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輛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區車輛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三、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車棚內指定位置。
四、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后果自負。
六、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需要自覺出示行駛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七、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八、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嚴禁超車。
九、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十一、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十二、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三、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十四、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十五、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十六、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實行。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2
第一、應該方便管理或者經常出入的車輛辦法停放許可證小區車輛管理制度,許可證擺放車輛擋風玻璃內測醒目位置,不按次規定的,業主可以投訴或者保安巡邏檢查,達到可管理,安全管理的目的,如果多次提醒不安規定的,禁止停放
第二、臨時車輛應該停放標準區域小區車輛管理制度,不得亂停亂放,編寫規定臨時停車區域管理辦法
第三小區車輛管理制度、細化停車時間控制,如臨時搬運車輛停車時間,長時間停放必須停放卸貨區,如出租車社會運營車輛,樓道門口不得超過10分鐘,如長時間等待需要出自車接客點停放,臨時過夜車輛,必須規定停車區域,如果不按規定,第一、二次口頭警告,第三次禁止停放。
第四、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車輛進入小區小區車輛管理制度。
第五、車輛必須按照規定進入停放,不按照規定的后果自行承擔。
第六、制定明確的收費標準,以防不必要的矛盾。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3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等隨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區內車輛停放規定及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6、本小區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由值班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并服從本小區管理人員指揮。
7、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帶走。
9、進入本小區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在本小區停留。
10、不準在本小區任何場地試車、修車、練車。
11、不準碾壓綠化帶,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小區內一切設施。
12、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1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的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登記簽字放可放行。
15、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16、本小區車位首先滿足在本小區長期居住的業主停放車輛,非本小區業主的車輛,不管與其小區業主任何關系不予提供車位。
17、本小區車位在滿足本小區業主停放的情況下,有多余車輛可以安排臨時車輛停放,停放費按本物業規定收取。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4
任何進入或使用本小區停車場之人士,須嚴格遵守下列停車場制度:
車輛進出車場時,外來車輛必須進行登記(錄),并由車主及管理員對登錄內容核實。
車輛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車輛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免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
車場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 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場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現場衛生的活動。
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士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于停車場內。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5
1.0目的
通過對小區車輛的管理,確保小區業主利益。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居小區車輛管理
3.0職責
3.1護管班長負責對車輛管理工作的檢查、督導;
3.2門崗隊員負責對小區車輛出入的檢查、管理;
3.3巡邏隊員負責對小區停車車輛的檢查、管理;
4.0內容
4.1發現有車輛需進入小區時,門崗應首先辨別是小區業主的車輛或外來車輛。
4.2如是由業主駕駛的車輛,應立正行舉手禮,至車輛從前方駛過后禮畢。
4.3如是外來為業主送貨的貨車,應詢問其所去的單元,并與業主聯系,征得業主同意后由駕駛員出示有效證件更換《臨時出入證》。
4.4如是探訪業主的私家車,應要求其說明所去的單元、業主姓名,并與業主聯系,征得業主同意后放行。
4.5如公安、警察、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要進入小區,應要求出示證件,并檢查核實。
4.6對所有進入小區的車輛進行登記。
4.7登記后的車輛予以放行。但所有貨車、摩托車在非規定時間內一律不準進入小區。
4.8車輛離開小區時,應詳細記錄車輛離開的時間及相關事宜。
5.0車輛管理流程圖
(略)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6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谶M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圮囕v停放后,司機須配合安防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安防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苓M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葸M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捱M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呓钩^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噙M場車輛如不服從安防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僮袷亟煌ü芾硪幎,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谲囕v不準在小區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坌^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芡7藕密囕v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輽C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迿C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谕\噲觯◣欤﹥劝聪酪笤O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由車庫崗負責管理使用。
、墼谕\噲觯◣欤┖托^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茉谕\噲觯◣欤┏鋈肟谔幵O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輽C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安防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啾3謭觯◣欤﹥惹鍧,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峤乖谕\噲觯◣欤﹥认窜嚕ü潭ㄏ窜嚺_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7
公司程序文件 版號: a
修改號: 0
ej-qp4.8物業小區車輛管理程序頁碼: 1/2
1.目的:
加強小區停車場的管理,保障私人車位使用權不受侵犯,保障停車有序和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本小區車輛管理。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標準4.7、4.8、4.9、4.10、4.13章
4.職責:
4.1保安服務部按《車輛通行、停放收費辦法》為小區住戶提供車輛停放車位服務,并做好登記和宣傳工作。
4.2保安服務部的車管員、保安員負責日常的車輛停放秩序、車輛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務部主任負責對車管員、保安員工作監督與檢查。
5.工作程序:
5.1對使用小區各種車證車輛管理:
5.1.1保安服務部每年根據住戶租用車證期限,到期發放《車位續租通知單》,通知住戶到經營管理部辦理續租、換證、收費手續。
5.1.2住戶續租車位、更換停車證要填寫《機動車位登記表》并請住戶將車證放在明顯處。
5.1.3對持有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入小區時,由保安門崗確認其合法性后,打手勢放行。
5.1.4每日20時至次日6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須在《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中進行登記。
5.1.5每日6時至20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無須登記。
5.2無證車輛管理:
5.2.1此類車輛是指各大公司辦理公務,探親訪友者所乘車輛。
5.2.2無證車輛進入小區時,保安人員問清去向,所辦何事,填寫在
《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和《會客證》,并告知司機不能占用私人車位,如果占用,必須在17:00前離開,以免影響個人使用。
5.2.3此類車輛未經保安保安服務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區過夜 。
5.3搬家、拉物車輛管理:
5.3.1住戶搬家需到經營管理部填寫《出小貨物登記單》,將大件物品填寫在物品名細項目內,經門崗驗證無誤后方可放行。
5.3.2住戶委托他人協助搬家、搬物時,需在《出小區貨物登記單》受托人項目中填寫姓名及證件號碼。
5.3.3住戶拉物出小區時,由門崗確認合法性(指確實時住戶本人)由門崗填寫《出小區貨物登記單》由住戶簽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區內車輛管理執行《車輛管理規定》。
5.5停車場的標識:
5.5.1地面停車位的標識:地面停車場由交通管理局劃制的長5m,寬2.5m的車位線,噴制車位號。
5.5.2地下車庫的標識:在入口處掛有限高2.2m的標志牌,車位線和車位號同地面停車場相同。
5.5.3在工作過程中,使用《物業管理服務規范用語》。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車輛管理規定》ej-wi-qp4.8-01
6.2《地下車庫車輛管理規定》ej-wi-qp4.8-02
6.3《機動車車位登記表》ej-qr-qp4.8-01
6.4《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ej-qr-qp4.8-02a
6.5《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ej-qr-qp4.8-02b
6.6《地下車庫車輛登記表》&n
bsp; ej-qr-qp4.8-03
6.7《出小區貨物登記單》ej-qr-qp4.8-04
6.8《會客證》ej-qr-qp4.1-13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8
******小區車輛進出停放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 本辦法由**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委員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 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 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衛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 小區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須持**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配合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面,壓臺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 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 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 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條 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 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 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
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 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 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 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 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所有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 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 車輛進入小區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免油漬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區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及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條 停放小區(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后,業主必須將車門鎖好,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出現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公司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議。
第二十條 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違規處理管理
第二十一條 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業委會積極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者,報請公安部門處理: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系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四條 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 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部備案,并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9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系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發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并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占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后,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后,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并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并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并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并征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后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占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注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并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須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鞍踩谝弧钡脑瓌t。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閑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須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后,必須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涂改或覆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后,必須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車輛進行糾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0
一、業主(或租戶)需要保管自行車、摩托車須先到小區管理處辦理立戶登記手續,領取存車牌,掛于車上,憑此享受按月收費待遇,由車棚管理人員查收,未掛牌車輛作臨時停車對待。
二、在車棚存放車輛后務必立即領取“存車牌”,并詳閱“存車須知”。
三、自行車、摩托車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未按規定存放,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四、要尊重車棚管理人員的工作,服從其管理。
五、車棚管理人員對于所保管的車輛隨時整理、檢查,做到排列有序、擺放整齊。
六、車棚管理人員的工作受各位住戶的監督,其任何失職行為住戶均可向物業管理處反映。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1
車輛行駛、停放、收費管理制度(樣本)
為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保持小區正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小區的管理規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駛規定
1.噸(含)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座(含)以上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2.車輛在小區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公里;
3.禁止鳴笛、練車等影響或危害業主生活秩序的行為;
二、停放規定
1.小區臨時停車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來車輛(可以或不得)進入小區;
3.擁有車庫或車位的車輛(可以或不得)占用臨時停車位;
4.凡進入小區的車輛要停放到車庫、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盜報警器應盡量使用靜音,以免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費規定
1.臨時停車卡收費標準:;
2.停車收費標準:;
3.允許外來車輛進入的,外來車輛收費標準:;
4.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災搶險車、救護車、市政工程搶修車等特殊車輛免費。
四、其他規定:
物業經理人: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2
為保證小區內車輛的安全,各車主單位和個人應自覺遵守停車場的管理規定。
一、一切車輛進出住宅小區的崗亭、門衛室,應自覺停車,接受檢查和登記。違者不予進出小區。
二、凡機動車必須整齊地停放在停車場指定的位置。
三、居民住戶的單車不得停放在樓梯口、走廊,必須整齊地排放在各棟門口統一單車棚里。
四、任何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的消防通道上。
五、車輛進出小區必須憑出入卡,方可放行。晚上12時后駛出小區的車輛,一定要憑出入卡和該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及居民身份證,經查驗后方可放行。
凡違反以上規定,一律不予進出本小區。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3
1、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小區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小區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進入停車場。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查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應通知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停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牌,管理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牌、收取停車費后方可駛離。
6、管理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管理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并列簽字交接。
7、停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4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三、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后果自負。
五、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六、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嚴禁超車。
七、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八、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九、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小區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區有車輛的業主,請主動到門衛室登記、領牌(車牌押金10元),憑牌出入。
2、外來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對其必須進行登記、發臨時停放牌,憑其出入小區。
3、車輛應按小區相關規定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4、車輛停放好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免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
5、停車時,應按小區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6、小區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本小區環境衛生的活動。
7、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員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于停小區內。
8、禁止無牌摩托車進入,業戶及訪客摩托車、自行車請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鎖好防盜鎖。
9、凡進入車場內和車庫內的車輛嚴禁載放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因此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0、進入小區內的車輛必須執行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違者拒停。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05-05
小區物業車輛管理制度07-20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6篇03-11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精選7篇)02-23
小區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內容10-06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三篇10-08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5篇)08-30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5篇07-29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 13篇06-12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9篇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