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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控股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控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xx市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之間的投資關系和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事項,規范公司內部運作機制,不斷強化財務核算和管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稱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據總體戰略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及業務發展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公司依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其財務和經營決策,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設立形式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
(二)公司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會絕大多數席位(控制其董事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公司子公司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協議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組織和開展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第四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檢查監督。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子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五條為了規范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體系,提高公司對外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各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會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的規定。
第六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預算及成本管理體系,健全財務預測、會計核算、監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礎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真實、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公司的經營決策提供有效的財務會計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礎工作
第七條子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的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的準確、有效、合法。[page]
第八條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通過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財務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財務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條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制度,確保各項定額先進合理和進出公司的存貨及提供的勞務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收費合理。
第十條建立科學的存貨管理制度,保證內部經濟核算的及時進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第十一條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正確。
第三章會計核算制度
第十二條各子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三條各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參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制訂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實施的關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須參照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財務報表中給予如實反映。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辦法,各子公司均應參照公司確定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并計入當期損益。
3、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并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由公司委托或經公司同意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并提供;
(3)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應參照公司的標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福利費、通訊費、招待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制度,報公司財務處備案。
第四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確定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計劃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并將財務預算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過程中,強調成本、費用指標及相關措施要落實到實處。要強化對成本、費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不斷提高經濟效益。[page]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進一步強化各項支出的授權審批制度。按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各子公司財務部門要嚴格把好費用審核報銷關。子公司不得報銷公司本部各單位及任何個人(含擔任子公司兼職董事、監事)的、不應由子公司承擔的各種費用。違者除退回已報銷費用外,還將視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對各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要進行檢查、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明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各子公司應根據公司關于資金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同時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總目標的要求編制年度、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時掌握資金的增減變動情況,對資金實行動態管理,使有限的資金在生產經營中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支付結算辦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本公司內部實際情況出發并結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內部牽制制度,確保銀行結算憑證和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條各子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不得對外出借資金,不得任意對外投資,以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子公司處置超過經審計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凈資產10%以上的固定資產,應事先向公司財務處或相關部門報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六章投資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允許對外投資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要貫徹“適用性、科學性、先進性、效益性”原則;在具體確定投資項目時,強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要特別注重于技術和經濟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
第二十二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對外投資項目報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時履行對外信息披露義務。即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的對外投資項目,在項目實施前應向公司董事會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才能組織實施。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在具體實施時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成本。未經過上述程序審批的項目不得任意對外投資。對經過上述程序確定的投資項目的有關文件須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子公司在具體實施對外投資項目的過程中,涉及需為項目公司提供籌資擔保時,應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擔保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二十四條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二十五條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公司可以隨時查閱和審計子公司的會計賬目,查閱時子公司應無條件服從。
第二十六條各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循市場規律,根據自身的發展與經營特點,制定經營方針和政策。經營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按如下原則處理:
1、各子公司與公司及所屬單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市場經濟規律及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涉及的關聯交易的內容要按“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按市場原則合理確定,交易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關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減讓或提高結算價格。
2、各子公司應嚴格執行經濟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子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的采購款項(含采購預付款),必須經本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財務部門才能按規定程序辦理付款手續。關聯交易完成后,交易雙方應及時辦理款項的結算,不得拖欠貨款;也不得簽訂無交易背景的經濟合同,通過預收貨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資金。確因市場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如期執行的,合同雙方應詳細說明無法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解除合同,作為已預付貨款退回的依據。
3、關聯交易預計發生的金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時,各子公司應履行報告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條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并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審計結果。公司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決定對子公司進行審計。
第八章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報告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子公司應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告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信息,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由公司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在該等信息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控股管理制度2
地產控股公司采購管理制度
1.目的
適應公司發展戰略,建立與e地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組織架構相適應的供應鏈管理平臺,規范e地產開發項目采購工作,控制采購成本,保持并持續改善產品品質。
2.適用范圍
2.1.開發項目或專業公司
2.1.1.e地產所屬事業部和城市公司的開發項目、專業公司(e國際建設、e中廣裝飾、e瑞景園林),均適用本制度。其他開發項目參照本制度執行。
2.2.成本類別
2.2.1.本制度適用于構成開發成本的建設成本中的四類成本,包括前期費用、建安工程費、基礎設施費、配套設施費。
3.采購分類
3.1.按采購程序分
3.1.1.招標采購:按資格審查、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的程序確定合作單位的采購形式。其內涵是遵守規范的招標程序,通過充分、公平的競爭,獲得最優性價比的產品和服務。
3.1.2.詢價采購:作為招標采購的簡化方式,程序比招標采購有較大幅度簡化,只需保證一定的競爭,采用詢價、比選的方式,確定合作單位。
3.1.3.直接采購:對于一些特殊情況,如選用專利產品,涉及政府部門、壟斷行業等,無法進行招標和詢價,可經過一定的審批程序,直接確定合作單位。
3.2.按采購方式分
3.2.1.戰略采購:指公司對于使用范圍廣、使用量大、具有重復使用特征的產品和服務,通過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由戰略合作伙伴為所有適合的開發項目提供約定的產品和服務。戰略采購根據范圍可分為集團戰略采購和區域戰略采購。候選供應商數量不足兩家,或不具備可比性的,可采用談判方式確定戰略合作伙伴。
戰略合作伙伴應具備下列條件:
a)品牌、信譽及知名度應與公司相匹配,雙方達成品牌雙贏的共識;
b)雙方有長期、良好的合作關系;
c)能為公司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并提供最優惠的.價格。
3.2.2.聯合采購:指跨區域(或同區域內)的多個開發項目在同一時期擬選用同一種產品和服務,由集團總部或區域事業部層面負責組織,采用聯合招標的形式進行的采購。聯合采購根據范圍可分為跨區域聯合采購和區域聯合采購。
3.2.3.合約采購:指業主通過采購確定合作單位,并與合作單位直接簽訂單項采購合同。單項采購根據金額大小,可按招標、詢價的程序進行,特殊情況下可采用直接采購的程序。
3.2.4.認價采購:指業主確定合作單位,但不與合作單位直接簽訂采購合同,而是以《價格確認單》的形式通知合同單位,由合同單位與確定的單位(或一定范圍)簽訂采購合同。確認的價格作為開發項目與合同單位的結算依據。認價采購根據金額大小,可按招標、詢價的程序進行,特殊情況下可采用直接采購的程序。
4.采購管理體制
4.1.采購工作按集團總部、事業部、城市公司、專業公司(國際建設、中廣裝飾、瑞景園林)的管理架構進行管理。
4.2.集團總部
4.2.1.集團總部履行管理職能,其職責為:
a)編制并維護集團采購管理制度、城市公司采購流程和指引;
b)組織集團戰略采購;
c)組織跨區域聯合采購;
d)制定城市公司采購決策程序,決策管理權限以上的城市公司采購事項,具體詳見《城市公司采購決策程序》。
e)對各事業部、城市公司、專業公司(國際建設、中廣裝飾、瑞景園林)的采購管理進行監督指導;
f)收集事業部、城市公司、專業公司供應商數據庫信息,整理、匯總供應商信息。
4.2.2.集團總部設立采購委員會,采購委員會是集團總部采購工作的決策和領導機構。
4.2.3.采購委員會組成如下:
a)主任:集團總裁
b)副主任:集團分管成本采購工作的副總裁
c)成員:分管城市公司的執行副總裁、副總裁;主持事業部工作的副總裁。
4.2.4.采購委員會成員決策或參與決策與主管事業部或分管城市公司相關的采購事項。
4.2.5.產品研發部成本采購組作為采購委員會辦公室,協助采購委員會進行集團總部有關采購的日常管理工作。
4.2.6.集團總部采購工作的決策形式:優先采用簽報形式,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也可采用會議形式。
4.2.7.采購委員會會議采取民主決策原則,參會委員意見一致不少于參會委員三分之二時,確認會議決議有效;同一事項,委員會主任可否決一次。
4.3.事業部
4.3.1.事業部作為利潤中心,其職責為:
a)編制并維護本事業部的采購管理制度、流程和指引,并向集團總部備案;
b)組織實施本事業部范圍內的采購事項;
c)搭建和維護本事業部供應商資源共享平臺,建立本事業部供應商數據庫,并向集團總部備案。
4.4.城市公司
4.4.1.城市公司作為利潤中心,其職責為:
a)協助集團總部編制并維護城市公司的采購流程和指引;
b)組織實施本城市公司范圍內的采購事項;
c)搭建和維護本城市公司供應商資源共享平臺,建立本城市公司供應商數據庫,并向集團總部備案。
4.5.專業公司(國際建設、中廣裝飾、瑞景園林)
4.5.1.專業公司作為利潤中心,其職責為:
a)編制并維護本專業公司的采購管理制度、流程和指引,并向集團總部備案;
b)組織實施本專業公司范圍內的采購事項;
c)搭建和維護本專業公司供應商資源共享平臺,建立本專業公司供應商數據庫,并向集團總部備案。
4.6.事業部、城市公司的開發項目向專業公司(國際建設、中廣裝飾、瑞景園林)采購,原則參照向公司外部供應商采購,但由于其特殊性,也可采用詢價采購或直接采購的方式。如果采用招標采購方式,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用國際建設、中廣裝飾或瑞景園林。
5.采購工作原則
5.1.招標采購限額
5.1.1.達到如下采購金額,應采用招標采購程序:
a)工程施工類(含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單項合同估算額在2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b)材料設備等貨物(含辦公設施)單項合同估算額在1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或單臺設備合同估算額
在3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c)勘察、監理等服務類單項合同估算額在1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d)設計類合同由于其特殊性,可以采用詢價的方式進行采購;
e)專業公司(國際建設、中廣裝飾、瑞景園林)向外采購,不受上述采購限額的制約,由各專業公司自行確定。
5.1.2.未達到5.1.1條規定的采購金額,可采用詢價采購程序。
5.2.采購決策程序
5.2.1.各事業部自行確定本事業部內部的采購決策程序,各項采購事項均應遵循既定的決策程序;
5.2.2.各城市公司的采購決策程序由集團總部制定,各項采購事項均應遵循既定的決策程序;
5.2.3.各專業公司自行確定本專業公司內部的采購決策程序,各項采購事項均應遵循既定的決策程序。
5.3.采購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于招標采購,應保證充分競爭,投標入圍單位原則上不少于三家。
6.采購信息
6.1.歸檔資料
6.1.1.招標采購需歸檔的資料包括:采購合同(或《價格確認單》)、定標決策文件(簽報/會議紀要)、入圍決策文件(簽報/會議紀要)、評標報告、投標文件、招標文件、考察報告、答疑文件、開標記錄等。
6.1.2.詢價采購、直接采購需歸檔的資料包括:采購合同(或《價格確認單》)、定標決策文件(簽報/會議紀要)、最終報價單等。
6.2.信息收集
6.2.1.戰略采購數據庫
a)產品研發部負責建立集團戰略采購的材料設備含量指標庫、基準成本(建立時點的成本)數據庫,匯編集團戰略采購成本調價原則;
b)各事業部負責建立區域戰略采購的材料設備含量指標庫、基準成本(建立時點的成本)數據庫,匯編集團戰略采購成本調價原則,并向集團備案;
c)產品研發部負責建立集團戰略采購供應商數據庫;
6.2.2.采購計劃和采購完成情況報告
a)采購計劃:各城市公司自行編制采購計劃,編制時間為,每年12月份編制下一年度的采購計劃,并于年底提交集團備案;每月編制下個月的采購計劃,并于月底之前提交集團總部備案。采購計劃的標準格式見附件1《采購計劃(模板)》。
b)采購完成情況報告:各事業部、各城市公司、各專業公司(國際建設、中廣裝飾)自行匯總采購完成情況,定期(每半年)向集團總部備案。采購完成情況報告的標準格式見附件2《采購完成(模板)》。
6.3.信息規范
6.3.1.各事業部編制、持續修訂本事業部的招標文件范本,并向集團總部備案;
6.3.2.各城市公司原則使用集團總部已有招標文件范本、或可參照使用各事業部的招標文件范本。在本城市公司運行成熟時,亦可自行編制招標文件范本;
6.3.3.各專業公司編制、更新本專業公司的招標文件范本,并向集團總部備案;
6.3.4.招標采購時,招標文件的編制,原則上應使用上述招標文件范本。
7.采購紀律
7.1.參加采購工作的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以下紀律:
a)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依據國家、地方的有關要求和程序進行采購工作;
b)自覺遵守采購紀律,嚴守采購秘密,不得對外泄漏有關采購的情況;
c)未經公司允許不得私自和投標方接觸,杜絕各種不正當關系干預采購工作的正常進行;
d)不得向投標方索賄受賄,不得收取對方的任何禮品。如不便拒絕應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并按規定上繳收受的禮品;
e)參與采購工作的人員如需要回避的,應自覺主動提出。
7.2.凡違反上述紀律,未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同時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對于造成經濟損失,情節較為嚴重的,依法追償損失,同時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對于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8.監督:
8.1.風險管理部負責履行公司采購活動的監督職責,監督檢查采購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及公司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采購結果的執行情況。
8.2.對采購活動進行的監督檢查,可以采取抽查,階段性稽查,列席有關重要會議,審閱有關文件等形式。
8.3.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規行為,有權向公司監督部門進行舉報。
9.附則
9.1.產品研發部是本制度的建立、維護的責任部門,并負責制度的解釋;
9.2.公司各事業部、各城市公司、各專業公司及其它單位應在本制度所確定的原則和框架范圍內,建立適用的管理體系和管理文件;
控股管理制度3
地產控股公司員工退休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鼓勵職員長期服務,并維護退休職員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正式編制內的'從業人員,但訂有服務協議期限的雇傭契約者和臨時工除外。
3.退休定義
3.1申請退休,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請退休:
3.1.1服務5年以上,年齡滿55歲。
3.1.2服務滿15年以上。
3.2命令退休,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3.2.1年滿60歲。
3.2.2因工傷病逾24個月未復職者或身體殘廢不勝職務者。
3.3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如其主管因業務需要而認為必需留用者,經呈請項目總經理核準,酌情延長或反聘為顧問。
4.退休待遇
4.1退休金為一次性給付形式。
4.2員工的退休金以退休職員最后服務日的基本工資為基數乘以工作年份一次性發放退休金。
4.3退休職員最后一年的獎金按在職時間比例仍予一次性給付。
4.4退休職員在服務期間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者,可經項目總經理提請董事局核定,酌情加發退休金。
4.5退休金于職員經核準退休,辦妥離職手續后即予給付。
4.6因工傷而接受命令退休者,除一次性給付退休金外,其余工傷賠款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規定給付。
4.7人事部門在員工辦理退休時,應協助辦理社保養老金領取手續。
5.本規定之修改權和解釋權屬于集團公司的董事局。
控股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山東金安服務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經營管理行為,促進控股子公司健康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
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決定其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組成,或者通過協議或者其它安排能實際控制的公司。
。3)公司與控股子公司之間是平等的法人關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權份額,依法對控股子公司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股份處置等股東權利。
。4)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其法人財產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對母公司和其他出資者投入的資本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
。5)公司對控股子公司主要從章程制定、人事、財務、經營決策、信息管理、檢查與考核等方面進行管理。
二、人事管理
。1)母公司通過控股子公司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利制定控股子公司章程,并依據控股子公司章程規定推選董事、股東代表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2)母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薦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員由母公司董事會確定或提名。
。3)控股子公司的.董事、股東代表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以下職責:
1.依法行使董事、股東代表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義務,承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責任;
2.督促控股子公司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規范運作;協調母公司與控股子公司間的有關工作;
3.保證母公司發展戰略、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的貫徹執行;
4.忠實、勤勉、盡職盡責,切實維護母公司在控股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損害;
控股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加強xx集團各項資產管理,確保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各項資產的使用效率,合理規劃各項資產的布局、購建、投資等,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屬下所有子公司以及相關聯營公司。
3資產管理原則和體制
3.1.xx集團實行統一歸類、統一核算辦法、統一調配的管理方法。
3.2.xx集團實行'全集團統一管理、各分公司分別核算、使用部門(或人員)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即由集團財務中心資產管理部負責全面管理和監督,集團行政辦負責實物管理和調度,各分公司財務部負責本公司范圍內的資產管理和監督,各分公司行政辦負責本公司范圍內的資產實物管理和調度,各使用部門(或人員)負責所使用資產的具體保養和維護。具體構架如下:
4管理職責
4.1集團財務中心資產管理部。
4.1.1在集團公司董事局的領導下,負責資產管理政策的決定和調整及集團資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執行。
4.1.2負責資產管理計劃的擬訂和組織實施以及各部門、各分公司資產管理工作計劃的審批。
4.1.3負責集團全面資產報表和數據的匯總、編報以及資產管理檔案的建立和完善。
4.1.4參與重大資產項目購建、變動、投資在資產管理環節的決策。
4.1.5負責較大資產項目變動的審核。
4.1.6直接負責集團本部環節的資產明細核算。
4.1.7負責資產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評。
4.2集團行政辦
4.2.1在資產管理工作方面接受集團資產部的指導和監督。
4.2.2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制定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制。
4.2.3負責全集團資產的實物管理和統籌調度。
4.2.4直接負責集團本部各部門資產的調度和管理。
4.2.5負責各分公司行政辦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
4.2.6集團行政辦應設專(兼)職資產管理員。
4.3各公司財務部
4.3.1負責按本制度的規定和集團資產管理部的政策要求,制定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管理辦法。
4.3.2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核算和資產報表的編報和說明。
4.3.3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實物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4.3.4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使用效率分析。
4.3.5各公司應設專(兼)職資產管理核算員。
4.4各公司行政辦
4.4.1接受集團公司行政辦的領導,在資產管理業務上接受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和各公司財務部的指導和監督。
4.4.2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實物管理和日常調度工作。
4.4.3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使用情況及增減變動情況的統計和評價工作。
4.5各使用部門或個人
4.5.1在資產管理環節接受各級財務部的監督、指導和各級行政辦按規定進行的調度。
4.5.2對所領用和保管的資產負責,按規定使用和保養,確保各項資產按規定發揮效用。
4.5.3對所領用和保管的資產負責確保其安全和完整。
4.5.4對所領用和保管的資產負責定期報告其使用效果和磨損情況。
5資產范圍、分類和含義
5.1范圍:xx集團資產管理制度所指的資產是指納入集團財務中心資產管理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未售出開發產品、未開發的土地。
5.2分類:本制度所指資產劃分為三大類,第一大類為固定資產;第二大類為低值易耗品第三大類為未售出開發產品、未開發土地。
5.3含義:
5.3.1固定資產:xx集團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并在多次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實物形態的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本集團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本集團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以上的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以上定義不包括家具用具,家具用具需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列為固定資產管理。
5.3.2低值易耗品:xx集團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限額內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的財產物資。具體規定如下:
5.3.2.1易碎物品:如玻璃器具、陶瓷用具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2家具用具:單位價值3000元以下的,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3電訊設備:手機、對講機、普通電話機(電話交換機除外),無論價值多少,全部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4除以上三類物品外,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辦公用品、維修工具、交通工具、經營用具、廚房用具等都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3未售出開發產品:指已辦理竣工驗收和交接手續,尚未售出的作為房地產開發產品建造的樓房。
5.3.4未開發土地:是指為開發房地產項目而購買但尚未進行開發的土地使用權。
6固定資產管理操作規定
6.1固定資產購置原則
各項目行政部門需根據實際情況,在無法實現內部調配的情況下,方可購置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用。
6.2固定資產購置程序
各部門、各項目需購入固定資產時,必須由所需部門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同級行政辦審核簽字后,根據公司制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交主管采購部門采購。
6.3固定資產增加的操作規定
6.3.1購建:新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購入時實際價值加上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稅金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入賬價值。
6.3.2接受捐贈
6.3.2.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6.3.2.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價值;
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6.3.3自行建造: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6.3.4投資者投入:從投資者手中取得固定資產,應會同技術部門根據合同憑證上所列內容,逐項點收,其價值應以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
6.3.5盤盈:固定資產盤盈應盡快查明原因,由各級財務部根據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董事副總批準后才能正式處理。
6.3.6固定資產改建、擴建:各公司、各部門需將原有固定資產改建、擴建的,由實物保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級行政辦簽字確認,集團行政辦審核后,報集團資產管理部審定,呈集團陸總裁批準實施。其價值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6.4固定資產減少的操作規定
6.4.1內部轉移:固定資產需要轉移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各級行政辦依據資產調度權限辦理有關報批手續后才能進行,固定資產實際轉移時,應由各級行政辦填制《固定資產轉移表》(見附表),財務部門、行政辦、使用部門應根據《固定資產轉移表》內容登記有關賬簿、卡片,核算部門必須將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一同轉出,做好核算和統計工作。同時轉出固定資產明細賬和總賬,固定資產檔案,固定資產卡片應隨轉出的固定資產一齊轉出并進行轉出登記,轉入固定資產的公司財務部、行政辦、使用部門應將該項固定資產在固定資產明細賬和總賬,固定資產檔案,固定資產卡片中進行轉入登記,集團行政辦應將該項固定資產在固定資產檔案中進行登記。
6.4.2出售:企業在出售固定資產時,應由使用部門或財產保管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出售單',經同級行政辦簽字,依據集團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據以辦理固定資產出售手續,財務部門根據'出售單'進行固定資產出售的賬務處理。
6.4.3對外贈送:由于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對外贈送固定資產的,需由使用部門或保管部門填制'固定資產捐贈單',經同級行政辦簽字,集團行政辦確認,報集團資產管理部審核后,呈集團陸總裁批準,各部門根據已審批的固定資產捐贈單'辦理消賬手續。
6.4.4對外投資:因公司經營業務的需要向其他單位投資固定資產時,財務部門應根據董事局確定的合同、協議價格入賬,實物管理部門在對外轉出固定資產時,不僅要從賬面轉出固定資產原值,同時還應轉出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6.4.5固定資產的清理報廢
固定資產需要報廢或發生毀損,應由使用人員及部門提出需報廢或發生毀損的資產狀況及原因的報告,經各級行政辦查核并簽署意見后,報各級財務部門審核并提出處理意見,經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匯總評審,根據公司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方可進行。對于由主觀原因造成的毀損應100%追收責任賠償款,由于主客觀兩方面原因所造成的毀損應根據其發生毀損的實際情況按責任金額的10-50%追收責任賠償或行政處罰。固定資產報廢后的殘值處理應由各級行政辦與使用部門一起參與,必要時財務人員應參與監督。
6.5固定資產的維護和修理
6.5.1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
使用部門應妥善保管,按各項資產的說明書正確使用固定資產,做好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固定資產因使用或保管不善而發生毀損、丟失,有關責任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由于不按正確方法操作各類機械設備及違章駕車造成的損失及罰款由當事人負責。
6.5.2固定資產的修理
固定資產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時,在經濟合理的情況下,應盡可能修復使用。使用部門應即時通知實物管理部門,不得擅自修理。實物管理部門接到通知后,應趕往使用地點查明原因,指定有關部門負責修理,并填寫《固定資產修理登記單》。固定資產發生修理費用,由負責修理部門填寫報銷單,連同《固定資產修理登記單》作為報銷依據。
6.6固定資產保險
固定資產的保險、續保、索賠工作由簽訂財產保險合同的部門負責。固定資產被盜、丟失或遭受不可抗拒力損壞,實物管理部門及時報案追查原因,同時辦理固定資產清理手續,財務部門協助主管部門完成此項工作。
7低值易耗品管理操作規定
7.1低值易耗品采購和保管的操作規定
低值易耗品采購和保管的操作規定按集團公司采購和保管有關規定進行。
7.2低值易耗品領用的操作規定
7.2.1各部門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低值易耗品申領單》,按《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7.2.2各使用部門應根據領用的低值易耗品按月編制《低值易耗品領用報表》。
7.2.3各級行政辦應對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編制《低值易耗品檔案》及維修、保養記錄。
7.3低值易耗品報廢的操作規定
7.3.1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正常磨損而損毀報廢,應經各公司行政辦鑒定,確認報廢后,報同級財務部審核,由同級財務部根據報銷權限統一報分公司執行總經理、董事副總審批。
7.3.2低值易耗品由于非正常磨損而發生毀損報廢(含短缺),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事故責任,由使用部門或保管人提出申請,經行政辦鑒定,確認報廢原因后,報同級財務部審核,由同級財務部根據低值易耗品報廢毀損的金額
的大小逐級報批。
7.4發生的低值易耗品的報廢(含正常與非正常報廢),各公司財務部根據已審批過的報廢清單及時報送行政辦、使用部門或保管部門辦理消賬手續。對于非正常報損還須向當事人追收責任賠償款。所有報廢物資處理應由行政部門負責,現款收入應及時交財務辦理入賬手續。各公司財務部應根據每月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情況編制低值易耗品月報表,每月10日前報集團資產管理部備案。
8未售出開發產品管理
8.1未售出開發產品定義
指已辦理竣工驗收和交接手續,尚未售出的作為房地產開發產品建造的房屋建筑物。
8.2未售出開發產品管理的職責分工
8.2.1未售出開發產品的實物管理歸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需根據未售出開發產品的性質、特點,會同住戶中心、工程部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維修、保養計劃,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備案。
8.2.2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必須建立未售出開發產品檔案及分清未售出樓房的完損等級,其等級主要分為: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損壞房d、嚴重損壞房4個等級。
8.2.3為了使開發產品在未售出之前保持完好狀態,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根據物業公司制定的維修、保養計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寫出分析報告,供董事會參考。
9未開發土地管理
9.1未開發土地定義
是指為開發房地產項目而購買但尚未進行開發的土地使用權。
9.2未開發土地使用權管理的操作規定
9.2.1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必須設置土地使用權賬戶,通過'土地開發成本'科目歸集,待實際開發時,根據用途轉入相應的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9.2.2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必須3天之內及時將有關合同、土地使用證等有關資料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備案。
9.2.3土地使用權發生變更時,必須在一周內將有關變更資料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備案。
9.2.4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應建立全集團公司土地使用權的檔案資料,對土地使用權的變更,做好明細記錄,供有關部門查閱。
9.2.5土地使用權取得價值應以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計價;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投入的土地應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10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操作規定:
由于融資及其他經營業務的需要,需將公司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物的,由所需部門填制抵押物登記表,經實物管理部門確認,集團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報集團總裁辦批準后辦理有關抵押手續,同時將已確認批準后的抵押物書面報送同級財務部、行政辦及集團資產管理部備案。
11資產清查盤點的操作規定
11.1為確保全集團資產的賬實相符,各項資產應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
11.2各項資產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至少每半年一次。
11.3各項資產盤點應分類進行。
11.4各級財務部和行政辦以及實物使用部門或人員應共同參與各項資產盤點,財務部門在盤點過程中負責組織、監督和審核。
11.5每次盤點前應進行準備,制定盤點方案,設計好各項盤點表格。
11.6每次盤點應填編盤點表,并將財務部提供的賬面財產清單與實際盤點數對比,結出差異,查找和分析差異原因,對差異根據不同情況,按照集團有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12資產核算原則
12.1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負責集團公司資產核算規定的修改和制定。
12.2集團公司各級財務部具體負責各自范圍內的資產核算工作,并受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的指導和考核。
12.3集團實行統一的資產計價辦法,資產計價采用國家規范的歷史成本法。
12.4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殘值比例根據公司性質按國家規定的比例預留,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為10%,內資企業為5%,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機器設備(10年)機械設備(10年)、變電設備(10年)、電器設備(5年)、裝飾物品(5年)、通訊設備( 5年)、電子設備(5年)、辦公設備(5年)、運輸工具(5年)、廚房設備(5年)、電氣設備(5年)、耐用家具(5年)、儀表儀器(5年)、娛樂設備(5年)、其他設備器具(5年)。
12.5各級財務部應設立固定資產明細賬,作好所管固定資產的核算工作,努力做到固定資產賬、卡、物一致。在采用電算化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情況下,固定資產應按單項進行明細核算。
12.6財務部門應對所管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情況進行及時的核算,所有低值易耗品領用或進入使用前必須先通過'低值易耗品'一級科目反映,并應編制低值易耗品清單或建立低值易耗品檔案。
12.7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法。
13資產管理和使用責任制
13.1xx集團資產實行實物使用和管理責任制。
13.2集團資產管理部及各公司財務部應與集團行政辦及各公司行政辦簽定資產實物管理責任書,按責任書的內容和標準進行資產事物業績考核。
13.3各級行政辦應與各使用部門或人員簽訂資產使用責任書,按使用責任書的內容和標準考核和評價各使用部門或個人的資產使用和保養業績。
13.4各種資產責任書中的考核標準應以盤點結果及資產報表分析結果為關鍵內容。
13.5資產考核指標
13.5.1酒店、會所的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損耗率控制在營業收入1%以內。
13.5.2資產的完好率達到95%。
13.5.3財產流失率為0。
13.5.4項目綜合管理水平達到集團公司評定為:優。
14資產規劃
集團資產管理部應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及各種年度的中期(3年左右)的、長期(5-10年)的財務計劃,會同各公司財務部、各級行政辦及有關部門制定
集團的資產總規劃和各公司的資產規劃,包括資產購建、調撥、投資、報廢、出售等。
15各種資產管理表格設計(見附表)。
控股管理制度6
地產控股公司內部溝通管理
一、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簡單的人際關系,提倡個人與公司、個人與個人之間坦誠的溝通與合作。
二、公司開通了十一條溝通渠道,鼓勵員工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如果對公司的發展,管理等問題有個人的看法和觀點,無論是大的問題、小的`細節,公司都希望多提建議。
三、公司在員工招聘期、試用期、在職期、離職期進行一系列思想動態信息的收集、跟蹤、掌握,并針對此進行匯總、分析、反饋、解決。特別是公司在對員工進行崗位調配時,直接領導及同級hr部門應主動與被調配的員工進行充分的、正式的溝通。主要責任部門由各板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并定期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匯報。
四、若發生公司內部的人事勞資糾紛,員工可依照下列順序請求調解:中心負責人、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分管副總裁、執行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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