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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29 13:31:49 維澤 制度 我要投稿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賓館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

          消防安全規章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托的其他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8、定期聽取職能部門的'匯報,及時解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9、總結防火工作,火災撲救情況,做出獎懲的提案和決定,對嚴重失職、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做出處理的提案和決定,必要時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的火災事故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總則

          1、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3、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4、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職責者。

          5、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6、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持續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7、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8、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

          第二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三條賓館所有員工務必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四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持續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持續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六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七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務必明確分工,把職責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務必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帶給的當天客人狀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務必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6、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務必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八條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3

          當客人在酒店門前下車,行李員應主動上前迎迓,并接過客人的行李,把客人引領來總臺進行入住登記,領取鑰匙后,進行房間休息,這一個簡單的手續,如能處理得好,定能使客人對酒店的服務,倍具信心。

          1、總臺接待員應暫停原來的工作,向客人展露笑容,禮貌地詢問客人姓名如:“先生,早上好,歡迎你光臨××酒店,請問先生貴姓尊名,但愿我能幫您點忙。”

          2、當客人說出自己的名字后,應說:“多謝×先生”,然后在訂房架上拿出訂房卡,取出一張入住登記卡給客人填寫。

          3、當客人正在填寫入住登記卡時,接待員應馬上按照訂房卡上的資料,編排房間,填寫一本住客手冊注明客名、房號、遷出日期及房價,另外再寫出一式三份的`人名資料條子。

          4、客人填妥入住登記卡后,應查看客人有否遺漏了什么重要事項,如:離去日期、證件號碼、國籍、付賬方式及簽名等。

          5、查看客人的證件,核對編號有否填錯。

          6、如客人填寫遷出時,將會用信用卡付賬,應請客人出示信用卡,并壓出一張信用卡表,目的是方便客人在遷出時節省時間。

          7、客人搬入是攜帶輕便行李,但又不使用信用卡,那么便要禮貌地請客人先付全部租金(包括服務費及稅金)。

          8、一切手續辦好后,便在客人面前展開住客手冊,向客人解釋他的房號,離開日期及房間的租金,然后將手冊給予客人,再將房間鑰匙及人名資料條子第三聯交與客人身后的行李員,再向客人說:“×先生,行李員××會帶領你到房間去,祝你在××酒店愉快!

          9、接待員應將入住登記卡分開,把訂房卡釘在第一聯入住登記卡之后面,與其他第一聯入住登記卡放在一起,方便查閱。

          10、把訂房資料(correspondence)訂在入住登記卡的第三聯后面,連同賬單,一并交與前堂收款部。第二聯登記卡則存在一起,第二天早上一并交與公安局申報。

          11、第一聯人名資料條子是入于房間資料架上,第二聯給與總機放于人名資料架上,第三聯是給房務部樓層。

          12、把客人的人名、房號、人數、離開日期,依據第二聯的入住登記卡的號碼次序,填寫在當天搬入人客簿上。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4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部61號令,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規章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驗和組織保障。

          4、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7、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行為經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處分、罰款。

          8、負責向消防監督部門匯報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5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4、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5、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8、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并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0、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賓客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賓客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須經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賓客,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賓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賓客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撤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出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須經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宜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并關好門窗。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賓客,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賓客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同時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形式,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馂膽狈桨敢话銘▓缶c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賓客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賓客情況,認真清點旅賓客數并致歉安慰好賓客。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與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先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實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7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客房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賓館屬公共場所,嚴禁吸煙。

          十、合理開關照明燈具。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8

          1.增強安全消防意識,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責任,層層負責。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對各類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如遇電器及配電設施有發熱、異味等現象要立即報修,并及時關閉電源。

          3.對易燃物品要嚴格規章,嚴禁使用液體酒精,對天然氣爐灶及管線要經常檢查、保養,如出現漏氣、銹蝕現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強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水、電、氣等是否關閉,對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重點看護,并加強值班、巡視。

          5.建立安全防范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部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6.要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內部及本職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入店住宿,請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需辦理住宿登記。請勿私自讓未辦理住宿登記的.其他客人或者親友在客房留宿,或轉讓床鋪,探親訪友的請在晚上11時前離開。

          二、嚴禁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旅館。

          三、嚴禁在旅館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酗酒鬧事或進行黃、賭、毒、娼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謹防被盜、被騙、被搶。貴重物品請按規定交總服務臺代為保管。

          五、請愛護客房內的設備、物品,損壞須按價賠償。如果您想帶走留作紀念,請與服務員聯系商談。

          六、講究衛生,保護床單、被褥的清潔,不隨地吐痰,不躺在床頭吸煙,瓜殼果皮請丟進垃圾箱。

          七、請勿在客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遇火警請撥119或110、

          八、發現旅館內有違法犯罪行為,有義務及時制止、舉報,直至扭送公安機關,其行為受法律保護。舉報電話:110、

          九、旅客住宿計費:自午后12時至第二天午后12時為一天,超過第二天午后12時另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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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職責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貼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職責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就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職責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貼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狀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狀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來源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狀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禮貌生產,持續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狀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推薦。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資料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善后的狀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狀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狀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理解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狀況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薦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務必理解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務必理解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狀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務必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資料,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取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取、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務必保證質量,各項指標貼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務必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務必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賓館(客棧)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賓館(客棧)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這對賓館(客棧)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賓館(客棧)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為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節消防領導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

          第二節三級防火責任人的確定

          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第三章職責

          第—節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單位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各部門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4、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安全部經理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按時參加各崗位例會(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點)、(前臺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點)例會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務暫停排休,會后補休。年假按中心規定。

          四、員工請病假須提前將醫院診斷證明和請假單上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應及時通知領班,由領班請示經理。

          五、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三天至一周上報領班,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以不予批準。事后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換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領班提出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七、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3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規章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后整改情況;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凡開辦賓館(旅館)應證照齊全,亮證經營,各項硬件設施貼合安全條件標準,建筑物牢固安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應急照明設備、燈光疏散指示標記齊全有效,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暢通。

          二、嚴格執行驗證登記傳輸、財物保管、消防安全等各項管理規定和制度,切實履行治安職責。

          三、嚴格按照規定招收錄用人員,并按照規定督促辦理有關從業、暫住手續,定期對從業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培訓。

          四、遇有公安民警檢查時,應主動積極配合,不得知情不報、隱瞞包庇。

          五、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緝、布控案犯和贓物,不得通風報信。

          六、切實落實內部安全防范措施,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

          七、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2)賣淫、賭博、吸毒、傳播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3)對發生在本賓館的違法犯罪活動放任不管,不及時制止或帶給便利和條件。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5

          第一條為了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物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客貨棧、車馬店、浴池等(以下統稱旅館),不論是國營、集體經營,還是合伙經營、個體經營、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不論是專營還是兼營,不論是常年經營,還是季節性經營,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并且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第四條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準開業。

          經批準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并、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3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

          第五條經營旅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第六條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第七條旅館應當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險柜,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財物,要建立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條旅館對旅客遺留的物品,應當妥為保管,設法歸還原主或揭示招領;經招領3個月后無人認領的,要登記造冊,送當地公安機關按拾遺物品處理。對違禁物品和可疑物品,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第九條旅館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行跡可疑的'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罪犯,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第十條在旅館內開辦舞廳、音樂茶座等娛樂、服務場所的,除執行本辦法有關規定外,還應當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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