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動焊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動火動焊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動火動焊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民用爆破器材倉庫的維修管理,嚴禁庫區內、庫房內擅自動火動焊'確保民用爆破器材各項設施和設備隨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動火動焊審批
第一條動火動焊前必須書面請示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請示內容:包括動火勸焊內容、目的、地點、時間、動火動焊人、一現場監護人、保證措施、申請部門負責人。
第二節動火動焊內容
庫區內動用電焊或動火進行維修庫內設施。
第三節動火動焊程序和方法
第一條經批準后由倉庫負責人擬定嚴格的動火安全措施,經消防負責人同意后,由現場監護人帶有電工、電焊工、氣焊工上崗證的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第二條在庫區及庫區外(50米)防火區域設防火標志;
第三條凡因工作需要(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參觀)進入民用爆破器材庫區的`人員(含上級機關檢查人員)必須自覺接受倉庫保衛人員檢查、記錄,自覺將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火具和通訊工具及易燃易爆物品交值班室臨時保管,禁止在庫區內吸煙、撥打移動電話;嚴禁在庫區內使用火爐取暖和以任何形式擅自動火;
第四條禁止在庫區帶電檢查線路,禁止倉庫人員改變按防火安全規范設制的照明線路;
第五條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500米范圍內嚴禁放炮、施工和狩獵。
動火動焊管理制度2
1、民用爆炸物品具有較高的感度,在煙火、摩擦、撞擊、電火花、電流等作用下,極易引起爆炸。為防止外來作業的激發能量,對動火動焊、臨時用電、庫區維修施工等危險作業進行嚴格管制。
2、未經批準,倉庫區域內嚴禁動火、動焊,嚴禁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嚴禁進行維修、施工作業等有危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的危險作業。
3、倉庫因生產、儲存設施損壞需動火、動焊的,必須辦理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審批表。
4、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審批表由負責作業的單位提出申請,擬定采取防范措施,公司安全員對防范措施進行審查,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指定現場監護人。
5、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須經現場監護人檢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后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經檢查確認無危險后,現場監護人員方可離開。
6、火動焊作業必須由專業的電氣焊工操作,需動焊的建筑物或與電焊網線相聯的建筑物內,嚴禁儲存任何危險品。
7、動火動焊作業5m范圍內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動火動焊作業時應備好消防水。
8、臨時用電鋪設和拆除應由專業電工操作;用電結束后應及時拆除。
9、對庫房維修、庫區土建施工等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加強監控,嚴禁帶入火源火種,嚴禁他們接觸民用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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