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印章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1 09:33:57 制度 我要投稿

        印章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1

          專用印章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印章的制作、審批、保管、使用、銷毀等全過程,旨在確保企業印章的`安全性和權威性。

          內容概述:

          1、印章制作規定:詳細說明印章的規格、材質、設計要求,以及制作流程和審批權限。

          2、印章審批流程:定義印章申請、審批的步驟,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3、印章保管制度:設定印章的存放地點、保管人員,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4、印章使用規定:規定印章使用的場合、程序,防止濫用或盜用。

          5、印章登記備案:建立印章使用記錄,便于追溯和審計。

          6、印章銷毀管理:規定印章廢棄、銷毀的條件和程序。

        印章管理制度2

          1.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范公司印章的刻制、發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印章的定義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種類

          2.1公司公章 公司按法定程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后,在所在地部門登記備案,對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稱為“深圳市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圖形為含五星的圓形。

          2.2公司業務專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內容和權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等。

          2.3公司鋼印 用鋼材制作,加蓋于各種證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2.4法人章 刻有公司董事長名字具有法人效應的法人專用章。

          2.5總裁或總經理章 刻有公司總裁名字的印章。

          2.6事業部章 刻有公司各事業部名稱,含五星圖案的圓形印章,事業部章不具備法人效力。

          2.7總裁辦、中心、部門、各事業部辦公室方形章 刻有總裁辦、中心名稱、部門名稱、各事業部辦公室名稱,只對內使用的方形章。

          2.8其它專用章 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對外行使某項專業權力的圓形印章,包括法律辦公室章、基建辦公室章、培訓中心章、工程部章、標準化專用章。增刻此類印章的申請必須在申請時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9戳記 帶有標識性的印章,常加蓋在顯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絕密”等字樣。

          3.公司印章的申請與刻制、廢止

          3.1申請 必要的業務用章:支出合同、銷售合同、財務、人事用章可以書面形式向總裁辦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必須由部門領導與主管三層領導確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其他印章申請應嚴格控制。

          3.2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總裁辦行政部統一負責?讨茦藴蕬蠂蚁嚓P規定。

          3.3散失、損毀、被盜 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行政部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報告書須經部門領導和總裁辦、中心一級的領導的確認。行政部根據情況依本制度辦理改制。

          3.4廢止 由于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廢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及時將印章交行政部處理。除特別需要,由行政部將廢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后再行處理。

          4.新制印章的登記

          印鑒檔案 申請刻制好的印章應在行政部進行登記。行政部應將每個印章登入“印章登記卡”(附件三)內,建立公司印鑒檔案,并將此檔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總裁辦行政部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責包括:根據公司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量;組織印章的刻制、發放、停用和收回、銷毀;管理公司印鑒檔案;管理公司公章、負責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監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5.2公司有關職能單位對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鋼印、公司業務專用章負管理的責任,承擔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權證書;人事勞動合同;招標書和投標書。法人章的用印由總裁辦法律部負責管理,用印時須與公司公章同時使用。

          公司鋼印主要用于公司正式員工工作卡,由總裁辦法律部護衛隊按人事中心提供的轉正人員名單執行用印。

          人事章由人事中心主任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管理。

          財務專用章(含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工會員會財務專用章、公司物業部財務專用章、公司食堂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各一枚),由財務中心綜合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使用。

          合同專用章由質企中心計劃部、總裁辦招標部及各產品事業部計劃部分別保管使用,合同專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門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報關專用章由康訊公司進口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原材料及設備的進口報關。

          5.3各事業部章,即各事業部的圓形印章,由各事業部領導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5.4總裁辦、中心、各事業部辦公室及其所屬各部負責本單位方形印章的管理。原則上本款所列印章只能對內使用,不具備對外效力。

          5.5其它專用章的管理由有關部門按申請時批準的使用管理規定及在公司印鑒檔案中登記的使用范圍(參見附件一)執行并負直接責任。

          5.6公司公章用印應嚴格執行用印審批和登記手續,填寫“用印審批單(附件

          四)”。用印申請單位應根據用印的性質、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應領導審批。涉及國際業務、一定數量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的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印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特殊情況可由總裁辦、中心主任一級領導審批,凡部門級領導簽字的必須有上級領導的授權書,否則行政部有權拒絕用印,產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請單位自負;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門領導審批;常規批量用印(如人事部門的勞動合同用印)可視情況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直接填寫“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請單位對所選印種負責,行政部有權對用印申請單位所選印種提出質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時必須認真核對“用印審批單”與“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上的內容是否一致,嚴格把關。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附表四)必須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依照所附填表說明,認真、清楚、詳細的填寫。

          5.8公司業務合同的用印,不允許使用公司公章,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專業性較強的業務方面的用印,須由相關部門協同行政部進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設專人保管,原則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應堅持原則,工作細致,作風正派,嚴格執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對不合手續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當的用印有權拒絕。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登記記錄。

          行政部部長對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監督權,應定期對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辦公室內,不能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以外使用。

          5.12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批準,行政部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6.使用范圍

          總裁辦行政部在印章發放時,應書面確認該印章的使用范圍,建立公司分類印章使用范圍表(格式附后,見附件六)。

          7.罰則

          7.1嚴禁未經批準私自刻制公章,否則無論用于何種目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7.2違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總裁辦行政部解釋并修改。

          9.附件

          9.1《其它專用章的使用范圍表》

          9.2《刻制印章申請表》

          9.3《印章登記卡》

          9.4《用印審批單》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

          9.6《印章使用范圍表》

        印章管理制度3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協會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會及各分會、專業委員會、辦事處。

          第三條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各類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市協會會長批準,由秘書處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會長批準,簽發申請表,注明啟用日期、使用范圍。

          第四條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協會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協會公章由會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由主管會計、出納兩人分別保管,各分會、專業委員會印章由主要負責人保管。

          2、嚴禁會員私自將協會印章帶出協會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經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協會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3、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會長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交秘書處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協會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協會公章;

          2、凡屬分會、專業委員會、辦事處業務范圍內的業務,加蓋各自的.章;

          3、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協會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由秘書長審核、會長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秘書處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會長簽發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會長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會長、秘書長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議類文件須報秘書處備案。

          第六條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會長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協會內部2名會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秘書處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秘書處審核,會長批準,并進行登記。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惠券等)上,必須有會長簽字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承辦人書面申請,秘書長審核,報會長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定者,協會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協會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協會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交秘書處匯總存檔。

          第八條本制度由第一屆一次會員大會通過后生效,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印章管理制度4

          印章及證照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涉及企業的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等各類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以及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重要證照的`保管、更新與使用。

          內容概述:

          1、印章的制作與審批流程:規定印章的申請、制作、啟用、更換和廢止的程序。

          2、印章的保管與使用:明確印章的保管責任人,規定印章使用的審批權限和流程。

          3、證照的保管:設立專門的證照保管制度,確定保管人和存放地點。

          4、證照的使用與更新:規定證照的使用審批流程,以及證照到期后的更新程序。

          5、監控與審計:建立印章及證照使用情況的記錄和審計機制,確保合規使用。

          6、應急處理:制定丟失、損壞等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措施。

        印章管理制度5

          印章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業的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各類印章的使用、保管和監督。這項制度旨在規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流程,確保印章的安全性,防止欺詐行為,維護企業利益。

          內容概述:

          1、印章的申請與審批:明確印章的申請條件、審批流程,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措施。

          2、印章的`制作與發放:規定印章的制作標準、發放程序,以及印章啟用前的驗收工作。

          3、印章的使用:設定印章使用的權限、范圍,以及用印記錄的保存方式。

          4、印章的保管:確定印章的保管人員,制定安全保管措施,如雙人保管、保險柜存放等。

          5、印章的廢止與銷毀:明確印章廢止的條件,規定銷毀流程,防止廢棄印章被濫用。

          6、違規處罰:設立違規使用印章的處罰規定,以示警戒。

        印章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印章管理,正確使用印章,維護印章的法定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確保印章安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規定了印章的制定、保管、使用、銷毀等事項。

          第二章 印章的制發

          第三條 印章所刊名稱,應為本單位法定名稱。公司印章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第四條 印章制發前應登記,并蓋首次印鑒,以備查考,嚴禁擅自刻制印章。

          第三章合同專用章

          第五條 公司對外簽訂經濟合同,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

          第六條 合同專用章一般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確因需要攜帶外出時,必須按合同的管理權限,報主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用手續,使用完畢立即交還。

          第四章財務專用章

          第七條 與公司財務相關的業務,一律使用財務專用章。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

          第八條 各類印章必須經該領導批準后方能使用,嚴禁任何人私自用印。

          第九條 用印必須在職權范圍內使用,不得濫用、錯用。使用各類印章應建立相應登記制度,以便備查。

          第十條 公司用印范圍是:報告、請示、通知、通報、決議、決定、函件、批復、意見、報表、協議書、介紹信以及其他需用印的事項。

          第十一條 蓋公司印章的授權委托書和介紹信,必須使用留有存根的統一格式,并經相應級別的領導批準,持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的.必須是公司在崗員工。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二條 公司行政印章及各類專用章,由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三條 各類印章應在保險柜或有加固措施的桌、柜中存放,所有房間的門、窗要有加固措施。用印后,應及時將印章放回原處并鎖牢,嚴防被盜或丟失。

          第七章印章的銷毀

          第十四條印章因損壞或機構變動而停止使用的,應及時將印章封存。

          第十五條 建立作廢印章銷毀登記簿。印章銷毀須經公司領導批準,派兩人或兩人以上監毀并簽字。

          第八章檢查與考核

          第十六條個人擅自刻制和啟用印章者,一次罰款200-500元,并由公司研究處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因私刻公章造成公司經濟和名譽損失的,公司依法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條公章管理人員,未經領導批準或不按相關制度擅自使用印章者,一旦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第十八條 未經領導批準,擅自攜帶行政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外出使用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100-300元。

          第十九條 各類印章要妥善保管,凡檢查中發現亂存、亂放的,對責任單位一次罰款50-100元。

          第二十條 負責保管印章的部門或個人未經主管領導審批擅自將公章借出或在重要文件上蓋章,因此引起法律糾紛的,對經辦人罰款300元,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后果嚴重的,經公司研究可直至辭退。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 未經公司授權,對外簽訂工程合同使用合同專用章以外印章的,對經辦人罰款300元,由此引起法律糾紛的,經公司研究可直至辭退。

          第二十二條 違規使用財務印章的,根據公司《財務管理辦法》規定予以考核。

          第二十三條 印章廢止而未在規定期限內交回廢止印章的,對印章保管人和部門負責人分別罰款200元。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印章管理制度7

          一、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各物業項目管理處。

          三、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ㄒ唬┯≌碌目讨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到集團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ㄒ唬┕靖黝愑≌卤仨氂袑H吮9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借用審批表》,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ㄈ┯≌卤9苡挟惓,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ㄋ模┯≌乱平豁氜k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峦S脮r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五、印章使用

         。ㄒ唬┦褂梅秶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六、銀行印鑒章管理

         。ㄒ唬┯¤b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ǘ┯¤b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ㄋ模┛讨朴¤b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七、違紀處理

          1、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借用審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印章管理制度8

          印章,作為企業形象和法律效力的象征,其管理和使用對于企業的運營至關重要。它不僅是公司內部文件、合同等法律文書的'確認標志,也是對外展示公司權威和信譽的重要載體。

          1、法律效力:印章賦予文件和合同法律約束力,確保企業權益不受侵犯。

          2、權限標識:不同級別的印章代表不同的權限,如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等,明確職責分工。

          3、形象展示:印章體現公司的專業性和正規性,提升對外形象。

          內容概述:

          1、印章的制作:規定印章的規格、樣式、材質,以及制作流程和審批程序。

          2、印章的保管:明確印章保管責任人,設定安全存放地點,防止丟失或濫用。

          3、印章的使用:規定印章使用權限,明確審批流程,記錄使用情況。

          4、印章的廢止和更換:規定印章廢止的情形,以及更換印章的程序和時間。

          5、印章的監督:設立監督機制,定期審計印章管理情況,防止違規行為。

        印章管理制度9

          公章是代表學校的正式署名,是我校法定名稱的體現,是學校職權的一種憑證和標記,具有代表性和立法性。任何文件和材料,只要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就要對文件和材料內容承擔法律責任。為了確保學校公章使用的嚴肅性,特作如下用印規定:

          一、學校公章由校長辦公室專人管理。

          二、各部門使用公章,辦公室須嚴格審核,確保用章有據。

          三、以學校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須經校長批準后方可用章。

          四、因公出差、聯系業務、參加教學會議、研討會議等,須經分管校長簽字批準后方可用章。の、以研Cx簽訂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須經校長簽字批準后方可用章。

          六、嚴禁在空白的介紹信、證件、獎狀、證書以及紙張上用印。

          七、公章須在辦公室使用,必須攜帶公章外出辦事的,須經校長批準。

          八、公章管理出現事故,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員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印章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證公司規范運營,防范風險,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條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與廢止的方案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經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種類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職章、部門章、職銜簽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專項業務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等。

         。2)職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3)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如財務專用章、監理部用章等。

          (4)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圍

          第五條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法人章。

          發送正式公文、電函、傳真件等;

         。2)凡屬公司內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內部印章。人事任免、勞動合同、上崗證、先進集體和個人榮譽證書等;

         。3)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加蓋部門印章。

         。4)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公司招投標、工程監理項目接管等所簽訂的業務合同、協議、承諾書等;

          (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6)需要代表本單位加蓋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憑證、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啟用

          第六條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行政部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董事長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和使用范圍。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條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須先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經歸口職能部門主管審核,根據相應的審批權限,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重要文件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須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公章使用的申請簽蓋工作,各部門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報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監理項目填蓋公章一律由品質技術部負責申請使用。

          第九條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并報人力資源行政部經理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送人力資源行政部存檔。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條公司各類印章實行專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專用公章由人力資源行政部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或請假時,須由人力資源行政部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第十三條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條公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第十五條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第十七條公章停用時須經董事長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人力資源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解釋、補充,由公司總經理頒布生效。

          附表:表1:《公章使用登記表》表2:《公章使用申請》

        印章管理制度11

          一、公司印章的制發

          印章是組織機構的象征。公司財務和各小區管理處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由綜合事物部按照規定的樣式、字體、尺寸、名稱在指定的特種行業刊刻單位刻制,并發文啟用。

          二、印章的管理

          設專人專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任何人攜帶公章外出,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到綜合事物部辦理相關手續,用畢后立即歸還。

          公司行政印章,由綜合事物部負責掌管、監。桓餍^管理處印章由各小區管理處指定可靠人員專人掌管、監印。

          印章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在主管領導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印章要隨時放入加鎖的專柜內妥善保管,節假日應加封。如發現管理有異常情況,應保護現場,報告領導,查明情況,及時處理。發現重大情況,可報公安機關偵破處理。

          三、使用印章

          嚴格用印的審批簽字手續。使用公司印章,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財務印章,須經主管財務領導簽字批準;使用各小區管理處印章,須經各小區管理處負責人簽字批準。

          使用印章時必須由經辦人在登記本上填寫用印原因,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保密觀念。監印時,必須做到'三看'即:一看領導是否同意發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類別同文件、函、電的頭子、標題、內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內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規定。凡不符合用印規定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應拒絕用印并向領導匯報。對用印文件、函、電內容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郵件、貨物和匯款、取款、辦自行車上戶以及開介紹信等需蓋印章者,必須要有依據、由管印人酌處。

          印章對齊年蓋月、日或蓋在規定的位置,蓋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紙張、介紹信上蓋章,特殊情況需蓋空白介紹信、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印章管理制度12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印章、業務章及因公務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總經理授權公章由辦公室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放、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公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四、公司各類印章由專人保管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記表,記錄蓋章的時間、內容、經手人簽字。

          六、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七、公司各級人員使用印章須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

          八、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經公司法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同意。

          十、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指定人員攜帶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十三、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經理審查→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蓋章

          十四、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執法機關處理。

          十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印章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總則

          1、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利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放,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條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級保管的辦法,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2、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記。

          4、員工離職時,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作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與廢止方案由辦公室提出,總經理批準。

          6、辦公室必須在提出的議案中對新舊公司印章的種類、名稱、形式、使用范圍及管理權限做出說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辦公室負責,更換或廢止的印章應由規定的印章管理人交還辦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別需要外,廢止印章一般由辦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損壞、被盜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辦公室遞交遺失報告書,辦公室主任應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副總經理。

          第三條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將印章分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為辦公室和財務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須經本制度所規定的履行審核手續方可使用。

          2、經辦人需使用印章,須提出申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與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門經理審核。

          3、經部門經理審核,同意的再根據需要轉其他部門或根據印章使用權限逐級上報審核,無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決的則退回。

          4、經其他部門或逐級審核,同意的最后交該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則用印,否決的則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對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擁有最后的決定權,是印章使用權限人。

          7、在逐級審核過程中,經審核被否決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門審核過程中,經審核被否定的,經辦人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退回,或繼續流轉并將有關部門的簽署意見予以保留。

          9、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10、印章使用單所載內容必須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否則不予蓋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12、印章保管人對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使用印章的依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辦公室歸檔。

          14、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上述程序審核,經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15、本辦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權限由公司定期發布重要印章使用權限清單作出規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門經理監督下使用,無須經上述程序。

          第四條責任

          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2、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六條附則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權限清單。

        印章管理制度14

          一、印章的制發:

          1、組建、成立一個新機構或機構改變名稱需頒發新的印章。

          2、公司的印章由董事會批準制發。

          3、各部門內部所需的各種印章,由各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辦理。

          二、印章的使用:

         。ㄒ唬┕居≌碌氖褂梅秷@:

          1、各部門上報的各類報表;報給地方政府的各類報表;以公司名義下發的正式文件;各單位代表公司所簽訂的協議、合同。

          2、公司與各部門、分公司、員工簽訂的合同、協議、聘書、通知。

          3、公司頒發的各種獎狀、證書、通告、通知。

          4、公司開具的.介紹信、證明信、便函。

          5、其它需公司印章的文字材料。

         。ǘ┓ㄈ舜恚ㄆ髽I負責人)人名章范圍:

          1、各類報出的財務報表。

          2、授權委托書。

          3、其它需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人)人名章的文字材料。

          三、用印程序:

          (一)凡需使用公司各類印章者,均須填寫“加蓋印章申請單”。

         。ǘ┓惨怨久x上報、下發的文件,報政府部門的報表,需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用印,如遇總經理不在,可酌情由其他分管經理代簽。

         。ㄈ┮话阈晕淖植牧,由公司部門分管經理簽字后方可用印。

          (四)各類合同、協議、需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個人印章時,由總經理簽字。

         。ㄎ澹┘由w公司印章的同時需加蓋公司法人個人印章時,簽發人與所蓋個人印章應相符。

         。┬栝_空白介紹信、空白表、沒有總經理簽字特許,不得使用印章。

          四、印章保管:

         。ㄒ唬┕菊、法人章,由辦公室設專人負責。

         。ǘ└鞑块T所持冠以“黃石市城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名稱的專業用章。均由各部門派人負責管理。

         。ㄈ┯≌碌谋9鼙仨氉龊冒踩、保密。

         。ㄋ模┯≌乱话悴粶孰x開保管處,遇特殊情況需攜帶印章外出用印時,需經總經理批準但印章不得離身,不得私自交給他人代為使用,保管人外出時,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可交其他工作人員代為保管,但需登記代管時同。

          五、應注意的事項:

         。ㄒ唬┥w章時必須端正、清晰、美觀、便于識別,做到上不壓文,下壓日期。

         。ǘ┯糜≌聠挝换騻人,必須認真填寫“加蓋印章申請単〃并留存一份用印件(介結信、使函、投標書、報表、獎狀)各類合同協議必須留存印件;一般性文字材料保留公司領導簽批的手稿。

          六、印章停用,凡因機構撤銷、變更名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印章停用必須將舊印章交辦公室辦理注銷手續后,交公司檔案室歸檔。

        印章管理制度15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x例:各類印章的具體管理條x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業務需要由部門提出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印章刻好后由總經辦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備案并留好印章樣圖。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發票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 例。

          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門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過總經理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專業)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在總經辦簽字領取印章,指定專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綜合行政部)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并備案。

          (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

          (1)公章:公章由公司行政經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經理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綜合行政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分公司經理核準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經手人需將簽批申請表交由綜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綜合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2)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用章,蓋章前須先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或分公司行政經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經理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綜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綜合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或分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4)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5)其他職能部門章: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辦法。

          3、印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公司綜合行政部負責人統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經理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申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依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4、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綜合行政部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次要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公司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次要責任。

          (3)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次要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財務負責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次要責任。

          (4)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5)公司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6)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7)如遇個人需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共同負責。

          (8)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9)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印章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印章管理制度..04-25

        印章管理制度(經典)05-31

        印章管理制度06-18

        印章管理制度最新02-16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06-27

        (優秀)印章管理制度07-05

        企業印章管理制度10-08

        印章管理制度[優選]05-1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06-05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