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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
一、門店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大型門店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溫冷藏的.藥品的門店,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溫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溫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篩選,涼曬,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門店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溫濕度情況進行檢測,并按時記錄。溫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采取通風除濕、降溫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溫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
(一)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二)進貨人員須經專業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四)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票據和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六)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的'審核必須按照“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審制度”的規定執行,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并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后方可經營。
(七)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的質量條款內容。
(八)定期對時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進。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為加強藥品處方的管理,確保企業處方銷售的合法性和準確性,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銷售處方藥時,應由從業藥師對處方進行審核并簽字或蓋章后,方可依據處方調配、銷售,銷售及復核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全名或蓋章。
三、處方必須有從業藥師簽名,方可調配;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生更正后或重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處方藥銷售后要做好記錄,處方保存兩年備查。顧客必須取回處方時,應做好處方登記。
七、處方所寫內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時,不得銷售。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一、為加強藥品銷售環節的質量管理,嚴禁銷售假藥劣藥和質量不合格藥品,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認真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簽,標示齊全,填寫準確、規范。
四、藥品陳列應清潔美觀,擺放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藥品要按用途或劑型陳列。
五、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必要時,能為消費者提供藥咨詢和指導
六、銷售藥品必須以藥品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正確介紹藥品的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及注意事項等,指導顧客合理用藥,不得虛假夸大藥品的療效和治療范圍,誤導顧客;
七、處方藥必須由藥師依據醫生開具的處方調配、銷售,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銷售;在營業時間內,應有藥師在崗,并佩戴標明姓名、藥師等內容的胸卡。非處方藥可不憑處方出售,但如顧客要求,藥師應負責對藥品的購買和使用進行指導;
八、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方式銷售藥品;
九、嚴格執行對處方的審核、調配、復核和保存的管理規定,確保銷售的正確性和準確性;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5
化學藥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蝕性。為管好實驗室化學藥品,預防化學藥品有可能帶來的安全事故發生,我校特制定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學藥品統一放入實驗室內,根據其特長分類存放。
二、化學藥品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負責管理,其他教師如有需要,可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發放并教會其注意事項,作好登記。
三、實驗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四、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
五、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實驗中和實驗后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6
一、為確保所陳列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陳列的藥品必須是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的合格藥品。
三、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過本藥店驗收合格,其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的藥品。
四、藥品應按品名、規格、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條件要求分類整齊陳列,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物價標簽必須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字跡清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中藥飲片與其他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五、拆零藥品必須存放于拆零專柜,做好記錄并保留原包裝標簽至該藥品銷售完為止。
六、需要低溫保存的.藥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溫下陳列,需陳列時只陳列包裝。
七、中藥飲片應一味一斗,不得錯斗、串斗、混斗;裝斗前應進行質量復核,飲片斗前必須寫正名正字。
八、對陳列的藥品應每月進行檢查并予以記錄,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九、用于陳列藥品的貨柜、貨架等應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7
為了營造良好的藥店經營氛圍,確保全體人員的行為更加規范,特制度本制度,供全體人員遵照執行。
1、調劑人員要具備全心全意為廣大患者服務的'思想和高尚的醫德醫風,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效。
2、調劑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本院醫師正式處方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
3、收方后,對處方認真執行“三查七對”:查處方、查藥品、查禁忌;對科別、對患者姓名、對年齡、對含量、對用法、對瓶簽、對用量。審查無誤后方可調配,如處方內容不妥或錯誤時,應與醫師聯系更正后,方可調配。
4、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注明。對需臨時炮制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5、配方時,應細心、迅速、準確并嚴格執行核對制度。配方人員和審核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
6、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用藥方法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和瓶簽上,并應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調劑室內部應保持清潔,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8、注意安全保衛工作,對xxx品、xxx及貴重藥品,當班人員要認真盤點清楚,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發現問題當班人員和統計員應及時查明原因,由藥房負責人協助處理。
9、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應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霉爛變質。
10、調劑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計量法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計量準確可靠。
11、調劑室工作人員要衣裝整潔,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間要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有事離開時應請假,不得擅自脫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
12、本店工作人員生病要自購藥品的,應按正常收銀程序,但是可以給予xxx_%的優惠。
13、非藥房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門店招牌,店外標示,每月清洗一至二次。如有脫落,破損應立即重新粘貼或更換。
2、門店各類證照,公告應整齊懸掛在醒目位置,框架大小要一致。
3、門店雨天需在入口處放置塑料桶,方便顧客放雨傘,確保地面干爽,地面濕滑時應擺放防滑標識牌。
4、門店賣場通道要保持通暢,不允許堆積任何物品。對于廢棄的紙箱、條碼紙、標價簽等必須隨時清理放于指定的地點,保持整潔的購物環境。
5、門店要燈光柔和,亮度適中。
6、門店促銷海報和告示牌等如脫落,破損應立即重新粘貼或更換,到期促銷海報和告示牌及時拆除,拆除后應徹底清理干凈。
7、門店使用的各類設備,工具(包括清潔工具,如桶、抹布、清潔劑、拖把、掃把等),使用完后應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8、商品陳列以整體豐滿為原則,銷售商品后要及時補貨。
9、商品、貨架要時刻保持整潔,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10、門店入口地面確保清潔,賣場沒有明顯垃圾。
11、門店入口的玻璃櫥窗應保持清潔明亮,每周應清洗一次。
12、門店垃圾簍每班必須清理一次,如裝滿應立即清理。
13、門店天花板、地面、墻壁、貨架、空調、排氣扇、滅蚊燈等必須保持清潔明亮,不得出現衛生死角。
14、門店周邊環境應保持整潔有序。
二、服務規范管理
(一)著裝儀容
1、門店員工上班時間應按照規范著公司統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裝需全店統一。制服要求:干凈、平整、扣齊所有紐扣、衣領無汗跡,衣袖及褲腳不得翻卷、挽起。不得穿拖鞋。
2、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工作牌應端正佩戴在胸部左側適當位置。
3、頭發應修剪、梳理整齊,保持干凈。
4、女員工須化淡妝,忌濃妝艷抹。男員工不能留胡須,面部清潔無油膩。
(二)行為舉止
1、站立姿勢:應精神飽滿站立服務。不能駝背、聳肩、插兜等,不能叉腰、交抱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時不能斜靠在貨架或柜臺上,不得盤腿。書寫時,應在指定的地方或辦公室進行。
2、不能在營業場所里搭肩、挽手、挽腰,需顧客避讓時應講“麻煩您!請讓一下。
3、上班時間不得閑聊,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不在營業場所議論顧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5、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顧客、或同事發生爭吵。
6、上班時間不能吃食物,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不得無故脫崗。
7、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大聲喧嘩、打鬧、嬉戲以及朝顧客打哈欠等不雅動作。
(三)接待顧客
1、親情服務標準接待用語:您好!;需要我幫忙嗎?;對不起,請稍等!;麻煩您,請讓一下!;隨時留意顧客的購物狀態,當顧客表現出對商品感興趣時,應及時上前詢問顧客需要什么幫助。
2、當顧客需要什么幫助時,應面帶微笑向顧客打招呼,應使用標準用語“先生/小姐:您好,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忙嗎?”絕對不能置之不理。
3、如果正忙于接待顧客,另有顧客需要服務時,應用和緩的語氣請其稍等,應說:“請稍等我馬上就來”,并盡快完善對前一位顧客的服務。
4、遇到不會講普通話的顧客,而又聽不懂顧客的語言時,應微笑示意顧客稍等,并盡快請能聽的懂該語言的人員協助。
5、堅持問病售藥流程:
①、問顧客需求是什么?(您要點什么?)
②、顧客如不能明確的說出藥物的,便問他現在的癥狀;(您哪里不舒服?)
③、問顧客的病史和以前做過的相關檢查;(您有xxx病嗎?您檢查過沒有?)
④、問用藥史和過敏史;(您用過什么藥?對xxx過敏嗎?)
⑤、介紹藥品的功效與特點等;(這藥有xxx的作用,是治療xxx的!)
⑥、介紹藥品的用法用量;(您知道怎么服用不?這藥是一天吃(用)x次,一次吃(用)x粒)
⑦、叮囑注意事項、生活禁忌、聯合用藥禁忌。
⑧、如顧客能明確說出自己需求的藥品或自己選購的藥品,我們也要堅持做到介紹第6、7項步驟,給顧客介紹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
⑨、在接待顧客時,不得讓顧客自己費力去取商品,應該是將顧客所需要的商品送到其手上。
⑩、在聽取顧客意見時,不得無故打斷顧客發言。對因服務意識不強造成顧客投訴的,要進行相應的處罰。
6、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口角、爭吵等,若發現有顧客無理取鬧,要進行必要的緩沖,帶離營業場所,由主管人員妥善處理。
停止營業后,如有顧客希望購藥,要繼續留崗,顧客在挑選商品時:
1.有任何催促的言行,決不能說:“能不能快點,我們要下班了”此類的話,應象平常一樣耐心為顧客提供服務。
2.盲目銷售商品,不得隨意夸大商品功效,要實事求是介紹商品。
3.用手指引導方向、不得由于任何原因怠慢顧客、不得使用禁忌語、不得不理睬顧客、不得有不耐煩表情,必須熱情耐心地回答顧客提出的問題,盡可能的為顧客提供方便。
三、門店日常管理
1、員工不得將公司財物挪為私用,不得私自挪用各類贈品,不得隨意接受顧客、廠商私下贈送的各種財物等。
2、整理店容店貌、藥品陳列、商品補充、柜臺收拾、備好零鈔、清潔衛生。
3、檢查店內隱患,切斷電源,關好門窗、鎖好門鎖等。
4、收銀員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帶親友進入收銀臺,非收銀人員不得私自進入收銀臺。
5、提倡團隊精神,相互協作,不與顧客爭吵、頂撞,員工之間不得在營業場所相互爭吵、打架斗毆,詆毀他人產品,有事情及時上報店長。
6、商品的陳列及維護每日由店長或主管進行檢查。
7、未經門店管理人員的同意,門店員工不得私自操作后臺主機,嚴禁上網。
8、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相應處罰參照公司規定。
9、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視為礦工一次。
10、一次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的按礦工處理。
11、調班、請假需店長批準。
12、原則上不允許電話請假,除非緊急情況。請假在3天以內由店長批準,超過3天的由公司人事部批準。
13、門店所有員工必須聽從店長或當值主管的工作安排,無故頂撞、拒不執行、不服從安排管理的從嚴處罰,直至開除。
14、遵守公司及門店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不得敷衍了事。
15、各級主管人員對員工應該親切指導。
16、工作態度要積極,對公司下達的文件精神要執行
17、同事之間要相互幫忙,相互尊重人格,協同合作。
18、要求每月至少要召開1次會議,在會議上提出問題、解決問題,每次會議必須做好相關記錄,包括誰提出什么問題、誰解決什么問題等,以備門店督導檢查考核。
19、各門店應該采取收支兩條線,即貨款和其他費用支出分開,以免造成帳務混亂、費用的支出應該憑收據進行,且不可以從貨款中扣撥。
20、各連鎖店應該定期進行盤點核查,以確保帳貨相符,對于不相符的,需要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并采取相應措施。
21、各門店應該積極預防出現過期商品。
22、商品銷售價格,原則上按系統規定的零售價銷售,對于需要變價銷售的需各連鎖店的店長同意才可以、收款員不可以私自折扣銷售。
四、門店人員管理
(一)店長崗位
1、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按GSP要求規范門店各項工作,對門店醫藥商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負具體責任。
2、切實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對運營部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和銷售政策要傳達落實并嚴格執行。
3、對門店貨物安全負有管理責任,每月組織門店的盤點工作,做到經營商品貨帳相符(盤點前先上報盤點計劃)。
4、對門店現金管理負有相應責任,及時上繳貨款、每月與財務核對購、銷、存明細帳,做到帳貨相符。
5、對門店請貨計劃,店長應該審核,有前瞻性和預見性的提出合理的要貨數量,對要貨數量不合理的并造成相關損失的要追究期相應責任。
6、對相關票據,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保存包括進貨憑證等)。
7、負責加強對效期商品的管理,切實落實公司各項對效期商品的銷售政策。
8、對門店日常消耗品和必需品的領發以及其他費用的支出,需要建立相應的臺帳,附上明細和相關票據。
9、負責安排店員排班,日常事務的分工管理,監督、指導、激勵門店員工以及安排相關培訓。
10、負責協助駐店藥師做好藥品質量監督工作,督查效期商品,并對效期商品在營運部的指導下安排必要的促銷活動。
11、負責確保門店零售藥品價格按物價部門下發的藥品價格執行,確保上柜商品明碼標價,價格標簽填寫齊全,及時有效的對門店商品價格進行自我監督工作。
12、負責確認配送中心發送至門店以及門店對總部數據傳輸工作,保證數據準確性和及時性。
13、負責貫徹執行規范服務,積極處理門店糾紛。
14、負責組織門店相關人員會議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店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時上報運營部。
15、對每月銷售情況進行必要的總結,對發現的問題要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并以書面報告的形式上報營運部,以便制定更加合理的銷售政策。
16、及時兌現相關銷售費用,積極融洽相互關系,維護團隊的穩定。
17、積極調查周圍情況,及時上報相關信息,配合公司總部各項調整工作,這里主要指價格調整等。
18、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見習店長崗位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按GSP要求規范門店各項工作。
2、協助店長做好各項工作。
3、當店長因事不在崗位時,要積極臨時承擔起店長職責。
4、積極承擔店長授權的各項職責。
5、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駐店藥師崗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藥房質量方針。
2、自覺遵守門店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3、負責門店藥品的質量管理,按GSP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和管理。
4、協助店長做好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5、營業時間必須在崗,并佩帶標準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6、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工作,并對拆零藥品及時進行登記。
7、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門店商品陳列符合GSP要求,監督、檢查是否按“先進先出,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則。
8、嚴格執行處方審核工作,確保顧客用藥安全有效,負責對門店銷售的處方藥做好臺帳,負責對門店銷售的雙軌處方藥和含興奮劑成分的藥品進行登記。
9、協助店員做好質量驗收工作。負責做好藥品的養護和效期的管理。
10、負責收集對本公司經營的藥品發生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和調查處理,并每季度向總部質檢部門匯報。
11、為顧客提供用藥咨詢服務,指導安全合理用藥,保證顧客用藥安全有效。
12、在第一時間內正確處理質量查詢、質量投訴,并按規定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13、日常工作接受店長的統一安排,與店長協作處理門店相關事務。
14、中藥師應該負責相關的炮制工作。
(四)營業員崗位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GSP相關規定,熟悉商品擺放和分類陳列。
2、整理店容店貌,做好清潔,保持店內整潔、明亮。
3、負責檢查店內各種隱患,協助店長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4、積極維護公司整體形象,端正服務態度,確保營業秩序的正常運轉。
5、積極熱情的接待顧客,正確全面的向顧客介紹商品,準確介紹藥品的相關知識,確保用藥安全有效。
6、交接班前清點藥品,整理貨柜。
7、積極協助店長做好請貨計劃,優化品種結構。
8、積極協助店長、駐店藥師做好相關工作。
9、必須堅守崗位,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10、對于門店的盤點和各項銷售活動,要予以積極配合和執行。
11、鼓勵積極學習、進取。
12、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收銀員崗位
1、嚴格遵守收繳款制度,負責準確無誤地進行收繳款工作。
2、負責前臺票據信息的正確錄入和門店銷售核算,保證數據處理正確并傳輸至門店后臺。
3、在營業時間內必須做到人不離崗,絕對不可以在接待顧客時中途離崗,如確實需要離開,應報請店長同意并指定專人代替后方可。
4、做好零鈔的調配工作,在收款時,做到唱收唱付。
5、做好顧客退貨、退款處理工作,接待顧客要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等。
6、嚴格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借用營業款。 7、交接班時必須做好票據移交和貨款交接,要求做好記錄并簽字。
8、做好營業款的'日清工作,并要求做到及時上繳營業款,帳款一致。
9、負責收銀工作環境的衛生清潔,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10、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1、積極完成店長及財務部門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門店商品管理
(一)商品請貨管理
1、按規定的請貨時間及時進行上報請貨計劃。
2、請貨計劃的上報應該由店長指定人員操作。
3、請貨計劃的制定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合理的確定請貨數量。
4、請貨計劃的制定應該要有前瞻性和預見性,如果因為請貨計劃的不當,造成退貨、商品積壓、滯銷或近效期等,由各個門店自行負責。
5、門店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申請采購新品種,但要嚴格控制采購數量。
(二)商品驗收管理
1、所有商品依各個門店經營需要,由公司配送中心按門店請貨計劃配送。
2、門店按配送單驗收,核對商品品名、規格、產地、批號、數量、單價等信息,一一核對,要求準確無誤,符合要求,方可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3、為了縮短驗收時間,不影響配送人員配送,一般要求當天確認數量,三天內確認商品質量。(如果確系質量原因必須退換貨,要填寫退貨單據,嚴格履行退貨手續)
4、進口藥品必須有進口檢驗報告或進口通關單。
5、門店店長或驗收人員,根據實際驗收情況,在電腦確認由配送中心傳遞的配送信息,針對實收、退回等不同情況做出相應處理,并進行確認。
(三)商品陳列管理
1、商品名稱正面朝外,每種商品必須有標價簽。
2、商品擺放一律頂靠前排,售出及時推前補貨。
3、店內人員都有責任檢查商品的效期,近效期的擺放在前。
4、同一個品種不同效期的,擺放時要錯開一點距離。
5、及時添補商品,盡量使貨架商品的擺放有飽滿感。
6、及時整理顧客弄亂的商品,使其歸位。
7、在店長或駐店藥師的指導下,根據銷售情況可適當調換部分商品的陳列。
8、商品的陳列,原則上是對我們銷售有利的盡量擺放在顯眼或方便拿取的位置上。
9、重點推廣品種要求擺放在最有利的位置上,而且要求擺放寬度不少于2排,有利于引起顧客的注意。
10、陳列的商品要注意經常清掃灰塵,并要保持貨架整潔。
11、商品的陳列要保持整齊、美觀。
12、拆零商品由店長負責管理,對拆零品種也要分類存放。
13、營業人員在拆零前應該先檢查拆零專柜是否還有此商品后再決定拆零,拆零后要及時做好拆零記錄。
(四)商品存儲管理
1、控制商品庫存,嚴防斷貨,特別對暢銷品種,在庫存不多時可以提前做好請貨計劃。
2、對滯銷或3個月未動銷的商品,要定期匯報店長,由店長上報營運部。
3、門店每個月盤點一次,以保證帳貨相符。
4、人員調離必須進行盤點清算。
5、門店允許有一定數量的損益,但比例要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內,超出部分由門店人員自行承擔。
(五)商品養護管理
1、商品養護由駐店藥師負責。
2、每天2次記錄溫度、濕度并簽字。
3、采取必要的措施是商品的存儲符合相應的條件。
4、每個月要做好必要的養護記錄。
5、對近效期藥品及時向店長匯報,并填寫《近效期藥品催銷表》和上榜。
6、在養護過程中,發現質量有可疑的要及時采取正確的措施,并及時向質管部上報。
(六)商品退貨管理
1、原則上不是商品質量問題,一般不給予辦理退貨。
2、退換貨程序:門店通知營運部,營運部與采購部和儲運部溝通后回復門店,門店根據營運部的回復填寫相應的單據并交由營運部簽字,簽字的單據交到儲運部,儲運部根據單據辦理退換貨。
3、對確實是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破損或影響銷售的,門店在貨物驗收后三天內向倉庫說明情況,并及時填寫《退換貨通知單》,同時注明原因,店長確認簽字。
4、近效期商品不作退貨處理,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就地或調撥促銷銷售。
5、失效期商品不作退貨處理,由門店清點統計登記,報總部審核作報損處理。
6、對商品在門店銷售過程中產生的破損的,不給予辦理退貨,納入門店正常損益。
7、對商品在門店銷售過程中產生的影響銷售的,不給予退換貨,由門店自行負責處理。
8、無正當理由退貨的,不給予辦理退貨。
(七)商品價格管理
1、門店銷售價格,原則上按系統里規定的價格執行。
2、門店可以根據周圍調查的實際情況對部分商品進行調價處理。
3、門店可以根據商品的實際情況(主要指效期商品),對部分商品進行特價處理。
4、門店所有調價、特價處理,必須先填寫調價單,報公司營運部備案,由營運部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調價。門店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不得進行私自調價、特價處理。
5、特價處理有一定時限性,一旦門店覺得沒必要再繼續實行特價,應該及時申請調價,由營運部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調價。
6、門店調價、特價處理只針對所申請的單個門店。
六、門店財務管理
1、對于貴細物品、中草藥和中藥飲片的收款,采取雙方做帳制度,即發貨柜臺做好詳細銷售記錄(必須包含銷售金額),收款柜臺也同樣要做銷售金額記錄。每天清算,確保金額一致。
2、對于拆零銷售,在銷售記錄上必須有拆零銷售人員的簽字,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收款員承擔。
3、對于退貨,必須有退貨記錄,同時要求退貨記錄上必須有見證人簽字,否則一律視為私自退貨。(一旦發現私自退貨,對當事人從嚴處罰)
4、收銀員崗位必須有收銀員在崗位,特殊情況,必須委托相關人員暫時代崗。
5、收銀員交接班時,必須做好帳務交接手續,并填寫交接記錄同時簽字,以確認責任。
6、收銀人員每天在停止營業后必須做好帳務清算工作并及時上繳貨款,同時在上繳記錄上有雙方簽字。
7、在帳務交接和清算時,若有出入,則要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8、對于收款不入帳或所收現金大于貨帳的,要從嚴處罰。
9、各個門店應該在第2天及時上繳前一天的貨款。
10、門店要求每個月必須盤點1次。
11、門店店長每個月必須在規定時間與公司財務部進行財務核算。
七、門店費用管理
1、鼓勵節約相關費用,對鋪張浪費的門店將進行通報批評。
2、對日常的低消耗品和必需品必須填寫領用清單,并報財務部。
3、對店堂、設備設施的維修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未經批準,一律不得購買。
4、公共設施由店長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控制電話的打出,辦公電話嚴禁私用,一旦發現,從嚴處罰。
6、節約用電用水,電費、水費實行實報實銷,但必須附注票據。
7、門店所發生的每一筆支出,都需要由店長向總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報銷,當月憑有效票據結算。
八、人員變動管理
1、連續3個月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辭退。
2、無故礦工次數累計超過5天的,給予辭退。
3、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辭退。
4、員工主動要求離職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店長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寫明正當理由和原因。
5、店長批準后再報公司人事部審核,批準后開具《物品交接表》,到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并簽字。
6、公司給予辭退的員工,接到通知后到公司人事部領取《物品交接表》,到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并簽字。
7、財務部根據人事部審批簽字的《員工離職申請表》和《物品交接表》,方可結算剩余工資。
九、質量檔案管理
1、門店質量檔案管理由駐店藥師負責。
2、門店質量檔案的工作由駐店藥師負責完成,包括處方處理、雙軌制的登記、進口檢驗報告管理、藥品質量查詢和投訴、藥品質量信息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等。
3、其他有關GSP的各項工作,如人員的培訓、體檢等。
4、協助公司質管部做好其他質量管理工作
十、門店考勤管理
1、門店員工每個月正常休假4天。
2、門店的排班由店長統一制定,確保門店正常營業。
3、所有員工遲到、早退,每人次除了處罰2元外,還要納入考勤考核。
4、對于事假,按缺勤處理。(每個月最多2天)
5、對于病假,按出勤處理。(每個月最多1天)
6、對于加班,按公司加班管理規定執行。
7、門店店長每月25號將下個月的排班表傳到總部辦公室備案,每個月3號前將上個月的實際考勤表傳至總部辦公室核實核算。
十一、門店安全管理
1、門店安全是指門店貨物和現金的安全。
2、門店店長對門店貨物安全負主要責任。
3、門店其他人員對貨物安全負有相應的責任。
4、門店店長對上繳的貨款安全負主要責任。
5、門店收銀人員對營業款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6、門店其他人員有保護現金安全的義務。
7、門店要求每個月必須盤點1次。
十二、門店獎罰管理
1、門店店長對門店人員的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可以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2、經濟處罰數額不宜過大,一般只做象征性的處罰,以引起其重視。
3、處罰的罰金全部納入門店管理資金,由店長負責管理。
4、對于表現優秀的門店人員,店長可以給予適當獎勵,獎金來源門店管理資金。
5、工作認真負責,業務嫻熟,服務優秀,收到顧客多次表揚者,給予表揚、獎勵或提升。
6、積極發表意見,提出建議,關心公司發展,得到公司認可并起到明顯效果,公司給予重獎。
7、公司門店督導在檢查過程中,對所有門店進行評比,對各項標準完成相對或非常突出的,將給予嘉獎并通報表揚。
8、每月由各個門店的店長提名,總部考核,每個門店評選出一名優秀員工,給予通報表揚并進行適當獎勵。
9、每半年對全體店員進行考評一次,考評優秀的員工將給予調薪獎勵。
10、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積極,自覺維護公司形象、利益,經常受到公司認可,年底通過考核,將給予頒發年度門店最佳員工獎勵,并通報表揚。
11、店長對員工的考核必須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若發現不實考核,將對店長進行相應處罰。
12、泄露公司或門店商業秘密的行為,將給予嚴厲處罰。
十三、門店考核管理
(一)日常考核
1、店長負責相應門店的日常考核,考核參照各個崗位進行。
2、店長的考核由門店督導負責。
3、日常考核結果分優秀、優良、合格、一般和較差。分別對應相應的系數為1.3、1.1、0.8、0.6和0.4。
4、考核的基準工資為二百,實際獲得的考核工資為基準工資乘以相應的系數。
(二)業績考核
1、店長的業績考核依據每個月的銷售額、利潤和毛利率。
2、營業員的考核指定品種是指重點品種、獨家品種。
3、所有重點品種、獨家品種參照營運部提供的目錄。
4、營業員的業績考核參照數據為指定品種的銷售額。
5、營業員的業績考核所得為指定品種的銷售額乘以相應的獎勵系數。
6、獎勵系數對所有營業員按統一標準,但不同品種有不同的獎勵系數。
7、獎勵系數由營運部制定,并及時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個門店。
8、店長和營業員的業績考核由營運部負責。
9、業績考核所得由財務部直接發放到個人。
10、營業員自行保留指定品種的銷售小票,每個月自行統計相應品種的數量,并報送店長,店長根據上報情況進行初步核實統計。
11、店長把初步核實統計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傳至營運部,經再次核實后,將最后結果通知各個門店并報送財務部。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9
一、營業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管理
每天交接班時間為每天14:30—15:00,交接班記錄包括:本班發生的藥品遺失情況、破損情況、銷售收入記錄、效期藥品提示、新品種上柜情況、缺貨品種情況、定購、郵購情況、衛生情況、外來人員接待情況以及需要提示轉告下班的情況和上班遺留問題落實、承辦情況等等。交接班記錄由每班領班填寫,接班人簽字。凡因交接班記錄不全造成工作失誤或經營損失,要追究經理和當班人員的責任。
收銀員交接班必須由本班收銀員結清本班次的營業額,與電腦核對,結清余額。在帳、款一致的前提下,向下班收銀員交班。上交款由本班收銀員與門店經理一起在場進行交接。門店銷售額進帳單、備用金由專人保管存入保險柜,保險柜鑰匙由門店經理保管。財務每旬對藥店進行一次清交核查。
(二)藥店商品的折扣權限
只能憑藥店優惠卡實行折扣,不得超越權限,特殊情況應報藥店經理裁定。若有不遵守規定,一經查出,門店經理將作嚴肅處理。
(三)商品遺失的處理
遺失商品必須由店面主管統計出品種數量及金額。經責任人簽字報門店經理統一消帳,凡遺失金超額過規定上限的部分,由責任人按進價賠償損失,若是責任不明確,由門店人員共同承擔損失。
(四)效期商品的管理
效期藥品必須在近效期兩個月時將記錄清單報門店經理,由經理組織促銷。若因門店主管檢查不及時,造成過期、失效的藥品以及因報送不及時造成損失的藥品,由查出的責任人、門店主管或門店人員共同承擔。
(五)訂購、郵購藥品應遵循下列要求
1、做好求購登記記錄,應包括求購人員姓名、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生產廠家或產地、以及聯系電話、地址等。
2、先預收求購總額15%作定金。
3、統一交門店負責人處理,24小時必須有回復。各分組訂購,郵購業務銷售額納入分組銷售考核。
(六)保持清新、整潔、干凈的店內環境,所有個人物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具按規定定置定位存放,藥店經理經常檢查店容店貌,進行服務質量檢查,對優勝分組頒發流動錦旗,并做為分組考核內容之一。
二、藥店十不準規則
(一)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上班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二)不準與顧客發生爭執。
(三)不準占用經營商品或代親友寄售商品。
(四)不準銷售商品后不輸電腦。
(五)不準挪用公款或私設小金庫。
(六)不準隱瞞實情,當天貨款及商品余缺應如實上報。
(七)不準隨意亂開發票。
(八)不準未經允許擅自換班。
(九)不準接受顧客及供貨商的任何饋贈(含回扣、讓利、宣傳費、宣傳品、商品)。
(十)不準泄露藥店機密或發生任何有損藥店形象的言行。
三、藥店服務質量管理規范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促進天龍藥業連鎖事業的健康發展,特訂立本規范:
(一)售前準備
1、提前10分鐘上班,穿著統一的工作服,正確佩帶統一號牌,保持儀表儀容的整潔。
2、做好櫥窗、貨架、場地、收銀臺、購物框、商場地面通道的清潔衛生工作。
3、做好收銀機、備用金、塑料袋、購物框等的檢查整理、配備準備工作。
(二)售中服務
1、保持商場環境整潔、美觀、舒暢、燈光明亮適宜,商場走道及公用部位通暢,不堆物品。保持四潔:自身清潔、貨架清潔、地面清潔、門面清潔。
2、認真執行商品定位陳列規定、貨架專柜、櫥窗等框架上陳列的商品要做到擺放整齊、美觀、飽滿,不得有空格,商品售缺應及時配貨補足。
3、實行站立服務,保持儀容端莊、大方、微笑、接待顧客應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有問必答、百問不厭、禮貌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用普通話。不得在商場內大聲喧嘩,不得和顧客爭吵。
4、要熟悉商品的性能、特點、用途、禁忌和注意事項。準確、實事求是的介紹。對一些容易引起過敏、嚴重副作用(如孕婦和小兒家用的藥品)或特殊用途的藥品要主動勸告顧客。對所有顧客都必須告知:“請詳細閱讀說明書”(非處方藥)或告知:“請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處方藥)。
5、要嚴格檢查商品的質量,不得將過期、失效、變質、破損等商品存列在貨架上。
6、商品標價要統一打價,清楚醒目,商品標簽脫落要及時補好,不準出現無標價或多張標價重疊的商品出現。
7、收銀員收找鈔票,要做到“三唱一單”即唱收、唱價、唱找、同時給顧客一張收取貨款的打印單據。
8、顧客購買商品付清款后,一般要用塑料袋將商品裝好。凡需要包扎商品應替顧客包嚴扎牢,便于攜帶。遞交商品要輕拿釋放,注意禮貌用語,不要讓顧客久候。
9、對顧客的`要求及建議要如實記錄,及時向經理匯報,可以立即答復的,應立即答復,不能立即答復的,應報告門店經理處理。
10、隨時留意商場情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三)售后服務
1、認真做好商品的調換工作。凡符合調換規定的,辦妥退調手續予以迅調。對不符合退調規定的,收銀員應耐心解釋清楚,注意文明禮貌。
2、顧客購物,發生遺忘物品要妥善保存,設法歸還,發生業務差錯,經查對核實,予以糾正。
3、下班交接前,收銀機上的營業額累計數須嚴格查對,履行復核手續后,認真做好結帳、填單、交款工作。
4、交接班前要嚴格按照規定整理貨架,清點貨物,如有短缺報經理處置。
(四)紀律
1、服從經理的工作安排。
2、上班時間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帶領家屬小孩在商場逗留,不得陪同熟人選購商品。
3、丟失商品由當班人員賠償,收銀不入帳,經查實將從嚴處罰。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藥劑師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汽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
二、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系更正后再行調配。
三、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霉爛變質。
四、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注明。對需臨時炮制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五、配方所用醫療用毒性中藥飲片和二類特殊藥品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須校對衡器,配方完畢整理營業場所,保持柜櫥內外清潔,無雜。
七、處方調配需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八、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九、調劑臺及儲藥瓶等應保持清潔,并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十、注意安全保衛工作,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藥品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相關的知識;
二、藥物要有專人保管;
三、藥房必須保持清潔衛生;
四、藥物器械要分類放置;
五、藥物防止潮濕、日曬及污染;
六、藥品庫更應防火、防盜;
七、容易引起化學反應的藥品禁止放在一起;
八、劇毒的藥物應有專柜并且加鎖;
九、要保證藥品的包裝完好與清潔;
十、破損藥物禁止亂扔,必須在月末以實物形式上報;
十一、藥品出庫時要嚴格履行出庫程序;
十二、藥物在使用上要保持先用生產日期遠的'之原則,以防止失效;
十三、常用的藥物要有一定的庫存,但存量不要過大;
十四、藥管人員必須每周小點庫一次,每月大清點一次;
十五、常用或近期頻繁使用的藥物必須在保證可使用10天,以免延誤疾病的預防和治療;
十六、過期藥物禁止出庫使用,應及時上報統一處理;
十七、藥品入庫時要嚴格審查生產日期及批號,不合格的藥品決不入庫;
十八、生物制品(如疫苗)必須按其要求存放;
十九、藥品嚴禁外借或轉贈他人;
二十、醫療垃圾禁止亂扔,收集在一起集中銷毀;
二十一、可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應在清洗、消毒、擦干后方可入庫保管;
二十二、藥房內禁止堆放其他雜物;
二十三、藥房內禁止住人;
二十四、藥房應防四害;
二十五、注意藥房的溫度及濕度;
二十六、與藥品管理無關的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出入藥房;
二十七、藥房管理人員如有更換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2
(1)為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創造一個優良、清潔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責任到人,營業場所應明亮、整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庫區要定期打掃,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無環境污染物,各類藥品分類擺放,規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各類藥品、用品安置到位,嚴禁工作人員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貨架。
(4)倉庫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并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污染物。
(5)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帶工號牌,衛生整潔,精神飽滿,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滌3次,冬天每周洗滌2次。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6)衛生管理情況要列入企業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體檢每年組織―次。企業所有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8)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9)如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化膿性皮膚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患者,應立即調離原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后靜養,待身體恢復健康并體檢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嚴重者,應辦理病退或其他離職手續。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零售藥店,是指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并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處方外配服務的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是指參保人員持定點醫療機構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行為。
第三條定點零售藥店審查和確定的原則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品種和質量;引入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后購藥和便于管理。第四條定點零售藥店應具備以下資格與條件:
(一)持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年檢合格;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能確保供藥安全、有效和服務質量;
(三)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四)具備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24小時提供服務的能力;
(五)能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營業人員需經地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合格;
(六)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政策規定,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設備。
第五條愿意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的零售藥店,應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合格證和營業執照的副本;
(二)藥師以上藥學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明材料;
(三)藥品經營品種清單及上一年度業務收支情況;
(四)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零售藥店的`申請及提供的各項材料,對零售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查。
第七條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獲得定點資格的零售藥店范圍內確定定點零售藥店,統發定點零售藥店標牌,并向社會公布,供參保人員選擇購藥。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包括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藥費結算辦法以及藥費審核與控制等內容的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有效期一般為1年。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對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須提前通知對方和參保人,并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配處方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有醫師簽名和定點醫療機構蓋章。處方要有藥師審核簽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備核查。
第十條定點零售藥店應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對外配處方要分別管理、單獨建帳。定點零售藥店要定期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處方外配服務及費用發生情況。
第十一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服務情況的檢查和費用的審核。定點零售藥店有義務提供與費用審核相關的資料及帳目清單。
第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和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的協議,按時足額結算費用。對違反規定的費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組織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醫藥行業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服務和管理的監督檢查。要對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進行年度審核。對違反規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視不同情況,責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四條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書樣式由勞動保障部制定。
第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4
(1)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抵觸或相互產生強烈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脫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并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零售藥店藥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xx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
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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