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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防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氣防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氣防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加強煤氣防護安全管理,規范煤氣區域設備、設施作業,避免煤氣中毒、著火、爆炸事故的發生,提高煤氣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素質,確保煤氣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煤氣生產、凈化、回收、儲存、輸(配)送和使用單位、個人以及相關煤氣的一切管理活動。
3.定義:
3.1煤氣:是一種由不同成份組成的可燃性混合氣體,通常由co、h2、ch4、cnhm(不飽和碳氫化合物)、h2s、co2、so2、n2、h2o等組成。
3.2煤氣設施:所有流經煤氣(特別是高壓煤氣)的設施,包括與其相連的其他介質(如蒸汽,氮氣,水等)的管路、設備到與煤氣介質第一個切斷裝置都視為煤氣設施。
3.3隔斷裝置:凡在系統無異常狀況下,處于關閉、封止狀態,其承受介質壓力在設計允許范圍,具有煤氣不泄漏到被隔斷區域功能的裝置。
3.4煤氣從業人員:專指從事煤氣生產、回收、儲存、輸(配)送、使用過程中的操作人員、檢修人員和管理人員。
3.5煤氣危險區域:是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正常或不正常狀態下出現的co濃度超標,可能引發煤氣事故的工作場所。定性地分為三類:
3.5.1一類煤氣危險區域:持續出現或長期出現co濃度超出國家衛生標準規定的區域。
3.5.2二類煤氣危險區域: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co濃度超出國家衛生標準規定的區域。
3.5.3三類煤氣危險區域:在不正常情況時可能出現co濃度超出國家衛生標準規定的區域。
3.6煤氣危險作業:是指在煤氣設備設施上或在煤氣危險區域內進行的帶煤氣作業或煤氣檢修作業,通常可以分為三類。
3.6.1一類煤氣危險作業主要包括:
a.不停煤氣情況下在煤氣設備設施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上及10米內進行的動火作業。
b.停煤氣情況下在煤氣柜、煤氣主管道、煤氣加壓機等重要煤氣設備設施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上的動火檢修作業。
c.進入煤氣設備設施內部進行的檢修作業。
d.在新建、改建、擴建的煤氣設備設施進行的送煤氣作業(包括首次引煤氣點火).
3.6.2二類煤氣危險作業主要包括:
a.高爐爐頂更換探尺、處理爐頂閥門、檢修料鐘等。
b.在煤氣主管道支架附近其它管道上(不包括氧氣管道)的動火檢修作業。
c.開關煤氣管道上盲板閥或抽堵盲板的作業。
d.煤氣柜區內非煤氣設備設施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以外的其它動火檢修作業。
3.6.3三類煤氣危險作業主要包括:
a.煤氣取樣作業。
b.在不停氣情況下在煤氣管道、設備設施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上進行非動火檢修。
c.進入煤氣區域進行的其它檢修作業。
4.職責:
4.1安全環保部
4.1.1負責對煤氣防護站和各相關煤氣單位的煤氣防護安全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4.1.2負責公司煤氣事故應急預案、一類動火作業安全措施的審核。
4.1.3負責涉及煤氣設備設施重大危險作業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
4.1.4參與煤氣設備、設施檢查、消缺及竣工驗收工作。
4.1.5負責組織煤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2煤氣防護站
4.2.1負責煤氣系統的安全管理,執行國家有關煤氣方面的法律法規,落實《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煤氣)》和公司《煤氣控制程序》等管理制度,并提出考核意見。
4.2.2負責制定公司級煤氣安全管理的各種制度、作業標準、煤氣事故應急預案,審核各單位煤氣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公司煤氣安全管理檔案,并對煤氣設施的安全運行情況定期評估。
4.2.3參與公司煤氣設施的設計審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驗收及投運工作。
4.2.4負責公司各類煤氣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4.2.5負責組織公司煤氣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及煤氣專業管理考核工作。
4.2.6負責公司煤氣的動態監測分析工作、煤氣中毒人員的防護救護工作,現場緊急疏送,參與煤氣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的現場協調指揮和處置工作,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監督責任落實及考核工作,推進有關職能部門和各單位做好煤氣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
4.2.7負責公司煤氣安全宣傳及煤氣從業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監督工作。
4.2.8指導公司各煤氣班組進行標準化建設并組織驗收。
4.2.9負責公司防護器材的管理及空氣呼吸器氣瓶、氧氣瓶(蘇生器)充裝工作。
4.2.10負責煤氣一類動火作業技術方案的審核和監督落實。
4.2.11負責煤氣系統異常狀況下的臨機處置。
4.3保衛部職責
4.3.1負責煤氣一類動火作業消防措施的審核和監督。
4.3.2負責有關煤氣消防設施、器材的監督檢查工作。
4.3.3參與煤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4生產技術部
4.4.1負責對公司煤氣系統的重大信息進行處置。
4.4.2負責正常情況下煤氣用、產戶停、送氣指令的下達工作。
4.4.3負責對煤氣質量進行考核管理。
4.4.4參與一類煤氣危險作業方案的審核。
4.4.5負責組織煤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投運前驗收工作。
4.5計量檢驗中心
負責煤氣的`取樣、化驗工作。
4.6設備管理部
4.6.1負責煤氣設備設施責任范圍的劃分工作。
4.6.2負責煤氣系統儀表、自動化設備的定期校驗和管理工作。
4.6.3參與一類煤氣危險作業方案的審核。
4.6.4參與煤氣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
4.6.5負責組織煤氣設備設施的檢測、檢驗工作(管道壁厚、接地電阻的測試等)。
4.7檢修中心
4.7.1負責煤氣系統檢測自控設備的維修、檢修。
4.7.2負責煤氣系統儀表、自動化設備的日常點檢維護、及備件材料的檢查申報工作。
4.8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公司煤氣從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證件復審工作。
4.9各煤氣生產、輸(配)送、使用、維護單位職責
4.9.1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煤氣安全管理體系。
4.9.2根據gb6222—20xx《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以及安監總局四[20xx] 12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各自的煤氣安全生產責任制。
4.9.3制定和完善煤氣生產使用技術規程、安全規程、煤氣設備設施的檢修維修規程、煤氣事故應急預案等,并根據設備設施改造、更新,適時修訂。
4.9.4對各種主要的煤氣設施、各類切斷裝置,放散裝置、水封、排水器、人孔、支架等附屬設施編號,編號應寫在明顯的地方;繪制“煤氣工藝流程圖”,并及時更新,圖上應標明煤氣設備及附屬裝置的編號。
4.9.5建立煤氣設備設施技術檔案,加強日常點檢和維護,做好煤氣安全監測與防護工作。
4.9.6每季度對本單位煤氣從業人員進行一次煤氣安全教育培訓、考試,無證人員必須簽訂師徒協議。
4.9.7認真做好煤氣設備設施大、中修項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實施,負責煤氣事故隱患整改落實工作。
4.9.8明確煤氣管理人員職責并成立煤氣防護小組,配備足夠的煤氣防護器材,定期檢查、維護,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4.9.9積極開展煤氣安全宣傳教育并至少每年組織一次煤氣事故應急演練,配合煤氣防護站做好煤氣事故的搶救處理和事故調查分析。
5.安全管理內容
5.1煤氣設施設計要求
5.1.1煤氣設備、設施的設計必須嚴格執行gb6222—20xx《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以及安監總局四[20xx] 12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屬于壓力管道的煤氣管網必須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法》。
5.1.2煤氣設備、設施的設計必須從本質安全出發,做到安全可靠,對笨重體力勞動及危險作業,必須采用機械化、自動化措施,并應采用先進技術、工藝,以提高安全可靠運行程度。
5.1.3煤氣設備、設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凡新型煤氣設備或附屬裝置必須經過安全條件論證。
5.1.4凡煤氣設施、設備、管道等設計,在經常檢修的部位,必須增設可靠的切斷裝置和具備介質進行置換的條件,為煤氣設備、設施等檢修及安全運行創造良好的前提條件。
5.2煤氣設備設施施工、驗收
5.2.1嚴格執行《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有關規定》(安監總管四〔20xx〕125號)。
5.2.2在煤氣區域或設施附近的項目,必須經過煤氣防護站批準后方可開工,應嚴格按照國家規范設計施工,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5.2.3煤氣設備、設施施工要保證質量,嚴格按照設計規范和要求進行施工。
5.2.4施工必須按設計進行,修改設計應由設計單位出具正式的設計更改通知。
5.2.5煤氣工程的隱蔽部分,工程管理部應組織煤氣使用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和煤氣防護站共同檢查驗收,簽字認可合格后方能封閉。
5.2.6煤氣工程施工完畢,工程管理部應督促施工單位編制竣工說明書及竣工圖,經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單位存檔。
5.2.7煤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投運前驗收,必須經由生產技術部組織設計部門、工程管理部、設備管理部、安全環保部、保衛部、煤氣防護站、使用單位等部門組成的驗收小組嚴格按照《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有關規定》(安監總管四〔20xx〕125號)和項目建設“三同時”原則檢查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并有相應的安全規程,驗收簽字后,才能投入運行。
5.3煤氣安全教育
5.3.1從事煤氣生產、凈化、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作業。
5.3.2培訓教育管理要制訂培訓教育制度,建立培訓教育登記臺賬,科學編制教育教案與試卷,并做好歸檔工作。
5.3.3煤氣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的內容要包括煤氣安全基本知識、煤氣安全技術、煤氣監測方法、煤氣中毒緊急救護技術等內容。
5.3.4凡在煤氣區域進行煤氣施工的外來人員必須經煤氣管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入煤氣區域,并遵守煤氣安全有關規定。
5.3.5對煤氣柜區域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由二級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報安全環保部批準后執行。
5.4煤氣安全檢查與整改
5.4.1煤氣防護站對公司一類危險區域每天檢查一次,二類危險區域每周檢查一次,三類危險區域每月監測檢查一次。并根據煤氣設備設施運行狀況及時調整危險類別。公司每月由煤氣防護站組織一次煤氣安全專項檢查。
5.4.2各煤氣班組每班必須對煤氣設施進行檢查,作業區(或工段)每周檢查一次,二級單位每月檢查一次。
5.4.3煤氣防護站除按照設備檢查的要求每月對煤氣設備設施檢查外,動力能源中心組織相關單位每半年應對公司煤氣設備設施的接地電阻進行檢測,每年對公司煤氣管網,煤氣柜進行沉降觀測,并有詳細記錄。
5.4.4各單位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參照《煤氣防護安全專項檢查表》中的要求,制定適合本單位的煤氣安全檢查表,每周組織檢查。
5.4.5煤氣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本著“五落實”的原則,及時整改消除,如在短時間內整改有困難,做出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消除隱患后,整改單位(部門)有關負責人要將整改情況向發出指令單位反饋消除隱患信息,并由簽發隱患整改指令部門人員跟蹤驗證。
5.4.6對公司級重大煤氣危險源點管理控制執行《危險源(點)控制管理辦法》。
5.5煤氣危險作業管理
煤氣危險作業實行分級管理,管理要求執行公司《危險作業申請審批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產動火制度》和公司《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5.6煤氣設施操作的安全防護要求
5.6.1進入煤氣區域作業、檢查(要看好風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攜帶檢測、防護、急救設備,在監護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5.6.2新建或檢修后的送煤氣前必須制定送煤氣方案,包括送煤氣作業時間、地點、工作要求、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并做好送氣前的全面檢查工作。
5.6.3送煤氣前,用氮氣(蒸汽)進行吹掃置換,開始時先開與煤氣管道相連端閥門再開氮氣(蒸汽)閥門、結束時先關氮氣(蒸汽)閥門再關與煤氣管道相連端閥門,在煤氣管道末端放散處連續3次爆發試驗及氧含量分析合格后,吹掃置換合格,每次吹掃完成后必須斷開與吹掃氣源的連接。
5.6.4一般煤氣設備必須保持正壓操作,吹掃或引氣過程中,嚴禁在煤氣設施上栓、拉電焊線,煤氣設施周圍40m內嚴禁火源。爐子點火時,爐內燃燒系統應具有一定的負壓,點火程序必須是先點燃明火后再給煤氣,嚴禁先給煤氣后點火。凡送煤氣前已烘爐的爐子,其爐膛溫度超過800℃時,可不點火直接送煤氣,但應嚴密監視其是否燃燒。送煤氣時不著火或者著火后又熄滅,應立即關閉煤氣閥門,查清原因,排凈爐內混合氣體后,再按規定程序重新點火。
5.6.5凡強制送風的爐子,點火時應先開鼓風機但不送風,待點火送煤氣燃著后,再逐步增大供風量和煤氣量。停煤氣時,應先關閉所有的燒嘴,然后停送風機。
5.6.6在設備停止生產而保壓有困難時,則應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內部煤氣吹凈,打開上、下人孔、放散管等。
5.6.7生活上、下水管,蒸汽、氮氣等管道嚴禁與煤氣設施用硬連接相接通。
5.6.8煤氣系統的各種塔器及管道在停產通氮氣吹掃煤氣合格后,不應關閉放散管;恢復生產時,若用氮氣置換空氣合格后,可送入煤氣,待檢驗煤氣合格后,方可關閉放散管。
5.6.9送煤氣后,應檢查所有連接部位和隔斷裝置是否漏煤氣。
5.6.10操作盲板閥時,必須關閉前端蝶閥,泄壓后再操作。
5.7煤氣安全監測與防護
5.7.1凡有可能造成煤氣聚集發生煤氣事故的危險場所(包括高爐風口及以上平臺、轉爐爐口以上平臺、煤氣柜活塞上部、燒結點火器及熱風爐、加熱爐、管式爐、燃氣鍋爐等燃燒器旁等易產生煤氣泄漏的區域)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5.7.2煤氣操作崗位、操作室必須設置良好的通訊設備。煤氣生產、凈化(回收)、加壓混合、儲存、使用等設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崗位,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值守的房間應保證正壓通風。
5.7.3各單位對自行配備使用的防護器材依照公司《煤氣防護器材管理制度》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在良好的備用狀態。
5.7.4煤氣區域、煤氣操作室、值班室進行煤氣濃度含量的日常監測由煤氣管轄單位明確分級責任人、適時監測;在煤氣區域、煤氣設施內進行維修、檢修、放散時必須報告煤氣防護站及氣體調度,同時告知周邊區域崗位人員,專人監測環境co濃度,在規定的濃度范圍內安全作業。
5.7.5煤氣設施停煤氣檢修時應可靠的切斷氣源并將內部煤氣吹掃干凈,動火作業分析可燃性氣體濃度不超過爆炸下限或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要求分級監測確認,具備作業條件并開據作業票方可作業。
5.7.6進入設備設施內部作業除分析煤氣中的co氣體濃度外,還應保證該設施內氧氣含量不低于19.5%,作業時間要根據一氧化碳的含量確定,設施內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氣含量低(小于19.5%)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等隔離式呼吸器具,設專職監護人員。長期檢修或停用的煤氣設備,應打開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設施內部的自然通風。
5.7.7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分析取樣時間不應早于動火或進塔(器)前0.5h,檢修動火工作中每小時應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0.5h,也應重新分析,取樣應有代表性,防止死角。當煤氣比重大于空氣時,取中、下部;煤氣比重小于空氣時,取中,上部。
5.8煤氣設備、管道附屬裝置的安全要求
5.8.1煤氣設施、管道應按規范進行明顯的介質、流向、色環等標示,并對區域設備按安全定置管理規范掛牌要求懸掛責任包機牌。
5.8.2煤氣設備附近或管道下方不準設生活、休息間等。
盲板直(mm)≤230300≤500600—10001100—15001600—1800盲板厚(mm)44.56—88—1010—1212—14
5.8.3在煤氣經常檢修的部位應設可靠的隔斷裝置。盲板的位置應在閘閥后、調節閥前,盲板與閘閥的間距以不影響閘閥動作為宜,為方便生產,盲板厚度可按下表要求制作
5.8.4水封裝置在其它隔斷裝置后并用,在冬季應注意保溫措施,水封的安全要求按gb6222—20xx《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和安監總局[20xx] 12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中的要求。眼鏡閥、扇形閥應設在密封蝶閥或閘閥后面,不宜單獨使用。密封蝶閥必須和水封、插板、眼鏡閥并用。
5.8.5為方便生產操作,煤氣設施的人孔、閘門、儀表或經常操作部位應設操作平臺,平臺、欄桿、走梯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
5.8.6煤氣管道設備檢修吹掃放散,放散管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走臺4m,離地面不小于10m;廠房內或距廠房20m以內的煤氣管道和設備上的放散管,管口應高出房頂4m;過剩煤氣必須點燃放散,放散管管口高度應高于周圍建筑物,且不低于50米,放散時要有火焰監測裝置和蒸汽或氮氣滅火設施。
5.8.7煤氣閥門每季度必須維護保養一次,其效果要能保證閥門能夠隨時靈活操作。
5.8.8對煤氣水封、排水器必須每半年清污一次,每年必須測量腐蝕情況一次。
5.8.9煤氣燃燒裝置采用強制送風的燃燒嘴時,煤氣支管上應有止回裝置或自動隔斷閥,在空氣管道上應設泄爆膜;煤氣、空氣管道應安裝低壓報警裝置,煤氣管道應有低壓聯鎖裝置和斷電快切裝置。對煤氣設備設施的自動聯鎖保護設備必須每月檢查一次,確保其可靠性。空氣管道的末端應設有放散管,放散管應引到廠房外。對泄爆膜(閥)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測厚一次,并按要求校驗。
5.8.10煤氣管網日常管理按公司《動力能源管網管理制度》執行。
5.9煤氣設備事故管理按公司《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執行。
5.10煤氣防護器材管理按公司《煤氣防護器材管理制度》執行。
5.11考核:
凡違反煤氣防護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造成煤氣事故的單位或個人,按《煤氣防護安全管理考核細則》有關條款進行考核,考核細則具體內容見附件。
6.引用文件
gb6222—20xx《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安監總管四[20xx] 12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
氣防管理制度2
一、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填寫《單位臨時用火、用電作業審批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氣防管理制度3
1、煤氣生產、凈化(回收)、加壓混合、儲存、使用等設施附近有人的崗位,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值守的房間應保證正在通風。
2、在煤氣區域工作的作業人員,應攜帶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進入涉及煤氣的設施內,必須保證該設施內氧氣含量不低于19.5%,作業時間要根據一氧化碳的含量確定,動火必須用可燃氣體測定儀測定合格或爆發實驗合格;設施內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氣含量低(小于19.5%)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等隔離式呼吸口齒;設專職監護人員。
3、煤氣宜添加臭味劑后供用戶使用。
4、水封裝置(含排水器)必須能夠檢查水封高度和高水位溢流的排水口;嚴防水封裝置的.清掃孔(排污閘閥或旋塞)出現泄漏。
5、檢修的煤氣設施,包括煤氣加壓機、抽氣機、鼓風機、除塵器、煤氣余壓發電機組(trt)、電捕焦油器、煤氣加熱器、煤氣凈化器等,煤氣輸入、輸出管道必須采用可靠的隔斷裝置。
6、用單一閘閥隔斷必須在其后堵盲板或加水封,并宜改造為電動蝶閥加眼睛閥或插板閥。
7、過剩煤氣必須點燃放散,放散管管口高度應高于周圍建筑物,且不低于50米,放散時要有火焰監測裝置和蒸汽或氮氣滅火設施。
8、煤氣管道和設備應保持穩定運行。當壓力低于500帕時,必須采取保壓措施。
9、吹掃和置換煤氣管道、設備及設施內的煤氣,必須用蒸汽、氮氣或合格,不允許用空氣直接置換煤氣。
10、煤氣管道應架空鋪設,嚴禁一氧化碳含量高于10%的煤氣管道埋地鋪設。
11、煤氣管道宜涂灰色,廠區主要煤氣管道應標有明顯的煤氣注射和種類標志,橫跨道路煤氣管道要標示標高,并設置防撞護欄。
12、煤氣管道的強度試驗壓力應高于嚴密性試驗壓力;高壓煤氣管道(壓力大于或等于3×104帕)的試驗壓力應高于常壓煤氣管道。
13、煤氣設備設施和管道匯爆裝置泄爆口,不應正對建筑物的門窗,如設在走梯或過道旁,必須要有警示標志。
14、凡開、閉時冒出煤氣的隔斷裝置盲板、眼睛閥或扇型閥及敞開式插板閥等,不應安裝在廠房內或通風不良之處,離明火設備距離不少于40米。
15、煤氣設備設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凡新型煤氣設備或附屬裝置必須經過安全條件論證。
16、企業必須設立煤氣防護站,配備必要的人員、救援設施及特種作業器具,做好本單位危險作業防護和救援工作。
17、從事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作業。
氣防站裝備的配置
根據企業規模和實際需要,參照下表配置:
a.天平秤1~2臺;
b.分析儀器(包括測爆儀、測氧儀等監測儀器)按需要配備;
c.器材維修工具(包括臺鉗、鉗工工具)1套;
d.生產調度電話1臺;
e.無線電對講機至少1對;
f.事故警鈴1只;
g.氣防作業(救護)車1~2輛,車內應設有聲光報警器,備有空氣或氧氣呼吸器(或生氧式防毒面具)、安全帽、安全帶、全身防毒衣、防酸堿膠皮衣褲、絕緣棒、絕緣靴、手套、被褥、擔架、防爆照明等搶救用的器具。
氣防管理制度4
電氣防爆管理員對井下通訊供電系統,信號控制系統,實行專職專業管理檢查。督促各單位用好、管好電器設備不出現失爆設備和不合格接頭,保證安全生產。
一、每月三次對各單位電器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匯總上報科設備組。
二、每天由專管區域負責人對各自片段巡查,防爆狀況檢查,設備完好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設備管理組發“隱患通知單”并于當日送交責任單位,及時復查整改情況。
三、對各單位危及安全的供電設施失爆隱患,防爆檢查人員有權停止供電,待整改完以后,再予送電。
四、各單位在用電器設備完好率在92%以上,小型電器完好率在95%以上,必須消滅失爆,達不到以上要求者,應按礦發文件規定進行處罰。
氣防管理制度5
1.天然氣生產運行部內的所有機械設備與生產區建筑物必須保持整體接地良好,不得有任何絕緣部位。接地電阻每年應測試兩次,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不合格應及時進行檢修。
2.天然氣生產運行部重要生產部位所有機械設備必須裝有接地,接零的保護裝置,但在一個供電系統不得同時接地、接零。
3.對電器設備的'接地嚴格按照有關規范進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線及暖氣系統水管做地線。
4.為防止產生靜電火花,在生產運行部內嚴禁用鐵器互相撞擊、碰撞。
5.雷雨天氣條件下禁止對天然氣進行裝卸作業。
6.運輸天然氣車輛在運輸過程中,靜電接地鏈必須接地,如有磨損及時更換。
7.運輸天然氣車輛裝卸時,應將車的靜電接地設施與裝卸臺的地線網接牢。
8.天然氣生產運行部現場應經常檢查測量空氣中的可燃氣體濃度,當達到警戒濃度時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完畢后方可繼續生產。
氣防管理制度6
1、煤氣生產、凈化(回收)、加壓混合、儲存、使用等設施附近有人的崗位,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值守的房間應保證正在通風。
2、在煤氣區域工作的作業人員,應攜帶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進入涉及煤氣的設施內,必須保證該設施內氧氣含量不低于19.5%,作業時間要根據一氧化碳的含量確定,動火必須用可燃氣體測定儀測定合格或爆發實驗合格;設施內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氣含量低(小于19.5%)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等隔離式呼吸口齒;設專職監護人員。
3、煤氣宜添加臭味劑后供用戶使用。
4、水封裝置(含排水器)必須能夠檢查水封高度和高水位溢流的排水口;嚴防水封裝置的清掃孔(排污閘閥或旋塞)出現泄漏。
5、檢修的煤氣設施,包括煤氣加壓機、抽氣機、鼓風機、除塵器、煤氣余壓發電機組(trt)、電捕焦油器、煤氣加熱器、煤氣凈化器等,煤氣輸入、輸出管道必須采用可靠的隔斷裝置。
6、用單一閘閥隔斷必須在其后堵盲板或加水封,并宜改造為電動蝶閥加眼睛閥或插板閥。
7、過剩煤氣必須點燃放散,放散管管口高度應高于周圍建筑物,且不低于50米,放散時要有火焰監測裝置和蒸汽或氮氣滅火設施。
8、煤氣管道和設備應保持穩定運行。當壓力低于500帕時,必須采取保壓措施。
9、吹掃和置換煤氣管道、設備及設施內的'煤氣,必須用蒸汽、氮氣或合格,不允許用空氣直接置換煤氣。
10、煤氣管道應架空鋪設,嚴禁一氧化碳含量高于10%的煤氣管道埋地鋪設。
11、煤氣管道宜涂灰色,廠區主要煤氣管道應標有明顯的煤氣注射和種類標志,橫跨道路煤氣管道要標示標高,并設置防撞護欄。
12、煤氣管道的強度試驗壓力應高于嚴密性試驗壓力;高壓煤氣管道(壓力大于或等于3×104帕)的試驗壓力應高于常壓煤氣管道。
13、煤氣設備設施和管道匯爆裝置泄爆口,不應正對建筑物的門窗,如設在走梯或過道旁,必須要有警示標志。
14、凡開、閉時冒出煤氣的隔斷裝置盲板、眼睛閥或扇型閥及敞開式插板閥等,不應安裝在廠房內或通風不良之處,離明火設備距離不少于40米。
15、煤氣設備設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凡新型煤氣設備或附屬裝置必須經過安全條件論證。
16、企業必須設立煤氣防護站,配備必要的人員、救援設施及特種作業器具,做好本單位危險作業防護和救援工作。
17、從事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作業。
氣防站裝備的配置
根據企業規模和實際需要,參照下表配置:
a.天平秤1~2臺;
b.分析儀器(包括測爆儀、測氧儀等監測儀器)按需要配備;
c.器材維修工具(包括臺鉗、鉗工工具)1套;
d.生產調度電話1臺;
e.無線電對講機至少1對;
f.事故警鈴1只;
g.氣防作業(救護)車1~2輛,車內應設有聲光報警器,備有空氣或氧氣呼吸器(或生氧式防毒面具)、安全帽、安全帶、全身防毒衣、防酸堿膠皮衣褲、絕緣棒、絕緣靴、手套、被褥、擔架、防爆照明等搶救用的器具。
氣防管理制度7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營業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氣防管理制度8
一、防爆設備入井驗收制度
1、新進及在修設備必須經機電區設備防爆檢查組嚴格按照電氣防爆檢查細則檢查合格簽發設備防爆合格證,并記入防爆設備技術檔案。
2、設備組及使用單位憑煤安標志下發及領取設備,無煤安標志的設備嚴禁入井。
3、機電區負責對入井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復查,并檢驗煤安標志,合格后簽發入井證,機運隊憑煤安標志入井證安排入井。
4、設備組對新購置及檢修的設備質量負責,嚴格按照設備完好標準進行驗收,不完好設備嚴禁入井。
5、完好電氣設備包括:設備電氣保護裝置,內部接線、操作機構、防爆機構等按完好標準要求。
6、各生產區隊領用設備時,應按完好標準進行嚴格復檢,并在領用單上簽字,入井后按質量完好標準使用,確保設備防爆性能。
二、防爆設備的檢查
1、防爆設備檢查人員,必須持有集團公司有關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按照部頒“設備完好標準”和省廳頒發的“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細則”獨立地進行防爆檢查工作。檢查中發現失爆現象與不安因素,有權立即停止生產,通知有關部門問題處理后,方可繼續生產。
2、防爆設備檢查工作。(管理小組)負責全礦使用在冊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防爆電器)的檢查、登記建帳等管理工作。對需入井使用電氣設備進行完好狀態與防爆性能檢查。防爆合格者發給“防爆合格證”并加蓋“防爆合格”圖章。
3、礦機運隊每班固定一名責任心較強的井口工負責檢查、核收“入井證”,并在月底交電管組。嚴禁無證下井。
4、防爆設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文字形式通知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5、采、掘、開、機運、機電各隊應配一名防爆檢查電工,負責本隊日常防爆電器設備的檢查監督工作。
三、處罰辦法
1、經機電區電管組定期檢查每發現一處失爆,對該隊罰款20xx元,隊長、書記各罰款500元,當班電工罰款200元。
2、經上級檢查團檢查發現一處失爆,按集團公司規定罰責任單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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