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1
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經營、財務管理,規范采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公司采購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資供應保障,根據公司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自購物資由集團公司設立專職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采購工作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科嚴格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制度、采購管理流程,本著服務煤礦基建的宗旨,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2、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對煤礦的所有采購合同進行審核、監督,保證公司所有經濟行為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計劃科負責對采購計劃的審批,確保采購行為的合理和采購資金的落實。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資、設備(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購需求,編制各期采購計劃,上報公司財務科審批并執行。
4、按時完成各期采購計劃和零星采購計劃,保質保量、及時準確地為基建施工提供采購服務,并就供應的物資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價格、交貨期等要素及時征求施工單位的意見,改進不足。
5、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煤礦組織的大宗物資采購及招標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議。
6、采購合同的簽訂:
初步確定供應商和待采購物資、設備的市場價格后,集團公司供應科、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和相關供應商開展關于采購物資、設備的價格談判,簽訂采購意向合同、協議。
公司供應科、辦公室將采購合同、協議以及采購計劃報公司計劃科審核,經事前審計、確認其合法、經濟后,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許可后,和相關供應商簽訂正式采購合同、協議。
7、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原則和注意事項自主、自愿,平等協商是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基本原則。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注意事項為:
合同、協議的條款、內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合同、協議的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或與公司的利益沒有抵觸。
合同、協議的履行條件及履行方式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確定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的糾紛。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2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以下內部控制制度:
一、崗位工作責任制
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負責人、采購受理、采購操作、履約驗收四個崗位。
1.負責人崗位的主要工作是:人員管理,制度建設,崗位培訓,業績考核,簽批對外文書,審核報告。
2.采購受理崗位主要工作是:接受采購人委托、審核項目資料、根據項目的特點、類別、合理確定項目負責人、協調采購會議時間安排、采購文件審核、發送中標通知書等。
3.采購操作崗位主要工作是:溝通采購人、發布采購信息、制作并發售采購文件、組織評標活動、整理已辦結項目檔案等。
4.履約驗收崗位主要工作是:督促、指導和服務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對重大的集中采購項目,與采購人共同組織有關技術專家進行驗收、制作驗收報告;一般項目由采購人驗收并填制合同履行情況表作為驗收報告;受理質疑和投訴。
工作崗位相互分離,各負其責,互相制約與制衡。即采購受理崗位不負責采購操作和檔案管理;采購操作崗位不負責履約驗收和檔案管理,履約驗收崗位不經辦采購受理和檔案管理。
二、回避和輪崗制度
1.建立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包括招標采購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中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采購中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
2.建立輪崗制度。采購中心受理業務后,對中心人員工作分配要全面,工程、貨物和服務類都要經手,大、小項目盡量平均,促進全體人員都能掌握采購操作的全流程業務。
三、文明辦公制度
1.實行政治和業務學習制度。每周除參加區政府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政治學習外,每月還安排兩個下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業務學習,特別是學習與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
2.提倡文明用語,對來電來訪者,應做到熱情、大方、得體,一律使用文明語言,樹立良好服務觀念。
3.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全體人員應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崗位,做到不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請假須按規定辦理。工作期間一律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上網淘寶、炒股、打游戲、看電視劇等等。
4.注意安全和保密。平時注意保管文件、資料和辦公用品,重要文件及時歸檔,對涉及國家機密、工作秘密、供應商的商業秘密,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5.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杜絕一切不必要的開支,自覺愛護公共財物,努力減低采購成本。
四、印章管理制度
1.日常工作所需,比如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需啟用印章,經辦人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文件、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單位負責人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4.外單位需采購中心出具證明等之類情況,需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
5.單位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財務印章由財務人員負責管理,未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凡是出現未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蓋章的情況,責任由公章管理人員自行承擔。
五、檔案管理制度
1.文書檔案和專業檔案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內容進行收集整理,編寫歸檔目錄,交由檔案室登記裝訂保存。文書檔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專業檔案一般在項目完成后一周內歸檔。聲像檔案隨時歸檔。
2.檔案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的查借閱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借閱、復印檔案資料,均需填寫《檔案查詢申請表》,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方可查閱,借出的檔案要及時歸檔、核實。
3.檔案人員要增強保密觀念,經常檢查設施安全保密情況;離開檔案室時,必須鎖好文件資料柜,關好門窗。
4.銷毀檔案要登記造冊,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能進行,銷毀時要有監銷人,并履行簽字手續。
5.檔案人員熟悉檔案庫藏情況,完善檔案檢索工具,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衛生等工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六、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報銷程序
、.報銷人需把報銷的票據整理完整。
、.報銷票據上應由承辦人用鋼筆或碳素筆簽字,標明經手人。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原始票據的合法性,大小金額是否一致,戳記是否清晰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并向單位負責人說明情況。
、.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財務印章及報銷金額,據實予以報銷。
、.聘請的專家在參加政府采購中,如需申請工作用餐、去現場勘察或制定技術參數所發生的費用,必須如實的填報審批單、報銷單,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經主任審批后,財務人員方可報銷。
、.所有報銷票據、財政受權支付票據、報銷審批單,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加蓋財務公章及法人私章,方可生效使用。
2.收取、退付保證金工作程序
①.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收取
供應商前來交納保證金時,要核實繳款人公司名稱及辦理人員身份證明、開具湖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進行收款、蓋章,并將票據交給交款人。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和現金形式交納的保證金。
、.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退付
根據申請退款人提交的領款單,核實項目負責人、檔案管理人員簽字及退款信息(注意核實退款信息必須與繳款人一致,否則有權拒絕辦理),且核實并完善相關手續后辦理退款事宜。一律以轉賬方式退還,不退付現金。
七、廉政管理制度
嚴格實行工作人員廉政八不準:
1、不準違反工作程序,違規操作;
2、不準濫用權利、謀私、玩忽職守、假公濟私;
3、不準在工作中扯皮、推諉或無故拖延;
4、不準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替供應商向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評標人員說情、打招呼。
5、不準將招標保密事宜透露給他人;
6、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采購人和供應商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7、不準與采購人或供應商串通進行損害第三方利益的活動;
8、不準從事有損于政府采購形象的一切活動。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3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及各項目部物資的采購工作,為規范采購部的部門管理行為,管理依據,管理標準,做到“非人管人,制度管人,流程做事”的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物資采購工作。
第三條權責
。1)采購部負責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2)采購部有權根據本制度對違反制度的人員進行處罰和提出處理意見。
。3)項目部及公司各相關部門具體執行此制度的要求。
第四條材料計劃
1、材料上報:公司及項目部的所需材料均需按照標準版本上報至公司采購群,由總經理審閱批示。在無特殊批示后視為同意采購。其他形式均不認可,視為無效計劃。材料上報日期按規定日期上報,不按時間節點上報材料(領導特殊批示的除外),視為無效計劃。在材料相關標準不確定就上報,視為無效計劃。為統一采購以節省最大成本,現將材料上報做如下規定:
2、計劃類別
。1)材料總計劃。
。2)月度材料計劃。
。3)周材料計劃。
。4)急需材料采購計劃。
(5)特殊材料計劃。
3、具體計劃及時間節點說明
(1)材料總計劃:指項目部接到工程后,項目部制作出該工程所需材料名稱,數量,規格,標準,要求,做出計劃,動工前10天上交采購部,采購部接到總計劃后,進行材料的比對,做出市場分析,制定出材料內部計劃.做出材料價格資金預算。提前尋找供應合作商,出成本表。采購部經理合理分配采購人員的對接工作。
。2)月度材料計劃:每個月25號到30號,項目部根據倒排工期的情況,根據時間節點,上報次月材料需求計劃給采購部,采購部根據此計劃,聯系供應商,制定出材料價格,同時對大型材料做到提前考察價格,核算加工周期。做出月度資金使用計劃,每月1號到5號上交財務,做到有計劃支付。如果項目工期短,能夠在當月完成的,只需上報材料總計劃,不需要上報月度計劃。
。3)周材料計劃:指以四天為一個周期,每個周期項目部上報近期的材料,材料上報時需按預算編制的科目編制上報需求計劃。周六提交周采購計劃,周日、周一完成詢價并提交詢價表;周二前一般材料進場,大宗材料,加工類材料,甲定類材料,附樣品類材料,不明確類材料完成定價、采樣和確定進場日期。周二提交周采購計劃,周三、周四完成詢價并提交詢價表;周五前一般材料進場,大宗材料,加工類材料,甲定類材料,附樣品類材料,不明確類材料完成定價、采樣和確定進場日期。
。4)急需材料采購計劃;指項目部施工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購買的材料。項目部電話說明急需類材料的購買的具體原因,通知采購部經理、總經理,經批準以后,采購部方可進行采購,及時補報材料計劃。
。5)特殊材料計劃.有總經理簽字特別批示的材料,按需求日期優先購進。
第五條材料采購
1、材料詢價
針對材料計劃,對應負責的采購員在拿到材料采購計劃后,首先明確相關材料的具體型號數量和具體要求。倉庫有的材料優先應用到項目中,沒有的材料在與項目部確認好最終的相關要求后開始詢價。本著“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的原則,對詢價供應商數量要求至少三家以上。具體規定和要求如下:
。1)采購員在詢價時,原則上可以找任何滿足條件的供應商詢價,但針對詢價中供應商隨意找人代替或者頂包,對相關責任人每次500元處罰,并承擔相應責任。
。2)在詢價單中,對供應商所報的價格隨意增大或更改來鎖定某個供應商或者謀取個人利益,對相關責任人做開除處理,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所有采購人員不得向供應商泄露公司信息或機密,不得將物資的底價或競爭方的信息透露,一經發現,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的處罰。
(4)針對材料價值一萬元以下,五千元以上或者單項過千的出具詢價單由采購部經理審批同意后購買;一萬元以上(含一萬元)的材料出具詢價單后由預算部領導核實,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詢價單必須貨真價實,發現弄虛作假,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采購部經理對其負責抽查落實,公司抽查。
。5)詢價單針對材料,不針對個人或項目,可共享使用。針對詢價單的時效性,一個月之內,在價格無變動的情況下同一種材料無需再出具詢價單;
。6)針對簽訂合同的長期供貨商,在詢價時優先考慮;針對開具專票的供應商,在詢價時優先考慮;針對廠家源頭類供貨商,詢價時優先考慮。
2、材料對比
。1)材料價格確定后,數量較大的材料與預算清單材料價格對比,發現材料價格差異大或高于預算價格時,有詢價單的在詢價單上注明,簽字時進一步說明,沒詢價單的要首先上報領導。
。2)材料數量較大的材料,累計數量超過預算量時,協助項目查清原因并上報領導。
3、材料采購工作
。1)樣品確認。由采購員聯系供應商提供多家相應樣品,由項目部或者甲方確認。在樣品確認后,項目部更改或取消,造成損失的.由項目部負責并向總經理匯報,采購部協助退貨或退至倉庫。
。2)甲方指定材料。指定材料由采購部和項目部一起向總經理匯報,包括價格和付款方式等問題。在總經理批復后按相應采購流程購買。
。3)采購員在供應商樣品確認后上報詢價單批復,由采購員與之簽訂合同(公司統一版本)。合同要求保密,在合同中必須注明單價、材料型號及發票的類型和開具發票的時間,資料完善,合同的其他具體要求按公司制度執行。
(4)針對材料采購,采購員需在4天的采購周期內完成一般材料采購,未進場的,首先由采購部經理詢問延遲進場的原因,并催促盡快進場,對進一步未進場的材料,每項對采購員處100元罰款,并隨時間的延長進行累計。若因其他部門的原因導致采購計劃落后而延誤交期的,采購部門不以受到處罰;若因其他部門申報清單出錯,并沒有及時變更導致采購錯誤的,采購部不以受到處罰;若因生產中,材料清單發生臨時變更未及時給予通知導致采購錯誤的,采購部不以受到處罰。
。5)針對大宗材料,加工類材料,甲定類材料,附樣品類材料,采購員需在4天的采購周期內完成材料采樣,詢價,結合項目部材料使用情況制定出進貨時間,結點.未能按時供貨的給與100元處罰,對于項目上剩余材料過多,或由于變更造成材料剩余,由項目部負責,采購部協助辦理退貨或退倉庫手續.
(6)采購材料的價格。針對采購的材料,采購員需對材料價格負責。在審批過程中或在以后查核中明顯高于現市場價20%的,一次性罰款500元;高于現市場價30%的,一次性罰款1000元;累計3次以上或此項累計罰款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對工作安排作調整。在采購過程中對價格下降做出巨大貢獻的獎勵100-1000元.若因生產進行中出現的突發采購計劃,采購部應盡力保證以‘為公司節約成本的理念’進行采購,若在急需的采購中價格略高于市場價的,公司采購部應以實際情況考慮,不對采購人員進行懲罰。
。7)采購材料的數量。采購員需根據項目上所報計劃來確定采購數量,原則上不得大于項目上所報材料的數量標準(砂石料或者磚等地材因湊車增加數量的經項目部確認同意后的除外)。在項目材料驗收入庫時發現數量弄虛作假,查明原因后如是采購員弄虛作假,每次處200元經濟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如是供應商弄虛作假,采購員首先要通知供應商本批次貨物按實際到貨數量結算,并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部分經濟處罰。
。8)采購材料的質量。采購員需根據項目要求的質量標準來確定采購質量,在項目材料驗收入庫時發現質量弄虛作假,以次充好,查明原因后如是采購員弄虛作假,每次處200元經濟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如是供應商弄虛作假,采購員首先要通知供應商退貨或更換,并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部分經濟處罰。
。9)材料進度跟催。由供應商送貨材料,加工類材料等有送貨周期的材料,采購員需及時跟進,掌握送貨進度,保證工地正常施工。
第六條材料入庫
(1)每個項目部由公司指定具體的材料收料員,每一項材料入庫必須由收料員本人驗收,及時開具相應的材料入庫單;收料員不在場時,由他指定相應人員臨時驗收入庫,后期本人核實無誤后開具相應的材料入庫單。不能滯后采購部的單據手續工作。
。2)相關資料務必貨到資料到,資料要真實有效,,對隨貨帶去的材料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證、檢驗報告等)統一隨材料交付材料員保管,資料不全的由收料員向采購員通知補全,后期項目部丟失的,采購部不在負責,由項目部自行解決。相關的資料一定是廠家蓋章或者供應商蓋章,否則視為無效資料,需重新提供。
。3)項目部對驗收后的材料數量和初步的材料質量負責。收料員接到材料到貨通知后,對應清單數量進行清點,發現問題做出記錄,需要測量的進行測量,同時對材料表面質量進行初步檢測,需要通知技術員的有技術員檢測,無異議,在清單上簽字或開證明,材料清單或收據上必須有章或供貨商簽字,否則視為無效票據,再辦理入庫手續,有異議的由采購員協調退貨或其它方式處理,原則上后期發現材料數量不對或者損壞的情況由項目部負責,采購部協助解決。內在質量問題有采購員,項目部,供應商共同分析,協商解決。
。4)收料員根據實際收貨數量和質量開具入庫單,采購員根據實際驗收的材料數量和質量與相關供應商結算。
。5)采購部單據按預算編制材料分類初步統計與預算量對比,做出預警,給項目及領導提供參考依據.
第七條材料賬款
1、材料預付款及定金
。1)針對部分材料需要預付款的情況,采購員盡量采用預付款方式,預付款時手續要齊全(手續見財務制度),減少個人借款,卻有需要通過借款的方式,在公司統一版本的借條上面需要寫明錢數,借款項目部和用途(如能寫清楚單價數量也要寫明)。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如借款金額大于或者等于十萬還需要董事長簽字。簽字完成后交到財務部。
。2)借款需要在財務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沖減,具體要求見財務部規章制度。
2、對賬支付
。1)每項購買的材料應和預算編制對應由采購員詳細的記錄購買時間、材料數量、型號、價格、供應商名稱、付款方式、是否開具發票及發票類型;采購部統計人員對相關材料對應計劃按實際貨單做出詳細統計,做后期對賬核帳使用。
(2)相關簽字手續
。3)個人報銷
針對由采購員個人報銷的材料單據,采購員應提供相應的支付憑證,包括小票,微信截圖等。其他要求需按財務部和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4)供應商轉賬
針對由財務部直接轉賬的材料單據,采購員應根據其開具的發票準確的提供相應的收款帳號,因帳號提供錯誤而延遲支付的,針對情況,由供應商或者采購員承擔相關責任。嚴禁將供應商的款項報銷個人等挪用公司款項的情況出現,一經發現,每次處100元的罰款,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其他要求需按財務部和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5)供應商掛賬
針對掛賬支付的材料單據,采購員填寫單據時應寫明掛賬單位(與開具發票單位一致,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向財務部說明)和詳細的工程名稱。與公司長期合作的供應商在工地出現退貨的情況時,退貨單同樣需附上掛賬單并寫明為退貨,掛賬金額為負數,掛賬聯為掛賬單第3聯。采購員每月與合作供應商核對賬目一次,確保無漏帳,重帳,錯賬。其他要求需按財務部和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6)供應商掛賬付款
在掛賬的供應商滿足付款條件后,由供應商開具相應的收款收據,采購員在收款收據后粘貼對應的掛賬單第二聯,執行付款手續。付款采用少付勤付,有采購人員,或財務人員主動通知供應商方式,提高公司信用度,增加掛賬額.減少不必要的手續.其他要求需按財務部和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剩余物資處理
。1)項目部出現的剩余材料,數量大的由項目部向領導做出回報,同時由材料員提出退貨申請,由采購人員聯系供應商退貨,并開具退貨單,由項目部簽字認可,以付.賬的由供應商將貨款打回財務帳戶或以現金退款,具體方法按財務要求辦理手續.掛賬的,退貨單需附上掛賬單并寫明為退貨,掛賬金額為負數,掛賬聯為掛賬單第3聯。
。2)項目部出現的剩余材料,數量較小的(能退則退),不能退貨的材料,由材料員辦理退庫手續,與采購員一同將材料退至倉庫內,按進貨價的50%-70%價退出項目成本.
(3)多次能利用的材料,由材料員辦理退庫手續,與采購員一同將材料退至倉庫內,辦理入庫手續.
第九條其他工作
1、材料售后質保
在相關的材料在購買時,如燈具,機械等需在單據上注明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內由采購人員聯系供應商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外由項目部和采購部協商解決。
2、發展定點供應商
。1)發展優質供應商,簽訂聯營協議。
(2)盡力做到供應商直接供貨到施工現場,由項目部直接驗收、入庫。
。3)發展聯營供應商的數量和質量,堅持每月每個采購員增加一名長期合作掛賬供應商,也作為采購部月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3、合同
采購部的材料合同均采用公司同一版本,采購員在簽訂合同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合同一定要注明開具發票的類型和開具發票對應的時間節點。
(2)合同對相關的進場時間,進場質量作出明確的要求,針對要求要有相關的制約措施。
。3)合同相關附件一起準備齊全后申請蓋章,附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的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法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的委托書等,附件上面一定要有供應商的公章認可。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部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采購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政府采購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納入交通部部門預算管理的部機關、部屬行政事業單位和部管社會團體(以下統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以及與財政性資金相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實施的政府采購,適用本辦法。
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國債專項資金、車購稅交通專項資金、各項行政事業經費、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等各項財政撥款和國家有關部門撥入的專項經費。
與財政性資金相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是指采購人以對外創收等形式取得的各種資金,包括經營收入,非稅收入以外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單位可支配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采購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規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財政性資金和與之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采購國務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的組織形式。
集中采購分為政府集中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是指采購人將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政府采購項目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的采購活動。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按國務院確定公布的范圍、標準執行。
部門集中采購,是指由交通部統一組織實施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和部門采購限額標準,按國務院確定公布的范圍、標準執行。
分散采購是指采購人實施政府集中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范圍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第六條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以及部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第七條交通部政府采購的信息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在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但涉及國家機密和商業秘密的除外。
第八條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專家的確定,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規定,由采購人或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從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建立的中央單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本單位從事政府采購的工作人員不得以評審專家身份參加本部門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談判或詢價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與職責分工
第九條交通部設立部政府采購領導小組,作為政府采購的領導機構,由主管副部長和相關司局的領導組成。主要職責是:
(一)審定交通部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及相關規章制度;
(二)根據國務院規定,審定調整部門集中采購項目;
(三)審定部門集中采購代理機構;
(四)審定部門集中采購年度預算和實施計劃;
(五)對政府采購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和協調;
(六)研究處理政府采購工作中重大違紀違規問題。
第十條部財務主管部門是交通部政府采購工作的具體管理部門,負責交通部政府采購的管理和監督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交通部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
(二)指導和監督采購人和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的政府采購工作;
(三)編報交通部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并監督實施;
(四)匯總編報交通部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和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
(五)按法律規定權限受理采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
(六)負責辦理政府采購資金的撥付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交通部政府采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部內相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和預算管理權限,履行政府采購相關工作具體職責。
第十二條部門集中采購項目應通過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進行采購。
本辦法所稱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設立的交通部集中采購機構和交通部委托辦理集中采購事宜的其他集中采購代理機構。
第十三條采購人的政府采購日常管理工作歸口各單位財務部門負責。采購人在政府采購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本單位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編報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實施計劃;
(三)提供采購清單及有關資料,參與集中采購的相關招標工作;
(四)按要求簽訂和履行采購合同;
(五)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分散采購工作;
(六)編報本單位政府采購統計信息。
采購工作量比較大的采購人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獨立的采購部門或在相關機構中配備專人,負責本單位的政府采購工作。
第三章采購方式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國務院規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
各單位不得將政府采購項目化整為零或采取其他方式規避公開招標,有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招投標工作。
第十六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一)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要求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三)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第十八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應當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有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金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第十九條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采購活動需要在短時間內完成的政府采購項目,可按國家法律規定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第四章備案和審批
第二十條政府采購備案和審批管理是指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和部財務主管部門對采購人和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按規定以文件形式報送備案、審批的有關政府采購文件或采購活動事項,依法予以備案或審批的管理行為。
除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和部財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備案事項不需要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和部財務主管部門回復意見。
審批事項應經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和部財務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下列事項應當經部財務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備案。
(一)追加預算應當補報的政府采購預算、已經批復政府采購預算的變更;
(二)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增加的部門集中采購項目;
(三)經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執行情況;
(四)集中采購招標公告、集中采購機構制定的采購項目操作方案,以及集中采購機構組織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協議書副本;
(五)政府采購項目的合同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備案的事項。
第二十二條下列事項應經部財務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才能組織實施。
(一)部門預算中的政府采購預算;
(二)因特殊情況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
(三)因特殊情況需要采購非本國貨物、工程或服務的;
(四)集中采購機構組織實施協議供貨采購、定點采購,其實施方案、招標文件、操作文件、中標結果、協議內容需要變更的;
(五)集中采購機構制定的操作規程;
(六)政府集中采購的協議供貨協議書、定點采購協議書和財政直接支付項目采購合同的變更,涉及支付金額的;
(七)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但因特殊情況需要實行部門集中采購或單位自行采購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審批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下列事項應報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一)采購人按政府采購管理規定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備案的事項。
第二十四條下列事項應當報部財務主管部門依法批準后才能組織實施:
(一)屬于部門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因特殊情況需要實行單位自行采購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其他需要審批的`事項。
第五章政府采購程序
第二十五條政府采購程序應根據政府采購有關法律、規章和制度要求進行。主要包括: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制定采購方案、確定采購代理機構,組織采購,確定中標或成交結果、簽訂采購合同,驗收和付款,結算記賬,統計信息編報,政府采購文件的歸檔和管理等。
第二十六條采購人在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時,應將政府采購項目及資金預算在政府采購預算表中單列,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在預算執行中,因工作需要以及因部門預算細化增加或變更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人應于每年第二、三季度末10日以前按預算編報程序報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未列入政府采購預算或未辦理政府采購預算調整備案手續的政府采購項目,不得實施采購。
第二十七條部屬一級采購人應當自接到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集中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實施計劃上報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同時抄送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政府集中采購實施計劃、部門集中采購實施計劃分別指采購人編制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或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內采購項目的具體采購計劃。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構成、使用單位、采購數量、技術規范、使用時間等。
采購人調整或補報政府采購預算應按規定報備集中采購實施計劃。
第二十八條采購人根據政府采購實施計劃落實具體采購需求,制定具體采購實施方案,據以開展采購活動。
第二十九條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采購項目,應該委托政府集中采購代理機構采購。
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因特殊情況需要實行部門集中采購或單位自行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向部財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部財務主管部門審核轉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三十條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且以協議供貨形式采購的項目,采購人可按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的規定,辦理具體采購事宜。
第三十一條政府集中采購應當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采購人按規定程序和要求編制、調整集中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
(二)簽訂委托協議。采購人與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在集中采購開始前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按照平等自愿原則確定委托代理事項,約定雙方在編制采購文件、確定評標辦法與中標標準、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等方面的權利與義務。
集中采購委托代理協議可以按項目簽訂,也可以按年度簽訂一攬子協議。按年度簽訂一攬子協議后,個別具體項目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制定操作方案。采購人與集中采購機構應根據協議供貨或定點采購項目的具體情況協商制定操作方案。
(四)組織采購。集中采購機構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或經批準的其他采購方式,以及經備案或審批的操作方案開展采購活動。
(五)確定中標、成交結果。采購人應與集中采購機構協商確定中標或成交結果的處理事宜,并按相關規定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發布中標或成交公告。
(六)采購人應當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30日內,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第三十二條列入部門集中采購目錄的采購項目,由交通部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購。
屬于部門集中采購目錄范圍但因特殊情況需要實行單位自行采購的,應當報經部財務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三條部門集中采購應當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細化部門集中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根據交通部下達的政府采購預算,將本單位、本系統實行部門集中采購的項目預算,逐級下達到所屬單位采購人。
(二)編制計劃。采購人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編制部門集中采購實施計劃逐級上報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同時報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三)制定方案。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匯總部門集中采購實施計劃后,制定具體操作方案。
(四)實施采購。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根據委托代理協議,依法采用相應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活動。
(五)上述采購活動完成后,應當及時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向其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同時發布中標、成交公告。
(六)采購人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30日內,應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與采購人應按采購合同組織驗收工作。
(七)集中采購項目采用協議供貨的,比照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和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屬于單位自行采購的項目,采購人可以自行組織采購,也可以委托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或其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單位自行采購應當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采購人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編制、調整自行采購預算。
(二)編制計劃。采購人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編制自行采購實施計劃報上一級單位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三)實施采購。采購人依法采用相應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活動。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的,應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四)上述采購活動完成后,應當及時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向其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同時發布中標、成交公告。
(五)采購人應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30日內,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辦法,采購人應對所屬單位自行采購工作進行監督。
第六章政府采購合同和信息管理
第三十五條政府采購應當依法簽訂政府采購書面合同,采購合同應當由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也可以根據具體組織形式委托相關集中采購機構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
第三十六條采購合同應當明確采購商品或接受服務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性能、價格(酬金)以及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采購人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或其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采購的,應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確定委托代理事項,約定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采購代理機構以采購人名義簽訂采購合同的,委托代理協議作為采購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條在政府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九條除經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已簽合同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
第四十條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和其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重大采購項目應當委托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辦理驗收事務。
履約驗收應當依據事先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凡符合事先確定標準的,即為驗收合格。當事人對驗收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請國家有關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第四十一條采購人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采購合同款。納入財政直接支付范圍的采購項目,采購人按照確定的合同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有關要求,確認供應商已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采購服務后,填報采購資金支付申請書,經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按照合同的約定將采購資金直接支付供應商。
未納入財政直接支付范圍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按規定的資金管理渠道和合同規定付款。
第四十二條政府采購信息應當遵循";信息發布及時、內容規范統一、渠道相對集中和便于獲得查找";的原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披露。
第四十三條采購人應在每年年末將本單位年度政府采購情況,按規定格式編制政府采購統計信息報表,并對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程序報經部財務主管部門匯總后上報國家財政主管部門。
第四十四條采購文件應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15年。
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第四十五條采購人應加強對實施政府采購新增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對已交付辦理驗收手續的資產,應在驗收當月辦理新增資產的登記入賬手續。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十七條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政府采購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二)單位內部政府采購職責分工及履行情況;
(三)政府采購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四)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的編制情況;
(五)政府采購項目具體實施情況;
(六)政府采購審批和備案事項的執行情況;
(七)政府采購信息統計上報及公告情況;
(八)政府采購檔案的保管情況;
(九)政府采購方式、采購程序和評審專家的選用情況;
(十)政府采購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資金支付情況;
(十一)對供應商詢問和質疑的處理情況;
(十二)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三)其他與政府采購工作相關的內容。
第四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對監督管理工作存在質疑的,可向部財務主管部門或直接向國家財政主管部門反映。
向部財務主管部門反映的,部財務主管部門應及時做出答復,其中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和處理。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部門可不予支付資金:
(一)采購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規定在指定媒體公告信息的;
(三)未使用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監制的政府采購合同標準文本的,但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四)列入集中采購目錄而未實行集中采購的。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條船舶政府采購按部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但采購進口船舶或設備以及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船舶采購項目,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其他采購方式采購的,應按規定通過部報財政部審批,并按規定程序報送政府采購預算及相關信息。
第五十一條采購人可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定,并報部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集團行政采購行為,加強對采購過程的管理和監控,本著“保證質量、節約開支、堵塞漏洞、避免損失、提高效益”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公共利益,保證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購應當符合節能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優先采購低能耗低污染的貨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為采購工作的管理和執行部門,須詳細進行采購物資的成本核算,有權根據各部門的具體使用情況選擇產品的品牌、檔次及供貨渠道,從而控制產品價位,降低物資成本。
四、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做到采購經手人員、保管人員、審批人員分離制衡。
第三條適用范圍
一、本辦法適用集團及直屬全資子公司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辦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購管理(不包括生產材料及生產設備的采購),集團控股公司參照執行。
二、集團行政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兩種形式。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原則上實行集中采購:
1、單價在1萬元,批量在2萬元以上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價值5萬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標、投標辦法執行。
3、合同價值5萬元以上的服務項目。
第二章采購方式
第四條集中采購原則上統一到集團指定的采購定點單位實施采購;如果沒有集中的采購定點單位,則由各企業行政部與使用單位共同確定專人組成不少于3人的采購小組,按采購規定及程序實施采購,分散采購由各企業行政部根據本企業情況組織采購。
第五條行政采購以競爭性談判采購、詢價采購為主,同時,可根據實際,采取公開招標采購、邀請招標采購和直接采購等方法。
一、公開招標采購指招標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參與投標。
二、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投標。
三、競爭性談判采購是直接邀請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
四、詢價采購是對三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競爭性價格的采購。
五、直接采購是指采購人向供應商(廠家)直接購買的方式。
第六條實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的項目,應當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確定采購談判小組成員、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定標準等。
二、談判人擬定合同條款,提出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
三、參加談判的所有供應商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最后報價及有關承諾,談判人據此確定中標供應商。
第七條實行詢價采購的項目,應當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詢價小組成員、價格構成、定標準等。
二、詢價人擬定合同條款,提出報價供應商名單。
三、詢價活動必須公平進行,詢價人應要求供應商書面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詢價人確定的中標人是符合采購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
第八條采購員對于小額物品的采購,應盡量去正規商場采購,并做到貨比三家,嚴格控制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
第三章采購程序
第九條采購計劃與申請
一、屬行政采購項目,申請部門須擬訂本部門年度采購計劃,并附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估計價值、供貨時間等有關材料,報行政部審核。
二、行政部對申請部門上報的年度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后,制定公司年度采購計劃預案。
三、公司年度采購計劃須經總裁批準方可實施。
四、根據采購計劃制作的采購預算表,分別需經行政部負責人、主管領導、總裁按權限簽批核準。
五、屬于臨時采購項目,申請部門須提供按權限簽批核準的申購單,并附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性能、供貨時間等有關資料,報行政部辦理。
第十條采購實施
一、采購員收到被批復后的請購單或采購計劃,立刻開展多方詢價、比價、議價,按照貨比三家的原則,詢價人員將三家以上候選供應商的品種、規格型號、報價、數量、性能指標等情況整理填寫<報價審批表>報行政負責
人,行政部負責人填寫采購意見報財務部及主管領導審批。
二、對大宗、貴重、批量性的采購可采取公開競價、招標、產品訂貨會等方式進行采購。盡量提高每次采購批量,獲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購成本。
三、報價審批獲準后,如需簽定合同,采購員即與供應商洽談買賣合同條款。合同文本經法律室審核后須經行政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主管領導及總裁按權限簽批核準。
四、采購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購合同交財務部備案,行政部留復印件。采購員按合同付款進度,向財務部申請借款,支付給供應方。
五、采購員按合同交貨進度,及時催促供應方按時發貨。
六、采購員對所有采購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地址辦公電話傳真聯系人手機號碼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資信情況等)應建立一個完整的供應商檔案,報行政部備案。
七、采購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市場辦公用品的價格行情進行調查了解,掌握市場信息,善于收集相關資料,及時采購到質好價廉的物品,建立各類辦公用品價格數據庫,做為核價的依據。
第十一條驗收與結算
一、貨到,采購員會同使用部門進行驗收,清點貨物品種、質量、數量或重量,相符后簽收并填寫驗收報告。
二、如發現貨物品種、數量或重量與合同不符,質量經檢測與合同約定標準不符,采購員將貨物退回供應方,并與供貨方就退貨、經濟補償、賠償和罰款事宜進行談判。
三、采購員對缺貨、供貨延遲、驗收不合格、貨款詐騙等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處置。
四、驗收合格的貨物及時運抵倉庫,辦理移交入庫手續,行政部做好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記建賬工作。
五、采購員持請購單、入庫單及有關發票到財務部銷帳;財務部作好資產登記入帳工作。
六、實施大額(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購原則上以支票形式支付。臨時采購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時,需將情況予以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實施采購。
第四章采購監督
第十二條財務部結合采購付款、報銷及年度盤點實施監督;審計部結合財務審計或專項內部審計實施監督。
第十三條被檢查的人必須如實提供檢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況,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一、采購活動中拒絕監督,或招標采取走過場,明招暗送,泄露標底的;
二、與投標者相互串通,阻撓、排擠其他投標者公平競爭或干擾招標活動,使招投標不能正常進行的;
三、與供貨單位相互溝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貨款的;
四、采購過程中,接受供貨方的吃請、娛樂和旅游等,私自參與供貨方組織的活動的;
五、接受供貨方的回扣或有價證券等各種好處而不上交的;
六、揮霍浪費或挪用、貪污、私分采購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購進的貨物為以次充好、價高貨次、假冒偽劣產品的;
八、利用各種理由把采購款和采購物品化整為零進行采購,逃避上述條款約束的。
第十五條行政采購接受各部門的監督。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對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控告和檢舉。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集團行政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6
一、辦公室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務與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辦公設備、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務工具等。
二、辦公室物品的采購,按照先批準后購買的原則,由各科室將擬購物品清單報文書科登記,由文書科報辦公室領導審批同意后統一購買。一次性辦公室物品采取金額在20xx元以內的,報辦公室分管財務副主任審批;一次性辦公室物品采購金額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的,報辦公室主任審批。
三、經審批,由文書科負責采購。一次性辦公室物品采購金額在200元—20xx元的由兩人共同購買;一次性辦公室物品采購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購買。
四、所購物品實行入庫報領制度。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由文書科指派專人分別對物品入庫和領用進行登記,領用人員需注明領用日期、用途、數量等內容。每季度應對物品購買和領用情況進行匯總,報辦公室主任和分管財務副主任,并在主任辦公會上通報。
五、辦公室購買的各種物品只能用于辦公室工作和服務,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須履行領、借手續。一次性辦公用品的領用直接向文書科領取,并由領用人簽字確認;領、借貴重辦公設備、接待物品和其他辦公用品,必須經辦公室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并由領用人簽字確認。領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畢應及時退還文書科,并作好物品退還登記。
七、因個人原因,造成領、借用物品丟失、損害的,由領用人照價賠償。因保管人員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損毀、被盜、遺失的,由保管人員照價賠償。
八、文書科要按照“日清、月結”的.要求,及時清點辦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記,每月向辦公室分管財務副主任、主任報告使用情況。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7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行政辦公用品采購,加強對采購行為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益,促使采購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據質量第一、價格優先的原則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設備、辦公家具等實物資產,以及公司活動用品等零星物品的采購。
三、管理職責
行政采購專員負責行政辦公用品的物資采購
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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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部門耗材專員按標準配置領用日常辦公用品和設備,日常辦公用品由行政采購專員定期集中采購,存于公司庫房。
2、員工若因工作需要增加標準配置外的其他用品,應逐級申報審批。
3、單價金額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資申購,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內勤填寫《請購單》,經本部門負責人、行政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采購專員購買。
4、單價金額500元以上的物資申購,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填寫申請,逐級審核并報公司省總或省副總批準后,由行政購買。
5、涉及金額較大的特殊采購,除按上述程序審批外,還應交總公司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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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規物資指常用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設備等物資。
2、行政負責尋找、甄別、建立常規物資的長期供貨方,簽長期合作合同。
3、每年至少一次對公司長期供貨商進行評價,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服務、質量、產品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情況,不能滿足公司需求的應及時更換。
4、采購工作應在收到《申購單》、《請示簽》后兩天之內完成。
(三)非常規物資采購方式
1、非常規物資指除開發項目設計、工程、預算、市場推廣專業采購外公司所需物資,如公司活動用品等。
2、根據需采購物資性質、金額大小、交貨時間要求等因素,主要采取
三種方式進行采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采購,由行政外勤具體實施。
3、采購工作應及時完成,不得影響工作的正常推進。
(四)其它
1、日常用品完成采購后,應及時到行政內勤處辦理登記入庫手續;其他類采購應在使用人處辦理驗收手續。憑入庫或驗收簽字到財管中心辦理財務手續。
2、及時準確地提供所采購物資的維護保養人名單、地址和電話,積極聯系維護人員上門保養,完善售后服務。
3、及時完善財務借款手續,做到一事一清,在取得票據的一周內在財務銷賬。
4、按公司財務管理和合同管理規定,金額在(單項)伍仟元以上的采購應簽訂采購合同,并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
5、主動征求員工對辦公用品的意見,及時調整和改善品質,以滿足辦公需求。
6、各公司行政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對所購辦公用品的市場詢價工作,由非行政外勤人員執行,以監督行政采購工作。
五、本制度由集團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歸口管理。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8
為規范政府采購業務,防范采購風險,減少采購成本,防止差錯和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結合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購業務的界定
政府采購業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建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服務是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為加強內部控制管理,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比照政府采購業務控制程序執行。
二、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與機構
1、按內部牽制制度要求,單位設立政府采購管理、政府采購執行和政府采購監督機構。一般情況下,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由單位負責人(即一把手,下同)和班子成員組成。政府采購執行機構由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沒有專設的由辦公室兼任)、政府采購業務承辦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門時,均由單位細化)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單位紀檢、內審部門(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門時,均由單位細化)對政府采購業務實行全程監控。
2、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業務承辦部門,負責擬定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管理制度、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制度、政府采購驗收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三、政府采購業務預算與計劃控制
1、單位業務承辦、財務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和相關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已批復的預算安排政府采購計劃,實現預算控制計劃,計劃控制采購,采購控制支付。
2、年初收支預算時,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將涉及政府采購項目的有關內容,根據政府采購目錄規定,細化到具體貨物、工程和服務,財務部門按批準的收支預算單獨編制年度采購預算。
3、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在政府采購預算指標批準范圍內分季提交本部門的政府采購計劃,送財務部門匯總。由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經市政府采購辦審批后,財政局歸口業務股室下達。
4、政府采購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不作調整。計劃執行過程中確需變更調整的,應當重新履行審核和審批程序。因重大項目需要追加政府采購計劃的,單位要先落實資金,專題報告政府采購辦批準,增加金額較大的(具體金額由單位細化),須報分管市長同意。
四、政府采購活動的控制
1、政府采購活動由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財會、紀檢、內審等部門崗位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聯動機制。
2、采購項目申請。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提出政府采購申請,申請中應填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金額、資金來源、需求部門、需求登記日期、采購項目分類等要素。
3、采購項目審核。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對業務承辦部門申請的采購事項應進行合理性審核。包括采購事項是否已列入預算,是否與資產配置標準相符。專業性設備是否附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4、采購項目審批。對政府采購目錄以內、采購限額以上的工程、貨物、服務經單位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批準后(金額批準權限單位細化),由單位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報政府采購辦審批。屬于招投標項目的,按招投標規定辦理。采購進口產品、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等事項必須按程序報批。對政府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零星貨物和小額服務(工程除外),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內的,由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報政府采購辦備案。
5、采購方式選擇。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購文件,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5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貨物、3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服務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除此之外,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分別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方式。對暫未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貨物和服務,單位業務承辦部門可按內部管理規定自行采購,也可比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6、對經過批準的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按規定選擇代理機構或確定供應商,按《合同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規定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7、按照規定需要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提高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向社會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主要有: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等。
8、審核和審批過程中要重點控制:隨意改變采購方式,規避公開招標的事項;人為化整為零,逃避政府采購的行為。
五、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控制
1、單位對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控制包括:組建驗收小組,確定驗收方式,出具驗收證明。
2、組建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單位歸口管理部門、財會、內審、紀檢、代理機構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驗收小組應根據政府采購合同協議、供應商發貨單等文件,對所采購貨物、服務或工程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它內容進行驗收。
3、確定驗收方式。依法自行組織采購的,單位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自行組織驗收;委托代理機構組織采購的,由單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按照采購合同約定組織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采購項目,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與驗收。
4、出具驗收證明。驗收結束后,參與驗收工作的相關人員應在驗收證明上簽署驗收意見,驗收單位加蓋公章,落實驗收責任。
六、政府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
1、單位財會部門按預算計劃指標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支付價款,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業務核算。定期與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業務承辦部門、資產管理等部門核對信息,分類統計,綜合分析。
2、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做好采購業務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購業務檔案。將業務承辦、資產、財務等部門報送的資料定期移送單位檔案管理部門,防止資料遺失、泄露。政府采購業務檔案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
七、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與答復
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由單位政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提出政府采購需求的業務承辦部門、支付款項的財會部門、實行監督的內部審計和紀檢監查等部門參加,按照國家法律有關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做好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對答復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件由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整理歸檔,定期移送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八、政府采購項目安全的控制
對于涉密的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當與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強化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的保密責任,保證涉密政府采購項目的安全。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9
一、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采購工作
統一由辦公室負責采購,其他任何部門不得擅自采購。自行采購辦公用品的不予報銷其采購資金。
二、辦公用品的分類
本制度所規定的辦公用品分為一般辦公用品和特殊辦公用品兩類。一般辦公用品指單位價格100元以下的日常辦公消耗性用品,如筆、本、紙、碳粉等;特殊辦公用品指單位價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過500元的一次性辦公用品以及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消耗性用品。
三、辦公用品的采購
1、一般辦公用品的采購在每月月末由辦公室依據庫存及辦公用量情況提出采購計劃,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集中購置;特殊辦公用品的采購,由所需部門填制《辦公用品申購單》(需部門經理簽字),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采購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采購審批計劃進行采買,不得隨意增加采購品種和數量,凡未列入采購計劃或未經領導審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財務不予報銷。辦公用品采購要嚴把采購物品質量,做到秉公辦事,貨比三家,擇優選買,不從中謀取私利,并做一《辦公用品報價對比分析表》報總經理審批。
3、認真辦理出入庫登記手續,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用品,不準直接使用。
四、辦公用品的領取
1、一般辦公用品可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門工作人員直接到辦公室文秘室簽字領取。
2、特殊辦公用品需由使用部門填寫《辦公用品請領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轉辦公室主任批準后,至辦公室文秘室辦理領用手續。
五、辦公用品的管理
1、要認真做好新購物品入庫前的檢查、驗收工作,要建立辦公用品管理臺帳,做到入庫有手續、發放有登記。
2、各表單至辦公室文秘室領取。
六、報銷規定及程序
1、報銷時,發票必須附有申購單,否則不予報銷;
2、未經辦公室確認,自行采購辦公用品的不予報銷其采購資金;
3、所有報銷單必須由辦公室主任簽字方可,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4、經辦人辦公室主任復核會計審核財務經理審批董事長出納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自董事長簽字之日起實施。請各部門及員工嚴格遵守并執行,謝謝工作支持與合作!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局政府采購內部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行為,防范采購與付款過程中的差錯與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試行)》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科室。對已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與付款業務,還要執行政府采購方面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采購與付款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建立采購與付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一)成立財政局采購小組:分管領導任組長,局辦公室主任和局紀檢監察室主任任副組長,采購需求科室的負責人、采購需求科室的其他人員1人為組員,財監人員為監督人員。采購小組負責制訂采購文件、擬定供應商備選名單、會審(簽)采購合同條款。
(二)請購與審批:由采購需求科室根據批準的預算和實際需要及時提出采購申請和計劃采購的標的物清單,報分管領導核準,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辦理。
(三)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計:大宗商品須依照《合同法》簽定供貨合同,并由業務部門審查質量技術指標,財務部門審查結算金額和付款方式,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才能訂立。
(四)采購與驗收:購入的商品須由采購人員之外的專人負責驗收,并登記相關驗收入庫記錄,再由申請人辦理領用手續。
(五)采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采購記錄(包括合同)由辦公室保管,驗收記錄由驗收部門保管。
(六)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采購及驗收過程完成后,由業務部門提出付款申請,財務部門對所有的憑證、票據審核無誤,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予以辦理付款。
第五條審批人應當根據采購與付款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對于審核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采購與付款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六條單位對于重要和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務,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集體決策,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三章請購與審批控制
第七條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內的商品采購,由業務部門牽頭、財務部門配合,按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請購與審批后,由采購小組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要求進行辦理。
第八條加強采購業務的預算管理。每年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預算進行采購。建立采購與驗收環節的管理制度,對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采購過程的透明化。
第四章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九條根據規定的驗收制度和經批準的訂單、合同等采購文件,由獨立的驗收部門或指定專人對所購物品或勞務等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證明。
對驗收過程發現的異常情況,負責驗收的部門或人員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五章付款控制
第十條單位財務部門在辦理付款業務時,要對采購發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范性進行嚴格審核。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負責定期與供應商核對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紀檢監察部門要不定期檢查采購與付款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項規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第十三條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采購與付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采購與付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采購與付款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大宗采購與付款業務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行為。
(三)有關單據、憑證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況。重點審查憑證的登記、領用、傳遞、保管、注銷手續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十四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所稱的采購,包括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財政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11
為更有效的制止鋪張、浪費現象,切實管理好辦公經費,依據相關法規、政策,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采購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薦,成立采購管理小組,至少三人以上。
二、對常規性及較大宗的單位辦公用品的采購,年初要有具體詳細的計劃,并報單位領導辦公會審批。
三、對單筆購置5000元,批量購置10000元的固定資產,要上報局機關審批。
四、采購單價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來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辦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內的日常開支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決定;購置單價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項目由辦公室負責人報請局分管領導審批。
五、辦公室對所采購的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應進行入庫清點、造冊登記,對價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應建立相應臺賬,對其領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記。領取時要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批通過,履行必要的領借手續,一旦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六、采購小組在外出采購時,不得一人獨自行動,須3人以上集體行動。
七、采購小組在外出采購時,對所購物品需經市場調查,做到心中有數。嚴把質量關,力爭使所購物品物美價廉。
八、采購小組在采購后,對采購發票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把關,發票內容要實事求是,所購物品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等內容應齊全。
九、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基礎教研單位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12
一、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核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務會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的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正式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總務主任簽,校長審核簽,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人員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經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5、學校的基建項目校長全權負責把關,預、結算簽后予以支出。
二、財物(校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校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核、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產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申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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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構建規范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現就規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采購人)政府采購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強化責任意識,建立有效制衡的單位政府采購內控機制。
1、落實應采盡采。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即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都應納入政府采購。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采購項目既使用財政性資金又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部分適用政府采購;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采購的,統一適用政府采購。應當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而未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財政部門一律不予支付采購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項目由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認定,采購人應及時報財政部門備案。
2、嚴格依法采購。采購人要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依法采購理念,嚴格遵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開展政府采購活動,落實采購主體的相關職責。不得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政府采購項目,不得違法規避政府采購程序。
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規定,依法實施政府采購。對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在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采購人應當按照內部采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自行組織采購。
3、建立內控機制。采購人要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的原則,明確采購、財務、業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相關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崗位職責,分設需求制訂、采購文件審核、組織評審、合同驗收等不相容崗位,嚴格政府采購內部流程控制。
采購人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履約驗收管理、項目檔案管理等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采購人應加強對采購項目采購文件、采購合同、質疑答復意見的審核,相關文件應在本單位相對應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核后作出。
4、建立糾紛處理工作機制。采購人應認真應對、妥善處理供應商詢問、質疑以及舉報案件,建立預防和溝通機制,依法化解糾紛,避免爭議升級;采購人在處理采購糾紛時應當依法依規并充分征求本單位法制機構或委托律師的意見進行明確答復,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舉報,答復的內容不得回避供應商詢問、質疑和舉報的實質性內容。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答復質疑的,須在答復意見書發出前進行書面確認。
對供應商因答復不滿意或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答復而發生投訴事項的,采購人應當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對供應商提出的投訴事項進行處理。
5、加強檔案管理。采購人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妥善保管每項采購活動的文件和資料。對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活動完成后,采購人應督促采購代理機構將采購項目的文件和資料移交其歸檔保存。
二、規范采購行為,健全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
6、強化預算管理。采購人應按照“應編盡編”的要求在部門預算中編列當年采購項目的政府采購預算,落實采購項目資金來源、明確采購需求、細化采購品目至《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最末一級。列入年初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項目,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并依法對執行結果負責。
采購人更改、調整已批復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品目、采購數量、預算金額或新增政府采購項目等,須在批準的部門預算支出總額內相應調整、追加政府采購預算,并填報《政府采購預算調整申請審批表》(附件一)。未納入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或未進行調整或追加政府采購預算的,不得實施政府采購。
年終未使用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部門預算同步結轉,預算指標被收回的,取消已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預算指標同意結轉使用的,采購人按照結轉后下達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適用新預算年度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7、嚴格計劃管理。采購人應根據經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適時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和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政府采購計劃的采購品目、數量、預算金額等內容應與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保持一致。
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項目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和論證,包括項目建設規模、產品配置標準、產品技術參數和合理市場價格等。并根據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前詳實編制完整、真實、合理、有效的采購需求。
為保障需求制定的科學合理,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包括且不限于在望城區政府采購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大復雜項目可以就確定采購需求在望城區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征求意見。
采購人采購工程及與工程相關的服務項目,以及財政部門認為應對項目預算進行評審的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并根據財政投資評審的結論確定項目政府采購計劃的預算金額。
8、嚴格審批管理。政府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報經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同意后,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簡稱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向區財政部門提交《長沙市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二)及相應材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采購人提出的申請理由應當充分,資料應當齊全,擬采用的采購方式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所列情形。
對公開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以及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政府采購項目,擬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的,采購人在公開招標程序結束后,按照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提交《望城區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三)及相應材料報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和區財政部門審批。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采購人應按《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xx]119號)規定,向區財政部門提交相應材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出具進口產品所屬行業市級主管部門意見和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
9、規范代理行為。采購人納入平臺管理的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競爭性磋商等采購方式的,采購人一律委托經財政部門登記入庫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采購。采購人選擇委托采購代理機構時應綜合考慮委托對象的執業能力、管理水平和收費情況。
采購人應當在項目采購計劃下達后2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依法明確委托代理事項及項目履約驗收的方式,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確認采購文件、推薦供應商、確認評審報告、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等采購人的法定職責不得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行使。
采購人應當在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的同時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供明確的項目采購需求,代理機構依法依規對采購需求提出書面修改建議或意見的,采購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書面回復。
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服務費由采購代理機構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采購人應在招標(供應商邀請)公告和項目采購文件中將代理服務費的限額和收取方式明確告知潛在供應商。
10、規范專家抽取。除財政部規定的情形外,評審專家應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抽取,項目評審專家抽取人數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重大項目或技術復雜、專業性極強的項目,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難以滿足評審要求的,由采購人提出申請,按照參加評審專家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推薦相應專業類型專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后隨機抽取使用。
招標文件論證、進口產品論證、單一來源采購論證,不需在政府采購專家庫抽取,自行委托的專家應當具備相應專業水平和相應資質。對進行單一來源采購論證的,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下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3人;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5人。
11、公平設定準入條件。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第22條第一款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一款的規定明確參與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法律法規強制規定或者為實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而設定的條件才可作為特定資格條件。
采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應商提供基本資格條件和特定資格條件之外的證明材料,不得將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以及生產廠商的授權等條件設定為供應商資格條件,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
在依法實施非招標采購活動中,對外發布邀請公告或推薦供應商、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采購活動供應商和評審等環節,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12、嚴格采購文件審核。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采購文件審核把關,并對采購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采購文件不得指定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品牌產品,不得制定指向特定供應商和特定品牌產品的技術規格,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限制和排斥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對實施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采用相應評標方法。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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