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檢驗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檢驗管理制度1
根據××醫【20xx】18號《關于印發××醫院材料申購及領用程序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目標
提高使用透明度,降低損耗,降低庫存,節約成本,規避浪費。
二、管理方法
1、設立兼職管理員
倉庫管理員:×××
軟件操作員:×××
工作完成好的,每月在效益工資中獎勵××元。
2、試劑申購
每月上旬盤點完后,由科主任生成采購訂單,一式兩份,交采購員負責后續的申購、采購流程,直至試劑送到庫房。
3、試劑入庫
試劑采購回來后,倉管員及時召集采購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三方共同辦理入庫驗收手續,完畢后,軟件操作員將入庫信息登入軟件,打印入庫單一式兩份,經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簽名確認后交一份到成本核算小組。
4、試劑出庫
領用試劑時,必須在材料領用單上填寫日期、品名、數量,軟件操作員每周操作一次,將出庫信息登入軟件,倉管員隨時核對庫存。
5、試劑報損
(1)應充分利用試劑管理軟件的采購預測功能,在保證試劑供應的前提下,盡量少量采購,防止試劑過期。
(2)平時做好倉庫管理,冰箱溫度做到每日查看、記錄,防止試劑變質。若發生試劑報損,由軟件操作員打印報損單一式兩份,交成本核算小組成員完成報損審批后,由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共同銷毀試劑。
(3)凡經批準報廢的試劑必須做好銷毀、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隨意丟棄。
(4)對易燃易爆的廢危險品、費毒品、費藥品,應報上級批準后方可銷毀,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派人員監督銷毀。
6、試劑月度盤點
試劑每月5號前盤點一次上月的.出入庫狀況。軟件操作員打印月度盤點表和試劑出庫明細表,一式兩份,由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盤點后共同簽名確認。
7、倉庫日常管理
每天主班工作人員查看試劑倉庫三臺冰箱的溫度,并在溫度記錄表上登記。倉管員負責倉庫日常管理。
檢驗管理制度2
1.全科人員要十分重視檢驗標本,正確采集、驗收、保存、檢測,避免錯采、錯收、污染、丟失,否則,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2.檢驗標本的采集必須嚴格按照檢驗項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時間、標本類型、抗凝劑選擇、采集量、送檢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標本嚴格實行核對制度,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科別、住院號、病床號、標本類型、檢驗目的`等,所送標本必須與檢驗項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對檢驗標本的同時,應查對臨床醫生填寫的檢驗申請單是否正確,完整,規范,如有不符要求者,應予退回,要求在糾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單位送檢或接收外單位送檢的標本應專人負責并有專門記錄。
5.急診檢驗標本要及時采集、核對、檢驗、報告。
6.檢測后的各種標本,應保存一定時間。尤其是腦脊液、心包積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標本,檢驗后應保存一周,以備查對。
檢驗管理制度3
1、目的
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不投入使用,確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產品出廠。
2、適用范圍確保
適用于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和出廠檢驗。
3、職責
3.1技術部負責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成品出廠檢驗。
4、檢驗人員
檢驗人員應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了解產品特性,熟悉標準、規程等檢驗依據,掌握檢驗技術和相關知識,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5、檢驗規程
技術部組織制定進貨檢驗規程、過程檢驗規程和成品檢驗規程,經總經理批準后發放給生產部和檢驗人員。
6、進貨檢驗或驗證
6.1采購的原輔料及包裝材料進廠后,倉庫管理員作好待檢標識,填寫申檢單交檢驗人員。
6.2檢驗人員按進貨檢驗規程進行抽樣、檢驗或驗證,填寫進貨檢驗或驗證記錄,出具進貨檢驗或驗證報告。
6.3檢驗或驗證合格的物資,由市場部倉庫管理員辦理入庫手續;檢驗或驗證不合格的物資,在不影響產品生產質量的前提下,經總經理批準后,作降價處理,若協商不成的,由市場部辦理退貨或索賠手續。
6.4市場部倉庫管理員根據檢驗或驗證結果對輔料、包裝材料作好檢驗狀態標識。
6.5當生產急需來不及檢驗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緊急放行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準予緊急放行。緊急放行時必須留下樣品進行檢驗,并對已放行的物資做好標識和記錄,一旦發現問題,由生產部門負責及時追回或更換。
6.6對隨貨提供檢驗報告的產品,檢驗員須查驗報告的符合性。對在供方檢驗合格的產品,倉庫管理員依據技術部檢驗員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直接入庫。
6.7進貨檢驗或驗證記錄由技術部歸檔保管。
7、過程檢驗
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半成品,依據過程檢驗規程進行檢驗;合格的轉入下道工序或入庫,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時返工或報廢。
8、出廠檢驗
產品加工完畢,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技術部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進行抽樣、檢驗,出具檢驗報告;合格產品準予入庫、出廠,不合格產品進行報廢。
9、檢驗人員責任心不強,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或驗證,由此而給廠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并視情況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檢驗管理制度4
1-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氣瓶安裝質量最終檢驗管理制度
1、氣瓶的安裝部位不允許采用導致降低強度和剛度的安裝方法,應保證車輛在空載和滿載狀態下載荷分布符合GB7258的規定,安裝氣瓶(充滿壓縮天然氣)后,車輛最大總質量的增加應不超過5%。
2、氣瓶必須被安全地固定在車輛上。安裝氣瓶的方法不應減弱車架結構強度,必要時,應采取加強措施,應確保有四個固定點連接在車輛結構件上,其間距確保氣瓶的穩定,不受擦碰。
3、安裝氣瓶的固定支架應具有阻止氣瓶旋轉移動的能力,以防滑脫、旋轉和振動松動。固定支架的安裝應便于拆裝工作。
4、氣瓶的安裝應牢固,氣瓶與固定支架之間應墊厚度不小于2mm的橡膠墊或彈性無水止動氣墊,扭緊力矩符合設計要求。
5、氣瓶安裝緊固后,在上、下、左、右、前、后六個方向上應能承受8倍于充滿額定工作壓力的天然氣的氣瓶重力的靜力,且氣瓶的固定座最大移位不許超過13mm。
6、多個氣瓶安裝時應布置合理,排列整齊,氣瓶與排氣管地距離在75-200mm之間時,應設置固定可靠的隔熱裝置。
7、檢查加氣口的安裝位置防護情況及距車輛外輪廓邊緣的距離是否符合要求。
2-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8、檢查高壓柔性管路的固定卡、彎曲半徑、距離溫熱源的距離,固定卡間距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9、檢查氣壓顯示裝置安裝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0、檢查截止的安裝位置是否合適。
11、檢查減壓調節器、噴射器安裝位置及減振是否符合要求。
12、檢查電器線路安裝是否符合QC/T2900G的要求。
13、核查氣瓶強度檢驗、氣密檢驗、抽真空記錄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14、核查安裝后外觀檢查記錄、檢漏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15、核查安裝標識粘貼是否正確。
16、核對監督檢驗機構監檢證書是否發放。
17、核對使用登記代碼是否打印、永久鋼印是否正確。
18、安裝合格文件內容是否齊全。
檢驗管理制度5
1.瓶子上翻身架時,下面不準站人,防止瓶子滑落傷人。上架時一般應有二人負責,在必要時單人操作,上架必須注意安全,嚴防瓶子滑下。否則容易使鏈條、地軸砸斷或造成其他事故。
2.爐子的前,后工作人員要密切配合,在進出料時注意爐內瓶子是杏梗塞爐內,發現后及時處置,以免撞壞爐壁。操作時應戴防護眼鏡。
3.在下瓶子時,密切注意來往人員,防止瓶子滑向行人的`腳下。
4.爐子的前,后工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戴上手套。不準赤膊、穿短褲,避免燙傷,或刺破皮肉事故的發生。
5.不準擅離職守,如有事需要離開時,必須委托他人管理。
檢驗管理制度6
1.上班前應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備,如有折斷、脫落等故障嚴禁使用。
2.開工前檢查鼓風機、爐內管道、循環水、電器設備及上煤機、鏈條爐等是否正常、良好,方能開工。
3.爐前工作人員,觀察爐內情況時必須戴防護眼鏡或面罩,并保持一定距離。注意爐內火焰噴出傷人。
4.司爐工,應在瓶坯沖拔前2~3小時裝爐升溫,待爐膛溫度1430℃,方可出料。
5.進料操作人員,應將料塊排列整齊,如有彎曲,應停止送料,立即排除。
6.進料人員,使用進出料小車時,應注意自身與周圍人員安全。
7.出料人員聽從司爐工的信號,作好出料前的準備工作。啟開爐門時,應注意爐口的`火焰噴出傷人,出料時應注意料塊掉下傷人。要安全迅速,準確地把料出在送料小車上。
檢驗管理制度7
1、質檢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責任心,要堅持原則,嚴格標準,本著對質量負責的態度進行檢驗。
2、按圖紙要求對所有外購件、外協件等進行檢驗,對質量不符合要求和規格超差的應及時退貨。
3、按圖紙要求對產品進行檢驗,重點是幾何尺寸、焊接質量、耐壓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車間進行返修,重新檢驗合格后入庫。
4、對中間產品進行抽檢,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指正,避免產品完工后再做較大改動,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質檢人員對加工產品驗收后應在派工單上簽字,對外協件和外購件驗收后應在入庫單上簽字,否則倉庫人員有權拒收。
6、質檢人員要熟悉產品的.使用性能,對于重點部件和重點部位要嚴格檢驗,對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適當放寬,做到有的放矢,以達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勞動積極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圖紙,未經允許不準將圖紙轉借他人或私自帶出公司。
檢驗管理制度8
1.檢驗科所用試劑均執行投標采購的原則。要求試劑質量要合格,有三證;購買試劑時要注意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為了保證試劑的質量,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試劑。
2.試劑的存放要嚴格按照要求做,以免儲存不當造成試劑的失效。
3.如發現試劑變質和有質量問題,迅速查找原因。為了保證檢驗結果的準確性,不得使用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4.如果更改試劑廠家,應對試劑質量、價格反復論證,寫出書面報告后,請示分管院長,才能更換。
5.對日常所用的抗凝劑和自配的試劑,按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嚴格操作,保證質量。
6.各實驗室的試劑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每周都要檢查所用的每種試劑的庫存量,以便報告主任及時采購。
附:試劑藥品管理規則
1.試劑藥品貯存規則
1.1一般試劑藥品
1.1.1一般試劑藥品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要遠離電源。
1.1.2試劑放置溫度要根據試劑藥品所要求,分為常溫、4-8℃和4℃以下。
1.1.3在貯存試劑時,要登記試劑的效期。
1.2危險性化學藥品
1.2.1危險性化學藥品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
1.2.2酸和堿,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他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1.2.3揮發性藥品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1.2.4強氧化劑不宜受熱與酸類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他物質燃燒或爆炸。
1.2.5易爆炸性的藥品應放置在有緩沖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2.易腐蝕試劑的.使用規定
2.1使用有揮發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性的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緊塞瓶塞。
2.2對液體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2.3取用液體試劑時,應將試劑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試劑瓶中吸取,用完剩余試劑不能倒回試劑瓶內。
2.4傾倒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不可與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可使瓶塞張冠李戴。
3.受化學藥品傷害的處理
3.1皮膚受強酸或其他酸性藥品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
3.2皮膚受強堿或其他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
3.3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多量甘油按摸,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
3.4堿性物質濺傷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防止感染。
3.5強酸溶液濺傷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請眼科醫生處理。
檢驗管理制度9
檢驗科的生物安全問題尤為重要,它是醫院幾乎所有患者的血液、體液及排泄物之集中地,是一個重要的潛在的生物傳染源,有可能導致生物傳染危險性的各種潛在致病病原體如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結核桿菌等。為加強檢驗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標本交叉污染,和疾病的傳播,我們從科室的設計布局、人員防護、標本的管理、醫療廢棄物處理及生物安全防護制度建設等方面進行探討。
1、對檢驗科進行科學合理的布局
檢驗科應結合自身條件和資源,從實際出發,盡再大的可能做好實驗室辦公區和操作區、污染區與清潔區的嚴格區分,區與區之間設緩沖間。應保證操作區的防護水平控制在經過評估的相應風險范圍內,保證足夠的.通風和防止潛在傳染因素及有害氣體的擴散。要有防蚊防蠅的設施和措施及有感應式水龍頭。實驗室門口應有明顯國際通用的生物危害標識,標本接收窗口和工作人員進出道分開。
2、做好個人防護培訓工作
加強對檢驗人員的生物安全意識、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操作規程、防護知識、應急處臵等方面培訓,提高員工對生物安全管理的認識,并定期考核記錄在案。在工作中,檢驗人員接觸污染物品時,在操作前應戴好手套操作。每天消毒工作臺面,發生液體溢出后即刻消毒,如手直接接觸污染者,應將污染的雙手用消毒劑擦搓2min后,再用皂液流動水洗凈。必要時穿隔離衣、膠鞋,戴口罩、手套、防護眼鏡等。進出操作區應嚴格洗手、更衣,不使用公共毛巾,嚴禁將個人用品帶入操作區。建立檢驗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檢驗人員應注射乙肝疫苗,提高免疫力;全科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并做好健康記錄。
3、嚴格標本管理,防止實驗室污染
檢驗科的血液、體液及排泄物等標本,是一個重要的潛在的生物傳染源,在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等,標本在離心操作時會形成汽溶膠,或標本外溢等造成空氣、臺面和地面的污染。對標本在處理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氣溶膠或液體噴濺的實驗須有有效的防護設施。對所有的標本(血清、尿、體液等)處理時必須經初消毒,如體液標本用后放在污物桶生物危險容器內,每日收集前噴灑84消毒液;細菌室標本應定期高壓滅菌處理后棄臵于實驗室的生物危險容器(生物危險袋黃色袋);血液標本每管加入84消毒液后,棄臵于實驗室的生物危險容器(生物危險袋黃色袋)。處理病人標本時應做好全面防護。
4、實驗室儀器、環境的消毒
凡直接或間接接觸檢驗標本的器材,均視為具有傳染性,應進行消毒處理。顯微鏡、離心機、血細胞計數儀、生化分析儀、冰箱、培養箱等局部輕度污染,可用含氯洗消凈或戊二醛溶液擦拭。每天可用噴霧器均勻噴灑含氯消毒劑進行空氣和物體表面消毒。物體表面及地面若被明顯污染,如具有傳染性的標本或培養物外溢、濺潑或器具打破,應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xx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過氧乙酸溶液灑于污染表面30~60min,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內60min。
5、嚴格執行醫療廢棄物處理原則
實驗室的醫療廢棄物處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必須遵守環保標準要求,并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污物的處理采取分類收集原則。廢棄物的處理須經過專項培訓的人員專人負責,分類進行收集。嚴格實行密封化、標志化、無菌化的規范管理原則,針頭、輸液器等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必須穩妥安全地臵入銳器容器中。液體污物及污水的處理格參照《消毒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按照規定時間運送至指定地點,由專人進行焚燒。最大限度的控制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6、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檢驗科從實際出發,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樹立良好的個人防護意識,規范操作。當操作不能在生物安全柜中進行時,應使用個人防護措施。在處理傳染源、被污染的儀器時必須戴手套,盛放生物廢物的容器應防漏、加蓋、堅固而不易刺穿可密封,并要安全轉送,規范處理各種醫療廢物和實驗室廢物。臨床實驗室應盡可能通過消毒、滅菌、去污染、防感染將操作環境內的病原微生物的數量減少到最低程度。
總之,應加強檢驗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意識,完善各項實驗室制度,防止標本交叉污染,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和安全。
檢驗管理制度10
一、檢驗科必須把檢驗質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理論知識,使之成為每個檢驗人員的自覺行動。同時,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臨床檢驗中心的要求,依據《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全面加強技術質量管理。
二、檢驗科必須建立和健全科、室(組)二級技術質量管理組織,適當安排兼職人員負責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管理內容包括:目標、計劃、指標、方法、措施、檢查、總結、效果評價及反饋信息,定期向上級報告。
三、加強分析前的質量控制,確保標本質量,制訂并嚴格執行標本送檢與接收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標本應重新采集。對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應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訂并嚴格執行臨床檢驗項目標準操作規程和檢驗儀器的`標準操作及維護規程,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五、檢驗科各專業實驗室應建立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程序并嚴格執行,如實記錄室內質量控制各項數據,定期分析小結。出現質量失控現象時,應當及時查找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積極參加全國和/或浙江省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努力提高質量水平。
六、重視分析后的質量控制,實驗室有專人負責檢驗結果的審核和檢驗報告的簽發,發現檢驗結果與臨床不符合或可疑時,主動與臨床科室聯系。
七、加強檢驗科的信息控制與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種質量和技術記錄。
八、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保證檢驗科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轉。
九、有計劃地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建立人員技術檔案,不斷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
十、制訂技術質量管理發展計劃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
檢驗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加強項目部120拌合樓液氨制冷系統的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保證安全生產,保障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
二、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桐子林水電站泄洪閘工程120拌合樓施工程范圍內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三、職責
1、質安科負責本制度在全項目部范圍內的正確有效運行和必要的改進。
2、使用、運輸、管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負責人制度在所在部門范圍內正確有效運行。
四、管理內容與方法
(一)危險品的范圍和分類
具有燃燒、爆炸、腐蝕、毒害、放射性等物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害,財產受到損害的物品,均屬危險品。危險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十類:爆炸物品、氧化劑、壓縮氣體和液體、自燃物品、遇水燃燒物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物品、腐蝕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險品的裝卸運輸
1、危險品的裝卸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
2、運輸化學危險品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經市公安局、勞動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線行駛。中途停車,必須有專人值班看管。
3、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懸掛《化學危險品》警示燈和警示標志;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運輸車必須配置滅火器,車上嚴禁吸煙。
4、裝運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隨車人員押運,嚴禁搭乘無關人員,押運員必須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5、裝卸化學危險品應小心輕放,做好防護隔墊工作,嚴禁摔扣、野蠻裝卸。
6、禁止用電瓶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等危險物品。
7、運輸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險品和易燃易爆液體等危險品,必須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8、嚴禁性質相抵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混合裝卸。
9、裝過危險品的車輛,在卸完后必須徹底清掃,裝過劇毒的車輛,必須進行洗涮。
(三)化學危險品的保管
1、危險物品管理人員(包括領用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2、管理人員要按管理危險品的范圍,配備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必須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險品同存一庫,危險品和普通品同庫存放時,應保持適當的距離。
4、遇火燃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注意防火措施,嚴禁露天堆放。
5、危險品倉庫要符合要求,并與生產、生活區之間必須達到消防規定的安全間距,小于規定安全間距必須設置隔離。
6、化學危險品倉庫和儲藏室必須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必須配置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設備。
7、庫房和儲藏室內嚴禁住人。
(四)危險品的使用
1、危險品的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
度,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和防護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嚴禁用手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場所飲食。
3、易燃、易爆液體氣體使用時,瓶內物質不得用盡,要留有余壓(不得低于0.05Mpa)。
4、嚴禁用易燃液體洗涮機器設備和衣服。
(五)報廢處理
1、危險物品用后的包裝物(或容器)不經徹底洗涮,不得改進它用。
2、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物(或容器)要安排相關單位統一回收。
3、劇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選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危險物品的廢渣,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檢驗管理制度12
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1范圍1.1本制度規定了設備檢修質量的檢查、驗收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監督檢查與獎懲考核。1.2本制度適用于安全生產部、檢修公司及其他部門的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管理工作。2規范性引...
1 范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設備檢修質量的檢查、驗收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監督檢查與獎懲考核。
1.2 本制度適用于安全生產部、檢修公司及其他部門的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管理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國家經貿委頒發《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20xx年)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安全工作規程》(20xx年)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安全工作管理規定》(20xx年)
3 管理機構與職貫
3.1 設備檢修,應根據需要成立相應的"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監督小組",其成員根據不同設備,由一至三級檢驗收人員組成。
3.2 設備檢修質量的檢查,檢驗與驗收實行廠部、車間、班組三級機構的檢驗與驗收工作。
3.3 設備質量檢驗三級機構:一級檢驗小組:由班 (組)長、工程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現場值班人員組成;二級檢驗小組:由車間正、副主任、技術專責人及一級驗收人員組成;三級驗收小組:由生產副廠長、總工程師、安全生產部正、副經理、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工程師、設備大修理監理人員、廠技術專責人、車間正、副主任、班 (組)長組成。
3.4 廠部、車間、班組三級驗收小組負責范圍:一級(班組):輔助設備、工藝簡單的工序、大壩中簡單的異常處理之后;二級(車間):重要輔助設備、工藝較復雜的工序、大壩中的較大異常處理之后;三級(廠部)主要設備大小修,重要設備技術改造,大壩中的較大異常處理之后。
3.5 三級檢驗小組領導管理二、一級;二級檢驗小組領導管理一級,一級檢驗小組自覺服從三、二級領導管理;二級檢驗服從三級領導管理。
3.6 設備檢修質量檢查驗收堅持檢修人員自檢為主,驗收人員綜合檢驗為輔的原則。
3.7 檢修人員對檢修質量負有直接責任,檢查驗收人員對檢修質量負有驗收責任。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管理目標
4.1.1 堅持“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真做好設備檢修管理工作,保證設備安全、正常、穩定運行;
4.1.2 設備檢修質量檢驗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質量第一和檢修工藝質量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認真執行《安全規程》檢驗的基礎上,把好“質量第一關”;
4.1.3 鼓勵各班積極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全面上等級,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設備檢修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與良好的工藝確保檢修(調試)質量,在每項工作結束后,檢修人員按照質量標準,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規定標準不交驗收;自己不滿意不交驗收;缺陷沒有消除不交驗收;
4.2.2 設備檢驗人員要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參加現場勞動、主動幫助設備檢修人員解決問題,同時必須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
4.2.3 設備大修前,其修試、檢驗、檢查的儀器儀表 (如:熱工、長度、水平、電磁、力學、化學、聲學等計量器具)必須送檢或自檢合格;
4.2.4 設備檢修質量檢驗應充分發揮各專業技師、現場工程技術人員的作用,以進一步提高檢修質量。
4.3 管理條件
4.3.1 為了保證設備檢修質量,必須對“儀器儀表”、“熱工校驗”、“計量器具”、重要測試工具檢定合格,以便檢驗值真實有效;
4.3.2 為了保證設備檢修質量,要求設備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有關規程,主要負責人應有二年以上的實際工作經驗;
4.3.3 加快科技進步應用步伐,抓好八大技術監督和可靠性管理,促進設備檢修質量上等級。
4.4 管理方法
4.4.1 設備檢修質量貫徹“誰修誰負責”、“誰專責誰先檢驗”的原則;
4.4.2 無論大小修、技改項目均由工作負責人首先依據設備檢修質量要求,認真檢查,確認合格后再交上級檢查驗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設備質量驗收實行靜動態驗收的分級制度;
4.5.2 設備檢修質量檢驗依據廠的各類技術標準和規定,設備更新改造依據技術標準基礎上參照制造廠家《檢驗標準》或相應的國家標準規定進行驗收;
4.5.3 水輪發電機組、變壓器大修,主要設備更新改造的整體驗收。廠部將成立質量驗收委員會進行驗收,其專責部門在驗收前應提交:
4.5.3.1 竣工報告;
4.5.3.2 大修項目執行完成情況;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況;
4.5.3.4 質量與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4.5.3.5 技術革新實際應用情況;
4.5.3.6 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情況;
4.5.3.7 主要技術數據記錄;
4.5.3.8 大修后試驗與試運行準備情況。
4.5.4 設備提交檢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向質量驗收入預備詳細的匯報檢修概況、調試記錄
檢驗管理制度13
1、試驗場地必須整齊,不得存放私人工具箱等無關用品。檢驗人員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2、試驗前應檢查線路設備等可靠無誤,電器設備外殼接地良好。
3、試驗區在試驗前關閉試驗區兩側進貨門,確保試驗區內都是檢驗人員,并亮紅色警報燈反饋正在試驗中。
4、.通電前先檢查零件元件一次及二次制作是否符合圖紙及工藝要求。
5、做試驗時,檢驗人員與配合人員在接通或斷開電路時,必須兩人互相招呼后方可接通或斷開電源,在操作時不得用兩手各持一個電極拿下或接上。
6、完成前項通電試驗后合斷路器將試驗柜取下試驗電源后推到回路電阻測試區測試回路電阻。試驗后推到耐壓區域做一次及二次耐壓試驗。
7、耐高壓試驗,必須設有過流保護、反饋開關,并確?刂崎_關閉合后方能起動耐壓接觸器,控制開關斷開時,耐壓接觸器立刻斷開,在正常情況下控制開關應在斷開位置。
8、耐壓二次試驗時需接好可靠接地后并兩人核實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9、耐壓實驗前,先在試驗區內拉警示欄,以示警告,耐壓試驗開始。試驗操作人員當聽到配合監視人員發出可以試驗的口令后,方可送電試驗。
10、操作人員在試驗時,精神要集中,注意試品和試驗區。當遇有不正常情況,如發現或聽到有人闖入試驗區,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直到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送電試驗。
11、耐壓試驗完畢,移開警示圍欄,以示試驗完畢。凡有電容的設備在試驗前后,均應放電。凡有靜電感應的設備,必須接地放電后,方可接觸試品。
12、耐壓試驗升、降壓注意事項:
12.1、試驗電壓的升高必須勻速上升,不得快速上升。
12.2、耐壓試驗完畢,必須以不小于五秒鐘以上的時間勻速下降到試驗電壓的75%方可斷開電源,試驗中不可突然斷開電源。
12.3、對于42kv以上試品過多時,試驗后需進行接地放電后,方可再移動試品。
12.4、高低壓開關柜耐壓試驗工作由檢驗部門負責。
12.5、欄桿與防護網距被試產品必須大于1m。同時負責對現場的檢查工作,經檢查不符合要求時,不能進行工作。
12.6、在試驗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設備操作系統及電器系統是否靈敏可靠,要穿好絕緣鞋,確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后方可開始試驗。
12.7、試驗人員在進行試驗時要有兩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試驗時不準吸煙、不準酒后操作,工作時要精神集中,兩人示意好后,試驗開始。
12.8、試驗設備要有安全開關,發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
12.9、試驗工作完畢,立即將調壓器調回零位,然后切斷電源并放電。
12.10、試驗開關柜的`碼放,試驗完成的產品不得擺放在試驗區內,檢查柜內衛生后及時推離試驗區。
13、試驗設備操作可見:《操作規程匯編》。
14、每試一項要在檢驗記錄上記錄試驗項。
15、參照《出廠檢驗規范》。
檢驗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管理,保證民用核安全設備質量,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方法包括超聲、射線、磁粉、滲透、渦流、目視、泄漏檢驗等。
第三條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人員,依據本規定參加考核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方法和級別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
第四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的規定統一組織考核,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核準,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頒發資格證書。
第二章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核準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核準在國內從事無損檢驗活動的境外人員的資格,并組織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及相關考核活動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設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二)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成員實施備案;
(三)審查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
第七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技術后援單位的代表以及特聘專家組成。
核準委員會委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相關管理工作經驗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能準確理解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八條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設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考試大綱;
(二)編制有關無損檢驗方法的考試題庫;
(三)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和考核結果;
(四)管理有關檔案;
(五)具體負責發放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證書。
第九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各相關行業協會、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相關單位、技術后援單位的代表以及特聘專家組成。
資格鑒定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成員應當為已取得ⅲ級證書的無損檢驗方面的專家。資格鑒定委員會的成員名單送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承擔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考核工作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主要條件:
(一)具有與擬從事的考核活動相適應的考核場所、檔案室、檢驗設備和儀器;
(二)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具有健全的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考核單位的職責主要包括:
(一)制定考核工作程序;
(二)具體組織資格考核;
(三)管理檢驗設備、儀器、試塊或者試件;
(四)管理報考人員的檔案資料。
第三章等級劃分和資格考核
第十二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等級分為ⅰ級(初級)、ⅱ級(中級)和ⅲ級(高級)。資格考核按照不同的等級、方法分別進行。
第十三條ⅰ級無損檢驗人員可以承擔下列工作:
(一)調整和使用儀器設備;
(二)在ⅱ級或者ⅲ級人員監督指導下,根據操作規程進行無損檢驗活動,并記錄檢驗結果;
(三)依據標準對檢驗結果進行初步評定,但不得出具無損檢驗結果報告。
第十四條ⅱ級無損檢驗人員可以承擔下列工作:
(一)根據確定的工藝,編制技術操作規程;
(二)安裝和校準儀器設備,具體實施無損檢驗活動;
(三)依據法規、標準和規范評價檢驗結果;
(四)編寫和簽署無損檢驗結果報告;
(五)培訓和指導相應無損檢驗方法的ⅰ級無損檢驗人員。
第十五條ⅲ級無損檢驗人員可以承擔下列工作:
(一)確定無損檢驗技術和工藝,監督和管理無損檢驗活動;
(二)依據法規、標準和規范評定檢驗結果;
(三)編制特殊的無損檢驗工藝;
(四)沒有驗收準則可供引用時,協助有關部門制定驗收準則;
(五)培訓相應無損檢驗方法的ⅰ級和ⅱ級人員。
第十六條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學力和實踐經歷要求:
考核的檢驗方法技術無損檢驗專業理工科高中、中專初中
等級大專以上大專以上或者相當學力
射線檢驗(rt)ⅰ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三年
超聲檢驗(ut)
渦流檢驗(et)ⅱ六個月一年二年八年
泄漏檢驗(lt)ⅲ四年五年八年/
滲透檢驗(pt)ⅰ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三年
磁粉檢驗(mt)ⅱ三個月六個月一年八年
目視檢驗(vt)ⅲ四年五年八年/
其中,申請報考ⅱ級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檢驗方法的ⅰ級人員有效技術資格證書;不具備相應檢驗方法的ⅰ級人員有效技術資格證書的,其實踐經歷時間應當加倍。
報考ⅲ級人員的實踐經歷時間為獲得相應方法ⅱ級資格證書后的時間。上述經歷應當至少有一半時間是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報考ⅲ級的人員應當持有2個以上有效ⅱ級資格證書,且應當含有所申請報考方法的核ⅱ級資格證書;申請ut、rt和et的ⅲ級人員還應當具有pt或者mt的ⅱ級資格證書,申請pt、mt、lt和vt的ⅲ級人員還應當具有ut、rt或者et的ⅱ級資格證書。
已經取得其他機構相應方法資格證書的人員,在滿足了相應級別的學力和實踐經歷要求的情況下,可以報考同等級別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考核。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視力條件:
1、裸視或者經過矯正的'視力要求達到5.0以上;
2、報考人員的辨色視力應當達到能區分與無損檢驗方法有關的顏色對比度。
(三)近3年未被吊銷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申請報考的人員應當向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提交下列主要證明文件:
(一)學力證明;
(二)聘用單位出具的培訓經歷和實踐經歷證明;
(三)醫院出具的視力證明;
(四)已持有的資格證書。
第十八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應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自收到相關證明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告知報考人員是否可以參加資格考核。
第十九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ⅰ、ⅱ級資格考核包括筆試和操作考試,ⅲ級考核包括筆試、操作考試和綜合答辯。筆試采用閉卷模式,筆試成績有效期為1年。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考試試題內容與范圍按照相應方法的各級考試大綱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筆試內容包括“通用考試”和“核安全設備專業考試”兩部分。
通用考試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無損檢驗基礎知識,檢查報考人員對考試大綱中規定的基礎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民用核安全設備專業考試是考查報考人員將有關無損檢驗技術應用于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能力,包括民用核安全設備的有關知識和相關法規、標準和規范。專業考試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ⅰ級和ⅱ級人員考試內容應當包括:核安全方面以及民用核安全設備系統的有關知識;民用核安全設備質量保證方面的有關知識;民用核安全設備用特殊的無損檢驗技術以及在核輻射環境中工作時的輻射防護知識;無損檢驗操作技能;相應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用無損檢驗的標準知識,尤其是國際公認的核設備用無損檢驗標準知識。
(二)ⅲ級人員的考試內容,除前述對ⅰ級和ⅱ級人員所進行的考試內容以外,還應當包括:主要民用核安全設備的選材原則、材料型號、性能,以及這些材料在制造過程中和運行環境下可能產生缺陷的機理和性質;各主要系統所執行的核安全功能,以及這些系統中各主要設備的核安全級別;民用核安全設備相關的無損檢驗新技術和新工藝。
第二十一條操作考試主要是考查報考人員正確應用無損檢驗儀器進行操作,出具檢驗結果并對結果進行評價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綜合答辯主要是考查報考人員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理論、方法和實踐操作等方面的綜合應用能力。
第二十三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應當在考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報考人員的資格考核申請、相關資料以及考試結果報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資格鑒定委員會對考試結果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
第二十四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報考人員有舞弊行為的,由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取消其考試資格,并?1年。
第四章資格核準、證書頒發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的下列主要材料送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核準:
(一)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報考人員的資格考核申請;
(二)學力證明;
(三)由符合第十條規定的考核單位出具的考核成績;
(四)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審查意見;
(五)已持有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準工作,并將核準結果送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核準通過的,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自收到核準結果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人員姓名及聘用單位;
(二)考試合格項目及資格等級;
(三)有效期限;
(四)證書編號。
第二十七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試合格項目的有效期限為5年。無損檢驗人員連續脫離無損檢驗專業工作1年以上,該項目自動廢止。
第二十八條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后擬繼續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人員,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提出更新申請,并提交下列主要材料:
(一)聘用單位推薦信;
(二)醫院出具的視力證明;
(三)連續脫離無損檢驗專業工作未超過1年的證明;
(四)聘用單位出具的未發生過責任事故、重大技術失誤的證明。
資格鑒定委員會對前款規定的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后,申請人方可參加更新證書考核。
ⅰ、ⅱ級更新證書考核為操作考試,ⅲ級更新證書考核包括操作考試和綜合答辯。
第二十九條考核合格并經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后,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將更新證書考核結果連同更新證明材料送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核準。
經核準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有效期可以延長一次,延長有效期為5年。
第三十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聘用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無損檢驗人員的管理,保證其在資格證書限定的范圍內進行有效的無損檢驗活動。
第三十一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中執業。
無損檢驗人員變更聘用單位的,應當向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提出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變更申請,由發證機關更換新的資格證書,并告知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更新后的證書有效期適用原證書的有效期。
第三十二條已取得國外相關無損檢驗資格證書的境外單位的無損檢驗人員,需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考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的考核工作進行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考核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運行情況、組織機構、場地和設施、人員師資力量、考試大綱及實施細則、考試管理制度、考試計劃及實施、文件和記錄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第三十五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有義務配合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和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和阻礙。
第三十六條無損檢驗結果報告的編制和審核應當由具備相應資格的無損檢驗人員擔任,并經其聘用單位批準后方為有效。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并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吊銷其資格證書:
(一)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無損檢驗結果報告嚴重錯誤的;
(二)偽造檢驗數據,出具虛假檢驗結果或者結論的;
(三)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執業的;
(四)有其他違反國家核安全法規行為的。
第三十八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超出資格證書限定范圍從事無損檢驗活動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其停止無損檢驗活動,依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聘用單位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偽造、變造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停止其資格考核工作:
(一)考核單位條件變化,不滿足規定的要求;
(二)不按照本規定的要求進行考試;
(三)資格考核工作質量低劣;
(四)嚴重違規,弄虛作假。
第四十一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考核單位有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考核單位停止其資格考核工作,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一)泄露考試內容的;
(二)考試過程中有徇私舞弊行為的;
(三)玩忽職守,導致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結果失實的;
(四)其他嚴重影響資格考核公正性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6日國家核安全局批準發布的《民用核承壓設備無損檢驗人員培訓、考核和取證管理辦法(haf602)》同時廢止。
檢驗管理制度15
1、各專業實驗室應根據各自的工作需要,以保證檢驗質量和節約開支為原則,有計劃地申購試劑,并盡量使用與儀器配套的專用試劑。申購所需試劑應經科主任及有關部門審批。
2、確定專人負責試劑的管理,協助科主任做好試劑的申購、登記入庫、領發、保管、清點盤存、報廢等工作,做到帳冊、實物相符。即將用完的試劑要有記錄,及時申購補購。
3、試劑進貨應做到來源渠道正規,貨物優質、有效,有批準文號、生產同期及供貨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試劑進貨時要有驗收人(一般為組長)簽名。
4、各專業實驗室負責人要做好試劑的`申購、使用、保存、檢查工作,謹防變質、過期和浪費。如有異常發現,應及時處理。要做好記錄。
5、所用試劑要有瓶簽,按不同要求分類保管:需要冷凍、冷藏保管的試劑應保存在低溫冰箱或普通冰箱內,并經常檢查冰箱溫度;易爆品要遠離火源、水源;強酸強堿試劑要單獨妥善保存。
6、確需白配的試劑要經校正,記錄校正結果、時間、配置量及配置人。
7、試劑外借一律須經科主任和主管部門組長二人同意方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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