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勤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師考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教師考勤制度1
為加強教師考勤制度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记诠ぷ髦贫热缦拢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模范遵守學?记诠ぷ髦贫,每學期滿勤教師無遲到、無早退,獎每位教師50.00元。(包含月全勤獎)
2、學校準予教師請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親自請假,不能捎假(特殊情況除外)每天7:20之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按時簽到,上午8:00點和下午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臨時假扣款標準: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曠工每天50.00元;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扣款2.00元。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退,一經發現給予5.00元的處罰,(陪同上級檢查領導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以診斷或住院證明為準。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
4、實行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準確,禁止教師找他人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到出現教學空堂或沒有到校工作,罰代簽教師20.00元,罰被簽到教師10.00元,簽到完畢后即回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假要求:教師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校長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請假期滿,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必須經校長批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職處理。
6、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2小時。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20.00元的處罰。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請假的記錄工作。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假按規定15天,婚假產假含節假休息時間,男教師不享受產假休息待遇。(只準假三天)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親屬結婚一律按事假處理,教師喪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老人或直系親屬,否則其它喪事按事假處理,喪事含節假休息日。
9、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一次,要嚴格遵守學?记谥贫,往返限時1小時,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特殊情況要跟教導處請假,教導處做好記錄。
10、教師每月給臨時假,累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累計時間做事假處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教師給3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
11、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給予5.00元的罰款。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12、有事要請假,不得先斬后奏,請假要真是可靠,跟領導說明原因,如若出現以病假充當事假或以請病假從事非正常的個人經濟等活動欺騙學校,一經查出所請假的天數按曠職處理,禁止教師影響工作幫助其他單位處理事務,如若處理須經校長同意。
13、全學年病、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其獎勵資金不給本人,全學年無故曠職累計超過2天以上者也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學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將上報教育局,由局里處理。
14、學校幾位后勤人員由于工作性質決定,暫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做好每月的教師統計工作,一式兩份,一份上報校長室審核,一份存檔。
教師考勤制度2
為了嚴格出勤、請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請假、考勤制度,使全體教職工有章可循,依規操作,進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辦法
1、會議、學習及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有教導處負責考勤。
3、教師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有關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由值日老師監督下執行。
4、每周對全校教工的出勤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作半天事假處理。
5、每位教師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權利和義務。
6、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7、負責考勤統計人員每月28日前將本月的考勤情況送總務處。
二、請假手續
1、教師因公、因事、因病請假,均需在事前填寫請假單。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教導處批準,請假時間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時間超過兩周,需校長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超過兩天的應持病例或醫院證明到校長室請假,經批準后方作病假處理。
3、假畢或續假應輸銷假或手續。
4、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最遲須在離崗次日辦理補辦手續。
三、假期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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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限:
。1)婚假(指雙方均達晚婚年齡者):半個月;
。2)喪假(指直系親屬亡故):三天;
。3)小產:(指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二周;
。4)產假:(指晚育者)98天(含產前半個月,產后2個半月);
。5)哺乳期(得經報告后批準)六個月。
2、待遇:
。1)婚、喪假期限內,工資照發,可享受學校及上級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享受校發的月考勤獎。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2)小產、產假(指符合計劃生育的)期限內,工資照發,可享受上級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不享受校發月考勤獎。產前請假按病假處理。
。3)哺乳假(指已批準的)期限內,工資按上級文件執行,不享受期間校發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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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利益應服從集體利益,提倡敬業精神,一般情況不得請假,但如確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時,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
病假:經批準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類推,扣完為止。病假2周(含雙休日),扣發當月全勤獎。
事假:經批準的事假,自負代課金(按每節15元計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類推,扣完為止。事假7天(含雙休日),扣發當月考勤獎。
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師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每日二次,教師本人簽名,教師之間不得代簽。
2、時間:上午到校8:10,下午離校4:00;值日老師上午提早30分鐘到校,下午推遲30分離校。
3、教師婚假、產假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春節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比例扣除,其它節日福利逢請假滿一個月不享受,教師節除外。
4、教師直系親屬紅、白喜事,經學校批準可請假3天,祖輩可請假1天,不扣考勤獎(不影響學期全勤獎)。
5、確因身體健康問題,需在工作時間內到醫院就診,可憑醫院有關證明,調整好功課后,經教導處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資,但一個月限二次以內。
6、一學期全勤,無一次遲到、早退、請假,獎300元,累計一天內獎200元,累計二天以內獎100元,請假超過二天,不享受學期全勤獎。
五、曠工范圍
1、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缺課(含值周、值日、值操、會議活動等)。
2、非特殊情況臨時電話、字條、口信等辦法請假。
3、未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
4、未經有關領導同意,擅自調課。
5、拒不接受教導處或教研組確定的公開課等任務或在接受后無特殊原因逾期兩周未完成的以曠工一天論。
曠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發考勤工資。情況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教師考勤制度3
為了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請假。值日值班教師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
2、上班時間: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也要及時簽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下班時間必須及時簽退。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扣款標準: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曠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教師上班其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班級,禁止接打手機(一律關機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師要按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簽到完畢后應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并填寫請假條,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準假后領取假條跟中小學分管領導說明,同時將請假條交主管考勤領導處并簽字;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否則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工處理。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6、代課教師咋完成自己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學校支付給代課教師每節3.00元的`代課費,教導處每天做好缺勤人員的代課工作和統計工作,每月報校長室、財會室各一份。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辇g三個月(小產一周),婚假、產假期間含節假日、休息日,婚、產假教師要按時請假,學校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師喪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父母;外地教師的喪假根據里程決定天數,其他直系親屬三天,產假、婚假、喪假含節假日,但不算滿勤。
9、教師父母生日、搬遷準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滿勤。
10、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记谥贫,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
11、教師每月給三次交費時間(電話費、電費、閉路費),時間不超過30分鐘,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教師給2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必須及時簽到簽退。每超過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師每月給一次提前1小時回家的機會,但必須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需通勤教師,冬季給每天提前30分鐘回家的機會(但必須說明),不算滿勤。
12、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內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30分鐘。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假的記錄工作。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予以解聘。
15、一學期內,無病事假,無早退、無遲到的教師視為本學期滿勤,獎勵該教師50元,獎勵量化分值5分。領導、教師超勤獎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作好每月的教師考勤統計工作,一式兩份報校長室審核,財會室存檔。
17、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其結果將運用到年末教師評價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通過,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有與國家規定之處,以國家規定為準。
教師考勤制度4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情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考慮。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教師考勤制度5
一、請假制度
1. 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無課的教師向年級組長請假,有課的教師向教務處請假,行政人員向有關處室請假。
2. 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須到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批報,并將假條交至教務處,有課的教師請假必須填寫調課意向,待安排好調課、代課手續以后方能離校。
3. 請假手續要齊全,在校請假必須填請假單并報批。特殊情況,必須電話通知或代請假。返校后一周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補辦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4. 所有的請假手續,各辦公室主任、處室、校長室均作出記錄,并按周報至教務處存檔,各辦公室主任,處室要認真做好教職工出勤統計工作。
二、考勤制度
1. 遲到時間規定為30分鐘之內,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課,按兩節計算,超過兩節按半天計算。
2. 中途請假外出,30分鐘之內按遲到一次考勤,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課按兩節課計算,超過兩節課,按半天計算。
3. 學校照顧每位教師每學期因特殊情況可允許遲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鐘之內)六次,第七次起作違反勞動紀律論,超過部分每四次折算為半天。照顧的情況(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記載不作考核,但請假手續仍須齊全。
4. 有課請假,且不能于當天補回課時的,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每少上一節課扣3元,每代上一節課加3元。
5. 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崗位,無故不上課者作曠工處理,曠課一節扣發10元。曠工一天扣發50元。曠工情況記錄后,作為教師學期考核依據。曠工情況經教育不改上報教育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 節假日由學校安排工作的,學校發放加班津貼,津貼數額由行政會議討論視經濟情況而定。節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調休。
7. 因培訓、函授而缺課的,須補齊課時,不能安排補齊的,則扣相應的課時(每節扣3元)。
8. 教師參加各類教研活動需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返校,須立即電話通知教務處,否則作事假處理。
9. 教師在見習期內,如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曠工,延長見習期一年,延長期間享受見習期工資待遇。
10.所有請假,除扣發學校規定的獎金外,還參照上級文件規定扣發工資。
三、病、事假處理規定:
(1) 病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②連續請假3天以下,課時要補齊,若不補齊扣獎金3元/節,并與考核掛鉤;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病歷、處方、發票、請假證明四證俱全,扣發當月全勤獎和缺課時金額;③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50%的學期考核獎,超過2個月的則不發學期考核獎。
。2) 事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項,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②連續事假:1-3天的扣獎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過7天的15元/天,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扣發3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5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5天的,不發學期考核獎。
(3) 婚喪產假規定:未達晚婚年齡的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的7天,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職工的`,可給予3天喪假,女教職工實行有計劃生育的,產假為90天(產前后合并計算),若雙胞胎的另加15天,計產假為105天。婚假、喪假、產假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論。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護理假。以上規定中扣發3.80元/天的午餐補貼,產假只扣全勤獎(午餐補貼3.80元/天)。
。4) 假期計算:事假、婚假、喪假期內,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節日,則不計入假期天數。病假、產假,則包括星期天和法定節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內計算假期天數。
。5) 雙休活動:雙休活動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發雙休活動費。
(四)有關教師照顧規定:以家庭和戶口為準,在陶莊鎮的每學期照顧1天,本縣非陶莊鎮的照顧2天,本省非嘉善縣的照顧3天,非本省照顧4天。照顧天數在本學期未用完的則發30元/天補貼。非本省教師每學年來回車費按國務院文件精神報銷一次,按本人工資部分30%以內自理,超出30%部分由單位報銷。已婚非本省教師每四年安排一次探親假,報銷按上述規定執行。
教師考勤制度6
為嚴肅勞動紀律,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規范考勤程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實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應按時打卡、簽到。
㈡專職教師到校授課不打卡,由教務科負責檢查到位狀況;但專職教師每周三下午返校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者學校統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參照行政人員打卡、簽到。
、缃搪毠ね碇蛋嗷蛲磔o導均應打卡、簽到。校園晚值班由辦公室檢查到位狀況;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檢查到位狀況;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學生科檢查到位狀況。
、栊姓笄谌藛T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辦公室的打卡簽到記錄為準;教師上課考勤以教務科的檢查記錄為準;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學生科的檢查記錄為準;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以負責檢查的職能部門的檢查記錄為準。
、榻搪毠⒓訉W校安排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項目與時限規定
㈠請假
教職工請假按規定分為婚假、產假、病假、喪假、事假5種。
1.婚假、產假(含小產假)、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病假:教職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應控制在一周時間內。超過一周者需再憑醫療證明辦理續假手續。
教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憑醫院證明辦理。
3.事假:教職工除上述狀況以外的請假或請病、婚、喪、產假等超過規定時限,為事假。事假視具體狀況按權限審批。
4.下列狀況允許請假,但不作事假處理(不計出勤費、獎金,但不影響全勤獎):
、虐徇w新居(限2天以內);
⑵參加小孩家長會;
、切『⒋蝾A防針;
、劝匆幎óa檢。
㈡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20分鐘(含20分鐘)為限,超過20分鐘另處。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10分鐘(含1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另處。
3.教職工參加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遲到、早退根據當時點名狀況認定。
㈢曠工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派工手續不正規者;
3.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2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4.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1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三、請假、派工手續
㈠坐班期間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內打卡簽名的教職工,務必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醫院證明,請婚假需附結婚證明,開家長會附學校通知等),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后,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鎸B毥處熁蛐姓嬲n教師因各種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課任務,務必提前1天填寫《調課、停課、請人代課申請表》,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后,交教務科備案。
㈢專職教師周三請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課任務,以及在上課外的時間派差,同時須填寫《請假單》,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后,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㈣確因急病等特殊狀況不能按時請假者,應及時打電話報告所屬科室(部門)負責人并征得同意(教師應同時向教務科報告并征得同意),并報人事部門備案,事后憑證明材料按程序補辦請假手續。
、檎埣賹徟鷻嘞
1.科室主要負責人請假
、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天以上,六天以內(含6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報校長審批;
⑶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后,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職工請假
、1天以內(含1天)由科室領導審批;
、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天以上,6天以內(含6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后,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審批。
、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后,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3.教職工在舉行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期間請假,一律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班主任不能參加要求班主任參加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除向所在科室請假外,同時須向學生科請假。
四、考勤結果
㈠考勤狀況公布
1.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及專職教師打卡坐班由校辦公室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狀況。
2.專職教師及行政兼課教師上課由教務科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狀況。
3.校園晚值班由校辦公室負責,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負責,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學生科負責,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
狀況。
㈡考勤結果處理
1.各負責科室及負責人、批假人應如實填報、簽批,凡發現不如實填報出勤狀況的,追究職責。
2.各負責部門的考勤狀況公布表,是計發國家工資及校內勞動津貼的依據。考勤結果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勞務津貼、獎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連續曠工達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曠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解釋。
教師考勤制度7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二、教職工請假必須經園長批準,病假須有醫院就診依據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準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園長批準。
三、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四、上課、活動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五、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具體細則如下:
1.教師早上做操為點到時間,過門音樂結束未到者視為遲到。
2.女教師本人產假根據國家規定休假,老公生病護理、兒媳產假1周(五個工作日),本人婚假一周,為兒女操辦婚假、父母亡喪假3天,直系親屬婚喪假(非休息日)1天。
3.曠工一天考核扣5分,事假一天考核扣4分(與自己或家人有關事假扣1分)。病假一天,考核扣1分。如若住院并有鄉級、縣級、市級醫院診斷書和藥費收據(二者缺一或不主動上交,按事假處理),可分別在3天、4天、5天內不扣工資,但考核每天扣1分。教職工請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兩個月以上,必須向園長申請并由中心校校長批準。
4.丟課或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及私自串課,發現一次扣款10元,且考核扣5分。
5.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需持上級通知經批準后方可參加,否則按事假處理,且不予報銷旅差費。
6.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或四個小時,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兩次扣1分)。
7.每周外出半小時以內(不影響上課)不記假,其他時間不準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時扣3分。不請假外出發現一次扣5分,影響工作或上級領導發現加倍處罰。
8.病事假學期累計5天以上,或出現丟課、外出不請假現象,期末考核實行一票否決,不能評為優秀。
教師考勤制度8
桃花店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
2、每天實行上、下午點名制,當預備鈴聲結束時開始點名,所有教師必須到辦公室集體點名,不按時到者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間,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借公辦私,若有急待解決的事務,可與值班領導班子口頭請假,但時間不得超過一節課。違者視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間,不準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私事,違者一次扣0?5分。
5、學校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要有請假條),待學校審批后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課。若曠課半天扣1分,有課者每節另扣2分。
6、不經教導處批準而私自調課,雙方都以曠課論處,發現一例各扣1分。
7、教師因事請假規定:
。1)事情確需本人具辦,可為事假,否則視為曠課。
。2)半天由教導主任批準;
(3)一至兩天的由校長批準;
。4)一周以內必須請示中心學校批準;
(5)超過一周的`由縣教育局批準。
無課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有課者必須自行安排好課程,課程不扣分,否則每節課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療視為事假,因確實連續住院治療兩天以上者經核實視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醫院證明。
9、校領導因公辦事、開會,課程由教導處安排,每節課給代課教師人民幣3元。
10、特殊病假照顧
。1)教職工子女結婚,照顧四天假。
(2)教師雙方父母病故給予四天假,其他直系親屬傷喜事給予兩天假。
。3)女性嚴格按上級文件規定照顧產假一學期(出示準生證)。
。4)參加自學函授考試,根據考試所需的時間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課程由教導處統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課者每節課所補助的課時津貼由參學者自負。
11、全學期出滿勤者,在教師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另加2分,并做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優先條件之一。
此制度從本學期點名之日始執行。
教師考勤制度9
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準后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辦公主任,按月匯總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并兌現考勤量化獎金。
三、(一)學校簽到簽退制度
1、上午:教師于7:40到8:10務必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體教師于1:40到2:1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4:20分以后。
2、衛生值日教師務必于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放學后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每缺一場積金扣除5元。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后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后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務必履行請
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學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為考勤量化積金(即一場一元,全學期約400元),遲到為半場、請假為半場、早退為缺勤。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并追究相應職責。每空一節課從考勤積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5、考勤每月一總結,期末兌現。
6、本項納入教師綜合量化,并作為評優晉級的主要依據。
教師考勤制度10
1、為使幼兒園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質保量的完成。根據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并參照了市區幼兒園的做法,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幼兒園教師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2、全勤(無事假、病假、婚假、產假)發放全勤獎。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請書或病假條,經學校審核、同意,由當事人安排好代課教師和班務工作。當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獎,病、事假滿七天,扣除當月考核獎50%,滿十天扣除考核獎100%。
4、教職工須考慮學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長假中進行。在本幼兒園工作滿二年,享受婚假;滿三年,享受產假;假期中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
5、該請長假的(病、事、婚假),必須提前遞交書面申請,并征得園長的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教師考勤制度11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病⒄I习鄷r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病假人員要帶給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教師考勤制度12
一、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二、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鄉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須向校長或副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在返校后須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報請校長審批。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回校后及時把課補上。
四、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安排課。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年級領導請假,并要在傳達室登記,如實填寫出校時間、外出事宜等內容方可離校,回校時必須寫時回校時間。
六、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七、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時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審批。
八、兩操、集會、學習、例會,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
九、事假每天罰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會每次不到罰款20元,遲到(簽到時間過后10分鐘,特殊天氣酌情處理)一次罰款10元,在校上班有課未上,每節課罰款20元,請假超過一個月,本年度不能評優,本月獎勵性績效工資扣除,每天請假罰款同上。
教師考勤制度13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肅校規校紀,杜絕因擅自請假造成的不良風氣,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教師請假考勤制度。
一、簽到要求。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并落實簽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離校均要簽到,不準代簽、補簽。以學校鈴聲為準,若到校鈴聲響后再簽,則屬遲到。由當日值班老師在簽到簿上做出標記。
二、請假手續。
教師請假必須當面向學校領導提出,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需先經教導主任簽字,再由校長簽字生效。教導處要將調課情況留底備案。若無教導主任簽字,則不準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師請事假,必須經學校批準并經教導處備案,由請假者安排好由于請假耽誤的課時,找好代課教師。若每月事假在兩天之內,按照每節課0.1分從考核分中扣除,本學期的所有事假進行累計,上不封頂。
如果每月超出兩天事假,若再請事假按每天50元的標準扣除,并按照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相應的課時費;同時超出兩天的部分,按每節課0.2分從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堅持到校工作,必須出具(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由教導處安排好代課教師,按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課時費,用于代課教師的代課費。
五、遲到、早退的規定。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沒有事先請假而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時扣除相應課時費,每節20元。
六、集體活動的規定。
學;蛏霞壊块T組織統一活動,如遇遲到或早退則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則按曠課處理。即使集體活動在節假日舉行,也要按請假處理。
七、教職工的婚喪假、產假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其他規定。
教師每學期累計病事假不超過1天,也沒有遲到早退等情況,則享受全勤獎,在考核中加1分,并發全勤獎50元。
教師考勤制度14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脫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干部、干事、教輔后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準,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務必持續暢通。
二、群眾活動制度
1、群眾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群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群眾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準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準。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中層干部由分管校長批準。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后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群眾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并匯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200元。群眾活動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群眾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一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斗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2:
淮陰中等專業學校教職工請假單
備注:
1、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2、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準。
3、病假三天以上者,務必帶給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
4、教職工請假務必填寫此請假單,按上述規定經同意后交校長辦公室。
5、特殊狀況務必及時補辦相關手續,否則無效。
6、此表可從學校網站上下載。
教師考勤制度15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中心學?记诩殑t》,具體資料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簽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后,方可離崗。若由于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務必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時補簽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匯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務必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務必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
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貼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周;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
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考試、出差期間一律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ǘ⒉〖。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學校領導簽字批準;長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并盡早在5天內給學校帶給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ǘ、事假。教師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ㄈ、遲到、早退。
1、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務必在規定時間之前,規定時間后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務必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群眾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ㄎ澹绻ぁ缯n。
請假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及無特殊狀況超假又未辦理續假手續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應急例會、周一升旗儀式、教研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安全保衛穩定等缺勤一次扣罰20元。
1、假期前政治學習、全校性的群眾加班、開學一周內和寒暑假放假
前一周請假的,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的病假,請假一天按一天計算,無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的,請病事假一天按兩天計算,具體操作按照前五條執行。
2、周一升旗儀式由團隊辦公室負責考勤,全校性應急例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值周老師、學校辦公室負責考勤,按照學校考勤辦法第三款第4、5條執行,其結果將作為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3、班主任例會、教研會、業務學習、學習興趣小組活動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學期末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考勤考核。其結果將作為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4、凡是涉及安全保衛穩定工作的考勤,實行一票否決,由于教師個人離崗脫崗,沒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學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或被上級通報的,根據情節,除承擔相應經濟職責外,年終考核擬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時由政務處按照學校安全職責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辦法執行。
三、審批權限
1、教師請假3天之內,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由年級組長和教導處主任審批;離崗3--7天,由主管校長審批;請假在7以上天,由校長審批后報教育局審批備案;
2、教師在教職工例會、教研會、假期政治學習、應急事宜、校內群眾加班、校內外群眾活動時請假,由主管校長審批,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按照本科室績效考核辦法執行。校內外臨時性短暫活動由分管
科室負責考勤。
3、教師在升旗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時,向黨支部副書記請假。
四、登記及考勤項目
1、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業務學習、周一升旗儀式、假期前后政治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
2、考勤時間每年分兩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計假,含群眾加班、考試、閱卷、應急活動等。
3、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周一升旗儀式、假期政治學習等均不列入績效考核之中,在每學期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
4、病假、事假、曠工、無故不上課、超出期限等產生的超課時均由本人承擔,從個人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協調同學科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進行調課,沒有產生超課時不在統計之列;由教務處負責匯總統計超課時。
五、計扣標準
1、公假:按照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規定執行,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后,按全勤對待,對超出公假審核天數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規定:住院原則上要求出具縣級公立醫院住院相關手續,如需往上一級醫院住院,則需層層出具轉院手續。無轉院手續按縣級醫院扣發標準執行。
備注:
1、升旗點名時教師沒到,也未向主管領導請假,由團隊辦按照考勤考核辦法執行。
2、因病因事不參加各類會議,由校辦負責匯總構成通報納入考勤考核。
3、計劃生育、產假、婚喪假,人事部門文件規定(法定節假日算在內)工資照發。
5、請假教師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則按曠工對待,愈期一周以上報請縣教育局,按教育局相關精神處理。
6、屬于學;蚪逃治赏獬鰧W習培訓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發全額工資,享受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根據培訓學習相關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確定離校和返校時間,上報校委會,自行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7、根據年度考核相關文件精神,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年終考核不得評優,超過兩個月者年終考核不合格,根據當年考核要求,以考勤為主要依據確定必須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員。(備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規定內,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8、長期病假:長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難的由校委會研究后報教育
局領導批示酌情處理。
9、外出學習培訓、病、事假等人員務必提前填寫《教職工離崗請假審批表》,由年級組、教導處審批進行相關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的,將按曠工處理。(相關科室沒有簽字審批,未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崗的,當月兌現同時進行績效量化,若在離崗期間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并追究相應職責。
六、公示制度
對公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學習的考勤結果予以公示,教導處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項目為姓名、時間、天數、扣款金額,理解全校監督。
此規定自20xx年11月18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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