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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采購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原材采購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原材采購管理制度1
一、 采購管理制度
1、供應部門應根據公司生產部門的計劃,按時按量地采購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商務談判必須要有3人以上的人員參加,商務談判的內容(價格、質量、交貨方式、付款方式)要及時的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簽訂合同;合同內容要采用集團公司規定的合同文本后,才可與供應商簽訂。在合同上注明質量、價格、交貨方式、付款方式等要求,同時向供貨單位索要品質檢驗單,必要時質檢部門可到原、輔料產地進行予檢。
2、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應提前向質檢部門提交物料檢測申請單,質檢部門及時安排計量,并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完成采樣、制樣、化驗、開出分析報告單,經質檢部門負責人復核后,加蓋質量檢驗專用章作為“進出廠物品檢測單”,并填明數量、質量、級別等,分別保送財務、供應作為結算依據。分析報告單同時報送技術部門、生產部門。
3、對于經檢驗不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供應部門有權提出復檢,復檢仍不合格,財務暫時不予付款,由供應部門通知供貨單位前來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則在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執行合同最終以仲裁結果為依據。
二、 原、輔材料入庫檢驗流程
1、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質檢部門,注明供貨單位、物料名稱、數量、批次、進廠日期等,由質檢部門安排計量、采樣、制樣,上述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并讓供貨單位全程監督并得到認可。同時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原料庫管,由原料庫管人員安排堆放。
2、已計量的原、輔材料由庫管人員按不同的品種堆放,不能混雜,插牌標明品名,分析報告單未送達不準使用,否則追究庫管人員或使用單位人員的責任。
3、每批原、輔材料計量結束時,質檢部門立即會同供貨方或公司供應部門按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采、制樣。樣品一式三份,一份公司質檢部門安排化驗、一份交供貨單位、一份經雙方共同簽字封口作為仲裁樣品放公司質檢部門保存,保存期為三到六個月,質檢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化驗出來,報技術部門和生產車間通知使用。
4、雙方共同采樣的分析結果和供方結果在國標允差范圍內,質檢部門才能開出結算用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若雙方超差,則按合同約定的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以仲裁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5、每批物料必須判明級別、若質量達不到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質檢部門書面通知財務暫停付款,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由公司領導集體研究后再作處理。
6、未經采樣的物料車間私自使用,追究車間和原料庫責任。
7、結帳一律以質檢部門開出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為準,否則追究財務部門責任。財務部門在結帳時如發現對方發票與我方“進出廠物料檢測單”數字有出入,應暫停付款,并及時請示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商定后處理。
8、物料的計量、取樣、制樣、分析的監督控制管理辦法另定。
原材采購管理制度2
一、 采購管理制度
1、供應部門應根據公司生產部門的計劃,按時按量地采購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商務談判必須要有3人以上的人員參加,商務談判的內容(價格、質量、交貨方式、付款方式)要及時的.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簽訂合同;合同內容要采用集團公司規定的合同文本后,才可與供應商簽訂。在合同上注明質量、價格、交貨方式、付款方式等要求,同時向供貨單位索要品質檢驗單,必要時質檢部門可到原、輔料產地進行予檢。
2、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應提前向質檢部門提交物料檢測申請單,質檢部門及時安排計量,并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完成采樣、制樣、化驗、開出分析報告單,經質檢部門負責人復核后,加蓋質量檢驗專用章作為“進出廠物品檢測單”,并填明數量、質量、級別等,分別保送財務、供應作為結算依據。分析報告單同時報送技術部門、生產部門。
3、對于經檢驗不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供應部門有權提出復檢,復檢仍不合格,財務暫時不予付款,由供應部門通知供貨單位前來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則在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執行合同最終以仲裁結果為依據。
二、 原、輔材料入庫檢驗流程
1、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質檢部門,注明供貨單位、物料名稱、數量、批次、進廠日期等,由質檢部門安排計量、采樣、制樣,上述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并讓供貨單位全程監督并得到認可。同時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原料庫管,由原料庫管人員安排堆放。
2、已計量的原、輔材料由庫管人員按不同的品種堆放,不能混雜,插牌標明品名,分析報告單未送達不準使用,否則追究庫管人員或使用單位人員的責任。
3、每批原、輔材料計量結束時,質檢部門立即會同供貨方或公司供應部門按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采、制樣。樣品一式三份,一份公司質檢部門安排化驗、一份交供貨單位、一份經雙方共同簽字封口作為仲裁樣品放公司質檢部門保存,保存期為三到六個月,質檢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化驗出來,報技術部門和生產車間通知使用。
4、雙方共同采樣的分析結果和供方結果在國標允差范圍內,質檢部門才能開出結算用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若雙方超差,則按合同約定的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以仲裁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5、每批物料必須判明級別、若質量達不到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質檢部門書面通知財務暫停付款,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由公司領導集體研究后再作處理。
6、未經采樣的物料車間私自使用,追究車間和原料庫責任。
7、結帳一律以質檢部門開出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為準,否則追究財務部門責任。財務部門在結帳時如發現對方發票與我方“進出廠物料檢測單”數字有出入,應暫停付款,并及時請示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商定后處理。
8、物料的計量、取樣、制樣、分析的監督控制管理辦法另定。
原材采購管理制度3
1、采購
1)項目開工前由項目部有關人員根據設計圖紙及招投標文件編制采購文件,包括材料標準及采購計劃,經項目經理審批后進行備案。
2)對于所采購的各種原材料,物資部門必須對供貨單位質量保證能力進行調查和評價,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供貨單位。
3)根據采購計劃依法與供貨方簽訂采購合同,合同內容包括:材料名稱、類別、規格、型號、數量、價格、技術標準、供貨時間、到貨地點等。
4)采購的原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規定,材料必須具有有效的質保單、合格證等,嚴禁采購“三無”材料,無證不采購。
2、保管
1)材料進場時必須經材料員及有關人員配合按合同要求及有關標準規定進行驗收,并要求供貨方提供材料合格證及試驗報告單等憑據。符合要求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需要復驗的材料如鋼筋、水泥、骨料、土工布等通知試驗人員進行取樣送檢。
2)根據材料的特點選擇適宜的儲存場所,并實行分類堆放,并設立標識牌。儲存條件應符合材料要求,如通風、防潮、采光、清潔等。防治儲存期間材料的變質損壞。
3)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儲存的原材料進行檢查,確保原材料在儲存過程中的質量,一但發現變質或不合格材料應通知質檢及試驗人員進行檢驗,對已不能用于工程中的材料立即清場。
3、使用
1)材料的使用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2)原材料須經項目部自檢及監理工程師抽檢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對原材料的保護,防止在使用中對其的.損壞。
4、檢查
1)物資到貨單后,由材料管理人員對供貨方提供的質保文件證明進行相應的驗證檢查,經確認質量保證時,才允許進場。
2)對工程質量有直接影響而需要進行檢驗、試驗的物資,有工地實驗室或委托國家認可的地方質檢部門進行,并出具“檢驗報告”,不允許緊急放行。
3)對于檢查過程中的不合格品要做出明確的標識和隔離,并做好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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