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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理化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31 10:08:44 制度 我要投稿

        理化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理化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理化管理制度

        理化管理制度1

          第一條 技術改進與合理化建議(以下簡稱技術建議)和推行公司現代化管理,是企業革新挖潛、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

          第二條 創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新配方,提高產品質量,改善產品性能及開發新產品,節約原材料等。

          第三條 對設備、工藝過程、操作技術、工、夾、量具、試驗方法、計算技術、安全技術、環境保護、勞動保護、運輸及儲藏等方面的改進或建議。

          第四條 對醫療衛生技術、教育、保育以及利用自然條件等方面的改進或建議。

          第五條 推廣應用科技成果、引進技術、進口設備的消化吸收和革新以及長期未解決的技術關鍵和質量關鍵等。

          第六條 對企業現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創新和應用,促進企業素質全面提高等方面的建議或改進。

          □ 組織領導和職責范圍

          第七條 技術建議與現代管理優秀成果評定小組成員由:總工程師、技術部部長,生產部部長等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組成。

          第八條 技術建議是在總工程師領導下進行工作,由公司歸口統一管理,技術建議管理員具體負責;鶎訂挝辉O技術建議聯絡員。

          第九條 技術建議管理員職責:

          1.匯編全公司技術改進措施計劃,掌握并督促其實施情況,收集資料,在適當的時候提請評定小組進行評定,總結上報重大技術成果。

          2.負責全公司技術建議資料處理,收集并推廣內外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配方、新結構的應用與交流。

          3.負責接待外單位有關技術改進方面的參觀學習,并建立咨詢業務關系。

          4.協助領導組織對公司內重要的非標設備設計方案的論證及會審,并辦理下達設計任務書。

          5.負責公司內技術攻關或招標的具體組織工作。

          6.定期召開基層技術建議聯絡員工作會議,安排與檢查該方面的工作。

          第十條 基層技術建議聯絡員職責:

          1.編制上報本單位年度、季度技術建議計劃項目,經批準后協助實施。

          2.對本單位實施的技術建議項目驗證、考核、分析和預鑒定,組織整理有關資料上報總師辦。

          3.總結推廣技術建議成果,協助實施人員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一條 經營管理與合理化建議(以下簡稱管理建議)由總工程師統一歸口管理,全公司各管理系統(不含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在企業管理工作中實現的現代管理優秀成果均需報總經理,由總工程師審查并定期提請公司評定小組進行評定(具體組織工作參照第九條,第十條進行)。

          第十二條公司科協組織實施的.管理建議由科協歸口提請公司評定小組評定,并報總工程師備案,具體工作參照第九條,第十條。

          第十三條 屬全面質量管理的tqc成果,由全質辦歸口管理,并報總工程師備案。

          □ 審查和處理

          第十四條 技術建議項目必須做到:

          1.經過試驗和應用,并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圖紙資料和技術總結。

          2.按照技術建議(現代化優秀管理)成果報表逐項填寫,并經單位主管和受益單位簽證。

          3.凡屬于提高工效、提高產品質量、節約原材料、改進設備(備件)、新的非標設計等必須要有相應的工時定額員、質量管理部門、材料定額員、設備部門和使用單位等簽署的效果證明。

          4.一般項目經所在單位考察后簽署意見,報總師辦。較大項目須經3個月的生產試用驗證,連同有關資料上報總師辦。重大項目須經6個月的生產驗證,整理全套資料上報,由總工程師組織,總工程師主持經公司評定小組評定后,報上級主管機關。

          第十五條 凡經鑒定的技術建議和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其鑒定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1.能否納入正式技術文件用于生產或經營管理工作。

          2.能否進行推廣應用與交流。

          3.詳細分析與核算經濟效果,對無法計算出經濟效果的應提出結論性意見,并由有關領導簽字。

          第十六條 凡納入正式工藝規范的技術建議項目,由有關部門與車間進行工時或材料定額的修改,并考核實施情況。對改變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性能的項目,根據產品圖紙審批程序辦理更改手續,并考核其批量生產情況。

          □ 獎勵與審批程序

          第十七條 凡申請技術建議成果或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獎勵的集體(個人),應由實施者提出申請,填報項目成果申報表,并附第十四條所規定具備的材料(管理優秀成果須附論文或文字總結)報歸口單位立案,交財務部門審核簽署意見,最后由歸口單位組織公司評定小組進行評定審查,總經理簽字,需要上報的則逐級辦理報批手續。

          第十八條 凡成功且投產(或用于管理)的項目,以修改技術文件的日期作為該項目的投產日期,以連續12個月為計算經濟效益的有效期。實際年節約額計算公式為;年節約價值=(改進前成本 改進后成本)×年產量 (一次性投資費用+報廢損失費用+時間費用)

          第十九條 凡被采用的技術建議和現代管理優秀成果,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榮譽和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 技術建議項目和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原則上每年5月、1月各評定一次。

          第二十一條 對借鑒已經應用的科技(或管理)成果,應降低一個等級獎勵。

          第二十二條 獎金的分配應按參與實施工作人員貢獻的大小合理分配,落實到人,各單位不得留成克扣。

          第二十三條 獲獎項目不得重復得獎,如項目在如下名目下均可獲獎(技術建議成果獎、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獎、tqc成果獎、節約獎等),則以獲其中金額最高的一種獎勵。

          第二十四條 獲獎項目如果經再次評審提高了獎勵等級時,可補發差額部分的獎金。

          第二十五條 對弄虛作假騙取榮譽與獎金者,一經查出,應撤銷其榮譽,收回全部所得獎金,并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如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時,以上級精神為準。

        理化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調動廣大職工參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經濟委員會發布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以及《治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實施指南》,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合理化建議內容

          本辦法所稱合理化建議,是專指有關改進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辦法和措施,應同時具有進步性、可行性。具體內容包括:

          2.1 有關安全工作質量的提高方面;

          2.2 有關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的改進方面;

          2.3 有關安全管理創新方面;

          2.5 有關現場安全管理隱患整改方面;

          2.6 有關強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等方面;

          2.7 有關提高職工素質培訓方面;

          2.8 其他有利于安全建設方面等。

          3、合理化建議申報

          3.1在突出每年五月“合理化建議月”活動的同時,常年不懈地堅持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

          3.2合理化建議采取逐級申報評審的辦法,每年組織一次合理化建議評審。

          3.3合理化建議分五個級別評審(見后款)。通過二級單位評審達到三、四、五級水平的合理化建議,在公司內部進行獎勵并報公司備案; 達到一、二級獎勵等級的合理化建議,每兩年向集團總公司申報一次。

          4、合理化建議評審

          4.1公司安全生產小組每年對申報的建議進行整理分類,提出初審意見。

          4.2公司評審組根據初審意見進行考察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4.3公司安全生產小組進行審定并授權獎勵。

          5、合理化建議的獎勵原則和標準

          5.1每項合理化建議必須經過考察、評審、鑒定,一般經半年以上實踐應用并取得成效的方能獲得獎勵。

          5.2合理化建議獎勵標準

          5.2.1可計算出直接經濟效益(管理類可計算間接經濟效益)的項目,獎勵分為五個等級:

          等級

          年創價值

          獎勵金額

          榮譽獎

          一

          100萬元以上

          3000元~5000元

          證書

          二

          50萬元以上

          100萬元以下

          20xx元~3000元

          證書

          三

          10萬元以上

          50萬元以下

          1000元~20xx元

          證書

          四

          1萬元以上

          10萬元以下

          500元~1000元

          表揚

          五

          1萬元以下

          500元以下

          表揚

          5.2.2對于難以計算經濟效益的項目,可以打分評出五個等級:

          a、解決問題的重要性

          解決重大問題 35分

          解決重要問題 25分

          解決較重要問題 15分

          解決一般問題5分

          b、應用范圍

          應用于全公司20分

          應用于公司同類型單位15分

          應用于某一單位10分

          應用于個別崗位5分

          c、進步水平

          全國范圍內先進水平40分

          全省范圍內先進水平30分

          本企業內先進水平20分

          個別單位內先進水平10分

          算出上述三個單項分數的總和后,按如下對應標準確定獎勵等級,對應頒獎:

          獎勵等級 總分數

          一 85~100

          二 70~84

          三 55~69

          四 40~54

          五 25~39

          5.3對合理化建議獎勵等級的確定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審查批準。

          5.4合理化建議獎勵資金由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主任審批后,經生產部和財務部核定,進入本單位生產成本。

          6、合理化建議的實施

          6.1評審組織對經過初審的合理化建議進行全面論證,并在合理化建議表上明確簽署是否采納、實施的意見。

          6.2對確定采納并能及時組織實施的合理化建議,提出落實合理化建議的途徑,提交安全部門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合理化建議的實施提倡“自提建議自實施”的原則,凡是在職權范圍內有能力組織實施的'建議,可自行組織實施,超出職權范圍內的合理化建議可報上級評審組織審議和實施。

          6.3對有采納價值,但需要進一步補充完善的合理化建議,交建議提出人進一步完善,或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完善。

          6.4對有采納價值,但暫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合理化建議,建立儲備檔案,待條件成熟后提交實施。

          6.5對沒有實施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簽署意見后歸檔。

          6.6員工所提合理化建議無論是否采納,都要給予明確的答復。答復時間一般不超過建議提出后的二個月,重大建議一般不超過三個月。

          6.7建議實施完成后,評審組織應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對該建議的實施效果進行驗收鑒定,并形成結論性意見。重大合理化建議項目可召開成果鑒定會。

          7、組織領導和相關部門職責

          7.1公司合理化建議工作在公司安全生產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評審組。評審組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任組長,成員由相關專業人員組成,負責建議的考察評審。人力資源部負責日常管理,包括宣傳征集主題、建議整理、分類考察、組織評審、籌備獎勵及資料歸檔等工作。

          7.2安全生產小組、生產部、技術部等相關部門負責提供合理化建議的主攻方向,組織或督促合理化建議的采納實施,參與合理化建議實施后的效果考察與鑒定。

          7.3財務部負責對合理化建議成果的年節約或創造價值進行審核,并簽署認定意見。辦理獎勵資金進入成本的手續。

          7.4公司參與合理化建議的考察與鑒定,負責對合理化建議獎勵資金的審批。

          7.5公司合理化建議小組負責本單位達到三、四、五級及儲備合理化建議的征集、考察、評審、實施、獎勵和一、二級合理化建議的申報工作。

          8、其他規定

          8.1不重復申報獎勵。一條合理化建議如申報專利或已獲公司其他獎項后,原則上不再進行評審,對于價值很高且經評審組一致同意評審的建議獎勵,只補發差額部分的獎金。

          8.2合理化建議評審獎勵應向一線職工和管理技術人員傾斜。

          8.3凡屬本職工作內應盡職責,不應視為合理化建議。但雖與本職工作相關聯,創新內容多的,采用見效后可按本辦法獎勵。

          8.4集體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明確主提議人、附議人,關系不大的人員不應列入。建議獎金按各人在其中的貢獻大小合理分配。

          8.5作為儲備建議,在第五等級的限額內酌情予以獎勵,儲備建議項目投入應用后,評定相應獎勵等級增發獎金時,剔除已發獎金。

          9、附則

          9.1本辦法適用于福建盛達機械股份公司所屬各單位。

          9.2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生產小組。

        理化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為貫徹公司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文化理念,有效地推行企業全員參與企業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廣大員工的聰明才智,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2.鼓勵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及各項能給公司帶來更大經濟效益的提案。

          3.推動公司提案改善和技術革新、技術開發、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借以改善管理體制,優化流程,提高效率,節約成本,增強企業活力。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提案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的管理。本公司各級員工對本公司的經營,不論在技術上、質量上或管理上,如有改進意見,均可向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案。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的統一管理。

          1.綜合管理部負責合理化建議/提案的收集及初步審查。

          2.與合理化建議/提案內容有直接關系的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合理化建議的審核,并提出獎勵建議。必要時召集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集體會審。

          3.公司合理化建議/提案管理委員會負責實施效果的評價、鑒定。

          4.經理負責合理化建議的最終評定及獎勵措施的批準。

          四、相關定義:

          合理化建議:主要是經營管理方面,提出改進和完善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的建議和措施。

          提案:主要是生產進步、技術創新等方面,提出對生產改進、質量提升、業務的開發和對生產設備、工具、工藝技術等方面的改善意見和建議。

          五、審查委員會

          為組織實施本制度,公司專門成立員合理化建議/提案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

          1.審委會的人員組成。審委會成員由各部門經理、主管組成,綜合部部長為執行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指定一名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任審委會主任。

          2.審委會職責如下:

          1)關于員工建議案件的審議事項。

          2)關于員工建議案件評審標準的研討事項。

          3)關于建議案件獎金金額的研討事項。

          4)關于建議案件實施成果的研討事項。

          5)其他有關建議制度的研究改進事項。

          六、合理化建議/提案項目范圍

          (一)重點建設性提案項目:

          1.技術工藝和生產流程的改進,機器設備保養的重大改善等。

          2.控制成本費用和不良品率,簡化作業、提高產品質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3.對公司生產、物流、降低工程造價、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創新建議。

          4.對公司未來經營、發展規劃的調研、可行性研究分析報告等。公司急需解決的難題。

          5.促進工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的新舉措。

          6.其他能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的建議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見、改善措施項目:

          1.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藝、作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改善等。

          2.設備保養方法、廢料利用、能源節約、作業安全等的改善。

          3.對不良行為的舉報及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各項建議。

          (三)《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建議書》內應列的主要項目如下:

          1.提案事由:簡要說明提案擬改進的具體事項。

          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提案為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妥善之處以及改進意見。

          3.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提案改善的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驟等。

          4.預期效果:應詳盡說明該提案經采納后,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

          七、合理化建議/提案申報、審核程序

          (一)申報程序:

          1.合理化建議/提案人員填寫《提案建議書》,將擬建議事項內容詳細填寫,并附實施方案后交綜合管理部部長,由綜合管理部部長進行初步審查,上報主管副總經理?陬^申報無效。

          2.提案內容如偏于批評,或無具體的改進實施辦法,或不具真實姓名者,綜合管理部部長認為內容不全,不予交付審議,其有真實姓名者,應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據實委婉簽注理由,將原件密退還提案人。

          (二)審核程序:

          1.綜合管理部部長將《合理化建議書》存檔,交提案人所在部門部長進行初步審核,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并決定是否提交經理辦公會進行討論,并作出最終審核結論。

          2.《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建議書》經經理例會討論、認定可行后上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方予實施;任何個人及部門負責人不得擅自實施提案,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均由當事人承擔,情況嚴重者,予以開除。提案的實施如需經費開支,報經理例會討論決定。

          3.提案審核結果,由綜合管理部反饋給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納通過,綜合管理部應注明原因。

          八、合理化建議/提案效果評估、鑒定

          (一)合理化建議/提案采納實施后,由實施部長或車間主任填寫《提案實施效果報告書》,并備齊下列資料上報審委會。

          1.提案研究報告

          2.提案測試和實驗報告。

          3.技術設計方案(包括數據、圖表、照片等)。

          4.質理標準、技術(管理)對比分析報告。

          5.效益分析報告。

          6.標準化分析報告。

          (二)一般性建議、改善措施由部長、主管評估鑒定,并將詳細的鑒定報告交綜合管理部復核。

          (三)綜合管理部在收到提案報告15天內,根據該項目創造性大小、應用范圍、投資回收周期長短、經濟效益大小、職務相關性等,在經理辦公會上進行綜合評定,并將結果上報總經理;重點項目成果可由公司根據其應用價值上報政府機關進行評估、鑒定,并申請專利。

          九、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細則

          對于符合獎勵條件的合理化建議及技術革新、技術改造項目,按其生產經濟效益的大小參照下表規定,實行一次性獎勵。

          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金額

          一覽表

          年節約或創造經濟效益獎金數額

          對于經濟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項目,評審委員會可按其作用大小、技術難易、創新程度、推廣價值,給予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判,確定相應的獎勵等級,具體如下表所示。

          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等級表

          特等十等九等八等七等六等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

          提案或合理化建議如系由兩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獎金,按人數平均發給。

          團體特別獎,該獎每半年評選一次;對提出提案或合理化建議較多部門(車間)或班組,按采用的提案或合理化的貢獻大小,頒發下列特別獎。

          第一名:錦旗及獎金5000元。

          第二名:錦旗及獎金3000元。

          第三名:錦旗及獎金20xx元。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該獎。

          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掌范圍內所作的建議。

          2.被指派或聘用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者。

          3.由主管指定為業務、技術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進行作業,而提出改進建議者。

          4.同一提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金者。經核定給獎勵的提案,應在公司提案公布欄內進行表彰。

          十、其它規定

          1.為避免評審人對提案人的主觀看法或印象,影響評審結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綜合管理部應對提案人姓名進行保密,只提供提案文件資料。

          2.對于被公司采納的提案,綜合管理部應根據提案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參照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3.任何提案人不得借用公司已定方案(包括未執行的方案),否則視為無效提案,并給予行政處分;對弄虛作假而騙取榮譽者,公司將撤銷獎勵,索回獎金,并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所采納提案所涉及的技術革新、技術開發費用及其他費用列入公司管理開支;財務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0.1%左右作出安排,由審委會掌握使用。

          十一、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訂,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十二、附件鼓勵

        理化管理制度4

          1、為鼓勵廣大員工積極向公司獻計獻策,規范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活動,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設備技術、生產工藝、工具工裝的改進;

          (2)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技術的`改進;

          (3)節約材料、能源的措施和辦法;

          (4)提高產品質量,加強質量控制的建議;

          (5)科技成果與技術革新項目的推廣應用;

          (6)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改進安全管理方法的建議;

          (7)安全文化建設、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建議。

          3、員工可通過填寫“ci卡”或其它渠道提出自己的建議。

          4、每季或不定期以“ci卡”積分的形式給予物質獎勵,公司也將對被采納的優秀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通過月份安全管理考核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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