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商超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超管理制度 篇1
為切實加強店內倉庫管理,提高倉庫利用率、減少損耗、提升進出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圍
本制度管理范圍為所有商品倉庫,包括聯營及otc倉庫,不含贈品倉、團購集貨倉、物料倉、設備倉。
所有商品倉庫內只允許存放商品、場內贈送贈品(試吃試用品),不得出現任何道具、物料、工具及其他非商品物品。
二、出入管理
1、進出倉庫需兩人同行,嚴禁無證人員進入庫區,嚴禁非本店員工、促銷人員借用本店人員工號牌卡進出倉庫;
2、二樓大倉入口防損人員負責倉庫人員進出管理工作,所有員工、促銷員進入倉庫都需留下工號牌卡;
3、門店設有加貨專用車,禁止普通購物車進入倉庫,倉庫門崗應做好現場管理工作;
4、二樓大倉實行定點開放制,非開放時間禁止員工、促銷員進入倉庫;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倉的,需由分管業務主管向防損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進入;
5、otc精品倉庫僅限總臺人員出入
三、臺帳與責任
1、各部門應根據員工分管商品品類設定倉庫責任區,責任到人、到貨架;
2、所有倉庫的管理,處長為部門負責人、課長為區域負責人、員工為貨架第一責任人,促銷員負責協助整理工作;
3、各倉庫貨架責任人負責本貨架商品的現場管理、三信管理、臺帳管理工作,如因保管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損失的,由貨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4、各部門查詢商品由對應商品貨架責任人負責管理;
5、贈品等同于商品,所有贈品按所屬品類、品牌由商品貨架責任人負責統一管理;
6、otc精品倉庫由總臺負責管理,所有商品應建立倉庫庫存管理臺帳。商品短少由貨架責任人按進價賠償;
四、庫區商品管理
1、倉存商品的管理應遵循: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封箱儲存等原則;
2、分類存放原則:
、俑鞑块T倉庫應設單位的贈品存放區、查詢商品存放區,與正常商品區別存放;
、趥}庫應按公司新分類原則按貨架、層板進行分類管理,不得出現混放現象;
3、先進先出原則:所有商品的進出應按商品進貨時間、生產日期,按先進先出原則管理和提取,以確保商品品質;
4、封箱存放原則:
①倉庫儲存商品應整箱存入,如在上貨過程中出現零散商品的,應用大小合適的紙箱、封箱后存放,并將商品碼、商品名稱、數量標于外箱上;
、谏唐反娣疟M量做到一箱一品,需拼箱存放的,每箱品種數不得大于3個,同時應在外箱標明商品碼、品名及數量;
③禁止商品開放存放、嚴禁使用購物車、購物籃、周轉知筐存放商品;
、芡庀淦茡p的商品,應及時更換外箱,以減少商品儲存過程中出現的商品損耗;
5、所有商品應離地離墻放置,離地不少于10cm,離墻距離不少于5cm;
6、商品存放時應將重量較大的商品放于底部,避免壓壞商品;
7、易碎商品應在外箱上標注“易碎”標志,以提醒員工搬運、上貨時輕拿輕放;
8、貨架商品的存放應確保外箱外側面拉平,無通道兩側凹凸不平的情況出現;
9、貨架頂部存放商品應注意高度,離燈帶距離不得小于40cm;
10、使用倉板存放商品的,堆垛間間距不得小于50cm,高度根據商品的'承壓能力和商品特性確定,并以提取方便為宜,沿窗口存放的商品還要防曬、防雨淋;
11、商品拿取應輕拿輕放,如因人為原則造成商品損失的,由責任人按進價賠償;
12、因三信原因撤架商品應單獨存放,用紅色封箱帶封箱后,應在外箱注明商品碼、品名、撤架原因
13、破包、變質等商品應單獨存放于查詢區,根據商品屬性定期清理----按商品品質情況及保管要求(如蛋類需每日清理,百貨可按月清理);
14、買斷破包不可換貨商品應做好商品記錄,每月結轉次日由業務處提交清單及處理意見,經經理室審核后確認處理方式,避免出現商品積壓;
15、各部門應保證庫存貨架之間的暢通,不得以庫存大為由在通道內存放商品、不得堵塞貨架間通道及倉庫主通道;
16、所有部門不得將商品存放于消防黃線范圍內; 17、各部門應重點關注易失竊商品的儲存情況,重點商品、貴重商品應在貨架上放置庫存卡,登記商品進出情況;
18、各部門應保持庫存衛生清潔,不得在倉庫內大量存放紙箱、每日應安排人員進行庫存衛生清理工作;
19、退貨商品應單獨存放于退貨區域內,并按要求在外箱粘貼退貨單據;
20、食品、生鮮商品的儲存,應關注其儲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出現商品質量問題;
21、門店允許供應商活動用道具臨時存放于倉庫內,但應在活動結束的三天內清理出門店;不正常使用的供應商陳列架不得長期滯留在倉庫內;防損部門有權定期(每月末)清理;
22、嚴禁在倉庫內使用明火
五、禁止事項
1、嚴禁無證人員進出倉庫
2、嚴禁在倉庫區使用明火
3、嚴禁在倉庫內使用、放置非加貨專物車;
4、嚴禁商品開放儲存
5、嚴禁所有物料、道具存放于倉庫內;
6、嚴禁一人單獨進倉;
7、嚴禁商品著地存放;
8、嚴禁堵塞通道
9、嚴禁在消防黃線內放置任何物品;
商超管理制度 篇2
為保證本單位人身、財產安全,加強防火措施,特制定以下條款:
1、按相關規范,建設完備消防防火滅火系統,包括消火栓系統,水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應急照明、滅火器系統等;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立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保24小時不間斷值守;
3、遵照相關消防法規標準,定期檢查本單位各種消防設備,使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進行全職員性安全防火滅火知識培訓,增強安全防火意識,掌握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嚴禁在超市內亂拉,亂接電線和擅自改動供電裝置;
6、消火栓處不得堆放貨物;
7、各類滅火器應按規定放在門口及通道顯眼的`地方;
8、應保證足夠的應急照明燈,疏散出口指示燈;
9、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無阻,不準擅自封閉,堆放物品;
10、消防設施,不得挪作它用,嚴防損壞,丟失;
11、嚴禁在超市內吸煙;
12、發現他(她)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環消防設施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制止,并向超市負責人匯報;
13、應熱記火警電話,熟悉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
14、下班前要認真檢查,關閉爐具,電器等,消除不安全隱患。
商超管理制度 篇3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應到具有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單位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單位從業人員,必須學習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按要求參加學習培訓。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或專用操作場所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6、從業人員操作前洗凈雙手,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7、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或專用操作場所操作前雙手要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8、健康體檢證明、培訓合格證明等應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員(師)制度
1、參與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參與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組織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
3、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檔案,督促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提出工作崗位調整意見并督促落實。
4、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采購記錄和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進行管理。
5、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并記錄、存檔。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6、對場所環境衛生和餐廚廢棄物處理進行監督管理。
7、所在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時,及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8、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報告,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問題信息。
9、其他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制度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2、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員(師),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員(師)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員(師)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員(師)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商超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商超采購產品質量的最優,以及給后期產品的維護、供應商的篩選和進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向商超長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輔材料及工具器材等價格較高的物品的廠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具體的管理制度
第一條供應商的'資質
采購人員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要求供應商提供以下證件的掃描件或是復印件,且必須在相關網站上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實。
1、供應商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開戶行賬號;
2、ISO9001/20xx版證書;
3、產品認證資料,如3C認證證書、SGS檢驗報告、ROHS證書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資料。
第二條供應商的基本信息
1、企業的全稱及相應的簡介,詳細的辦公地址
2、商超的固定聯系方式:固話和傳真等
3、商超的網址
第三條采購部門在認真的核實了供應商的信息后,需填寫《產品采購單》的基本資料部分,并提交相關部門存檔。
第四條采購合同及品質保證協議
1、采購合同:采購部門在與供應商進行洽談且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的有“供需關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購合同需含有以下內容:一是,雙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聯系方式(電話、傳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期限等;三是,質量協議,違約責任等。
2、品質保證協議:采購部門在確定供應商之后,需與其簽署品質保證協議,以保證所采購物品和后期服務的質量。品質保證協議需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承諾產品符合本行業的質量標準,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購合同的條款,則需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生效。
商超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加強采購計劃管理,規范采購工作,保障商超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商超對外采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以下統稱為采購物品)。
三、職責權限
1、總經理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分管副總、財務總監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核;
3、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制定。
4、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的采購由企管部負責;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
四、采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物品采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采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采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物品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商超造成損失。
5、招標采購原則: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商超領導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商超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商超《員工獎懲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采購流程
1、采購申請: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采購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采購物品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前提出采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注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注明相關參數、指標要求。按采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部門采購。各審核環節對采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于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給采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采購員接到報價單后,需進行比價、議價,并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采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周期,由采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后,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于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后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戶認可的供應商。采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臺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后,由采購部門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采購人員應提前采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采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采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并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并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采購物品(物資)到商超后,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后,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采購部門,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采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后,由采購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9、采購流程圖:(附后)
六、考核:
凡違反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商超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商超管理制度 篇6
1 、貫徹落實永煤控股供應商管理制度;
2 、對統購物資供應商進行入庫推薦和資質初審,推薦企業信譽好、產品質量可靠的供應商;
3 、根據永煤控股安排組織或參與對擬入庫統購物資供應商進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庫統購物資供應商的.考評和日常監督;
5 、及時反饋統購物資供應商所供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履約信息。
6 、制定裕東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經領導小組審定后監督執行;
7 、建立健全裕東商超自購物資供應商信息庫,組織對擬入庫供應商進行準入審核,必要時參與考察;
8 、收錄和維護裕東商超自購物資供應商信息,對在庫供應商進行動態管理;
9 、牽頭組織對自購物資供應商進行定期評審,并實行優勝劣汰;
10 、組織調查裕東商超自購物資供應商的不良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11 、負責處理自購物資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
商超管理制度 篇7
1、服從領導分配,接受任務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給的工作。
2、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按時供應學生、教職工飯菜。
3、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間吸煙,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商店。切實做好防火、防電、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術,盡量做到一周內葷菜不重復。要控制燒菜數量,不供應隔頓菜。每周及時預告好菜譜。
5、認真執行用餐規則,關心集體,堅特原則,做到商店用碗、盤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學生開水供應工作,保證保暖桶的`清潔,學期結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衛生以及商店前的環境衛生,做到一天一小掃,一月一大掃。必須遵守衛生公約,切實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須用開水將碗盤桶浸泡一次。
8、節約用水、用電、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現有財產,如有損失,應查找原因,追究責任。
9、不得轉讓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時間不干私活,一經發現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間要相互團結,工作不斤斤計較,做到既明確分工,又相互協作。
11、不斷改善服務態度,虛心聽取就餐人員意見,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改進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員要嚴守學校各項規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損于學校的言行,不得參與社會歪風邪氣,對有損學校形象,參與社會歪風邪氣的,一經發現,情節稍輕的,學校將予以批評教育,并在期末獎勵中扣除50—200元的獎金,情節嚴重的將予以全扣期末獎直至予以辭遲。
13、健全商店人員年度、學期考核制度,做到有獎罰。
商超管理制度 篇8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商場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面積≥200m2的高層商場和地下人防商場,以及建筑面積≥500m2的單層、多層商場。其它商場也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084—200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50222—95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303—2002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商場market
本標準所稱商場系指出售商品的室內經營性商業場所,如商店、超市、室內市場等。
注1:本標準中單層、多層商場系指設置在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內的商場(含其地下部分及單獨建造的地下商場);高層商場系指設置在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內的商場(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商場系指設置在平戰結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商場。
注2:建筑面積≥1000m2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發光疏散指示標志after—glow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由疏散出口標志圖形或疏散通道標志圖形或由兩種標志圖形組合而成的一種起到疏散指示作用的消防安全標志。
包括電致發光型(如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電子顯示型疏散指示標志等)和光致發光型(如蓄光自發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3.3燈光疏散指示標志lighting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不燃材料制作,通過電源發光方式發出疏散指示信號的疏散指示標志。
3.4蓄光自發光型疏散指示標志after—glow luminescent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蓄光自發光型材料制成,當其外界照度消失或降低時仍能自發光的疏散指示標志。
4、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4.1一般規定
商場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商場應向社會公開承諾,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條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會監督。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4.2消防安全責任人
商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組織審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資金預算方案;
b)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
c)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
e)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應履行下列職責:
a)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資金預算方案;
b)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c)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d)組織整改火災隱患;
e)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f)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每月至少一次。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本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4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分析研究本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b)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c)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程;
b)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
c)核實、確認報警信息;
d)發生火災時,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4.6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生火災時及時引導顧客疏散。
4、7承包、租賃、合作或委托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商場,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責任,可委托統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5.1.4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應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6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7燃氣、電氣設備
5.1、8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9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單位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注: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2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商場應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a)自動消防系統操作規程;
b)變配電室操作規程;
c)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規程;
d)燃油燃氣設備使用操作規程;
e)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公布,注: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6、場所設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安全布局
6.1.1耐火等級
商場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注:如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有困難時,注: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注:但不注:應超過二層。
6.1.2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分隔
6.1.2.1附設在其它建筑物內的商場,宜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
6.1.2.2食品加工、家電維修部位應避開主要安全出口。
6.1.2.3自選商品超市宜設置在商場的首層、二層或三層。
6.1.2.4住宅建筑底層設置的商場,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住宅部分隔開。商場的安全出口應與住宅部分隔開。
6.1.2.5商場營業廳、倉庫區不應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6.2安全疏散設施
6.2.1安全出口
6.2.1.1商場安全出口數不應少于2個。
6.2.1.2商場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6.2.2疏散寬度
6.2.2.1商場內疏散樓梯、走道的凈寬應按實際疏散人數確定,其最小凈寬不應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注:單層、多層商場樓梯和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1m;高層商場樓梯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2m,注: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3m(走道單面布房)或1.4m(走道雙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場樓梯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4m,注: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5m(走道單面布房)或1.6m(走道雙面布房)。首層疏散外門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4m。
6.2.2.2商場營業廳貨架、柜臺的布置應便于人員安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凈寬不應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8m。
6.2.3疏散距離
6.2.3.1商場營業廳最遠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超過30m。
6.2.3.2辦公等其它房間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大于15m(單層、多層商場不應大于22m)。
6.2.3.3房間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超過40m。
注: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注:其最大直線距離應為上述距離的一半。
6.2.4疏散樓梯間
6.2.4.1商場設在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高層民用建筑裙房及建筑面積大于10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時,應設有封閉樓梯間。
注: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執行GB50045—95中的有關規定。
6.2.4.2商場設在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積大于10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的人防工程內時,應設有防煙樓梯間。
6.2.4.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2.4.4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注:多層商場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6.2.5其它要求
6.2.5.1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6.2.5.2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應設置少于3個踏步的臺階。
注:踏步上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不注:超過10o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注:可不注:受此限。
6.2.5.3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6.2.5.4疏散門內外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6.3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6.3.1商場的地下營業廳
商場地下營業廳的頂棚、墻面、地面以及售貨柜臺、固定貨架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隔斷、固定家具、裝飾織物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A級為不注:燃性材料、B1級為難燃性材料。
6.3.2單層、多層商場
6.3.2.1每層建筑面積3000m2或總建筑面積9000m2的商場營業廳,其頂棚、地面、隔斷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固定家具、窗簾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2.2每層建筑面積1000m2~3000m2或總建筑面積3000m2~9000m2的商場營業廳,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窗簾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2.3其它商場營業廳,其頂棚、墻面、地面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當單層、多層商場裝有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其頂棚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注:其它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不注:限制。
6.3.3高層商場
6.3.3.1設置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商業營業廳,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窗簾、帷幕及其它裝飾材料應不低于B1級。
注:其它裝飾材料系指注:樓梯扶手、窗簾盒、暖氣罩等。
6.3.3.2設置在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商業營業廳,其頂棚、墻面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除100m以上的高層商場,注: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6.3.4其它要求
商場其它部位的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還應符合GB50222—95中的'有關要求。
6.4建筑消防設施
6.4.1消火栓
6.4.1.1設有單層、多層商場的公共建筑超過5層、住宅建筑超過6層、其他民用建筑體積≥10000m3的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注:住宅建筑指注:底層設有商業服注:務網點的住宅。
6.4.1.2高層商場和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人防商場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6.4.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4.2.1每層建筑面積3000m2或總建筑面積9000m2的單層、多層商場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4.2.2建筑面積500m2的地下商場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注:地下商場指注:地下人防商場和單層、多層、高層商場的地下部分。
6.4.2.3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內的商場、設在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商場營業廳和建筑面積200m2的可燃物品庫房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應符合GB50084—2001中的有關要求。
6.4.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6.4.3.1每層建筑面積3000m2的單層、多層商場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6.4.3.2建筑面積500m2的地下商場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6.4.3.3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商場、設在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且建筑面積500m2的商場營業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應符合GB50116—98中的有關要求。
6.4.4火災應急照明
6.4.4.1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單層、多層商場建筑面積1500m2的營業廳、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商場及高層商場營業廳;
e)消防控制室、自備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以及發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6.4.4.2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0.5Lx,地下部位不應低于5Lx;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保持正常的照度;
b)應急照明燈間距不應大于20m;
c)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d)火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應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采用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供電;或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e)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15s。
6.4.5疏散指6.4.6示標6.4、7志
6.4.5.1商場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6.4.5.2每層建筑面積1000m2的商場,疏散樓梯間的墻面上應連續設置蓄光自發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6.4.5.3地下商場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墻上應設有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6.4.5.4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c)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5m,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m(設置在地下建筑內,不應大于15m);
d)設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連續設置;當間斷設置時,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1.5m,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不應大于3m;
e)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f)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6.4、8滅火器
6.4.6.1應選用ABC干粉滅火器等適于撲救商場火災的滅火器。
6.4.6.2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6.4.6.4滅火器的配置還應符合GBJ140—90中的有關要求。
6.4.9其它消防設施
商場還應設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設施。
注:單層、多層商場消防設施的設置應符合GBJ16—87中的有關要求;高層商場的設置應符合GB50045—95中的有關要求;地下人防商場的設置應符合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一般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或者變更用途、重新進行內部裝修的商場,應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審核。開業前,應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使用或者開業。
商場舉辦展銷等大型活動期間,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對舉辦活動的現場應加強看護,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7.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商場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
7.3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7.3.1一般規定
7.3.1.1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徒工在作業時需有證電工監護。
7.3.1.2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安全要求。
7.3.1.3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
7.3.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7.3.3安裝的防火要求
7.3.2.1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b)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c)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d)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e)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7.3.2.2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3.4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商場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b)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
c)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d)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e)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7.4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商場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地下商場禁止經營和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的商品,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及閃點60℃的液體燃料;
b)商場營業廳禁止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
c)商場營業廳不應使用甲、乙類清洗劑;
d)商場營業廳內存放的商品不應超過兩日銷售量;
e)盛裝可燃液體、氣體的密閉容器應避免日光照射;
f)商場營業廳禁止吸煙,營業期間禁止明火維修和油漆粉刷作業;
g)配電設備等電氣設備周圍不應堆放可燃物;
h)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7.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商場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a)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b)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
c)柜臺、攤位、商品及模特的擺放不應妨礙人員安全疏散;
d)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e)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商品;
f)營業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7.6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一般規定
7.6.1.1商場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商場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7.6.1.3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商場,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6.2滅火器管理要求
7.6.2.1對滅火器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7.6.2.2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
7.6.2.3滅火器材應放置在指定部位,應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6.3消火栓系統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統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消火栓不應被遮擋、擠占、埋壓;
b)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d)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7.6.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
c)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7.6.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不應違章關閉系統,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7.6.6防火卷簾管理要求
防火卷簾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電動防火卷簾兩側的升、降、停按鈕不應上鎖;
b)防火卷簾機械手動裝置應便于操作,并應有明顯標志;
c)防火卷簾下方不應堆放物品,探測器不應被遮擋;
d)非營業期間,應將共享空間部位的防火卷簾降至距地1.8m處;
e)應加強維護保養,保證防火卷簾封閉性能。
8、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8.1一般規定
商場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
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內容。檢查后,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8.2巡查、檢查頻次
營業期間,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夜間停止營業期間,值班人員應對火、電源、可燃物品庫房等重點部位進行不間斷的巡查。
商場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商場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
商場每季應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8.3巡查、檢查內容
8.3.1巡查內容
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f)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8.3.2防火檢查內容
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c)消防水源狀況;
d)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e)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f)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g)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h)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i)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j)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8.3.3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性檢查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b)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c)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d)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e)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情況;
f)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g)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h)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8.4火災隱患整改
8.4.1一般規定
8.4.1.1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8.4.1.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驗收。
8.4.2整改要求
8.4.2.1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c)柜臺擺放貨物超過2日銷售量的;
d)在商場營業廳吸煙的;
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f)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g)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j)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8.4.2.2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1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9.1.1一般規定
9.1.1.1營業期間,應告之顧客安全疏散、逃生方法。
9.1.1.2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9.1.1.3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9.1.1.4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培訓。
9.1.1.5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應做好記錄。
9.1.2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b)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e)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f)其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
9.1.3專門培訓
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a)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d)特殊工種人員;
e)其它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9.2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2.1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c)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f)其它必要的組織。
9.2.2預案內容要點
9.2.2.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保安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9.2.2.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9.2.2.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9.2.2.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9.2.2.5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9.2.3演練的組織
9.2.3.1演練時應在商場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9.2.3.2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內容。
10、消防檔案
10.1一般規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涂改,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10.2檔案內容
10.2.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a)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b)賓館消防審核、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c)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d)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e)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f)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g)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h)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i)樓層消防安全疏散圖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2.2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a)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
b)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c)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d)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e)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f)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g)火災情況記錄;
h)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10.3保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應有交接手續,不應缺頁。往年的檔案不應丟棄、毀損,應保存10年以上。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法律文書等應永久保存。
商超管理制度 篇9
為了進一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理順商超與供應商之間的供求保障關系充分了解供應商的各項實力,搞好商超內外部的銜接管理,確保滿足安全生產,穩定連續生產的條件,進一步搞好商超生產原格物料保質保量的采購供應工作,特制定供應商管理制度篇:
一、對商超所需的各種原料的`生產廠家要廣泛的進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對有實力,有信譽的原料生產廠家列入供應商儲備登記表,并逐步收集各類相關資料予以備案。以備供應商選擇時參考。
二、各類供應商選擇,要進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別是關系到安全生產的大宗原料、重要備件的A類供應商,要全部充分進行市場調查、及實地考察,索取各種證件資料,如稅務登記、工商登記等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危險化學品還要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對所供原料進行現場取樣分析;B類原料供應商在完備以上資料后,可送樣品來商超進行分析驗證,部分供應商進行現場考察;其它供應商要求資料齊全。資質、資料不齊全供應商選擇的否定條件。
三、經選擇合格的供應商,簽訂供應商合作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并建立供應商檔案,各種資質資料裝入供應商檔案中;供應商檔案內的資料要不斷的更新,隨時記錄供應商的最新信息資料。
四、根據供應商的評價辦法,每年對全部的供應商進行一次全面的評價(遇特殊情況可縮短評價時間),達不到要求的給予淘汰;合格的給予續簽合同。
五、供應商評價條件:
1、產品質量;
2、技術服務;
3、交貨速度;
4、對用戶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應;
5、供應商的信譽;
6、產品價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銷售人員的素質(才能、品德);
9、相關資料的優劣。每項分優秀、良好、較好、差、極差五個等級,從四分到零分依次遞減;36分為滿分,低于22分淘汰,詳見“供應商評價準則”。
商超管理制度 篇10
1、保障庫存商品銷售供應,及時清理端架、堆頭和貨架并補充貨源。
2、講究文明衛生,經常保持環境清潔。
4、按要求碼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齊美觀,貨架豐滿。 5、及時收回零星物品和處理破包裝商品。
6、保證銷售區域的每一種商品都有正確的正確的價格卡。 7、整理庫存區,做到商品清楚,規律有序。 8、先進先出,并檢查保質期并注意貨物防潮。
9、保管員是物資保管的直接責任人,負有對物資入庫驗收,出庫復核和保管保養的責任。
10、嚴格手續,出入庫物資做到:收有憑,發有據,及時記帳,手續清楚,帳物相符。
11、掌握保管物資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12、加強管理,合理規劃,庫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齊,方便收發,方便檢查”。
13、要妥善保管好庫存物資,分門別類擺放整齊,按時做好物資的清盤報表工作。
商超管理制度 篇11
為便于管理,明確職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章。
一、考勤管理
1、渠道主管和巡店經理每個工作日早晨必須按時在公司簽到,外出辦事須在公司報備。
2、工作時間手機不得關機,便于隨時聯系。如因無法聯系造成工作延誤的,按曠工處理。
3、如有病事假須提前在行政專員處填寫請假單,由上級領導批準。或者電話請假,假后補簽請假單。否則視為曠工。
4、導購員按照各自所在商超的統一管理排班,由巡店經理打考勤,月底上報行政專員。
5、導購員如有病事假須向所在店面主管和巡店經理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巡店經理上報渠道主管批準,否則視為曠工。
6、每月巡店經理巡視店面時如發現導購員無故脫崗,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視為曠工。如果巡店經理隱瞞不報,將處以與導購員同等的處罰。
7、新導購員入職,由巡店經理帶領辦理店面的相關手續。
8、各崗位人員如要離職,須提前15天向公司遞交書面報告,并將相關工作事宜交接完畢后方可離職。否則扣罰當月工資,如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賠償。
二、銷售票據管理
1、導購員要妥善保管銷售票據,并及時領用、更換相關票據,每周上交相關票據(包括店面銷售小票、專用收據、銷售匯總表、店面POS數據),由巡店經理匯總后交給會計助理。如有一項缺失,處罰10元。
2、導購員填寫各項票據必須字跡工整清晰,禁止涂改。如有數據缺失,則每缺失一項處罰10元。
3、巡店經理負責票據的核查,如因巡店經理工作失誤,未核查出錯誤,則處以同等處罰。
4、導購員票據填寫上報全月無差錯的,獎勵50元。
三、列會和培訓
1、每周由渠道主管召集列會,各崗位人員準時到會,不得遲到。
2、每周列會后進行商品知識和銷售技能培訓,由導購員輪流主講。
3、渠道主管提前一周通知導購員做相關準備,導購員如因未做準備導致培訓無法進行,處罰50元。
4、每周列會時,申請辦公用品,巡店經理以書面形式交由渠道主管審批后,在行政專員處領用。
四、信息反饋
1、導購員要積極收集競品相關信息(價格、新品、促銷活動等)反饋巡店經理,巡店經理匯總后上報渠道主管。以便于制定相應的`銷售政策。
2、渠道主管要求的專項調查,各導購員和巡店經理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否則處罰50元。
3、導購員和巡店經理針對顧客的意見建議要及時處理,做好登記,超出職權范圍的及時上報渠道主管協調處理,如因失職引起顧客投訴,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處罰當事人50元。
五、價格及促銷活動
1、巡店經理要及時將最新的商品價格和相關的促銷活動方案通報導購員,導購員在2天之內更換標價簽。
2、巡店經理和導購員及時落實相關促銷方案,促銷活動開始前做好店面場地布置、商品補貨陳列、準備物料等相關工作。
3、如因標價簽變更不及時、促銷活動落實滯后、未按照促銷政策執行等原因造成損失的,當事人須賠償公司損失并處罰50元。
六、商品管理
1、導購員做好商品臺賬,保證賬實相符。每月最后一天盤點,并在次日通過微信群上報公司,盤點表在下周列會時交由巡店經理整理后,轉交會計助理。如盤點數據上報不及時,或者上報數據有差錯,處罰當事人10元。
2、導購員管理的商品如有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3、公司不定期抽查,如發現臺賬或盤點表弄虛作假的,處罰當事人50元,并責令其賠償損失直至開除。
4、導購員要保證貨物正常流轉,缺貨及時通知巡店經理補充,滯銷和庫存過大的商品及時通知巡店經理調整,如因未及時補退貨造成銷售損失或者商品積壓的,處罰50元。
七、費用報銷
1、巡店經理和導購員根據費用申請和促銷活動方案報銷相關費用。
2、巡店經理和導購員將有效報銷票據交由渠道主管審核批準,由渠道主管統一報銷。
商超管理制度 篇12
為適應現代商業的發展和需要,加快商品高效、安全的物流運轉,及實現一個全面合理倉庫管理運作工作,所以特制訂以下條例:
1、倉庫內嚴禁吸煙及攜帶一切明火和易燃物品進入,對于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入內,商場營業人員領貨需開調撥單和主管(營運領班)跟著一起進入,由倉管人員統一查找、配發,倉庫內一切工具借用需填借用單。
2、商場內人員如需進倉必須填寫進倉進入單,并且嚴格服從倉庫人員的'合理安排,不得在倉內隨意丟棄、損壞、腳踏和試用、試吃商品。
3、倉庫人員必須冷時上班、下班時不得早退(特殊情況有主管或領班安排后方可下班),如有事假、病假需向主管當面請事、病假,并且按公司有關規定出示有關證明、電話,捎假無效。
4、倉庫人員不得在上班時間在倉內聊天、睡覺及偷用、偷吃商品,如有發現,一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5、對于供應商、業務人員未經上級領導批示,不得隨意進入倉內看貨、定貨、查貨,違者將給予50至200元的罰款。
6、對于供應商及一切來貨一定要按公司管理程序及公司規定收貨,對于缺訂貨單、超過訂貨時間、清單紊亂的給予拒絕收貨。(超過訂貨時間,如公司急缺需報采購領班批示后方可)。
7、倉庫內商品一定擺放整齊、明顯,或行或線(特殊商品除外)。
8、倉庫內商品做到無擁擠、堵塞消防通道,破爛隨便丟棄現象,商品要做到先進先出,由內到外的程序。
9、做好“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水)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鼠、防蟲工作。
10、對于打開滯銷、變質、發霉、破損商品,根據其程序、數量,及時向采購部或上級領導部門上報處理。
11、定期不定時經常檢查、測試倉庫內各種消防系統。
12、倉庫任何人不得偷吃、用、拿商品,如有發現按公司規定論處,情節嚴重將交司法部門處理。
商超管理制度 篇13
(一)個人衛生
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工裝。
2、保持口腔衛生,不得吃辛辣事物上崗,不準飲酒上崗。
3、工作服干凈整潔。
4、定期參加衛生培訓,掌握相關的衛生知識,新員工需經崗前培訓后方可崗。
5、堅持參加每年的健康體檢,一線員工上崗應具備健康證。
。ǘ┵u場衛生
1、維護、保持商場的環境衛生、商品衛生,做到不亂扔紙屑、果皮、廢包裝等雜物,不隨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潔。
1、營業現場的衛生清理,要在營業前清理完畢,做到地潔、柜凈、玻璃亮,貨架、商品無塵土,過道無雜物,暢通無阻。
2、商場內所有整箱商品,一律存放到貨架上,柜臺內不得堆碼整件商品及包裝物料,保持柜臺整潔。
3、機器設備、日用器具整潔衛生,定位管理,保證賣場正常運轉。
4、場內貨架及柜臺不存放與商品無關的雜物、私人物品。
5、場內貨架及柜臺按商場統一指定位置存放飲水杯、暖瓶、餐具、衛生用具(掃把、抹布、臉盆、墩布等)。
6、場內具備防蠅防鼠措施,鼠盒、蠅拍實行定位存放管理。
7、場內設有封閉式垃圾箱,由專人進行定時整理;燈具、玻璃墻體、塑料門簾保持干凈整潔。
8、地面干凈無污跡、雜物,隨臟隨掃,每日營業終了后認真墩擦;墻壁、窗臺、門窗、立柱無塔灰。
9、價簽、物價簽、pop廣告宣傳的懸掛、填寫、張貼要有條理,達到規范,杜絕現場價簽殘損的`現象,保持良好的現場容貌。
。ㄈ⿴旆啃l生
1、庫房要干凈整潔通風,無塵土塔灰,窗明幾凈、無鼠無蠅無蟑螂。
2、庫房商品隔墻離地,分類碼放。
3、退換、報損商品要有退貨標志,單獨碼放。
4、庫房內不許更衣,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有雜物和廢棄物。
5、庫房內備有鼠盒,并作到定位擺放、定期更換藥物。
6、通道擺放商品,應做到隔墻離地,碼放整齊。
。ㄋ模┉h境衛生
1、人人有責維護殿堂清潔,上貨箱隨人走,人走地面凈。
2、衛生清潔要在營業前完畢,保證通道暢通及安全。
3、商場柜臺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衛生工具不得裸露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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