.3.5、綜合部應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2.3.6、整理辦法:
1、方法:以問題特征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
A、收集
文書檔案:當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預立當年的卷。企業科技檔案類: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B、整理:根據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C、立卷:區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
2.3.7、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公司各部門的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季第一個月的`十日前將上季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屬于部門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在每季第一個月十日前匯編成冊上報綜合部,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將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綜合部。
2.3.8、監督:
綜合部根據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督各部門及各部門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工作。
2.3.9、銷毀:
須報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2.3.10、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指定資料員經綜合部培訓后,按有關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
2.3.11、在業務中對外簽署的各種涉及安全生產的經濟合同
《合同管理規定》處理。
2.3.12、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安全生產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將安全生產檔案隨意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2.3.13、公司所有有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如:文件、報表、考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4、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管理和工作,便于檔案資料的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5、對存入電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資料、檔案,按《計算機管理辦法》管理。備份盤與源盤應分開存放。
2.3.16、有下列行為之一,據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安全生產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產檔案。
3、涂改、偽造安全生產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2.4、安全會議制度和操作規程
安全例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傳統,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堅持安全例會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證,制度內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會,由安全辦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所屬部門領導、安全員參加。會議應分析安全形勢,講評安全工作情況,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學習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布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任務。
2.4.2、公司下屬各部門每月由其領導主持,獨立召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各方面安全生產情況,指出整改問題,不斷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員工不能缺席,做好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
2.4.3、公司安全例會由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召開,時間定為每月5日(逢休假日順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會的內容以會議形式為主,主要是通報、分析事故案例和學習交通法規,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電化教育、圖片展,請專業人員講學等,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2.4.5、對不按時參加例會學習的員工,當月公司應安排時間隨時給少數人或個別人進行補課學習,并適當采取強制學習措施。
2.4.6、對長期不參加安全學習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規定扣罰其安全保證金。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車間人員上崗前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安全些、護目鏡、手套等)到位后方可上崗維修作業。各班組組長負責每天班前檢查各自小組防護措施。
2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公司胸卡,并保持儀容整潔,工裝趕緊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區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衛生間等公共場所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每周一大掃除時對自己包干區滅火器進行清潔。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工作安排。
11、生產工作必須憑派工單進行。禁止隨意擴大、縮小派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嚴禁在車間用手機玩游戲、看小說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屬工作問題,經相關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主管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需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需編制瓦斯抽放設計。詳細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狀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估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猜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狀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需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狀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并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掌握,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掌握。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掌握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規律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職責制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其作用是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資料
1、安全生產職責制
安全生產職責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職責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職責。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職責;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職責。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職責;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資料: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資料、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資料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設備、危險性大的設備、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托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供給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景來制定。安全生產職責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是貼合客觀規律的,異常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是規范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范、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樣做“,而“為什么要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么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布后,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么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抵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于操作規程更要輔以必須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遠利益研究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必須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經過檢查,了解執行情景并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范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于知識、經驗的局限,難免研究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景。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促進施工項目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安全管理體制。
第二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條、從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擴建、改建和裝飾裝修等活動的項目部及個人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四條、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六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第八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ㄒ唬┬麄骱拓瀼貒矣嘘P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ㄈ┙M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ㄋ模┙M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ㄎ澹﹨f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朴喪┕ぐ踩a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ㄆ撸┍O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ò耍﹨⑴c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ň牛┩▓笤诮椖窟`規違章:查處情況;
。ㄊ┙⒃诮ㄊ┕ろ椖堪踩a管理檔案;
。ㄊ唬┛己嗽u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ㄊ﹨⒓由a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ㄊ┢髽I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ㄒ唬┎殚喸诮椖堪踩a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ǘz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ㄈ┍O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ㄋ模┍O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ㄎ澹⿲Πl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Σ环习踩a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ㄆ撸⿲κ┕がF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ò耍┢髽I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四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二十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二十一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報工程項目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管理者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二十五條、每月定期由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六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ㄒ唬┒ㄆ诎踩珯z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ǘ⿲m棸踩珯z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拆時并安排關人員進行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天要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天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ㄋ模┘竟澬约肮澕偃蘸蟮陌踩珯z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后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ㄎ澹┦┕がF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二十九條、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ǘ┟鞔_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ㄈ┱J真細致地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四)認真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ㄎ澹┱J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一落實”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復查,直至隱患消除。
。⿲Π踩鹿实奶幚硪獔猿帧八牟环胚^”的原則即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目的為加強對外來勞務人員和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市場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務人員及項目、工程承包單位。
三、職責
1、負責招用和項目工程發包部門應對勞務人員、承包和施工單位在市場內的生產、生活活動進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在市場內的生產、生活安全情況負總責。
3、安全辦負責對外來勞務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控制過程
。1)城內用工的管理用工部門根據生產需要招工時,在簽訂用工合同中,必須明確雙方勞動保護方面的責任,并對錄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新錄用的勞動者,招工部門必須組織進行勞動技能教育培訓、場紀場規教育及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檢查、監督、考核。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人員要進行安全資格審查;未經有關勞動部門認可的,不準與其簽訂相關項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項目發包的管理工程項目的發包部門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在合同里明確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責任,并對承包施工單位進行必須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指導。
發包部門在與承包、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后,必須組織承包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施工人員接受入廠前的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并與市場簽訂《安全協議書》,否則不準入場施工。
承包、施工單位,只有在獲得有效安全資格認可的前提下,方可參加相關項目的投標。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對自己單位及其人員在市場內的施工安全負責,要設置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與其它施工單位或市場相關部門的安全協調工作,并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與指導。
承包施工單位及其全體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無條件遵守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場規、場紀、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為保證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單項工程一般不準多單位承包,總承包單位若將工程二次發包時,要對二次承包單位的安全負責。二次承包單位同樣要進行安全資格審查與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否則不準開工,違者嚴肅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
承包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與其它施工單位在同一處交叉作業時,必須事先報告發包部門和安全辦,并由發包部門組織協調,與相關單位簽訂同時作業安全、環保協議書,制定安全保證措施,負責安全保證措施的貫徹落實,并在作業現場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檢查,確保安全施工,否則不準施工。
承包施工單位因違反國家或市場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等而受到經濟處罰,其罰款金額將由市場財務部門從承包工程經費中扣除。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將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為全面落實“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切實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規章制度;
2、積極創建文明市場,做到場區整潔、環境優美、加強勞動保護、消除事故隱患,創造良好的經商環境。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立職業健康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和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由總經理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4、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復審;
5、安全員要結合專業特點及具體安全要求,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
6、各班組要經常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意識的教育,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提出安全要求;
7、根據工作的特點編制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實施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根據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安全控制。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理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控制;
9、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建立勞保用品領用制度,對特殊工種配備必要的防護工具;
10、制定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和施工用電防火措施;
11、要經常利用標語、廣告、廣播、文件等形式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安全意識教育,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健康意識,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職業健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2、要定期為職工進行健康體檢、發放防暑降溫費用并交納繳納工傷保險。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各類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公司各項工作安全、高效地開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控制目標。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之中,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的思想。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四、新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基本了解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門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六、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
七、各部門建立和健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八、各部門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須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
九、各部門定期檢查工作區域的滅火器,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器;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業務人員加強對人身及財產的安全;各部門加強資金、財產、貨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員要切實負起值班責任,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巡查,確保公司財產安全。
十二、進入場區所有人員都應戴安全帽,夜間進入場區人員必須穿反光背心,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對安全工作考核,嚴格執行安全一票否決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11、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12、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俳洕剟钆c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谠诎踩a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③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芊苍谄髽I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莘乐购捅苊舛≈卮髠鍪鹿拾l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迣τ羞`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⑦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嗤婧雎毷、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岚l現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獍l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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