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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單位內控制度

        時間:2020-12-11 11:07:08 制度 我要投稿

        單位內控制度

          內部控制是為了保護其經濟資源的安全、完整,確保經濟和會計信息的正確可靠,協調經濟行為而形成的。下面是單位內控制度,歡迎參閱。

        單位內控制度

          單位內控制度篇1

          一、財務機構及財務人員職責

          (一)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其他部門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財務部門、會計人員開展工作。在財務會計活動中做到:

          1、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財會部門。

          3、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

          4、嚴格執行財務計劃或預算。

          5、確保本部門所經管的財產物資安全、完整。

          6、接受財務部門在財會工作上的指導和監督。

          (三)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牽制、互控制度。會計事項的處理不能由一人辦理全過程,必須由二人及以上人員處理。具體內容包括:

          1、出納工作由出納人員負責,其他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員以外的人員代收現金時,必須由財務主管人員指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有價證券帳目的登記,不得編制記帳憑證、不得兼管總帳、電算系統維護員、管理員、不得從事除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以外的明細帳登記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工作。

          3、出納人員、制證人員、稽核人員、審批人員、記帳人員不能由一人兼任。

          4、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財產物資的采購、保管等工作。

          (四)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設置稽核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稽核人員;巳藛T應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1、審核經濟業務事項和財務收支是否符合國家及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財務收支是否在財務計劃或預算之內。

          2、審核會計憑證、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

          3、審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是否與財務會計帳簿記錄相符。

          4、稽核人員應由財會主管人員提名,報單位負責人批準,并在財會崗位責任制中予以明確。

          (五)財會主管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

          2、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單位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3、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4、熟悉會計工作各個崗位的技術操作規程和核算方法。

          5、身體狀況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財務主管人員的任免,必須報經上級人事、財會部門批準。

          (六)會計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中專以上財會學歷和必要的專業知識,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術職務的會計人員掌握計算機能力應達到鐵路初級標準。

          4、堅持原則、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七)任(聘)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領導班子成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會主管人員。財會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財會部門中任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財會部門中任職。

          (八)財會主管人員、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辦理調轉手續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代辦移交。

          二、會計處理程序

          (一)采用記帳憑證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進行會計處理:

          經辦人員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后,應當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及時送交財會部門----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收款、付款、轉帳憑證----稽核人員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出納人員根據收款、付款憑證辦理收付業務,登記庫存現金日記帳----帳務人員根據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分類帳、總帳,期末,將總帳與庫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的余額核對相符----根據帳簿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二)業務經辦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國家統—會計制度和《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

          1、內容是否填寫齊全并符合規定,與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2、接收單位是否為正確。

          3、收據、發票種類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有效期內,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裁剪發票的裁剪金額是否與小寫金額相符。限額發票的填寫余額是否超過最高限額。

          5、發票是否有稅務局統一監制章、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否有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章;從外單位取得收據、發票是否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收據、發票金額有否涂改、是否與發生的經濟業務金額相符。

          7、購買圖書、藥品及其他實物時,發票中無明細項目的,是否附有與發票總金額相符且加蓋了對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明細表。

          經辦人應及時將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送交會計機構。

          (三)制證人員應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以及財務收支計劃或預算、合同等,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核。

          制證(報銷)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并向財會主管人員報告;財會主管人員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重大的不真實、不合法的經濟業務事項,財會主管人員還應當向上級財會主管部門報告。

          制證(報銷)人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三、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貨幣資金必須集中由財會部門統—管理,所有貨

          幣資金收文都必須納入財會部門統—核算。其他任何部門未經財會部門授權或委托,不得擅自辦理收付業務和開具各種收款憑據和發票,不得設立“小金庫”。

          (二)銀行帳戶的開立,必須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帳戶管理辦法》以及上級財會主管部門關于銀行帳戶管理的規定。未經上級財會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開設銀行帳戶,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銀行帳戶。

          (三)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票據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貨幣收付業務的管理和核算。

          (四)從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如實寫明用途、不得超限額提取備用金。財務部門必須配備帶有報警裝置的防搶劫安全箱(包)、取送現金時必須使用。到銀行存取款時,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派員護送或專車接送規定。即:一萬元及以下的現金取送必須兩人同行,一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派專車接送,十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專車接送并派保衛人員護送。

          (五)交款人向財務交納現金,必須填制現金繳款單,注明繳款事由。會計人員必須根據現金繳款單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收據清點現金入庫;收妥現金入庫后,應在收款收據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的空白處加蓋“收訖”戳記。

          財會主管人員根據出納入員簽章并加蓋“收訖”戳記的收款收據,在收款收據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并簽章。

          制證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收據的記帳聯和現金繳款單及其他有關資料及時編制現金收款憑證并簽章。

          (六)工資、獎金應委托金融機構代發、必須由金融機構出具加蓋銀行結算章的代發清單,作為支付工資獎金的付款憑證的附件。

          (七)各部門應將領取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到個人,于次月底前將簽收單上交到財會部門,到時不交或遲交的要對經辦人進行考核,上交財會部門的簽收單不得使用復印件或復寫件。

          (八)銀行對帳單必須由開戶銀行提供并加蓋開戶銀行結算章,不得以復印件代替。銀行存款帳戶余額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屬于記帳錯誤的,應及時調整;屬于未達帳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九)財會主管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進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抽查結果記入《庫存現金抽查簿》、《銀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貨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耗用或銷售而儲存的各種有形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資、在產品、產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資采購業務一律由部門歸口辦理。生產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購、收發、登記,辦公用品、除生產工具以外的生產、生活低值易耗品由總務采購、收發、登記。并實行分級、分權管理。材料物資的采購、驗收、保管、核算、批準人員必須相互分開.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資采購必須貫徹“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采購人員對采購材料物資的價格、質量、數量、交貨期及使用安全全過程負責。

          材料物資采購過程中所產生的回扣必須及時上交單位財部門入帳。

          (三)物資采購業務按以下流程辦理:

          編制采購計劃——主任審核批準——簽訂采購合同或協議---供貨---物資驗收---貨款結算。

          (四)物資儲備實行定量、定額管理,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庫存結構,及時修改儲備定量、定額、達到合理儲備,有效利用資金。

          (五)按計劃采購:各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定額確定物資需用量,編制計劃上報,采購計劃經財會、技術等有關部門審核后報主主任批準。

          (六)選定供應商。應建立選定供應商的集體決策機制或招標制度,堅持比質比價采購原則。對屬于路局規定的招標采購范圍和達到批量標準的物資,必須實行招標采購。對不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的物資采購,應組成有關生產、技術、物資、財會等部門人員參與的決策集體,對供應商的選擇進行決策。對專用物資,必須到鐵道部規定的定點生產廠家采購,不得采購、使用非定點廠產品。

          (七)簽訂采購合同或協議應由主任、財會及其他部門會同簽訂。會簽部門應檢查合同是否嚴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否有授權批準人簽字所購物資品種、數量、規格、金額是否與訂購單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規定的采購權限;供貨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

          (八)供貨:物資采購人員應督促供應商按照合同或協議要求及時供貨。

          (九)驗收:采購物資到達后,采購部門應及時通知驗收員或有關人員對所購物資進行驗收。一切物資未經驗收合格不得入庫,不得進帳,不得使用。驗收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序對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和檢測,并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驗收完畢,驗收入員應根據檢驗結果出具驗收記錄,驗收人員、交料人在驗收記錄上簽章。管庫員接收材料物資,應根據驗收記錄和實際收到數量填寫收料單,收料人、交料人。

          (十)貨款結算。購貨發票或帳單到達后,采購部門應審核簽字。并交財會部門辦理付款。會計人員辦理付款前、必須審核以下內容:

          1、審核物資采購是否按照經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合同或協議進行。

          2、審核購物發票是否真實、合法、完整。

          3、審核入庫物資收料憑證,檢查是否有采購員、交料人、驗收人、收料人的簽章,內容填制是否完整,并與采購計劃、合同或協議及原始憑證相核對。

          會計人員對不符合規定的物資采購業務、不得辦理采購結算,并報告財會主管。財會主管對嚴重違反規定采購物資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十一)庫存物資管理:

          1、一切材料物資的收、發、保管和實物核算,必須由管庫員及時統一辦理。管庫人員應對材料的質量的數量的完整性負責。

          2、管庫員應經常檢查和循環盤點庫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資管理辦法規定的自點率(不得低于15%)。但對貴重物品和生活資料,應每月清點一次,以保證帳、物相符。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如遇工作變動。必須對其保管的材料物資進行清點、不得離職。

          3、庫管員、財務部門應每季不少于一次聯合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核對,并做好抽查記錄。

          4、倉庫管理除按一般物資核算,還要針對各使用部門或人員人登記工具領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領用本。

          第13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臺帳,制定目錄、進行實物管理,其領用、退回、調撥、修理與報廢等動態嚴格辦理手續,按規定程序進行登記。納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應統一編號,一物一號,以便確認。

          1、在用低值易耗品應責成專人負責管理。班組和個人使用的物品,應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保管責任。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動用;其他部門或個人要借用時,應辦理借用手續。

          2、物品交接、必須由雙方在交接憑證上簽章。

          3、物品保管人離職時、必須將所保管的物品進行清點,帳、卡、物核對相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不得離職。

          第14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注銷時應做到:

          1、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應組成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并編制物品注銷記錄,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注銷,注銷補充要重新辦理備品用料手續,登記管理手冊。

          2、對于丟失、損壞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應分析原因和責任,按列銷批準權限規定辦理。屬于個人責任的,由過失人賠償,賠償金額按使用年限折算。

          3、報廢的物品應有標記。及時處理,防止重復注銷。

          4、報廢物品必須記入總務帳目及領用部門的。

          第15條存貨清查:由主任組織清查小組,每年對各種物資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清查方法:應先清點實物,同時填列物資盤點清單,并與帳面數核對,發現浮多、短少的應填制物資清點記錄;自然減量的應填制自然減量計算表;毀損報廢的應進行技術鑒定,填制材質鑒定書。

          物資清查應根據實物的性質認真進行計數、檢斤過稱或丈量,逐項在規定表格上加以記錄,不允許以借條報數。在進行帳物核對時,首先應將尚未登帳的收、發憑證在明細帳上登記齊全,并結算出正確的庫存量。使實物存量和帳記存量處于同—時日。

          五、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新建、擴建、改建、購置:

          1、加強固定資產購建的計劃管理,凡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論何種資金來源,都應納入計劃管理,沒有路局或授權單位計劃,不得進行購建。對部、局下達的投資計劃,應嚴格按指定的建設規模和批準的概算等內容組織實施;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在項目間調整投資,不得冒名頂替、變更計劃內容、嚴禁將投資挪作他用。

          2、購建程序:

          (1)建設項目的程序是:項目申請----可行性研究----審核批準立項---下達計劃---設計并編制概預算---審批概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2)購置項目的程序是:上報建議計劃----審核批準下達計劃----編制預算---審批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3)每年根據生產、生活需要,編制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報路局計劃部門審批。

          (4)根據上級批準下達的計劃,編制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5)預算經批準后,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的固定資產應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必須按規定進行招投標,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固定資產可以不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各單位應當召開領導會議決定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并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6)對固定資產的建造項目、根據工程進度組織驗收,編制驗工計價表,財會部門根據驗工計價表支付工程進度款。預付工程和備料款應控制在合同價(或工程造價)的25%以內,工程開工后,工程進度預付款最多不能超過工程造價的95%,注意扣取質保金,除質保金,其余款項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全部一次結清。

          (7)固定資產購置或工程完工,應按合同、預算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驗收小組編制決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8)固定資產購建完畢后,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組固手續。單位自行發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購建的項目,完工后,由業務部門填寫組固單,交財務室建卡;局施工企業所承建的工程,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簽認后,由財務處向建設單位下轉投資。尚未正式辦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暫估入帳,并計提折舊,正式移交后,調整原暫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9)財會部門根據計劃、合同、發票、決算等憑據辦理結算。

          (二)固定資產的動態管理:

          1、指定專人保管固定資產,對造成非正常損失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贈送、削價、報廢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增減和使用等審批權限必須按《南昌鐵路局

          3、固定資產的增減動態和使用狀態的變更,必須由各單位的技術、設備等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動態變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動態憑證,調整技術履歷簿和檔案,并及時通知財會部門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確保固定資產帳、卡、物相符。

          4、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設備檢查和秋季鑒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如有出入,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設備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5、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單位長應組織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和保管使用部門組成清查小組,按以下程序進行清查:

          (1)清查小組清查盤點單位所有的固定資產,并登記造冊。

          (2)財會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做到報表與總帳分類帳—致,總分類帳余額與明細分類帳余額之和一致、明細分類帳余額與固定資產卡片金額之和一致。

          (3)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帳(履歷簿)和卡片、保證相互一致。

          (4)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將各自的帳、卡與固定資產盤點灣單進行核對,核對后編制清查報告。

          (5)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單項原值在5萬元以下(不含機械動力設備)的資產,由單位自行辦理列帳手續;單項原值在5萬元及以上的資產,由產權督理單位提出申請,經路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路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

          (6)每根據設備實際使用狀況,上報設備大修、中修計劃。

          單位內控制度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有效使用、資金的安全運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法合規,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河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冀財資[2008]5號),現制定“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承德市所管轄的行政事業單位。

          第二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機構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搞好會計核算。

          2、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經費以及其他有關專項業務經費,制定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編報部門預算,審查核定年度預算,做好相關資金的綜合統籌平衡工作。

          3、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4、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節約開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財務數據,客觀、真實地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為領導提供準確數據。

          5、負責債權、債務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記賬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

          7、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8、負責本單位所屬各科室(單位)經費申請報告和政府采購手續的審查、監督和呈報工作。

          9、組織本單位及系統財務人員,學習國家財政法規制度和現代化財務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本部門(單位)財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現金、銀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則:嚴格審核、手續齊備,當面點清、堅持復核,加蓋戳記、編證入賬,賬賬核對、日清日結,查核限額、及時存取,嚴禁“白條”、不得坐支,禁止違規大額提現,嚴防挪用、確保安全。

          2、開支范圍:(1)職工工資、津貼;(2)個人勞務報酬;(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項獎金;(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對個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積極推廣使用財政公務卡。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5萬元(以人民幣為單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一般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各單位應根據銀行卡受理環境等情況,積極擴大公務卡使用范圍,盡量減少現金支出。公務卡的使用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強賬戶管理,按規定辦理存款、取款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情況。

          2、嚴格遵守銀行支付結算紀律。

          3、定期獲取銀行對賬單,查實銀行余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4、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管理,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五條 預借款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借用現金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簽,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辦理借款手續時,要出具有關批示或會議通知等相關資料。借用現金的經辦人員必須是正式在編人員。非公務活動一律不得借款。

          2、辦理現金借款時,借款人應依據公務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數額,借款數額限定在外出、參會所必需的基本費用之內。除會務資料費外,省內出差,一般情況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過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過 元。集體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過 元。

          3、借用現金應在1個月內報銷結賬。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報銷,應向財務機構出具書面說明材料。對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結清借款的人員,由財務機構通知其所在科室(單位),限期辦理報銷手續;限期仍未及時報銷結賬的,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直至結清欠款。

          4、需要以銀行結算方式預付款的,應填寫《預付款申請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簽、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 報銷票據的管理制度

          1、作為報銷依據的發票或收據必須符合稅務、財政部門的統一規定,未經稅務或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監制的發票和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2、發票或收據須按規定要求其全聯、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其中,發票的“商品名稱”欄須開具所購商品具體名稱;因購買商品較多、無法在發票聯上全部列明的,須附賣方出具的購物小票或商品明細清單。收據上必須要求其詳細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遺失車票、船票、飛機票的,必須由當事人書面說明情況,科室負責人簽批意見,經審定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金額以核定數為準。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財務專用章的證明(需注明票據號碼、金額和內容)或原票據記賬聯的復印件(須加財務專用章證明),由經辦科室負責人簽批意見,經審定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

          4、跨年度的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報銷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陳述理由,按規定程序審批。

          5、經辦人員辦理報銷業務時須將發票和收據等原始憑證粘貼整齊、有序。

          第七條 會議培訓費的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組織召開會議必須遵守有關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管理和會議審批等規定。

          2、會議培訓費開支范圍:會議培訓費開支包括會議室租金、住宿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文件印刷費、夜餐費、醫藥費、會標桌簽通行證制作費、旗幟鮮花租用費等。

          3、會議培訓費開支標準。在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各項費用按不高于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協議價執行。

          4、會議參加人員和開支標準要從嚴掌握,會前必須填報《承德市會議培訓審批單》,細化開支預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核定后的會議培訓預算和舉辦地點安排,對超過預算標準的費用或在定點飯店以外場所召開會議或舉辦培訓的,財務一律不予支付。

          5、會議培訓費采取一會一結的辦法,有關科室(單位)應于會議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培訓審批單、正式發票或收據(票據上需開列房租費、場所費、伙食費、其他費用等分項數額)、會議費結算清單、會議培訓人員簽到表,并附會議通知原件和會議安排等資料。

          第八條 差旅費管理制度

          1、職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寫出差任務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后,作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并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報銷差旅費時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差旅費報銷要嚴格按照《承德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3、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出差人員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按在途實際天數核領。在出差地工作期間,無接待單位的,憑出差地就餐發票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憑接待單位開具的有效憑證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沒有接待單位有效憑證的,不發伙食補助。

          5、工作人員報銷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要附舉辦單位的正式會議培訓通知或主管領導同意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的批示;領取學習、進修、掛職鍛煉、幫助工作等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要提供領導批示件,并經人事教育機構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6、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進行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7、因公出國(境)經費須列入年初部門預算,出訪任務要與經費性質一致。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發生的計劃外項目,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并落實經費來源,且各項開支必須符合有關外事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8、需要預撥出國(境)費用時應提供以下文件:組團單位出國任務通知書、國外邀請函、活動日程安排、費用預算明細、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領導批示件。以上手續齊全后,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預付款。不需預付款的,在報銷時提供上述文件;貒髴獞{正式票據及時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九條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財務收支原則上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具體額度各單位可以自定,但對于重大支出事項,必須履行集體審批制度。

          2、事業性收費的范圍和標準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許可證執行。

          3、在單位經費預算內的單項經費支出數額在 元以內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超過的報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審批。專項經費按相關項目的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審批。

          4、報銷程序為:經辦人填制報銷單并簽字—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批&lt;1000元以上開支(差旅費除外)&gt;—財務報銷。

          第十條財務分析制度

          1、財務部門每季度對預算編制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情況、負債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分析。

          2、 財務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占總支出的比重、專項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等。

          3、財務分析的方法以對比分析法為主。

          4、財務分析要形成書面報告。財務分析的編寫要抓住主要矛盾,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數字運用恰當、準確,觀點與材料相統一;文字精練、準確。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分工: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 ,國家統一所有,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財務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通過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帳卡相符、帳證相符、賬賬相符。單位內各科室(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負責人負責制,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科室(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填制“固定資產變動情況表”,經科室(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財務機構。

          2、固定資產的購置:固定資產是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各科室(單位)所需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按照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進行配置。購置固定資產首先填制“因定資產購置申請表”交財務機構,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長或領導辦公會議研究審批,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要實行政府采購。

          3、固定資產的調撥:是指單位內部有償或無償調撥固定資產(包括機關與各事業單位之間調撥),要由調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由調出調入單位雙方簽章,經領導審批后,交財務機構一份,雙方單位各存一份,據此辦理固定資產增減手續。

          4、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對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注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處置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承市政【2005】140號)規定的權限及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對擅自處置的,依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是指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經審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將存量資產進行出租、出借的行為。資產出租、出借,嚴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準,不得出租、出借。對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國有資產收入管理:單位取得的國有資產收入,嚴格執行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按規定編報收支預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匯總、統籌平衡并按程序報批后編入部門預算。有隱瞞、截留、擠占、挪用、坐支等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等行為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由財務機構統一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重點清查。對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根據《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處理。

          8、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配備(調撥)的、用專項資金購買的固定資產,根據調撥單、原始發票等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進行管理。

          第三章 收費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其他政府非稅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預算單位(指與財政部門有經費領撥關系的單位)經營服務收入依法納稅后的余額、與非稅收入有關而暫時收取的款項(含暫扣款、保證金、押金等)也要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本部門凡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實行收費。除財政部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票據,并及時上繳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票據由財務機構負責到相應的財政部門領取,實行限量發放,驗舊領新制度。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由專人負責購領、保管票據,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到財務機構核驗,按期限上繳收入。用票單位應按票種設置票據登記簿,如實反映收費、罰沒票據的購領、使用、結存情況,并定期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收費、罰沒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漏頁、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開具的票據必須內容完整,字跡工整,印章齊全。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填錯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其各聯備查,不得涂改、挖補、撕毀。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查明原因,聲明作廢,并寫出書面報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處理。

          第十四條 已開具的收費、罰沒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應為五年。個別用量大的票據存根存放五年確有困難的,經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準,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存根,由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核準后銷毀。

          第十五條 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原則上由財務機構負責使用,各科室(單位)因業務需要,經領導批準方可領取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在使用中,要嚴格按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范圍使用票據,嚴禁以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代替收費票據使用。領用新票據前,各科室(單位)先將舊票據上繳財務機構,待財務機構到財政部門核銷舊票據后,再領取新票據。

          第十六條 撤銷、改組、合并的單位和收、罰項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單位,應按規定辦理的“票據購領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單位購領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罰項目的票據,由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準后銷毀。任何單位不得私自轉讓、銷毀票據和“票據購領證”。

          第四章 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負責人崗位職責制度

          1、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綜合管理本級及本部門的計財工作,監督本系統嚴格執行《會計法》、《預算法》、國家財經政策和內部制定的有關規定,嚴守財經紀律。

          2、組織編制并督促執行本級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證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3、切實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稅收入管理,認真實施財務監督。對違背預算程序、分配程序、撥付程序、借貸程序及其他違背財經紀律的事項,嚴格把關,拒絕受理。

          4、定期分析本級和本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情況,認真考核各類資金的使用效益,組織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改進措施。

          5、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措施。

          6、審查本單位對外提供的一切會計資料和統計資料。

          7、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督促完成上級部門或同級財政、審計、統計、物價、稅務等部門交辦的財務、統計等工作,配合完成內部各業務處室涉及計財方面的有關事項。

          8、負責本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參與研究本系統會計人員的作用和調配。

          9、負責處理本單位與其他部門之間的經濟業務關系。

          10、與本單位負責人沒有直系親屬關系。

          第十八條 總賬會計崗位職責制度

          1、根據批準的財務收支計劃或年度預算,及時編制年度月分經費收支計劃,及時、準確地組織和供應資金。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科學設置各種會計賬冊。區分資金渠道,認真做好各類資金以及各類資產的記賬、算賬、對賬、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堅持做到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

          3、嚴格加強會計核算,定期檢查、分析并匯報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保證各單位按預算、有計劃地使用資金。定期考核各類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意見和建議。

          4、嚴格劃清資金渠道和各項支出性質,認真進行會計監督。通過對各戶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逐筆審核,及時發現和處理違紀行為和各種不規范行為。定期清查各類財產物資,建立健全資產檔案,按規定及時審查和處理(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財產物資的添置、計價、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等事宜。及時清理和結算本局各類債權債務,及時催收各種上交款項。

          5、負責按期編制、匯總和報送本級、本單位各種會計報表。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詳實的會計資料和分析報告。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及其他各種財務、會計資料,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未經批準,不得對外公布各種會計資料。

          7、做好本系統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工作。

          第十九條出納崗位職責制度

          1、嚴格區分資金渠道,熟練掌握各類費用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堅決執行規定的預算報批程序和經費報銷程序。

          2、熟練使用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準確及時支付各項費用。

          3、熟練使用市財政非稅系統,準確開具非稅票據,并記錄、核對已上繳財政和各項收入,及時撥回暫存款等資金。

          4、認真審查各種原始單據,對不真實、不合規的原始單據堅決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全、內容不完整或報批程序不規范的憑證必須在更正、補充后才予受理。

          5、根據合規的原始單據,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6、嚴格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余額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定期核對現金余額。

          7、按規定程序處理并及時結算各種暫付款項,逾期不結算追究其責任。

          8、認真保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收據、銀行支票及其他有價證券。領用空白收據和銀行支票必須履行批準程序,辦理領取和注銷手續。

          9、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能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

          10、承辦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稽核員崗位職責制度

          1、協助審查本級及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和預算計劃。

          2、負責逐筆復核本單位各戶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并對復核簽署的一切憑證負責。

          3、定期抽查各戶賬簿記錄。

          4、復核各種會計報表,并對復核的報表負責。

          5、承辦財務檢查和財務監督的相關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專項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第五章 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條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總賬會計科目和明細賬會計科目。

          第二十二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取得或填制、審核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第二十三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設置、啟用、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輔助賬,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對賬、結賬、錯賬更正。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定期編制和報送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六章、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調整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負責監交。

          第二十六條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票據、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部門,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二十七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八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監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第三十條及時編制清冊,填寫交接清單,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第三十一條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登記簿。

          第三十二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簿,將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劃、標記、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印原件(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印原件);

          5、借出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并辦理注銷借閱手續。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的銷毀:

          會計憑證、報表、帳簿、會計電算化數據備份的銷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

          1、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

          2、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

          3、計算機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

          4、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

          第三十六條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對操作人員的密碼嚴格管理,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授權操作會計軟件;

          2、操作人員離開計算機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3、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時間、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會計電算化軟、硬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1、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保存雙備份;

          2、對正在使用會計軟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

          3、健全必要的計算機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條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及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

          2、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專人管理;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對會計檔案雙備份的應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的,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復制,防止由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對任何偽造、非法涂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軟盤等行為,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理;

          6、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盤、計算機設備、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

          7、借閱會計資料,應當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 往來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和本單位個人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的款項。單位往來款核算的內容主要包括:暫付款、暫存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借入款項、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第四十條 健全應收賬款臺賬制度、催收責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壞賬核銷制度等,進一步規范往來賬款核算行為。建立債權債務責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財務及相關人員及時清理往來款項。

          第四十一條 對各單位往來款項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種往來款的性質、類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針對不同情況,分清責任,強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處理相關賬務。

          第八章 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收入的管理

          1、各項收入中國家規定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要專款專用。收入與支出有對應的,要劃清界限,避免相互擠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堅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在編制年度預算時,依據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納入本單位的收入預算,實行統一的預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時入賬,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的財務管理,任何科室(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故私設“小金庫”,不得設置帳外帳,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的管理。財務機構匯總各科室(單位)上報的季度月份用款計劃,分“款”、“項”來填寫“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財務機構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撥款,并結合事業計劃完成情況、資金余存情況來撥款。

          2、撥入?畹墓芾。要按照專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財務機構在收到?顣r分別設置賬戶,并單獨組織會計核算。要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及時報送撥入款的使用情況和事業成果情況的報告,項目完成后專項辦理報賬手續,余款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處理。

          3、事業收入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自己確定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繳納稅款;使用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取得的收入及時入賬。

          4、各項收入都要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管理。各相關的科室(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第九章 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 行政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保證人員經費和日常工作開展的必須開支。

          2、加強經費項目使用情況分析,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3、嚴格專項支出管理,保證?顚S茫瑔为氃O帳、專門核算,及時監督資金支出、結算等情況。

          4、建立健全經費支出監督控制制度,依據經批準的預算和相關規定審核辦理各項支出。

          5、有計劃并結合實際業務進展安排資金使用,既要節約開支,又要講求支出實效。

          第四十五條 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事業支出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2、勤儉節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在各項事業支出之間保持合理的支出結構,要控制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事業活動的不斷發展。

          4、劃清事業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一是達到基本建設額度的支出,報請相關部門從基建投資中安排,不得擠占事業經費;二是由個人承擔的支出,不得由單位負擔;三是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四是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不得計入本單位的事業支出。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承德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單位內控制度篇3

          辦公室主任的職責大致包括承辦職責、參謀職責、管理職責、協調職責、領導指揮職責五個方面。

          (一)承辦職責

          承辦職責指辦公室主任對領導決策的貫徹、實施,承辦各職能部門乃至下級機關、基層群眾轉辦事項等方面所應有的職能和應盡的責任。從其承辦的工作內容來看,大體有三個方面:

          1.承辦領導層的集體決策和領導個人交辦的事項

          領導決策有時是"統一研究,分頭落實",有時是領導個人決斷。作為負責本機關、本單位綜合辦事機構的辦公室主任,對領導層的集體決策和領導個人交辦事項負有直接的承辦責任。即使是領導同志交由其他部門或其他人辦理的事項,辦公室主任亦有協助辦理的責任;有時,一些牽涉面較廣、歸屬不太明確且其他有關職能部門不便也不宜承辦的事項,則須由辦公室主任具體承擔、落實。

          2.承辦上級部門主辦的事項

          辦公室既是本級黨政機關的綜合辦事機構,是獨立存在的個體;又是從中央到地方整個辦公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是依存于大整體的部分。各級辦公室之間通過加強聯系,既"各自為陣",又"協同作戰",充分發揮辦公機構的系統作用和整體效能,以便更好地為各級領導服務,這是不少地方總結、創造出來的成功經驗。上級領導機關的辦公室向下級機關辦公室交辦一些事情,辦公室主任應主動牽頭承辦,或督促所屬工作人員從速辦理。上一級辦公機關及其負責人向下級辦公機關及其負責人交辦事項的范圍較廣,除了調研任務之外,還有諸如信息反饋、來信來訪以及系統內部自身業務建設等具體事宜,都需要下一級承辦者認真辦理。

          3.承辦同級各職能部門和下級單位轉辦的有關事項

          為了保持領導機關工作的正常秩序,各職能部門和下級單位向領導機關、領導同志匯報請示工作,往往不直接去找領導同志本人,而是先找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作為所在單位與外界聯系的窗口和紐帶,經常需要安排、處理各職能部門和下級機關轉辦的事項。例如,某部門要興辦一項事業,須專題行文報請領導機關批準;行文經領導機關的辦公室登記后,工作人員要交由主任批辦,辦公室主任要負責與領導聯系,商討是否召開會議研究,要開何種會議,讓哪些人參加等等。待領導指示后,辦公室主任即可將領導指示意見轉告各職能部門和下級有關單位和部門具體貫徹執行。

          要正確發揮辦公室主任的"參謀"職責,應當注意如下兩點:

          1.在一定情況下與領導唱"對臺戲"

          辦公室主任是一個雙重性的角色,他既是秘書班子的"大班長",又是協助領導決策的"參謀長"。作為"大班長"和"參謀長",他是以貫徹和領會領導意圖為使命,并以領會和貫徹的準確性和徹底性作為評價其工作優劣的基本指標;作為"參謀長",則要依靠獨立的科學研究成果為領導服務,以提出多少真知灼見作為評價其工作優劣的根本標志。辦公室主任既要認真領會領導意圖,又要勇于直言,使領導兼聽而明。

          2.領導決策前多參謀,領導決策后多反饋

          在領導決策前,辦公室主任要通過調查研究,協助領導廣泛收集同決策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然后進行縱向、橫向的可行性研究,經過加工和篩選,為領導提供選擇的方案;在領導決策過程中,辦公室主任要通過調查研究,收集和整理方方面面的意見反饋,為領導進行冷靜周密的思考提供準確的依據,堅定領導決策的信心和決心;在領導決策后,辦公室主任要通過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決策意見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助領導搞好跟蹤反饋,保證決策順利地貫徹落實,或根據變化了的客觀形勢及時進行調整。

          在領導決策的全過程中,辦公室主任的"參謀"職責是十分重要的。從對領導決策發揮作用的方向上看,辦公室主任的參謀職能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順向"參謀,即緊隨領導決策的方向所進行的"輔助性參謀";二是"逆向參謀",即當領導的決策意圖不符合實際情況時,辦公室主任所進行的"勸阻性參謀";三是"側向"參謀,即當領導集中主要精力考慮某一方面工作時,辦公室主任為避免領導顧此失彼而進行的"提示性參謀"。

          (三)管理職責

          指辦公室主任在對行政事務進行管理方面所應有的職能和應盡的責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辦公室工作的實踐,辦公室主任的管理職責主要有兩個方面:

          1.文書管理

          文書工作是機關日常工作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機關職能的重要手段之一。黨政機關的公文工作,即指圍繞公文的擬制、處理與保管工作而需要進行的由撰稿、審稿、簽發、印刷、收發、登記、批辦、立卷、歸檔等環節所構成的整個運轉流程。辦公室作為單位的綜合辦事機構的樞紐機構,承擔文書工作是其主要任務之一。一般來說,辦公室內部均設有秘書科(股)、資料室、機要室、文印室、收發室等,分別負責辦理公文工作各個環節的具體事宜。辦公室主任對文書工作的管理,主要體現在參照各級黨政機關制定的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各項有關制度;指導、督促各文書處理部門的工作,確保公文擬制的適用、準確、周密,確保文書處理的及時、準確、迅速,避免拖拉、積壓而貽誤工作。

          2.信息管理

          辦公室主任輔佐領導決策,發揮參謀職能,主要是通過向領導提供適用信息和依據信息出謀獻策而實現的。嚴格地說,信息工作也屬文書工作范疇,但鑒于它是各級辦公室的一項"新興事業",而且十分重要,需要辦公室主任予以特別重視。所以有必要將其單列為辦公室主任管理職能中的一項。在這種情況下,辦公室主任應從如下方面對信息工作進行管理。

          (1)加強對信息網絡的管理。目前,各單位已基本形成以該單位辦公室的信息機構為中心包括下級各辦公室信息機構在內的信息網絡(當然,該級信息機構又同時以上級的信息機構為中心)。辦公室主任首先應當加強對網絡中心即該辦公室內的信息處(科、組)的管理,使其在信息網絡內發揮帶頭、促進作用。其次,還要注意對整個網絡的管理。如健全制度,對下級或同級其他信息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共同行動等等。

          (2)加強對信息傳遞方向的管理。信息傳遞的方向如何,即與領導決策的需求是順應,還是相逆,這是辦公室主任應當控制、管理的。一般說來,領導決策所需的信息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追蹤型信息",即指領導決策形成并付諸實施以后,通過"跟蹤追擊"迅速反映實施范圍以內的有關動態;二是"超前型信息",即指領導決策之前,向領導提供的能夠反映該決策的基礎、趨向及效應的"資料信息",或某個較重要的問題發生之前反映其跡象、趨勢的"信號性信息"。

          (四)協調職責

          指辦公室主任在聯系內外關系、溝通上下左右等方面所應有的職能和應盡的責任。辦公室是行政管理工作過程中信息溝通的中樞部門。領導機關的決策、指令、指示要通過辦公室向各專業主管部門、職能部門、下屬單位以及全社會傳遞。單位所屬各部門和其他方面反饋回來的信息經過綜合匯集到辦公室,辦公室對反饋回來的信息經過綜合、分析、篩選,供領導決策時參考。作為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辦事機構的負責人的辦公室主任,在承上啟下、協調各方面的工作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辦公室主任要全面履行其協調職責,要著力做好縱向協調、橫向協調、內部協調等多方面的工作?v向協調,即致力于上下級之間關系溝通,上令下行,下情上達,上下緊密配合,步調一致的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在這方面的職責主要體現在:當上級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形成后要盡快向下傳達,使之得以認真貫徹執行,以保證政令暢通,上令下行;當下級對上級的某一決定、指示不理解或不完全理解時,要以認真負責的精神去做解釋說服工作;當下級對上級的指示、決定、命令有不同意見時,要及時、準確地予以反映,使下情得以上達,以利于上下溝通,步調一致;當下級某一單位某項工作領先時,應積極組織力量去調研,認真總結經驗,及時予以推廣以點帶面。當下級某一單位某項工作處于落后狀態時,要積極主動地協助領導進行重點幫助,"以面促點","以面帶點",使之盡快迎頭趕上;橫向協調,即致力于"左鄰右舍"、同級各業務部門之間關系的協調。業務部門的一些部門性文件、規定,一般均須先報送辦公室主任修改、審閱,進行協調,以免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盡吻合,使下級難以適從;業務部門的一些重要工作安排,如召開請領導參加的會議、開展由領導同志"掛帥"的突擊性、臨時性工作任務等,一般也須經辦公室主任統一協調,以避免部門之間"撞車"和領導"超負荷"現象的發生;當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因認識和處理問題的角度不同引起矛盾時,辦公室主任更應充分發揮其協調職責,對過去已有明文規定的事項,要維護政策的嚴肅性,督促有關方面或協助領導督促有關方面加以認真貫徹落實;對過去尚無明文規定的,要在認真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處理好各有關政策精神的銜接,并向領導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協助領導作出裁決,把各方的意見統一到總政策上來;內部協調,即以辦公室內部的人員、工作為對象,使其和諧、協調地開展工作。辦公室主任要著力于室領導成員和室內各單位(處、室、科、組)之間關系的協調。在室領導班子內,要注意發揮副職的作用,要按照合理分工、分層次管理的原則,根據其特長,讓副職負責某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以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效能。

          (五)領導指揮職責

          統一指揮是發揮組織作用,貫徹執行決策的最重要條件。要真正發揮領導者的指揮作用,必須有日常的統一指揮。所謂日常指揮,具體地講,就是領導者按照既定的決策和計劃,對所屬組織的人員合理地分配任務或布置工作,及時指導和處理發生的問題。領導者的日常指揮,大體可以分為兩種,即執行性指揮和應變性指揮。

          執行性指揮他可以叫做調度性指揮。這種指揮是在目標既定、方案現成的情況下,主。要解決貫徹落實的問題。領導者在執行這種指揮時,應當思考的重點是怎么干、什么時間干,成功的關鍵在于堅強的毅力和組織技巧。工作中必須注意把握住兩點:一是人、財、物各種力量的調配、組合要科學、合理,力求達到投人少、收效大;二是行動時機的抉擇,要順乎時勢,挑選最佳時刻,避開各種阻力和不利因素,利用一切助力和有利條件。比如一個軍事指揮員指揮一場運動戰,就有一個捕捉作戰時機的問題。不能抓住敵人的薄弱環節時,不戰;不是占據有利的地形條件時,也不戰;倘若自己的優勢兵力尚未集結起來時,還是不戰?傊,一個高明的指揮員決不打無準備無把握之仗,戰則必勝,攻則必克。

          應變性指揮,這是指在領導活動過程中遇到了新情況,或者出現了不測事件,針對客觀環境的變化靈活機動地實施指揮。領導者在進行應變性指揮時,首先要考慮的是繼續干還是不干,是按原計劃干下去還是改變計劃。取勝的決竅在于審時度勢和機動靈活!秾O子·兵勢篇》中說:"善戰者,求之于勢。"又說:"善戰人之勢,如轉回石于千切之山者"。這就是說,善于指揮作戰的將軍,總是憑借天時、地利等客觀情勢去求得勝利。他們依托客觀形勢而采取自己的行動,猶如在高山上滾動一塊圓形的石頭一樣,"石圓則易移,山高則勢大"。領導者在工作過程中遇到情況變化,就得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地進行靈活指揮,切不可固守原定計劃,一成不變,堅持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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